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案例课件
2024版年度《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遗嘱继承
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进行 继承。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赠或遗赠扶 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方式。
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 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父母。 22
遗产的处理与分配
遗产范围与确定
被继承人遗产的确定及范围,如房产、存款、股权等。
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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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婚姻家庭法的改 革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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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的历史沿革
古代婚姻家庭法
主要基于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男女不平等,婚姻不自由。
近代婚姻家庭法
开始倡导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制,但仍有诸多封建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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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婚姻家庭法
强调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促进家庭和 谐。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继承权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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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兄弟姐妹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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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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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的现状与问题
现状
现代婚姻家庭法在保障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 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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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包括法律条款不明确、执行力度不够、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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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的改革方向与完善措施
改革方向
进一步明确法律条款,加大执行力度,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课件百度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课件目录•导言•婚姻–婚姻的根本概念–婚姻的成立与效力•家庭–家庭的根本概念–家庭的成员和权益•离婚与家庭暴力–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家庭暴力的定义与应对•总结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局部,涵盖了婚姻和家庭两个领域。
本课件将以简洁明了的形式,介绍婚姻和家庭的根本概念、成立与效力、成员和权益,以及离婚和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
婚姻婚姻的根本概念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结成的平等的、自愿的、单一的、排他的、终身的合法家庭关系。
在我国,婚姻的根本构成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合法性、自愿性、一夫一妻原那么以及合法年龄。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并获得结婚证书,进而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
婚姻的效力表现在男女双方应遵守夫妻的义务和权益,共同维护家庭的共同利益。
家庭的根本概念家庭是指由婚姻关系和亲属关系构成的生活共同体。
家庭是社会根本单位,是个人成长和开展的重要环境。
家庭关系的属性包括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家庭的成员和权益家庭的成员主要包括夫妻双方以及由他们共同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子女。
家庭成员之间享有平等、人格尊严、相互尊重的权益,同时也需承当相应的义务。
家庭成员的权益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监护权等。
离婚与家庭暴力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重婚、恶劣习性、虐待或遗弃、分居满二年以及感情破裂等。
离婚的程序包括提出离婚申请、调解、诉讼和裁决等。
家庭暴力的定义与应对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导致身体、精神或财产上的伤害。
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权益的侵犯,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干预。
应对家庭暴力可以通过立法、宣传教育和援助效劳等多种途径。
总结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涉及婚姻的根本概念、成立与效力,以及家庭的根本概念、成员和权益。
同时,还介绍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应对方式。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ppt课件
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 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 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 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Fra bibliotek
晓娟的丈夫张先生对记者说,当时和妻 子约定婚后生育儿子随父姓,女儿随母姓的 说法,是开玩笑。“孩子跟随父亲姓一直是 中国的传统,家乡也没孩子跟母亲姓的说 法。”张先生说。对于离婚一事,张先生表 示的确说过,不过是开玩笑而已,他还是希 望孩子跟随自己姓。
(一)夫妻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夫妻的人身自由权 我国《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 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三)夫妻的婚姻住所决定权 (四)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第三章 婚姻家庭 法
第一节 第二节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财产关系
第一节
夫妻人身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概念 夫妻双方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 内容的夫妻人格、身份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夫妻人身关系的内容
孩子随妻姓老公不情愿 80后夫妻竟为此闹离婚
楚天金报11月6日报道 这几天,家住汉口的 晓娟心里很是不舒服,上班也不是很安心。 原来,她和丈夫结婚两年来夫妻感情都很好。 不料,最近随着孩子的出世,两人因孩子的 姓氏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晓娟要孩子跟自己 姓,而丈夫认为自己的“权利”被争夺,声 称如果孩子随老婆的姓就离婚。
无配偶女性的人工生育问题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审议通过并随后施 行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全国 率先规定独身女性可生育子女. “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 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 生育一个子女”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二:婚姻家庭
2: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婚姻家庭
3:知识扩展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约定的共同财产+法定的夫 妻共同财产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 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未 确定由特定一方继承或者受赠与所得 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 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住房 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 安置补偿费+购置的财产+取得的债权 +军人复员费(部分)+军人自主择业 费(部分)+其他
• 【6】结婚后,我丈夫的父亲单位房改,我们夫妻出资购买了参加房改的房屋,但是由于房
二:婚姻家庭
3:知识扩展
• 【5】小琴和丈夫结婚前,他已经有了两套住房,结婚后,他答应将其中一处住房赠与小琴,
并且写了字据,但是没有过户,现在他们要离婚,丈夫把房子要回去了,请问小琴能否依字
据要回来?
•
答:你丈夫将房产赠与你,但是没有过户,如果字据没有经过公证,你丈夫可以撤销
对你的赠与,你无法要回上述房产。
二:婚姻家庭
1:彩礼案例
【审判】 广饶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以与原告谈恋爱为前提条件,收取了 原告大量的财物,这种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不符 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尽管是原告退婚,被告也应当返还彩礼。本案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 返还原告彩礼95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pptx
虽然结婚证罗列了很多不按照结婚证履行义务将承担的不良后果,我和 林东还是很快把这两本装潢精美的结婚证跟《圣经》摆在一块当了装饰品。 只有偶尔两人发生争执,需要判别谁对谁错的时候,才会去翻翻结婚证作为 “定罪”的依据。可最后的结果就是,“罪名”尚未定下来,我们已经一不 小心发觉了对方更多与结婚证要求相悖的言行举止……
(一)可通过劳动分工实现比较 利益和递增报酬
(二)互相提供信用,协调人力 资本投资的收益
(三)可分享家庭共有品 (四)防灾保险
从法律的角度——男女双方依 法定条件和程序自愿结合为夫 妻的法律行为
双方完全自愿
必备条件 达到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内的旁系血亲
患婚姻法禁止结婚 的疾病
知 名 跨 国 婚 姻 (一)
知名跨国婚姻(二)
新华网汕头12月24日电(张肄文 林军强)24日上午,美籍 华人、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教授与潮汕女子翁帆在汕 头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领取了结婚证。
24日上午9时许,俩人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汕头市民政 局办理结婚登记。10点半左右,翁帆先行离开,据汕头市 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她是去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的。 领证后,杨教授在11时许离开。
(二)关于领事办理结婚的规定
第二节 离婚
一、概述 二、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三、离婚的法律适用 四、我国之规定
一、概述 (一)含义
婚姻法案例 ppt课件
原告诉称,2007年,被告 认识了比他小9岁的原告。不久, 两人谈婚论嫁。为表忠心,被 告自愿与原告签了一份财产协 议,内容为“我对你是一心一 意的,结婚后,位于上海普陀 区的住房属于被告与原告婚后 共同拥有财产。”没想到婚后 不久,双方就出现了矛盾。现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要求 离婚,并要求被告履行婚前协 议。
法院裁判
本案中,原告和被告婚前签订的夫妻财
产约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协议 有效。原告主张双方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无 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 的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婚前协议约定房产加女方名字 法官:不作数
但在房产交易中心,该套房屋的产权至诉讼时还在冯先生名 下。同年11月,王女士即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后,两人为了财产分割又接连打了几场官司,其中就涉及到该套 房屋的产权。王女士认为该套房屋的产权应当确认为自己所有。 但冯先生则认为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登记,自己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冯先生与王女 士的约定属于赠与协议,但根据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 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 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 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
所以,虽然被告作出赠与表示,但未到房 产管理局登记之前,仍有权处分该赠与权,包 括撤销,因此法院判决冯先生与王女士在日本留学时相识。冯先生回国后购置了上海 市大同花园的两套房屋。王女士回国后,两人于2002年2月登记 结婚。婚后不久,两人即产生了矛盾。为平息矛盾,两人于7月 签订了一份房产财产转让约定,冯先生声明将自己婚前购置的其 中一套房子转让给妻子,上述房产自声明签订之日开始,属于王 女士个人财产,与双方夫妻关系无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 女士在受赠人栏内签字。
2024版《婚姻法》课件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公民在婚 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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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或离婚, 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
禁止重婚,实行一夫一妻制,保障夫妻关系 的专一性和排他性。
男女平等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享有平 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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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可 根据财产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适当 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个人财产归各 自所有。
债务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一方生活 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个人债 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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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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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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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与区际收养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区际收养的法律问题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 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办理相应 的收养手续。中国公民在外国收养子 女,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规定,并 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
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之 间的收养关系,适用内地有关收养的 法律规定。同时,内地与香港、澳门 和台湾地区之间的收养关系也可以参 照涉外收养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事实婚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 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符 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 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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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 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不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 同居关系处理。
法律后果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法 律后果不同,涉及财产分 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需 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婚姻家庭法课件
关于婚姻法名称
名称:亲属法、婚姻家庭法、婚姻法、家 庭法。 形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一是调整内容范围 的不同,造成命名的不同;二是认识上的 原因和传统习惯的影响。
二、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1章第1条 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明确指出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是婚姻关系和 家庭关系。所谓婚姻关系是指婚姻成立、婚姻 效力和婚姻终止关系。家庭关系是指家庭成员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一)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这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必要补充。我国婚 姻法对妇女的合法权益加以特殊保护,如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 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 时分割共同财产要照顾女方权益;离婚时 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 助等。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的历史发展
一、婚姻家庭法的编制体例
(一)诸法合体时期的古代婚姻法 诸法合体,即把调整各种不同社会关 系的法律一于一个法律之中。特点:没 有独立的婚姻家庭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 范的行为,多采用刑罚方式处理。 (二)附属于民法的近代婚姻法 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婚姻法依附 于民法。资产阶级把婚姻家庭关系看成一 种契约关系。 (三)形成独立法律部门的现代婚姻法。
三、男女平等原则
(一)含义 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方面享有平等的 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这一原则具有十分广泛 的内容。包括男女在经济方面、政治方面、文化 方面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平等。既表现为权利上的 平等,又表现为义务上的平等。
(二)内容 1、婚姻问题上的平等 男女在结婚和离婚 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2、家庭地位上的平等 拥有独立的姓名权、 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计划生育的义务、平等的财产权利。 3、不同性别家庭成员间的平等 。
婚姻家庭法案例课件
• 高山和刘雨2004年协议离婚,一子高小山 由刘雨抚养。2005年8月,刘雨准备将高小 山名下的房屋一套出售(系祖父遗赠), 高山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刘雨的处分行 为伤害了儿子的利益。刘雨则提出,孩子 归自己抚养,自己享有对孩子财产的管理 权。高山不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不再 享有监护权。 • 问:刘雨的抗辩是否成立?
• 甲乙夫妻。一次争吵之后,乙回到娘家, 表示不愿意与甲共同生活,并要求甲每月 给付抚养费1000元。经查,乙有固定工作, 收入在当地属于中等水平。甲拥有一私营 公司,收入颇丰。 • 问:乙要求甲支付抚养费的诉请能否得到 支持?
亲子关系与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关系
• 王某和吴某婚后生育一子一女。1988年王某和吴 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父亲王某生活,女儿随 母亲吴某生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2005年, 王某的儿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背叛入狱,王某受到 刺激住进医院。因无力承担医药费,王某要求已 经工作的女儿支付赡养费。但女儿称,自己在父 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父亲从不关心自己,也未 尽抚养义务。自己对母亲有赡养义务,但无义务 赡养父亲。 • 问:王某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 王星的生母系单身,未婚先孕生下王星后, 因无力抚养将王星送给王某夫妻收养。王 星5岁时,王某夫妻在一次车祸中死亡。为 王星的抚养问题,王星的养祖父母与王星 的的生母发生了纠纷,王星的养祖父母认 为王星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也没有 抚养义务。如要求他们照顾王星,则王星 的生母应支付王星的生活费。 • 问:王星养祖父母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陈刚与何佳系夫妻,结婚五年尚无子女。2007 年春节,何佳在下班途中骑车摔伤,行动不便, 不得不辞去工作在家养伤。现陈刚提出离婚,何 佳表示同意,但要求陈刚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经查,两人婚后积蓄不多,何佳个人仅有一些基 本的生活用品。陈刚在单位中担任中层领导职务, 工资在当地属中上水平。 • 何佳要求陈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能否支持? • 何佳能否要求长期的经济帮助? • 如何佳没有住所,能否要求陈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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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山和刘雨2004年协议离婚,一子高小山 由刘雨抚养。2005年8月,刘雨准备将高小 山名下的房屋一套出售(系祖父遗赠), 高山得知后提出异议,认为刘雨的处分行 为伤害了儿子的利益。刘雨则提出,孩子 归自己抚养,自己享有对孩子财产的管理 权。高山不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不再 享有监护权。
• 袁伟名下的房屋性质如何?
• 王芳取得的伤残补助金性质如何?
• 王芳名下的商铺性质如何?
• 王某系军人,20岁入伍。1995年王某与唐 某结婚。2006年王某从部队转业,获得自 主择业补助费20万元。同年年底,唐某提 出离婚,并要求分得20万元的一半。
• 问:唐某的主张能否支持?
• 魏明与赵英婚前就财产归属达成协议,约定婚 后各自收入及其他所得均归个人所有,所负责 债务各自承担,每人每月拿出2000元用于共同 生活。婚后第二年,赵英因生病失去工作,不 仅无法支付每个月的生活费,连治病的费用也 物理承担。赵英要求魏明替自己支付医药费, 却遭到魏明拒绝,理由是双方结婚前已经有财 产约定。于是赵英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魏明 名下的存款30万元。
• 问:江波与赵洪的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 韩勇与周敏系夫妻,有一子韩小勇13岁。 2007年暑假期间,韩勇出差在外,周敏经 人介绍为韩小勇报了一个英语口语班,学 费5000元。韩勇得知后提出异议,以周敏 的报班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要求退还 学费。
• 问:韩勇的主张是否能否支持?
• 甲、乙系夫妻,婚后居住在乙的父母家中。 2005年4月,两人用多年积蓄购置一小套房屋, 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后乙将该房出租给丙。 2007年5月,乙因父亲生病,急需用钱,瞒着 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并收取了定金5万元。 甲得知后,以乙未经自己的同意为由,主张该 房买卖行为无效。
• 问:秦虹的诉请能否支持?
• 甲(男)与乙结婚因无房居住,于2001年 以个人名义向丙借10万元购房,约定5年后 归还。后甲外出打工,与丁同居,同居期 间丁突发疾病,甲向同在当地的弟弟戊借 款3000元。2004年3月,乙得知甲与丁同 居的事实,提出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 丙能否向乙主张清偿10万元债务?
• 何佳要求陈刚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能否支持?
• 何佳能否要求长期的经济帮助?
• 如何佳没有住所,能否要求陈刚提供帮助?
• 李冰与胡玲结婚近10年,育有一子。2005年李冰 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胡玲不同意离婚,法院判 决不准离婚。2006年李冰再次提出离婚,胡玲仍 不同意,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胡玲不服,提 起上诉,主张李冰长期在外与情人同居,即使法 院判决离婚,也应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经查, 李冰确实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并因要与同居者 结婚而急于离婚。
• 问:王星养祖父母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沈某夫妻早年收养一子小沈。小沈成家后很少回 去探望养父母,2007年8月沈某患病住院,小沈 因忙于工作而疏于探望。沈某夫妻一气之下要与 小沈断绝关系。
• 沈某夫妻能否与小沈断绝关系?
• 沈某夫妻须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解除与小沈之间的 亲子关系?
• 如沈某夫妻与小沈的收养关系解除,小沈与沈某 夫妻之间是否还有权利义务关系存在?
• 问:刘雨的抗辩是否成立?
• 小军和妻子离婚,约定女儿瑶瑶归妻子抚养,小 军每月补贴抚养费1500元,知道瑶瑶成年为止。 但离婚后没几个月,小军就后悔了。既觉得女儿 不应该给前妻抚养,又觉得自己承担的抚养费太 多了,已经超出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于是小军 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改判女儿归自己抚养,如女 儿仍由前妻抚养,则应将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下 调到每月500元。经查,小军月收入约6000元。
• 梁静对王某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 假设梁某离婚后不久与金某结婚,现金某去世, 梁静可否主张继承权?
收养
• 李某夫妻年逾四十,结婚数年一直未能生育。邻 居张某离异,有一女(5岁)随张某生活。离异后 不久张某与女青年顾某相识,顾某愿意与张某结 婚,但不愿张某继续抚养女儿。张某与前妻协商 变更女儿抚养归属未果,为达到与顾某结婚的目 的,张某主动提出将女儿送给李某夫妻收养,李 某夫妻高兴万分,双方签订了书面收养协议。
• 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
• 本案中小军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林江和于小梦由法院判决离婚,判决中确 定3岁的儿子由林江抚养,于小梦享有每两 周一次的探望权。孩子5岁时,于小梦因金 融危机失去工作,接连两个月未能支付孩 子的抚养费。于是林江以于小梦未履行支 付抚养费义务为由,不再让于小梦探望孩 子。
权的表示是因甲以举报自己违纪行为相威胁而做出。如 该事实为法院认可,则乙的诉请能否支持?
• ----假设乙队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以房屋归一方所有 显失公平为由,提出撤销该协议,能否支持?
• 陈强和李兰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即将登记 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2006年8 月,两人因琐事又大吵一架,李兰一气之下搬回 娘家。此后,陈强几次去李兰家接她回来,均被 拒绝。同年10月,李兰提出离婚,陈强不同意,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兰继续居住在娘家。 2008年11月,李兰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设甲、乙未补办登记,则两人之间的关系如何?
夫妻关系
• 江波与赵洪婚前订立协议,约定婚后互不干涉, 各自都有交友的自由。婚后第三年,江波被单位 派往外地公司工作,结识女青年孙某,不久即与 孙某同居。半年后赵洪得知,提出离婚并要求江 波承担离婚赔偿责任。江波对赵洪的职责并不否 认,但提出两人曾有婚前协议,约定互不干涉。 现同意赵洪要求离婚的请求,但不愿意承担离婚 损害赔偿责任。
• 丁小宝是否有继承权?
• 丁某与小宁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 梁某与江某系夫妻,两人有一女梁静。梁静3 岁时父母离婚,梁静和母亲江某生活。两年后, 江某与王某结婚,结婚后无子女,梁静一直与 母亲和继父生活。2000年江某去世,此时梁静 已经工作。母亲死后,梁静与继父少有来往。 2008年,王某因病生活陷入困境,要求梁静给 予生活费。梁静提出母亲已经去世,自己与继 父不再有任何关系,拒绝给付相应费用。
• 问:李兰的诉请是否应该支持?
• 秦虹和李明2000年结婚,2007年3月两人协议 离婚,协议中写明:两人共有房屋一套,登记在 秦虹名下,离婚后归秦虹所有,秦虹补偿李明房 款50万元。半年后,秦虹从朋友处得知李明已准 备结婚,正在装修房屋。心存怀疑的秦虹前往房 产登记机关查询,得知该房产系2006年李明购 买,产权也登记在李明名下。于是秦虹起诉到法 院,要求分割李明名下的房屋。
• 问:原告的诉请是否能够支持?
• 某甲(男)已婚,有一子。2003年4月被单位 派到外地工作,在当地结识未婚女青年乙某、 甲男隐瞒了自己已婚的身份与乙女交往,半年 之后,两人到乙女家乡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 年6月,某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甲妻得知后赶来 办理丧事,乙女才知道甲男原来已结婚多年。 甲男留下遗产约50万元,甲妻与乙女因继承这 笔遗产而产生纠纷。甲妻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 甲男与乙女的婚姻登记无效。乙女认为自己系 未婚身份,且不知道甲已婚,属无过错方,应 当享有配偶继承权。
么途径?
婚姻效力
• 陈星(男)和赵玲(女)2003年10月经人 介绍相识。不久,刚满19岁的赵玲怀孕, 为顺利生下孩子,赵家父母托人修改了赵 玲的出生日期,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 行了婚礼。2005年1月,陈星以结婚时女方 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 问:陈星的诉请是否能够支持?
• 原告孙某与被告尹某1998年登记结婚。结婚后 不久,被告行为反常,不注意个人卫生,乱扔 东西,夫妻关系日益恶化。原告于1999年1月 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要求离婚。诉讼中经对 被告的精神状态、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认 定被告患精神分裂症。之后原告撤回诉讼。 2001年7月被告病情复发,进入上海市某精神 卫生中心接受治疗至今。现原告再次起诉,以 被告患精神病为理由,要求确认原、被告婚姻 无效。经查实,被告精神分裂症系婚后因生活 压力诱发。
• 问:王某的女儿是否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 已婚富商丁某与女青年小宁同居三年,生育一子 丁小宝。2005年,丁妻知道了丈夫与小宁同居生 子的事情,要求丈夫与小宁断绝关系。于是丁某 和小宁签订协议一份,约定丁某一次性支付小宁 和儿子200万元,此后小宁及儿子与丁某不再有 任何关系。2007年5月,丁某因病死亡,留有遗 产若干。小宁以丁小宝名义要求继承丁某遗产, 遭到丁妻子拒绝。
离婚制度
• 甲乙系夫妻关系,长期感情不和。2007年3月6日,两 人达成离婚协议,次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 中写明,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归甲所有,乙应在办理离 婚登记后一个月内协助甲办理产权变更为甲一人所有。 但离婚后乙迟迟不愿配合甲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 ---甲能否根据离婚协议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 ----假设乙事后主张撤销该协议,理由是:放弃房屋产
• 乙未经甲同意的处分行为是否有效?
• 假设乙已经将该房屋产权变更为丙,则丙能否 要求丙返还房屋?
• 2003年年初袁伟父母出资50万元以袁伟的名 义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袁伟名下。同 年年底袁伟与王芳登记结婚。2004年两人用积 蓄装修了房屋,用去10万元。2008年王芳遇车 祸致残,得到伤残补助金25万元。出于对王芳 将来生活的考虑,其父母出资30万元,以王芳 的名义购置商铺一间,用于出租,以租金补贴 生活。现袁伟提出离婚,两人为上诉财产的性 质发生争议。
• 问:乙要求甲支付抚养费的诉请能否得到 支持?
亲子关系与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关系
• 王某和吴某婚后生育一子一女。1988年王某和吴 某协议离婚,约定儿子随父亲王某生活,女儿随 母亲吴某生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2005年, 王某的儿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背叛入狱,王某受到 刺激住进医院。因无力承担医药费,王某要求已 经工作的女儿支付赡养费。但女儿称,自己在父 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父亲从不关心自己,也未 尽抚养义务。自己对母亲有赡养义务,但无义务 赡养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