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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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及税务筹划
分析
摘要: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企业股权资金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逐渐提升,股权转让也成为了企业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
一般情况下来说,企业的股权资金所占比例较高,金额较高,涉税问题较多,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涉税问题以及税务的筹划问题。
文章主要对以上两方面问题进行探究,为企业股权转让工作奠定基础。
关键词: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涉税问题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实施为企业的资产运行提供了标准。
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资金流转的重要方式。
股权转让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经济手段之一,主要分为投资成本、股息所得资产以及资产转让三部分。
投资成本实际上是对成本的回收,不涉及税务问题。
股息所得符合居民与企业之间的股息,等权益性收入,是免税收入的一种。
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资金若是资产转让所得,应并入应税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若是转让税损失,应在税前扣除。
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征税的金额=企业一年内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资金扣除-允许弥补的年对损失余额。
其中企业一年内总收入为其一年之内以各种形式(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产生的收入,其中能转让的企业财产收入为固定收入、生物收入、无形资产收入、股权等形式取得的收入情况[2]。
因此,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资金应纳入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中。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以及损失指的是企业在回收以及转让股权资金过程中,收入与投资成本的差。
企业在股权买卖中,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实行。
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企业应纳税所得的部分,应根据企业所得税对其进行明确规定。
除国家税收规定的减税以及免税情况之外,企业应按照税前收益还原投资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说。
企业在买卖股份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分配的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定股权转让所得,不能确定为股息性质所得。
企业清算或转让被公司95%以上股份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应被认为是投资方股息性质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是股权转让所得的20%税率。
应纳税金额为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
其中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城建税等),指的是股权买入过程中购买者按照转让规定应交付的相关费用。
在探究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税款的计算结果必须提供相关法律凭证,对于不能提供法律凭证的部分,不能准确计算财产原值,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税收案例等确定财产原值。
例如:2007年,美国电器企业宣布在我国香港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得到电器的经营权。
当时该经营权的收购价格是36.5亿元。
原股权持有人透露,美国对电器收购后,对持股进行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共计5.6亿元,并开具了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凭证,是我国一次性个人所得税交税最多的纳税人。
(三)印花税
相关法律规定,凡未上市企业,不能以股票的形式进行股权转让,这一行为属于财产转让,应缴纳印花税。
应按照产权转移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财产转移的范围包括经政府机关等机构登记的不动产以及动产,转移所立书据,股权转让
所立书据。
其中股权转让所立书据指的是未上市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并不
是指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立书据。
2008年,交易印花税由原本的千分之三转变为
千分之一。
对于买卖、赠与所书立的A股权以及B股权的转让数据,由例举双方
分别按照其千分之一税率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分析
(一)居民企业A转让股权
2011年A企业实行成本法进行核算,借款:18万;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成
本10万;投资整体收益8万。
关于转让股权的确认以及规定中明确指出,企业
股权转让收入应按照转让协议生效,在实行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应确定实际收
入情况。
股权转让收入应扣除其应股权转让成本后,计算股权转让最终所得。
企
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能扣除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残留收益,应按照股
权所得进行资金分配。
A企业转让最终所得为8万元,也就是转让收入18万元与
投资成本10万元之差,在计算转让投资时,不能扣除公司未经分配的股东残存
收益。
根据企业所缴税,无需调整税收差异,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25%计算所得税,最终得出结果为25%*8=2(万元)。
(印花所得税不计)。
(二)企业A撤回资金
投资企业从被企业撤回资金并取得资产时,与初始出资部分,应确定为投资
回收。
也就是说股息所得为企业未分配利润以及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减少实收资本
比例中的计算部分,其余部分的资金是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的企业如经营
亏损,则由投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转结以及弥补。
投资企业不能对其投资成
本进行调整,也不能将其认定为投资损失。
A企业撤回资金18万补偿收入中,10
万元为投资收回部分,应按照撤资比例的10%计算股息所得,为(12+48)*10%,
最终得出结果为2万元,应确定股权转让所得后,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为25%*2,最终得出结果为0.5万元。
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清剿的过程中,企业所得税符合居
民企业之间的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写为6万元。
同时,免税收入中增
调金额为0,调减金额为6万元。
(三)税务筹划建议
居民在处理权益投资时,应合理避税,充分利用符合企业与居民之间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入以及免税收入的政策。
企业撤资时必须确保其投资情况符合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
在减少税收的同时,不能偷税漏税,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以及处理税务筹划问题,尽量减少企业投资转移过程中造成的资金损失,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论:
综上所述,现代公司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制度的成功表现之一是股权自由转让制度。
我国《公司法》中也对股东转让投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股东能依法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股权转让行为愈发普遍,其中涉及到的转让内容包括法人之间的转让、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转让以及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转让。
股东转让是企业收集资本以及产权流动的重要形式,能实现企业的资源有效配置。
但在实行转让工作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其税收问题,严格执行《公司法》,关注各种税收的实行。
参考文献:
[1]张紫骞. 对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涉税事项的思考[J]. 经营
者,2020,34(7):254,256.
[2]刘智鹏,杨莉贞. 个税新政下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探析[J]. 现代商贸工业,2021,42(11):102-103.
[3]刘淑萍,王明星,徐以晴. 电子商务企业税务筹划问题分析[J]. 技术与市场,2021,28(11):145-146.
作者简介:姓名徐春平,性别男,出生年1982,籍贯(湖北省),学历(本科),现在职单位(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职称或职务(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