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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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木煤矿《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电气焊作业管理细则》
各有关部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焊管理,规范电气焊作业行为,杜绝电气焊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电气焊作业管理细则》。现下发给你们,望各有关部室、单位认真传达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附件:电气焊作业管理细则
崔木煤矿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一、烧焊施工前,由单位技术员或值班领导负责措施逐条贯彻、学习,安全负责人、电气焊操作者、监护人必须在措施上签字,否则按照“三违”处理。
二、必须坚持一烧焊一措施,严禁无措施烧焊。否则,对责任单位区(队)长、跟班区(队)长及操作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三、瓦斯检查员、安检员都必须在措施上签字。瓦斯浓度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环境不具备烧焊作业等,一律不准烧焊。否则,按照严重“三违“处理。
四、电气焊操作者: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操作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电气设备完好;气焊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肥皂水,并对气瓶、气线的密封性进行检查。
3、烧焊前,必须经现场安环部、通防部跟班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烧焊。
4、现场无监护人员和安全负责人或不具备其它安全烧焊条件时,禁止烧焊作业。
5、电焊机的电缆、氧气及乙炔的气带必须吊挂。
6、烧焊时必须保护好风筒、电缆等设施。
7、气瓶距烧焊地点不得小于10米。
8、停止烧焊后,必须关闭气瓶,收起电缆或气带并存放好。
9、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三违”处理,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进行追查处理。
五、现场安全负责人:
1、必须指派专人对电气焊设备及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监护,同时要配备气瓶关闭工具,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2、必须对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
理,否则不准作业。
①对烧焊地点1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②保护好现场的风筒、电缆等设施;
③保证水源充足和正常通风;
④准备两瓶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⑤烧焊现场的上风流悬挂一瓦斯便携仪;
⑥烧焊前,要对烧焊地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顶板、卫生、杂物等进行检查清理,不得留有可燃物。无法清走可燃物时,必须用阻燃材料遮盖严实。
4、指派专职电工接、拆电焊机电源,电焊机必须放在干燥无水处。
5、烧焊结束后,必须指派专职电工及时切断电焊机电源,安排监护人对烧焊地点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处理,灭绝火种,并安排监护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6、现场不具备烧焊条件不得强行命令操作者进行烧焊作业。
7、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三违”处理,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进行追查处理。
六、监护人:
1、配合操作人员搞好现场安全施工。
2、做好现场周边警戒工作,保护好气瓶、气带、电缆等。
3、观察现场的电缆、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气带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佩带专用工具)。
4、烧焊前,对烧焊地点10米范围内进行充分洒水冲尘;烧焊中,随时洒水灭绝火种;烧焊后,对烧焊地点10米范围内进行充分洒水,彻底灭绝火种。并停留现场观察一小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三违”处理,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进行追查处理。
七、瓦斯检查员:
1、烧焊前及烧焊过程中,必须按措施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当
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责令停止烧焊作业。
2、烧焊前,必须检查烧焊地点10米范围煤尘冲刷情况,未洒水冲尘的,必须责令停止烧焊。
3、烧焊结束后,必须对烧焊地点下风流中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一氧化碳进行检测,掌握烧焊后一小时内的一氧化碳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4、违反上述规定按照“三违”处理,造成后果的根据事故性质追查处理。
八、安检员:
1、烧焊前,检查电气焊操作者、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瓦斯检查员的职责落实情况,现场符合措施要求的烧焊条件后,先向矿调度室汇报,方可准许烧焊作业。
2、严格执行烧焊前、烧焊中及烧焊后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安排责任单位人员及时处理。
3、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三违”处理,造成后果的根据事故性质追查处理。
附件二
电气焊作业管理细则
一、遵守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焊工安全通则
1.电焊、气焊工均为特种作业,应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工作前检查焊接场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不小于5m,距施焊点不小于10m。并在l0m以内禁止堆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并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照明和良好通风。
3. 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防护眼镜或面罩。不准赤身操作,仰面焊按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电焊作业时不得戴潮湿手套。
4.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用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采用12V。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6.电焊机接地零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暑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7.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管道附近动火焊接时,必须办理“烧焊作业申请单”。通防、安监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严密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8.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并采取防护设施,地面应有人监护。严禁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9.焊件必须放置平稳,牢固才能施焊,不准在天车吊起或叉车铲起的工件上施焊,各种机器设备的焊修,必须停车进行,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0.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助手应懂得电(气)焊的全常识。
11.严格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乙炔发生器进行气焊作业。手工弧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