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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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12‟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要求,全面评价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切实增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根据《“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性的认识

(一)深刻领会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大意义。《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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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意见》提出,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是整体评价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规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充分发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将《规划》中关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各个方面内容的具体标准,可以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可以全面掌握依法行政情况、科学评估法治建设水平,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改进工作。通过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分解到税务系统各个部门,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可以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

(三)确保实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通过考核机关运用科学的标准,对考核对象执行《规划》进行的考查、评价和奖惩等活动,可以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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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各级税务机关执行力,强化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增强行政监督效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确保实现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目标。

二、准确把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认真执行《规划》,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通过建立和施行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扩大考核评价民主,明确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着力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推进税务机关机构、职责、行为、程序法定化,加快税务系统法治建设进程,全面提高税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衡量、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规划》中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确立的主要工作目标,全面反映税务系统法治建设本质要求,客观衡量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坚持理想标准与现实情况相结合、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不断丰富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有重点分步骤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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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学严谨、简便易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准确体现税收法治建设本质要求,指标内容要具体明确,设计科学合理,逻辑结构严谨,文字表述清晰。考核方式方法要科学得当,程序简便易行,讲求实效,具有可操作性。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标准要明确统一,考核评价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评价所依据的数据、信息、资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要有效保证社会公众参与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评价作用,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充分体现民意,增强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4.统筹资源,提高效率。税务机关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与税务系统内部和外部其他考核的衔接机制,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与现有的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进行整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以节约考核资源、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效率。

三、着力构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指标设计的基本要求

设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反映依法行政本质要求,具有内在关联性。建立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要以对“法治”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为基础,分解、细化和量化“法治”的内在要求,组成一个可以测评的指标系统。各个指标之间应当具有内在关联性,既要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宏观上全方位目标要求,又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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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依法行政的重点,反映清晰可辨的微观努力方向。

2.综合协调各阶段各方面因素,科学得当。指标体系设计要做到主观指标与客观指标相结合,扣分指标与加分指标相结合,静态制度建设指标与动态制度执行指标相结合,税收法治建设应当具备的内在标准指标与其他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外在评价指标相结合,反映阶段性工作成果指标与终极性工作目标指标相结合。

3.符合税务系统工作实际,易于操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要通过变务虚为务实、变抽象为具体,把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转化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工作情况、易判别、可操作的具体标准,从而对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做出恰当、准确的评估和定位,对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做出科学的判断。

4.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客观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要注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指标内容与技术的融合,减少考核中人为因素的干扰。要强化对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综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基础信息资源作用,逐步实现直接提取相关数据和信息,完成有关指标的考核。

(二)指标体系的基本架构

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分为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税收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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