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规制
摇会的法律风险及规制
摇会的法律风险及规制摘要摇会作为一种非正式性民间金融组织,本质是多个民间借贷合同的集合。
一方面其对所在农村地区的经济繁荣起到了一些正式金融机构无法带来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其因非正规性、复杂性和对亲缘、地域关系的依赖性等原因而具有“倒会”的法律风险。
正确认识摇会的法律性质,通过法律规制、政府监管、提高人民风险防范意识等手段,防范“倒会”风险,有利于发挥摇会在盘活农村闲置资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摇会,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风险规制一、问题的提出摇会是盛行于浙江一带农村地区的非正式性民间金融组织,其形成具有深刻的社会学原因,其运转对当地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但同时摇会具有的非正式性、复杂性和其对亲缘、地域关系的依赖性,使其难以避免地存在着法律风险。
目前理论上对摇会背后的法律风险没有过多关注,在防范摇会的“倒会”风险的问题上的理论研究仍有不足。
摇会作为非正式性民间金融组织,依托地域和血缘关系而产生,因灵活性和互助性而极大地适应农村社会,对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倒会”法律风险的存在限制了摇会积极作用的发挥。
为了更好地发挥摇会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就摇会“倒会”风险的防范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规制建议。
二、摇会及其运转(一)摇会的定义摇会通过摇骰子或抽签来决定会员得会次序。
①摇会由筹款人(会首)发起,比如筹集一千元,请亲友帮忙,会款可定为五十元,请二十人参加资助,即为一千元。
如会款定为四十元则邀请二十五人参加,以此类推,会款一般视集资的多少和可邀请的人数来定。
一个人可参加一会,也可参加数会。
②这是对摇会的较为古老的概念界定。
归纳而言,摇会是由发起人组织成立要求定期做会,每一期会首与会员交纳一定的等额的费用,通过抽签等方式决定这期会金归谁所有的一种民间融资和借贷方式,已收过会金的会首与会员在之后只需交纳会款而不再参与抽签,当所有的会首与会员都拿到会金,摇会才告终止。
农村非正规金融
随着我国正规金融从农村纷纷撤走,非正规金融在农村地区迅速壮大,并为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然而,由于非正规金融掌握信息的有限性和得不到法律承认与政府保护,所以存在许多缺陷,并对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一些破坏作用。
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绝不能简单地否定或取缔它,而应持辩证的观点,扬长避短,因势利导,促其成为正规金融的有力补充。
(中经评论·北京)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定义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有效的融资机制,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它既是一个国家的现实问题,又是一个理论问题。
虽然理论界对农村非正规金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对非正规金融的内涵界定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
亚洲发展银行的定义为,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蓄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
郭沛认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农村中非法定的金融组织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农户之间或农户与农村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其主要组织形式包括自由借贷、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
本文认为,所谓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指通过非政府监管渠道,利用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为农村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资金融通服务的形式及其活动。
它不仅包括非组织化的农户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还包括银背、私人钱庄、合会、民间集资、民间商业信用、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各类非正式金融组织的融资等组织化行为。
二、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优势和劣势分析(一)非正规金融的优势1、信息优势。
非正规金融组织的信息优势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鉴别上。
非正规金融市场上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收入状况、还款能力等相对比较了解,避免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及其伴随的问题。
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还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
由于地域、职业和血缘等原因,非正规信贷市场上的借贷双方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不用费力去了解借款人的信息,这种信息上的便利导致贷款人能够较为及时地把握贷款按时足额归还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国内金融排斥研究综述
国内金融排斥研究综述内容摘要:金融排斥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其对社会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
最早在发达国家得到重视,2007年我国金融学者对此问题开始关注。
本文立足于国内学术界对金融排斥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分析并评价了当前的研究成果,分别对研究层面的演进和研究方法的变迁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进一步提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金融排斥金融服务政策支持金融排斥也称金融排除,虽然其定义至今尚未统一,但一般被界定为:人们在获取和/或使用主流市场金融服务和产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
我国学术界对金融排斥问题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田霖和武巍(2005)引入,但并未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直到2007年,逐渐展开了对该问题的探讨。
笔者对现有的国内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分别对研究层面的演进和方法上的变迁进行了总结和概括。
研究层面从宏观到中观进而演变到微观(一)普遍认可在我国存在着较严重的金融排斥,而各地区排斥程度有所不同徐哲(2008)从条件排斥等六个方面定性地分析了我国金融排斥的现象及其产生机理。
徐少君(2008)基于金融地理学视角对我国金融排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重点强调了金融排除的“空间差异、空间过程和空间交互作用”,同时指出各地区金融排除的空间差异显著,东部地区体现出了相对较低的金融排除空间集聚状态,而中西部广大地区却陷入了金融排除的高集聚区。
王修华(2009)认为我国存在地区间金融排斥明显、金融排斥与地理分布及经济发展程度联系密切的特点。
王伟(2011)在对2008年金融排除度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我国31个省(市)都遭受着不同程度的金融排除,其中54.8%的省份遭受了严重的金融排除,仅有9.7%的省份金融排除度较低。
金融排斥现象虽然最早在西方发达国家发现,但目前来看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使得该问题更为普遍,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差异,金融排斥问题则更为凸显。
但是由于在质量指标方面没有形成标准,所以测算结果无法统一。
非正规金融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非正规金融与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摘要: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逐渐成为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的话题,同时也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非正规的金融组织是处于未经政府批准或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进行规制,因此被贬称为“地下金融”或“草根金融”而蒙上了非法的阴影。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些非正规金融组织却不同程度上顺应了我国私营经济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其生存的土壤。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非正规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信用是这些组织生存的关键,来分析其值得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的地方。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信用机制交易成本金融体系近年来,有关闽、浙、粤三省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有关地下钱庄黑幕的种种文章主要是说明我国近几年打击地下钱庄参与非法洗钱活动。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每年从地下钱庄中被洗掉的黑钱至少达200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GDP的25%,这个数目是非常的庞大。
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来遏止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非法交易,比如央行2002年9月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方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
这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一部分作为非法的金融机构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按照我们一贯的思维方式,对一切形式的地下经济都应取缔。
但监管当局为这些非正规金融的取缔忙碌不已,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生意照样火爆,依然“生机勃勃”。
这就不禁让人发问:屡禁不止的非正规金融是否确有其生存理由?是不是我国现行金融制度的不足或缺陷给了他们存在的土壤?是什么机制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当前我国对这些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深,虽然对非正规金融这一领域国家的监管部门开始实行局部的疏导政策,比如从2002年底开始的温州金融改革,让我们看到了某种迹象。
除了浮动利率试点之外,温州金融改革的核心还涉及银行产权改革,即温州商业银行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入股,乐清、瑞安两个县级市可以搞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并允许私人参股。
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之间的关系。
中小企业融资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难题,而信息不对称和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存在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通过深入分析信息不对称、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特点及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本文将阐述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各方掌握的信息量不等,导致交易双方对交易物品的了解程度不同。
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严重,往往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本文将分析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并探讨如何通过信息披露、征信体系建设等方式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本文将探讨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特点及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非正规金融市场是指未被政府认可或监管的金融市场,具有灵活性高、门槛低等特点。
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非正规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分析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优势与风险,探讨如何规范非正规金融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健康发展。
本文将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应加大信息披露和征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透明度;应加强对非正规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
还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元化、更便捷的融资服务。
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共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
二、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创新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融资渠道单一:大多数中小企业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而直接融资渠道如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相对较为有限。
这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来源相对单一,风险承受能力较弱。
融资成本高: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信用评级较低等原因,银行在为其提供贷款时往往需要设置较高的利率和担保要求,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非法金融活动产生的原因-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非法金融活动产生的原因-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非法金融活动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不符合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的行为。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洗钱、诈骗、走私、偷税漏税等行为,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复杂化,非法金融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这些活动可能带来财务风险、社会动荡和环境破坏等问题,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非法金融活动产生的原因,探讨如何有效防范和打击这些活动,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文章结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 引言:介绍非法金融活动的概念和重要性,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2. 正文:分析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产生原因和影响。
3. 结论:总结非法金融活动的影响和提出防范措施,对文章内容进行总结和展望。
}}}请编写文章1.2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3 目的目的部分的内容:本文的目的是通过分析非法金融活动产生的原因,加深读者对这一现象的理解。
通过深入探讨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金融领域监管的重视,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维护金融秩序和市场稳定。
同时,本文还旨在提高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识,帮助人们辨别并避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保护个人和社会权益。
2.正文2.1 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非法金融活动指的是在金融领域中进行的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洗钱、走私资金、欺诈和操纵市场等行为。
这些活动不仅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破坏,也会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非法金融活动往往利用金融体系中的漏洞和制度不完善之处,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或逃避监管。
这些活动可能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导致投资者信心受损,甚至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风险。
因此,认清非法金融活动的定义并加强监管是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之举。
2.2 原因一:经济动荡和社会不稳定非法金融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动荡和社会不稳定。
非正规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治理策略研究
非正规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治理策略研究一、引言非正规经济是指那些没有正式注册、未纳税或未完全被法律监管的经济活动。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非正规经济被认为是经济活力的来源之一。
但同时,这种不合法的经济活动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研究非正规经济的影响和治理策略是非常必要的。
二、非正规经济的影响非正规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不同的影响,具体包括:1. 经济增长和税收减少:非正规经济能够贡献一定的GDP,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甚至占到了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当一部分。
然而,由于非正规经济主要是以现金交易为主,不纳税,导致政府税收减少。
2. 不公正竞争:非正规经济在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内存在比较激烈的竞争,这给正规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并可能导致正规企业出现萎缩的状况。
3. 社会不稳定:非正规经济的存在,通常伴随着非法和黑市交易,以及犯罪活动等。
这些活动会对社会安定和治安形成威胁。
4. 社会福利下降:非正规经济的劳动者通常缺乏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
而即便有这些保障,政府也难以有效监管。
5. 延迟经济转型:长期存在的非正规经济活动会阻碍经济发展,其中一部分原因是非正规经济的存在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另一部分原因则是因为非正规经济的存在阻碍了经济转型和现代化的推进。
三、非正规经济的治理策略治理非正规经济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项社会问题。
治理非正规经济需要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包括:1. 改善地区经济环境:地区经济环境越好,非正规经济就越少。
因此,应当通过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提高教育水平等手段改善地区经济环境。
2.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措施防止非正规经济中出现非法和不公平竞争。
3. 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当推出一系列措施,改善非正规经济劳动者的生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生活保障水平,以此鼓励劳动者转型至正规经济。
4. 建立容错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容错机制,允许非正规经济的合法企业转型到正规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5.09•【分类】司法解释解读正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杨临萍XXX 于蒙民间借贷在我国金融市场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有学者认为,民间借贷既非“非正规金融”,亦非“正规金融的补充”,更非所谓的非法金融,而是多层次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民间借贷在我国却处境尴尬:一方面,民间金融受控于政府的严苛管制,难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另一方面,从金融机构难以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却又对民间金融情有独钟。
从一定程度上讲,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管制,仅仅考虑到了政府及司法部门监管的便利,却忽略了作为市场主体的借贷双方的真正需求。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既不能完全依照契约自由原则放之任之,也不能依赖政府“看得见的手”对其管制过严。
随着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民间借贷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新变化,如借贷数额巨大、借贷目的多元、利率规制缺乏,等等。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规定不具体、不完善,尤其是对民间借贷利率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司法解释已于9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帮助广大读者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司法解释的脉络介绍相关内容。
一、关于民间借贷的认定1.如何看待制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必要性民间借贷的专门性法律规范尚付阙如,而是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会议纪要等,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在对有关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效力认定、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和批复、指导意见及行政法规、规章、文件等,而这些司法依据又都是在不同时期为应对当时的形势需要而制定的,不仅在稳定性、延续性、确定性和系统性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而且在有关民间借贷的具体法律概念、法律属性等问题及其与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的区分等诸多方面仍显模糊,欠缺一套明确、稳定、可行的具体操作规范。
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探析
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探析[摘要]民间借贷是一种简便、灵活的融资行为,是绍兴市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绍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文章通过对绍兴市的三区一市二县的600名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了绍兴市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总结民间借贷利率的主要特征,并提出了民间借贷利率所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对民间借贷进行法律规制的主要建议,以期使民间借贷发挥融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关键词]民间借贷利率;法律规制;建议一、绍兴市民间借贷利率的概况民间借贷活动在绍兴地区广泛存在,当地的居民和中小企业经常通过民间借贷来满足短期的融资需求。
绍兴市的民间借贷利率的水平差异很大,具有较大的浮动幅度。
根据当地民间借贷利率的总体水平可分为三类:无利率或者低利率借贷、中等利率借贷和高利率借贷。
其中,无利率或者低利率借贷在传统民间借贷中比较常见,而当前绍兴地区的民间借贷利率水平,则以中等利率为主,一般比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要高出一部分乃至数倍,甚至出现高利率的借贷。
在这次调查中,总共发放了600份调查问卷,最后收回的有效问卷为536份,在536个有效受访者中,有农民、个体户、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其中有民间借贷经历的有455人,占到总人数的85%。
而在455位具有民间借贷经历的受访者中,有利率的有420人,占比为92%,无利率的受访者有35人,仅占8%。
并且对于节余现金的投资,有超过1/3比例的受访者会将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市场。
从数据可以反映出绍兴地区的民间借贷活动非常活跃,参与十分广泛。
二、绍兴市民间借贷利率的主要特征(一)民间借贷利率的市场调节性民间借贷属于非正规金融体系,具有非正规金融属性,一般不受国家和政府的监管。
因此,民间借贷利率具有市场调节性特征,即民间借贷市场中的借贷不是由政府规定的,而是由民间借贷市场根据资金的供需来调节利率的,具体表现了民间借贷市场中的资本供应与需求情况,同时也反映了市场的定价规则。
我国民间金融的利率效应探讨
MODE RN CONO C RE E E MI S ARCH
我 国 民间金 融 的利率效应探讨
陈 瑛
内容 提 要 : 国 目前 的 民间金 融 活动 十 分 活跃 , 我 它起 因于 民 间经济 和 民 营企 业对 于融 资 的强 烈 需求 . 由于 正规 金 融体 系的 限制 和 选择 , 非 正 规状 态 的 民 间融 资得 以生存 和 扩展 , 它也 导致 了民 间金 融 的利 率 水 平 使 但
一
需. 如季节性 的生产资金调剂 , 建房 、 婚丧嫁娶等。融 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或利息低微。据抽样调查 , 浙江省内亲友间的互助性利率基本上与银行借贷利
第一 , 民间融资的市场需求程度。在一些非农产 业 比较发达的地 区,融资需求增长快于农 民收人增
长, 因此 , 人 提 高 并 不 足 以缓 解 资 金 的稀 缺 状 况 ; 收
个方 面 :
、
民间融资的三种利率及其成因
我国 目前的民间金融实际上是一种非正规性质 的融资 , 和正规金融市场处于相互 分割状态 , 其融 资 的价格——利率在两个市场上也不相一致。 目前 出 现的民间融资利率可 以分为三种情况 : 是零利率或低利率。融资主体主要为 自 然人 , 融资双方关系密切 ,融 资主要用 于应付短期生活急
一
毒、 造假 、 贩卖枪支等违法活动的暴利的刺激却又无 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融资 ,而这些 活动的利润也足以 支付很高的利率 , 于是也容易产生高利贷 。实行高利 率 的民间金融形式有 : 某些非法典当业 、 高利贷 、 类
似 18 95年 发 生在 浙 江 乐清 的抬会 和 18 福 建 平 9 7年
高于正规金融, 而高利率产生的影响既有积极 的方面, 也有消极的方面。该文认为应当客观地分析民间金 融利 率的影响 , 不应夸大民间金融利率的负面作用。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作者:杜丽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4期摘要在我国,民间融资的地位不明确,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对其实行监管,也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作出明确的界定。
但在实际生活中,它却以一种“灰色金融”的方式存在着,并在国民经济发展和融资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我国民间借贷产生的原因以及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出发,提出相关的建议,以减少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潜在的风险。
因此,为了使民间借贷正确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并且不增加现行金融体系的风险,就需要对其进行制度和法律上的规制。
关键词民间借贷监管机构法律制度作者简介:杜丽君,西北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2-097-02民间借贷作为与正规金融相对的非正规金融的主要方式,是没有经过国家依法批准而从事资金借贷业务,它主要是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以自有资金的借贷为主要的表现形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资金的不断需求,民间借贷迅速膨胀,并呈现出新动向。
它所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呈现出的问题,必须借助法律的手段进行规制。
使得民间借贷能够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
能够保障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下顺利的运行,为了更好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平稳发展,需要以立法的模式和制定相关的制度营造良好的民间借贷环境。
一、民间借贷产生原因民间借贷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作为一种资金流转方式已经在普通人的观念中获得普遍认可。
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有了更活跃的发展,这既是融资主体自身的内在要求,也是外在资金供给不足情势下的无奈选择;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
第一,个人的原因。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使得民间的剩余资金较充足,这为民间借贷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另外,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逐渐改变了人们以往把选择储蓄作为唯一理财方式的观念,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和周期短的特点吸引着更多的注意力,拥有自有资金的人们更愿意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这种借贷中去。
111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研究
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研究前言 (1)一、非正规金融概念 (2)二、非正规金融存在的社会基础 (2)三、非正规金融弊端 (3)四、对非正规金融的规范和引导 (4)(一)非正规金融地位合法化这是引导和规范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前提条件 (4)(二)制定相应的法律以法律形式对非正规金融的活动加以规范,使民间借贷有法可依 (5)(三)将非正规金融纳入监管范围承认非正规金融的合法性,将其活动纳入宏观金融监管体系 (5)(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对民间信用资料的大量积累,建立信用制度 (5)本文首先分析非正规金融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并单独分析了非正规金融在中国发展的特殊原因和必要性,然后对非正规金融进行利弊分析,指出其优势和缺陷。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非正规金融发展需要政府的规范和引导,表明非正规金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合法地位,并为非正规金融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非正规金融概念非正规金融现象几乎是所有国家都普遍存在的现象。
在展开本文的分析之前,首先应该对相关的概念做出界定。
金融就是资金的融通,从这个定义上来说,金融和融资在实质上是同一的,为了统一称谓,不至于产生歧义,同时便于与国外文献的称谓的一致性,便于与正规金融的对照和比较,本文将其称为非正规金融【1】。
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相对于正规金融(formal finance)而言的,理论界也将二者译作非正式金融和正式金融。
在中国,非正规金融常常被称为“民间金融”,“体制外金融”,“民间借贷”或“民间信用”。
对于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研究,中外专家和学者最早就是从对非正规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开始的。
对于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界定,中外专家和学者各自结合自己的研究给出了不同的定义。
总结学者们的定义主要有如下几种:(1)非正规金融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保护和规范,处在金融监管当局日常监管之外的所发生的各种金融活动【2】。
(2)非正式金融是指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超出现在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3】。
中国版旁氏骗局之法律视觉
中国版旁氏骗局之法律视觉摘要:目前,有关民间借贷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尚处于一种比较零散、粗浅的局面,少有系统性的研究成果。
而几乎在所有的研究资料中,都表现着一个同一的观点,那就是要对民间借贷这一古老的融资方式进行正确的引导与鼓励支持,但同时要对民间借贷的某些问题比如说高利贷予以严厉规制打击。
本文仅以法律视觉对该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字:民间借贷融资规制法律视觉一、民间高利贷存在的原因第一,资金供给不足。
目前个人要从银行贷到款,其个人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物,虽然有少数银行提供不需要任何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但只面对银行认定的一些特定优质客户,银行的高门槛拦住不少人。
另外,由于部分民营企业缺乏诚信,一些金融机构担心借给民企的钱会变成坏账,所以也不敢轻易与企业合作。
因此,一些小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急需资金而又无法从银行取得的时候,他们只能通过借高利贷来”渡过难关”。
第二,资金需求的独特性。
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层次性,主要分为基本生活性资金需求、基本生产性资金需求和一般经营性资金需求。
基本生活性的资金需求即使利率远远高于收益率,农户仍不得不借贷。
基本生产性的资金需求即使贷款利率偏高,但只要在市场利率和收益率之间,农户为了需求性生产仍不得不借贷,如果高利贷的利息率高于一般经营性资金需求收益率,农户会放弃第三层次的资金需求---一般经营性资金需求。
第三,借贷交易成本过高。
首先,非正规金融的合法性地位不明。
在正规金融存在总量与结构性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是一种自发性制度创新,它通过借贷双方的”关系”克服了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约束,在确保信贷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了资金的有效融通。
由于政府不允许高利贷存在,历来对其严厉打击,使其违法风险增大,所以放贷者在确定利率时,必然会把这个风险考虑在内。
其次,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正规制度的限制,从而诱使非正规金融机构内部不断内生出相应的非正规制度,导致了许多正常交易的功能被严重扭曲。
15-3 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与发展趋势
金融学第十五讲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与发展趋势本讲导读一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与面临的挑战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五四金融监管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内容三、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与发展趋势01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02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03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演变04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与对象组成的体系⚫完备的法律是监管体制的基础和依据⚫监管当局是监管体制的核心⚫所有从事金融业经营和投资交易活动的企业、组织、单位和个人都是监管对象,其中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是主要对象金融监管体制的各种类型都是基于上述要素而言:⚫监管模式的种类主要是针对监管对象而言⚫监管体制的类型主要是针对监管当局而言掌握金融监管模式:对于监管对象是功能监管或机构监管⚫机构监管➢定义:机构监管是按照不同机构的类别来划分监管对象,如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等➢优势:监管门槛相对较低,易于实施➢不足: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问题监管模式的演进趋势:由机构监管逐渐发展成为功能监管从功能和机构的组合中,可派生出以下三种监管当局与职权界定的模式:⚫牵头监管模式:设置不同的监管当局,并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为牵头监管机构,负责协调不同监管主体,共同开展监管,如法国等国家⚫“双峰”监管模式:设置两类监管当局,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类负责对不同金融业务开展监管,从而达到双重保险的作用,如澳大利亚、奥地利等国家⚫“伞式”监管模式:对特定金融机构,由一家监管机构负责综合监管,其他监管机构按企业经营业务的种类开展具体监管熟悉金融监管体制:监管当局的设置与职权界定⚫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划分:单一监管体制和多元监管体制⚫按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划分:集中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根据金融监管权力的分配结构和层次,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线多头模式:全国的金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几家机构共同负责,如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双线多头模式:中央和地方都有监管权,每一级又有若干机构共同来行使监管的职能,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集中单一模式:由一家机构集中进行监管包括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英国等02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金融监管体制变迁的背景是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变化⚫历史上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20世纪30年代以前的混业经营与集中监管: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证券业、保险业不发达,金融监管职能基本上归中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是唯一的监管机构,是典型的集中监管体制➢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在经济大危机对银行和证券业的毁灭性打击后,以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确立了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格局➢20世纪70年代末在金融创新的高潮推动下,金融再度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格局,的监管体制变革。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探析
2 0 1 1 年温州 数十家民企 老板 因无 法偿还 由民间借贷 产 生 的高利贷 出逃 , 对 中国经济具 有“ 风 向标 ” 意义 的“ 温州模 式” 从 风光无 限到 毁誉 参 半。2 0 1 2年备 受 瞩 目的 “ 亿万 富 姐” 吴英 因集 资诈骗罪 被判处 死缓 , 2 0 1 2年 3月 2 8日, 国务 院常务 会议决定设 立温州 市金 融综合 改革 试验 区。这 些密 集的涉及个人 、 地 区经济甚 至国家经济 法律制 度的事件背后 都关联 着一个核心概念 : 民间借贷 。
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 券借 贷的一种法律行为。 根据借贷主体的不同 , 民间借贷 又可 以分 为两类 : 一是 实体经济部 门之间的借贷 , 如居 民之 间 、 非金融法人之 间 、 居 民与非金融法人之 间的借 贷 ;二 是准金 融 部门包 括小 额贷 款组织 、 贷款公司 、 产业基 金 、 风险投 资公司 、 担 保公 司 、 典当 行等机构, 对实体经济部门的借贷 j 。
根据 法律性质 的不 同 , 民间借贷可分 为商事性借 贷和民 事性借贷。商 事贷 款是以营利为 目的 , 专 门从 事借 贷业务的 机构和个 人所进行 的借贷行 为 ; 民事性借贷 是指 对于一般性 的、 非专 门性 的私人 借贷 , 其 通常 只涉及借贷 双方 的权 利义 务, 不会对其他人 的利益产生影 响。根据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 的现状 、 相关法律 制度的 法制现 状 , 我国 目 前 民间借 贷的规 制重点应 当是商事性贷款 J 。 2 我国民间借贷现象 的发展现状缘起 民间借贷在我国有很深的社会经济基础 , 直接关系到 国 民经济的发展 , 对其发展现状 和深层 原因的分析是对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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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正规金融的成长困境 ( 非正规金融存在信 贷主体之间信 息不对称 一)
在非 正规 金融组织膨胀 的情况下 , 随着参 与人数 的增加 , 缘、 地 血
( 引导部分非正规金 融向正规金 融转化 二) 既然非正规金融内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之 中,并不 是临时性的和过 渡性的制度安排 , 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和必然性 , 政府 漠视 、 压制 或者 取缔非正规金融都是不明智的。政府应积极介入非正规金融发展 , 缩短
金融而转 向其他 融资渠道。这无疑 限制 了非正规金融业务经营范围, 压
缩利润增长空间 , 可能导致非正规 金融 在业务经营上陷入恶性循环, 难 以在社会范围内进行金融资源 的有效配置。事实上 , 资金供求结构 的不
民营资本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 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并制定明 确、 严格的市场退 出制度 , 通过市场竞争 实现与者之 间的信息不对称 问题 日益严重 。 再 加上非正规金融组织对贷款项 目可能缺乏严密 的调查 ,对借款者 的信 誉、 贷款用途很难知晓。 这些都可能导致风险剧增, 不仅难 以收回贷款 , 甚至会出现不法借款者携款私逃现象 。 但是随着经济 的发展, 融资活动
时掌握非正规金融的变化情况 , 定期采集非正规 金融活 动的信 息, 适时
向社会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 要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手段 , 有必要 建立多元化金 融监管体系, 综合运用法律手段 、 政手段和经济 手段 。 行
非正规金融监管的重点应该是其整体运行情况、 利率高低 、 非法金融活 动、 金融欺诈 、 洗钱、 高利贷等等 。也就是说, 主要是非正规金融出现问
制性信贷 目 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 的金融部 门。国 内学术界常常 标
将非正规金融称 为民间金融。非正规金融的形式有很多 , 当前发展中国 家非正规金融 的形式主要包 括私人借贷 、 贷款经纪、 储金会和地下钱庄
非正规金融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问题
非正规金融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问题分析□连英祺陈静婷【摘要】央行如此高密度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其效果如何,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非正规金融融资规模不断增长,但其融资量并没有被计入社会融资总量中。
本文通过对非正规金融融资规模的分析,探讨了非正规金融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并从加强监管和培养良性金融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规避非正规金融对货币政策效应负面影响的建议。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货币政策;社会融资总量【基金项目】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外资进入的溢出效应与中国寿险业效率演进研究”(批准号:10YJC79017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问题研究”(批准号:L09DJY105)成果。
【作者简介】连英祺(1978.1 ),女,山东荣城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陈静婷(1990.3 ),女,江西鹰潭人,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2011年我国央行为加强流动性管理,已连续五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共计2.5个百分点;为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两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共计0.5个百分点。
央行如此高密度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其效果如何,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在诸多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因素中,非正规金融的干扰效应越来越不容忽视。
非正规金融目前已然是中国民间的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融资规模巨大,但是却没有被计入到社会融资总量中。
而社会融资总量作为央行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其统计结果的缺陷将直接导致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偏差。
针对这一情况,本文试图就非正规金融对我国当前货币政策效果的影响展开分析。
一、非正规金融的界定与融资规模M2和新增人民币贷款量一直以来共同被作为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有时,新增的人民币贷款量比M2更受关注。
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发展状况的变化,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开始逐步增长,且增幅明显。
有关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超过90%,2010年这一比例已经下降到56%,根据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一季度该比例已降至53%。
2024年非银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2024年非银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引言非银金融市场是指除了传统的银行业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所构成的金融市场。
随着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发展,非银金融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显著增长。
本文将探讨当前非银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并分析其所面临的挑战和前景。
1. 非银金融市场的定义和特点非银金融市场是指除了传统银行业以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所组成的市场。
这些金融机构可以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而金融产品则包括保险产品、证券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等。
非银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创新为经济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
非银金融市场的特点包括: - 多元化的金融产品:非银金融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了不同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
- 高风险和高收益:非银金融市场中的一些金融产品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
- 创新和竞争:非银金融市场处于不断创新和竞争的状态,不断引入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2. 非银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非银金融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非银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种类也逐渐增加。
第一阶段:初期发展在上世纪80年代初,非银金融市场开始崭露头角。
传统银行业以外的金融机构逐渐兴起,推出了一些新型的金融产品。
第二阶段:产品丰富到了上世纪90年代,非银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金融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保险产品、证券产品、信托产品和基金产品等开始充斥市场,满足不同投资者和资金需求。
第三阶段:市场规模扩大随着金融市场的壮大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非银金融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大量的外资进入该市场,带动了市场的发展。
第四阶段:创新和监管当前,非银金融市场正处于创新和监管的阶段。
金融机构和产品不断创新,同时监管机构也加大了对非银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
3. 非银金融市场的挑战和前景非银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同时也有着广阔的前景。
挑战 1. 风险管理:非银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如何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是重要的挑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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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规
制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规制
摘要:我国非正规金融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正规金融,非正规金融具有灵活性、信息优势、担保优势、节约交易成本等不可比拟的优势,对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非正规金融也具有缺陷,应通过多种举措规范非正规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发展,交易成本,规范
世界银行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指那些没有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
非正规金融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
大量的资料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靠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同时驱动。
在我国,非正规金融主要包括基金会、互助会、合作性小额信贷、新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典当业信用、私人钱庄、合会、民间集资、民间借贷等形式。
现有理论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与欠发达区域经济增长是显着正相关的,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将促进欠发达区域经济增长。
非正规金融在交易信息、节约交易成本、履约保障、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正规金融不可比拟的优势,引导非正规金融健康发展,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农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正规金融的优势
(三)交易成本优势。
非正规金融的交易成本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操作比较简便,借款合同的形式简便、内容实用,不需要复杂的操作流程,相对正规金融而言,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其次,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转成本较低,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规模小、机制灵活的特点,特别是在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转成本要大大低于正规金融机构。
再次,非正规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贷款形式不受局限,易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贷创新,节约信贷成本。
最后,非正规金融的履约保障成本要低于正规金融。
非正规金融模式下往往依靠个人信誉、民间非正式规则、社会团体内部纠纷协调机制等手段保障履约,极少进入司法程序。
相较正规金融主要依赖司法解决纠纷、保障履约而言,非正规金融的履约保障成本大大低于正规金融。
二、非正规金融的缺陷
非正规金融对信贷市场产生着重要作用,但是,非正式金融存也存在缺陷,如不加以合理引导,将会影响金融市场健康,损害国家宏观经济秩序。
(一)影响国家货币调控政策。
非正规金融所分流的资金在体制外循环,不能被货币当局统计观测和监控,会影响货币当局的正确判断,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制定。
此外,由于非正规金融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货币当局的货币政策在非正规金融机构难以得到贯彻落实,如利率政策
等,弱化国家货币政策效果。
(三)容易滋生洗钱、走私、黑社会组织等犯罪。
由于非正规金融处于不受监管的状态,非正规金融行业内与洗钱、走私等犯罪密切相关联,如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组织已成为洗钱、走私等犯罪行为的重要工具。
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依靠黑社会组织等非法势力保障履约,导致产生黑社会组织犯罪。
三、规范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正规金融发展受限,不能完全满足市场发展需要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因其自身优势,在满足市场需要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替代作用,进一步规范对非正规金融的管理,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应是今后完善对非正规金融管理的主要方向。
(一)促进非正规金融合法化,引导其有序成长。
由于非正规金融在我国长期以来是被打击和取缔的对象,要保持非正规金融的长期发展,必须从法律上把非正规金融纳入信贷资金运作范畴。
目前,央行已牵头起草了《放贷人管理条例》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讨论,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走出金融危机影响,恢复增长的关键时期,应加快《放贷人管理条例》的出台时间,引导非正规金融规范发展。
应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的非正规金融的界限,对资金来源和运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正规金融行为给予确认,赋予其合法地位。
通过对非正
规金融组织的参股、控股、设立、经营、行业管理、市场监督、债权债务处置、退出等做出具体的法律制度安排,引导非正规金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但必须处理好合法化和正规化的关系。
应尽量放低非正规金融组织机构的设立门槛,尽量采取灵活原则规范非正规金融的组织模式、业务流程等,使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化后仍保持灵活、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
(二)促进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动化,引导其合理扩张。
一方面应促进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组合贷款,鼓励非正规金融机构与国有金融机构、商业金融机构互相参股、兼并、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以促进与完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允许非正规小额贷款组织进入银行间的市场拆借活动,并逐步实现小额信贷和微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完全市场化。
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基准利率形成机制、存贷款利率形成机制、利率监控机制以及非正规借贷利率信息分布机制,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三)促进非正规金融监管体系化,引导其规范发展。
在监管手段上,注意分类监管和对待非正规金融。
对于零散型互助式非正规融资行为不必干预,只是在法律上应对活动中形成的契约进行有效的保护,并不断鼓励其向着规范化、契约化方向发展;针对社会或企业内部的集资活动,既可以通过事前审核控制和减少风险,同时可以引导社会资金的理性投资;对专业的民间借贷组织或者单笔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民间融资实施监管,考虑逐步将其作为“社
会金融”项目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可让民办银行进入市场。
在监管内容上,应当建立专业的非正规金融风险预警和转移机制以及有效的危机处理体系。
定期采集非正规金融活动的信息,适时向社会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形成风险自负与风险内敛机制。
对于那些被确凿证实具有很大社会危害的活动,也要予以禁止和惩处。
同时,发展非正规金融不应该走试点、组建、审批的老路,而应将其纳入中央银行有组织的范围内严加监管;除了官方的监管之外,还要有金融业的行业自律、合格的金融审计机构和存款保险公司。
(四)尊重市场规律,改善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
促进非正规金融的发展,金融监管当局和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找准职责定位,首先要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引导非正规金融组织在优胜劣汰机制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预非正规金融组织。
调查表明:非正规金融具有极强的自生能力和可持续性。
人为地压制、取缔非正规金融的行为不可取,强制性地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行为同样不可取。
政府要放松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确定非正规金融合理的产权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对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检测系统,稳步推行利率市场化。
其次要采取措施切实改善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市场环境,要大力改善金融的生态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如积极向非正规金融组织收集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为非正规
金融发展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