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浅谈-美国模式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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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模式的启示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及公司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一种信用经济, 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市场资 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都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 会信用制度,而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也纷纷着手建立 本国的信用体系。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信用体系已有100多年的演进 历史,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上没有根本区别,但 由于国情和立法传统的来自百度文库异形成了三种主要模式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种模式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社会信 用管理模式(民营征信系统),实行的是完全市场化 的运作;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中央银行建立的信贷登记系统 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公共征信系统),是一 种主要由政府主导的模式;
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 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 (社会征信系统)。
我国目前正处在信用体系的初步建设阶段,从对美、德、日为代表的三种 不同信用体系的特点及其比较中,我们可以获取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美国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也是信用管理行业最 发达的国家。因此,对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进行分析有 助于我们认识成熟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基本状况。
其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2、完善的法律体系 3、多层次、健全的信用监管体系 4、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 5、对信用产品和评级结果的自觉广泛的运用
(1)机构组成方面
美国的信用调查机构主要由私人和法人投资 组成。美国没有公共信用调查机构,其信用 报告几乎全部由民营调查机构提供。
(2)在业务范围方面
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服务公司:
a. 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资信评估)
针对国家、银行、基金、证券公司、上市大型企业
专门从事证券信用评级业务,重点防范资本市场的风险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才能使用相关的消费者信 用信息。
征信机构必须对信用信息的使用和查询情况予以记录和保存, 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美国的征信机构的服务对象有银行、信用机构、企业、个人、 税收征管机构、法律实施机构和其他联邦机构以及政府部门 等。它们都是信用报告的需求方。
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则出售给需求者 (某些特殊规定条件下可免费提供),这是美国征信行业得以 不断发展的制度基础。
2、美国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
核心:
《公平信用报告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辅助:
《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 《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赁法》、 《信用卡发行法》、《电子资金转账法》、 《格雷姆-里齐-比利雷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等
上述法案,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的法律环境,而且几乎每一项法律都随着经济发展 状况的变化进行了若干次修改,直接规范的目标都 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3)信息来源方面,民营征信机构的 信息来源广泛
在美国,消费者个人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除 了来自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外,还来自信用 卡发行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和商业零售机构 等。
其方式是由征信公司与信息提供者自愿签订 协议,由后者向征信机构定期提供信息。
企业征信公司搜集的数据来源则主要是美国 各公司定期提供的公司内部信用信息和一些 政府公共信息。
信用局
遍布全美的消费者信用征集机构(统称为消费者信用局, consumer credit bureaus)是收集并出售消费者信用活动信 息的机构,其发展的速度非常迅猛。
今天,美国每一个曾经以不同形式融资的消费者都至少有一 个、甚至三个信用局档案,每个月有超过20亿条信息加入这 些信用局档案,而每天则有200多万个的信用报告出售给不 同的需求者。这些需求者通过实时获取所需的消费者信用报 告大大地降低了批准一笔贷款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数星期 到现在的几分钟。
美国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由三大消费者信用征集机构提供, 并于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覆盖全美所有消费者的信用记录。 其余小型征信公司只在某类业务或某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 提供服务。
在企业征信服务方面,邓白氏公司则几乎占 据了美国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但由于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市场信用经济衰退, 以及个人征信业竞争加剧盈利水平普遍降低, 三大信用局目前也涉足企业征信和信用衍生 品领域,分别推出不同系列的个性化定制产 品与服务,积极拓宽商业渠道。
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可保留7年,破 产信息可保留10年。而对企业征信机构,一般提供12个月内 的企业信用数据信息。
美国信用体系的产生完全是市场的产物,迎 合市场发展尤其是个人金融市场的发展,两 者互相促进。
信用体系规范了美国金融市场乃至社会主体 的交易行为,增强了美国社会的透明度,直 接促进了美国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国际化。
(4)信用信息内容全面
征信机构不仅征集消费者的负面信用信息, 也征集正面信息。特别是在对纳税人的基本 信息数据、税收信息、企业地址、所有者名 称、业务范围和损益表以及破产记录、犯罪 记录、被追账记录等方面,征信机构的数据 更多、更全面。
(5)服务范围方面,美国消费者信用数据的获取 和使用要受信用法律的约束
三家:穆迪(80%银行,78%公司)、标普(37%,66%)、菲奇法国控股(27%,8%)
b. 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企业征信)
主要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很少涉足消费者个人信用征集业务
一家: 邓白氏
c. 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评估的机构——信用局(个人征信)
针对一国或一个地区的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并 销售信用报告 三家:环联、 艾克飞、益百利英国控股
1、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美国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一种完全以民 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体的信用模式。
这种模式的突出表现是在完善的信用法律体 系和政府监管体系的框架之下,形成了独立、 客观、中立、公正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 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并依据市场化原 则运作的征信系统,具有明显的特征:
——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及公司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一种信用经济, 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市场资 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都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 会信用制度,而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也纷纷着手建立 本国的信用体系。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信用体系已有100多年的演进 历史,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上没有根本区别,但 由于国情和立法传统的来自百度文库异形成了三种主要模式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种模式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征信公司为主体的社会信 用管理模式(民营征信系统),实行的是完全市场化 的运作;
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中央银行建立的信贷登记系统 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公共征信系统),是一 种主要由政府主导的模式;
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银行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 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共同组成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 (社会征信系统)。
我国目前正处在信用体系的初步建设阶段,从对美、德、日为代表的三种 不同信用体系的特点及其比较中,我们可以获取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美国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也是信用管理行业最 发达的国家。因此,对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进行分析有 助于我们认识成熟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基本状况。
其社会信用体系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2、完善的法律体系 3、多层次、健全的信用监管体系 4、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 5、对信用产品和评级结果的自觉广泛的运用
(1)机构组成方面
美国的信用调查机构主要由私人和法人投资 组成。美国没有公共信用调查机构,其信用 报告几乎全部由民营调查机构提供。
(2)在业务范围方面
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服务公司:
a. 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资信评估)
针对国家、银行、基金、证券公司、上市大型企业
专门从事证券信用评级业务,重点防范资本市场的风险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才能使用相关的消费者信 用信息。
征信机构必须对信用信息的使用和查询情况予以记录和保存, 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美国的征信机构的服务对象有银行、信用机构、企业、个人、 税收征管机构、法律实施机构和其他联邦机构以及政府部门 等。它们都是信用报告的需求方。
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则出售给需求者 (某些特殊规定条件下可免费提供),这是美国征信行业得以 不断发展的制度基础。
2、美国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
核心:
《公平信用报告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辅助:
《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 《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赁法》、 《信用卡发行法》、《电子资金转账法》、 《格雷姆-里齐-比利雷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等
上述法案,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 的法律环境,而且几乎每一项法律都随着经济发展 状况的变化进行了若干次修改,直接规范的目标都 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3)信息来源方面,民营征信机构的 信息来源广泛
在美国,消费者个人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除 了来自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外,还来自信用 卡发行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和商业零售机构 等。
其方式是由征信公司与信息提供者自愿签订 协议,由后者向征信机构定期提供信息。
企业征信公司搜集的数据来源则主要是美国 各公司定期提供的公司内部信用信息和一些 政府公共信息。
信用局
遍布全美的消费者信用征集机构(统称为消费者信用局, consumer credit bureaus)是收集并出售消费者信用活动信 息的机构,其发展的速度非常迅猛。
今天,美国每一个曾经以不同形式融资的消费者都至少有一 个、甚至三个信用局档案,每个月有超过20亿条信息加入这 些信用局档案,而每天则有200多万个的信用报告出售给不 同的需求者。这些需求者通过实时获取所需的消费者信用报 告大大地降低了批准一笔贷款所需的时间,从过去的数星期 到现在的几分钟。
美国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由三大消费者信用征集机构提供, 并于20世纪80年代实现了覆盖全美所有消费者的信用记录。 其余小型征信公司只在某类业务或某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 提供服务。
在企业征信服务方面,邓白氏公司则几乎占 据了美国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但由于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市场信用经济衰退, 以及个人征信业竞争加剧盈利水平普遍降低, 三大信用局目前也涉足企业征信和信用衍生 品领域,分别推出不同系列的个性化定制产 品与服务,积极拓宽商业渠道。
美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消费者信用数据可保留7年,破 产信息可保留10年。而对企业征信机构,一般提供12个月内 的企业信用数据信息。
美国信用体系的产生完全是市场的产物,迎 合市场发展尤其是个人金融市场的发展,两 者互相促进。
信用体系规范了美国金融市场乃至社会主体 的交易行为,增强了美国社会的透明度,直 接促进了美国的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国际化。
(4)信用信息内容全面
征信机构不仅征集消费者的负面信用信息, 也征集正面信息。特别是在对纳税人的基本 信息数据、税收信息、企业地址、所有者名 称、业务范围和损益表以及破产记录、犯罪 记录、被追账记录等方面,征信机构的数据 更多、更全面。
(5)服务范围方面,美国消费者信用数据的获取 和使用要受信用法律的约束
三家:穆迪(80%银行,78%公司)、标普(37%,66%)、菲奇法国控股(27%,8%)
b. 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企业征信)
主要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很少涉足消费者个人信用征集业务
一家: 邓白氏
c. 对消费者个人信用评估的机构——信用局(个人征信)
针对一国或一个地区的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并 销售信用报告 三家:环联、 艾克飞、益百利英国控股
1、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美国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一种完全以民 营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体的信用模式。
这种模式的突出表现是在完善的信用法律体 系和政府监管体系的框架之下,形成了独立、 客观、中立、公正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 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并依据市场化原 则运作的征信系统,具有明显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