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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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1.1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服务为宗旨,实行机械设备现场及资产的双向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生产效能,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所属施工项目经理部。

3、相关文件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2《中建一局(集团)建筑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汇编》

4、管理职责

4.1项目管理部管理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和中建一局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规定,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4.1.2对起重设备进场前相关手续、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

4.1.3对起重机械安装后的资料及设备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发设备启用通知单。

4.1.4负责现场施工机械安全使用、文明施工及“十字作

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4.1.5参与塔吊、外用电梯、吊篮及龙门架安拆特殊情况相关方案的审核工作。

4.1.6负责对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贯标工作的督处检查、指导及服务。

4.1.7负责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的考核及发证工作。

4.1.8负责机械设备(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编号、协调使用及年终清产等管理工作。

4.1.9参与新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方面的工作。

4.2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

4.2.1负责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的租赁、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转,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4.2.2机械设备的安装、摆放要符合施工平面图的要求。

4.2.3对进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验收,要求随机资料、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禁止国家淘汰及带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4.2.4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做好验收记录,建立现场机械设备台帐。

4.2.5确保机械设备旁边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要求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对主要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

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2.6负责“三定”、“十字作业”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机体稳定、润滑良好,周围环境整洁,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4.2.7做好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技术交底。

5、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5.1大型施工现场(十万平方米以上,包括十万平方米)必须设置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其它中小型施工现场(十万平方米以下)根据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复杂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5.2自带设备的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

6、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的前期策划

6.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各个阶段需用设备情况制定设备需用计划,并注明设备的规格型号及预计进出场时间(包括办公设备),报送项目管理部备案。

6.2由于施工需要购置机械设备或办公设备,执行《资产管理办法》。

7、项目机械设备进场前的控制

7.1对租赁的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设备出租及安装单位必须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租赁、安装、维修

资质证书,具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并应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检测证明和安全使用许可证。

7.2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安装前,项目与设备出租单位签定书面设备租赁合同、拆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等,明确双方的责任,由设备安装单位制定完善、可行的设备安拆方案并负责设备的安拆。

7.3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安装完成后,由项目通知公司项目管理部,进行三方联合验收,现场设备及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管理部签发启用通知单后方可使用。

7.4分包带入的中小型设备,进场前由项目机械员对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鉴定,经安装、调试、试运转后,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并办理进场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7.5对租入的中小型设备,必须有设备租赁合同,进场要求按本办法中7.4条执行。

8、项目机械设备进场后的控制

8.1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8.1.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8.1.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主要机械设备要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原则,公用的设备应设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8.1.3因工程停工等原因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停使后,必须通知项目管理部,如重新启用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检查,确认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8.1.4施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牌,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8.1.5机械设备的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证办法,凡属持证操作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建筑机械操作证”,未取得操作证之前,严禁操作。

8.1.6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8.1.7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出现故障,由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检修,并有书面修理合格证明,司机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8.1.8项目机械管理员应监督机械操作和维修人员定期、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修理,保证机械设备处于完好运转。

8.2项目设备安全管理

8.2.1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械员负责监督操作及维修人员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技术规程》。对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应坚决制止。

8.2.2 现场在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规定,运转平稳,润滑

要良好,机貌要整洁,调整紧固要符合标准。设备周围要平整清洁、排水良好、无障碍物,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备用设备要停放整齐,维护良好。

8.2.3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及时修理故障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无拼设备和带病运转现象。

8.2.4对噪音比较大的设备实行封闭式管理,运转的机械设备不能有漏油、漏水、漏汽等现象,露天固定使用的设备,要有棚,并达到防晒、防雨和安全的要求。

8.2.5对现场使用的塔吊、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大型设备要严格执行验收、启用制度,并符合北京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机械者要处以罚款,对有证不带者视为无证,对指派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者,要追究其责任。

8.2.6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一机一闸,禁止一闸多机,已满足机械设备的安全用电。

8.2.7塔式起重机、外用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出租单位对其设备半月进行一次结构检查,项目机械员组织对设备进行月设备“十字作业”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8.2.8对主要设备坚持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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