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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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

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孰对孰错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两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优劣. 劳动价值论是指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 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产品的社会关系. 价值通过商品交换的量的比例即交换价值表现出来. 而效用价值论是指商品的交换价值由商品的效用决定.

劳动价值理论起源于英国的亚当·斯密,中经英国的李嘉图及威廉·汤普逊的发展,终于德国的马克思。

亚当·斯密作为经济学史上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在《国富论》中提及了商品拥有使用价值及交换价值。他认为不同的要素收入拥有一个受社会情况影响的自然率,这个自然率构成了自然价格,也被称为商品真实的价格。亚当·斯密认为自然价格代表所生产的就是制成品的交换价值,因应市场的供求情况有所增减成为市场价格。商品的交换价值需要一个明确的尺度以量度要素收入的多少。他提出谷物或者工人的劳动量都适合作为这尺度。他认为一般商品价值的多少取决于生产者投入的劳动量,两者必须成正比. 但亚当.斯密的理论缺陷在于把劳动量或者劳动这行为不加区别地使用,某时候劳动量被认定为新增商品价值的来源,某时候则称他们能够量度价值,一物既证明另一物的存在,也是那一物的计量标准,理论上显然存在一种论证的缺陷。关于劳动量如何量度,斯密也没有清晰的说明。

李嘉图把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大加推广,他首先肯定亚当·斯密的理论. 他随后察觉到亚当·斯密间断地使用两种价值尺度:谷物和劳动。李嘉图加以补充亚当·斯密理论内的那种劳动不是生产的劳动量,而是透过商品交换得到的劳动量. 嘉图指出不论谷物还是劳动,甚至金银,这些量度媒介同样是“可变”,其价值会发生波动。他列举出亚当·斯密前后矛盾的言论以论证只有生产的劳动才能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大多继承自李嘉图的理论,由此可见,所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不是马克思一人独创,马克思只是结合和整理了1820年代至184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们的理论成果,并且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名词用作分析,重新解释整个劳动价值理论。他的价值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 商品具有二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具有不可比较性. 价值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

第二, 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第三, 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第四, 价值规律.

以上即是劳动价值理论的简要的发展历程.

效用价值论则在17~18世纪上半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有了明确的表述和充分的发挥。英国早期经济学家N.巴是最早明确表述效用价值观点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一切物

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从而才有价值。

19世纪30年代后,在对抗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背景下,逐渐出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英国经济学家W.F.劳埃德是这一理论的直接先驱者之一。他在1833年提出,商品价值只表示人对商品的心理感受,不表示商品某种内在的性质;价值取决于人的欲望以及人对物品的估价;人的欲望和估价会随物品数量的变动而变化,并在被满足和不被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他实际上区分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这两个概念,而且暗示物品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

德国经济学家H.H.戈森(1810~1858)是边际效用论的主要先驱者。他在《论人类交换规律的发展及由此而引起的人行为规范》中,重申了效用价值论,同时提出了人类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从而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三条定理是:第一, 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随着物品占有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是递减的。第二, 边际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条件下,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满足,务必将这些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分配,使人的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第三, 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条件下,要取得更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

根据以上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的发展历程和理论,我们可以发现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价值的衡量标准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价值量有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是人对商品满足欲望程度的感觉和评价。由于主观评价常因主题不同而迥异,必然使价值的衡量缺乏统一的标准。

第二:对价值来源认识上的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源泉是唯一的,即人类的劳动,而且是活劳动。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由于商品效用与人的欲望之间的满足关系而引起的感觉和评价,即价值来源于主观评价。

第三;对价值实质认识的差异。马克思认为价值在实质上是抽象劳动的凝结,也体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而效用论者认为价值就是商品带来的满足程度,与生产者的劳动、社会关系毫无联系,只是效用的主观体现。

这些区别的根本之处在于边际效用价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值观的根本对立。效用论者认为价值不是商品的内在属性,而是人对商品的感觉与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由于效用论者将效用衡量的标准主观化从而使边际效用价值实际上成为主观的产物,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同劳动生产完全割裂,使商品价值成为纯粹意义上的一个心理范畴。马克思劳动价值则是客观的价值论,它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客观性出发,系统阐述了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以及劳动的凝结。

劳动价值和效用价值在根本观点上的对立之外还存在着联系. 两种理论都是为了解决同一个问题,既价值的来源问题.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在关于商品使用价值(效用)作用的问题上有共同之处。二者都承认使用价值对价值有重要作用,但二者区别在于“如何作用”。马克思认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统一与商品体内的两因素,二者互相依赖,

不可分割。使用价值是价值存在的前提,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则失去了价值存在的基础。可见马克思和边际效用论者几乎同样重视使用价值。但遗憾的是边际效用论者在这一问题走上了歧途。他们过于强调商品效用带给人的主观上的满足,而忽略了交换和交换背后的社会经济关系,并倒向了唯心主义价值观,过分夸大了效用的作用,认为效用决定价值,效用是价值的源泉,只讲效用而抛弃了生产效用的劳动。

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否认劳动价值论,认为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是商品的效用.该理论表面上看是注重了商品的使用价值, 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效用决定论”. 事实上, 某商品的效用是相对的, 不同对象, 不同要求, 不同地区, 甚至不同时间的表现是不同的. 如果以所谓的”效用”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 那就永远无法对某一商品进行定价, 并完成其交换.还有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市场的供求来决定的. 这种供求决定论试图表明: 市场需求紧缺时, 就是说供不应求, 商品的交换价值就高; 市场供应充足, 甚至积压时, 也就是供过于求, 商品的交换价值就低. 这实际上是一种一定时期内的表面现象, 并非反映商品交换的实质. 如果由供求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就更无法解释商品在供求一致时的价值决定.

可以看出:效用价值论是典型的主观价值论,充满了唯心主义色彩,因而是错误的。劳动价值是从客观出发的,所以是正确的.

不过,边际效用价值论的某些具体理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首先,边际效用价值论探讨了效用(即使用价值)的本质。对于使用价值,马克思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有用性”(即效用)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并未作深入分析。而杰文斯则指出:物的效用就在于对人产生“快乐”和避免“痛苦”。虽然这样解释不见得全面、深刻和规范,但毕竟对“效用”的本质作了探讨,因而是有价值的。须知,人类从事经济活动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所以经济学必须高度注重对“人的需要”及满足这种需要的“效用”的研究。

其次,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提出以人对物品效用的感觉评价来测定商品的价值大小的观点完全是荒谬的、唯心主义的。但却不能否认,人的主观心理评价是测定使用价值即效用大小的基本标尺。在这一点上,绝不是唯心主义的,而是唯物主义的。因为,人的需要可以具体划分为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而人的生理需要又总要以人的心理需要外在地表现出来,所以说,“使用价值大小主观评价论”是成立的。当然,由于每个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都是有差异的,所以每个人对同一使用价值大小的评价就不会完全一致。显然,在这一领域,马克思也未给予深入探讨,边际效用价值论在这一方面作了分析,因而是有贡献的。

再次,边际效用价值论者提出的“基数效用论”的确难以成立(因主观感受无法定量测定),但提出的“序数效用论”却有实用性。实际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提出的必要生活消费品和奢侈品的概念,认为工人阶级在经济繁荣时期也会涉及奢侈品的消费,以及恩格斯在马克思的<<雇佣劳动与资本>>序言中所谈到的消费资料可以分为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观点不也隐含着“序数效用论”的思想吗?从这点来看,边际效用价值论所提出的“序数效用论”是有价值的。

最后,边际效用价值论所提出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也是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马克思对此种现象也未深入展开分析)。由于这一理论反映了客观事实,因而我们不能断定它是“庸俗的伪科学”。事实上,正是因为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现象(这一现象可以通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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