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张利等3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张利等3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辽国土资党发[2017]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7.02.06

【实施日期】2017.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张利等3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辽国土资党发〔2017〕4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厅党组研究决定:

张利同志任总工程师,免去其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职务;

王宏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靳伟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其原任的法规处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杨东同志任行政审批处处长,免去其地质勘查处处长职务;

姜宏阁同志任规划处处长;

孙宇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处长,其原任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处处长职务自然免

除;

牟傲风同志任征转用地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职务;

赵毅宾同志任土地调查监管处处长,其原任的调控和监测处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邹立伟同志任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办公室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