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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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解读
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解读
记者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今年12月1日,《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和施行,明确小水电的主管部门和规模界定、重点规范了小水电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对小水电安全运行、确保防洪度汛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界定:消除小水电管理真空地带
据省水利厅农电局介绍,目前全省共建成投产小水电站9448宗,占全国的1/5,总装机容量达680多万千瓦,占全国的1/8以上,小水电开发率已达91.2%。长期以来,我省对小水电的规模的界定滞后,以2.5万千瓦以下界定为小水电。而1992年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农经〔1992〕138号)、1994年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分别明确了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和为其配套的输变电工程为小水电,水利部在下达各省小水电工作任务、电气化建设和每年度统计报表中均将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作为小水电。从而导致 2.5万千瓦至5万千瓦之间的小水电管理处于真空地带,出现管理缺位现象:如英德市锦潭一级水电站,总装机2.7万千瓦,总库容2.2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竟未在省防总备案;紫金县东江口水电枢纽工程总装机3.2万千瓦,该项目的技术审查和建设管理也出现严重缺位。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小水电的开发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在市场经济转型期管理体系还不健全情况下,监督管理权限没有明确界定,
一些电站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为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超蓄水发电等情况普遍存在。
由于小水电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监督管理权限没有明确界定,致使监管缺位现象严重,导致小水电出险和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如:2006年英德市发生白水寨电站“6.18”垮坝事故等。
针对小水电管理出现的问题,省水利厅一方面在铁腕整治“四无”小水电站的同时,另一方面积极从规章、制度层面加强小水电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2008年3月,省政府将《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列入规章制订计划。省水利厅积极组织力量起草《办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十易其稿。2010年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6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
《办法》最大的特点,明确了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为小水电,消除了小水电管理中存在的真空地带。同时还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水电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小水电的监督管理。
建设:开发使用权不超过50年
《办法》明确,从事小水电开发建设应当取得开发使用权,开发使用权年限最长不超过50年。小水电开发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实施,出让所得主要用于当地“三农”的受惠项目。
《办法》还规定,小水电建设项目应当在取得开发使用权后2年内建设,且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0%,非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两年内建设投资额未达到总投资额的20%,由原出让开发使用权的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开发使用权,并重新组织出让。小水电建设投资额没有达到总投资额40%的,不得转让开发使用权;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40%以上,需要转让开发使用权的,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并取得原批准开发使用权单位的批准。
运行: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
《办法》对确保小水电站安全运行实施一系列措施,单站装机20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置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单站装机2000千瓦以下(不含2000千瓦)的小水电站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配置专职安全管理员,或者由单位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兼任。
《办法》规定,小水电站实行安全管理分类和定期检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大坝、水闸、金属结构、压力容器、机电设备、消防设备和起重设备等,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和检测。小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运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已建成投产的小水电站应当制订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分别报有调度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行政责任人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批后严格执行,保证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在建的小水电工程汛前应当编制度汛预案,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规定,对定期检验及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小水电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定期检验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腾空库容,停止发电;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整改的小水电站,不得蓄水和发电,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小水电工程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价:体现低碳政策
《办法》体现了对小水电绿色清洁能源的保护,规定小水电上网电价实行最低保护价政策,逐步实现同网同价。电网企业应当依法全额收购小水电上网电量。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电网企业因故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应当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对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和改进措施向小水电站管理者披露。
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对小水电上网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南方网作者: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