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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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11•【字号】沪府发[2004]31号•【施行日期】200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沪府发[200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保持上海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作如下通知:一、不断提高认识,增强保护意识近代以来,上海一直是我国中西方文化交汇的重要窗口。

上海不仅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中国近代工业、近代文化的发祥地。

上海丰厚的历史文化是近代中国历史文化的缩影,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

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上海近代建筑,加上现存的上海古代建筑,都是上海城市发展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

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鲜明特点。

保护和利用好上海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是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进入新世纪,上海的城市建设必须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必须更加注重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既要追求特征鲜明的时代气息,更要注重体现深厚历史文化的底蕴。

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按照“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的原则,实行最严格、最科学的保护制度,进一步凸显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2006-05-22 11:53:07总则1. 规划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以下简称“本风貌区” )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城市更新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

本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为本风貌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性保护以及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并指导下一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的编制。

本规划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2. 主要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3)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 年(4)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 年(5) 、《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3 年3.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 规划范围本风貌区规划范围根据2003 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划示》确定,为黄浦行政区的人民路—中华路以内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99.72 公顷。

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 风貌特征本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整体性最好、规模最大的一处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留存有上海700 多年城市发展的历史痕迹,蕴藏着各个城市发展时期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遗存,集中体现了清末民初以后上海的传统城市生活文化。

风貌区边界明确、形态独特,区内街道交错密布、巷弄蜿延曲折、街巷景观多变、建筑类型众多,为典型的自然发展形成的城市格局。

外滩12号大楼: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建筑代表

外滩12号大楼: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建筑代表

灵秀 的韵味。周边 区域的城市景观各具风采 ,向东隔江
眺望 以东方 明珠 、金 茂大 厦 、环球 金 融 中心 为代 表 的现 代 大 都市 风 貌 ,南 侧 可浏 览 以豫 园为核 心 的 具有 中国传
21年第3 ・《 笺- 00 期 0
外滩 1 号 大楼 立 面图 2
( 由上 海市 城建档 案 馆馆藏 )

赫 尔墨 斯 ,左 侧人 像 怀抱 星 条旗 盾 形 纹章 ,背后 是纽 约 的 建筑 群 。 “ OK O” 的 学 习女 神 头 戴桂 冠 ,左手 拿 T Y 书 本 ,右 手 搭 在 象 征 未 来 的 少 年 肩上 ,脚 下 是 日本 国
手 扯 着 船 帆 , 另一 手 托 着 罗 盘 和 航 标 尺 ,背 后 是 泰 徽 菊 花 图 案 的盾 牌 ,女 神 左 侧 的 男性 象征 科 学 ,手捧 书 卷 、三 角 板 和 直 尺 ,背 后 是 东 京 的赤 坂 皇 宫 ,远 处
外2 号
口徐立勋
上海 外 滩历 史 文化 风貌 保 护 区 的建 筑 代表
上海外滩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包括4 个街坊 ,总用 3
地 面积 为 1 08 顷 ,多处 繁 华 的市 级 商业 中心 在此 集 .公 O 聚 。保 护 区西 靠南 京 路市 级 商业 街 ,南接 豫 园商 城 ,北
顶。大楼外立面的处理严格遵循新古典主义原则,外滩
1 如0 8
・00 2 1年第3 期
立面 的重心是六根 圆柱柱廊 ,宽 1 英尺 ,高2 英尺 的 1 0
三 个拱 门为MAI N R N , 门中央顶部 的锁 石分 E T A CE 拱 N
别为三个头像 ,台阶 两旁分别铸有青铜狮 ,一作仰天怒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保护类别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保护类别

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一、上海优秀历史建筑简介上海,作为中国最具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之一,拥有众多优秀历史建筑。

这些建筑见证了上海城市的发展变迁,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从世纪初的租借时期,到上世纪中叶的繁荣发展,再到如今的现代化大都市,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成为城市风貌的独特标志。

二、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类别1.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是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方面。

这一类别的保护对象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工业遗产等。

通过修缮、维护、活化利用等措施,使这些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扬。

2.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旨在整体保护上海优秀历史建筑所构成的城市空间。

这一类别包括石库门、新天地、豫园等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在这些区域内,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相互融合,呈现出独特的城市景观。

3.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是针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建筑进行保护。

上海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外滩历史建筑群、上海展览中心等。

对这些建筑进行修缮、保护,有助于保留城市的历史文脉。

4.传统建筑保护传统建筑保护关注的是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中的传统建筑元素。

这一类别的保护包括对古建筑群、古村落、民居的保护,以及传统建筑技艺的传承和发扬。

5.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是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类别包括上世纪初的租借建筑、上世纪中叶的社会主义建筑等。

这些建筑见证了上海近现代历史的变迁,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

三、保护措施及意义为了保护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政府和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包括立法保护、修缮维护、活化利用、宣传教育等。

这些措施旨在传承和弘扬上海优秀历史建筑所承载的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四、案例分析上海新天地是一个典型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案例。

该项目在保护历史建筑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商业元素,使古建筑焕发新生。

新天地的成功,为上海其他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活化提供了借鉴。

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
貌区
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黄浦、虹口区,以外滩历史建筑群、建筑轮廓线以及街道空间为风貌特色。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近代商业文化娱乐建筑、南京路-人民广场城市空间和里弄建筑为风貌特色。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传统寺庙、居住、商业、街巷格局为风貌特色。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徐汇、卢湾、静安、长宁区,以花园住宅、里弄、公寓为主要风貌特色。

【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乡村别墅为风貌特色。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革命史迹、花园、里弄住宅为风貌特色。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杨浦区,以原市政中心历史建筑群和环形放射状的路网格局为风貌特色。

【龙华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徐汇区,以烈士陵园和寺庙为风貌特色。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特殊建筑和里弄住宅、宗教场所为风貌特色。

【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静安区,以各类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风貌特色。

【愚园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长宁、静安区,以花园、里弄住宅和教育建筑为特色。

【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花园住宅为风貌特色。

2。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9修正)

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风貌保护河道(以下统称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规划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对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协调解决本市、各区所辖范围内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维护和修缮优秀历史建筑,并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的网格化管理。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览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览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一览一、中心城区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01公顷范围:黄浦江—延安东路—河南中路—河南北路—天潼路—大名路—闵行路特色风貌:有上海外滩建筑群、上海邮政总局、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大厦、上海金城银行大楼、上海圣三一堂、迦陵大楼等经典建筑。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07公顷范围:浙江中路—九江路—云南中路—延安东路—黄陂北路—大沽路—重庆北路—威海路—成都北路—北京西路—长沙路—凤阳路—六合路—宁波路—贵州路—天津路特色风貌:有国际饭店、先施公司、新新公司、金门大酒店、大光明大戏院等商业文娱建筑。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99公顷范围:中华路—人民路特色风貌:有豫园、城隍庙、大境关帝庙、文庙、书隐楼、龙门村等寺庙建筑和商业建筑。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775公顷范围:重庆中路—重庆南路—太仓路—黄陂南路—合肥路—重庆南路—建国中路—建国西路—嘉善路—肇嘉浜路—天平路—广元路—华山路—江苏路—昭化东路—镇宁路—延安中路—陕西南路—长乐路特色风貌:有宋庆龄故居、兴国宾馆、丁香花园、衡山宾馆、复兴公园、锦江饭店、国泰电影院、瑞金宾馆等花园住宅、公共建筑、革命史迹。

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481公顷范围:古北路—荣华东道—水城南路—延安西路—环西大道—金浜路—哈密路—虹古路特色风貌:有沙逊别墅、虹桥路2310 号住宅、淮阴路姚氏住宅等乡村别墅。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29公顷范围:欧阳路—四达路—宝安路—物华路—四平路—邢家桥北路—长春支路—长春路—海伦西路—宝山路—东江湾路—大连西路特色风貌:有鲁迅故居、中共江苏省委旧址、瞿秋白寓所旧址、溧阳路花园住宅、文华别墅、千爱里等革命史迹、花园住宅、新式里弄。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458公顷范围:中原路—虬江—黑山路—政通路—国和路—翔殷路—黄兴路—国权路—邯郸路—淞沪路—闸殷路—世界路—嫩江路特色风貌:有原市府大楼、原市博物馆、原市图书馆和原上海市体育场等市政中心建筑群。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负有保护责任,应当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

优秀历史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可以向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规划管理部门或者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危害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应当多渠道筹集。

市和区、县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其来源是:(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二)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三)公有优秀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市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2006-05-22 11:53:07总则1.规划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以下简称“本风貌区”)历史风貌的保护,促进风貌区城市更新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结合本风貌区的实际情况,编制《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属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为本风貌区内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风貌的整体性保护以及城市建设提供依据,并指导下一层面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的编制。

本规划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2.主要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3)、《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年(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5)、《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2003年3.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本风貌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性文件,为风貌保护、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划对本风貌区的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控制性规定,在本风貌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以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要求。

4.规划范围本风貌区规划范围根据2003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范围划示》确定,为黄浦行政区的人民路—中华路以内区域,总用地面积为199.72公顷。

本规划范围即为本风貌区的范围。

5.风貌特征本风貌区是上海中心城内整体性最好、规模最大的一处以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风貌特色的历史文化风貌区。

留存有上海700多年城市发展的历史痕迹,蕴藏着各个城市发展时期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历史遗存,集中体现了清末民初以后上海的传统城市生活文化。

风貌区边界明确、形态独特,区内街道交错密布、巷弄蜿延曲折、街巷景观多变、建筑类型众多,为典型的自然发展形成的城市格局。

上海_完善政府管理机制保护城市历史风貌_伍江

上海_完善政府管理机制保护城市历史风貌_伍江

上海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历史建筑和历史地区的保护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严格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保护了城市历史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弘扬了都市文化,塑造了城市精神,凸现了上海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互交融的独特魅力。

上海市现有1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9年、1994年、1999年、2005年先后分四批确定了632处,共2138幢、总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建筑为“优秀历史建筑”(其中6l处为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上海确定了中心城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外滩、老城厢、人民广场、衡山路———复兴路、南京西路、愚园路、新华路、山阴路、提篮桥、江湾、龙华、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总面积为27平方公里,占上海市老城区的三分之一。

2005年上海又确定了郊区及浦东新区3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约14平方公里。

一、上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与机制1992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上海市优秀近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近代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政府法令,上海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制度框架自此逐步形成。

该管理办法在其颁布实施后的整整11年时间里一直规范和指导着上海近代建筑的保护工作;但作为一部政府行政法令,其法律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

同时,该管理办法仅涉及近代建筑的保护,对于城市大规模改造中成片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难以约束。

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讨论研究,2002年7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此,上海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一部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并提出上海的保护工作由单体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并明确应组织编制风貌区保护规划,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区域保护的要求;条例规定的保护对象由原先对建于1949年以前的“优秀近代建筑”的保护扩展到对建成30年以上的“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以衡复风貌区实践为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实施评估——以衡复风貌区实践为

的探 索, 通 过课题 组 的努 力, 建 立 了一 个准确 性 高、
易操 作、 易解读 、 易维护 、 又 易于推 广 的保护规 划实
施评 估技 术体 系。课 题组 充分结合上 海 实际 情况,抓 住 了当前保护规 划实施 及其 管理 的主要环 节。 最终提
访谈 等 多种 形 式 ,取 得 了第 一手 资料。研 究过程 及其
三 、采 用规 划管 理全 过程评 估 方法。 即 紧密 结合 风貌区 “ 面 一线 一点 ”递进 深化 的规 划 管理 特征 .运 用各种 影像 比对 等 多元手段 ,对 规 划的编 制、调 整、
深 化 落地 、 实施 影 响 进 行 过程 和 结 果 的 综 合 评 估 。
四、 将 基层调研 和 对 民生影 响 的分析作 为实施评
成果 . 充分说 明 了这 是一 次有 益 而成功 的探 索。 不仅
体现 了评 估 方法 的创新. 也体 现 了 “ 贴近 基层、 紧扣
交 了一份 具有 清晰 框 架的成 果报 告, 其 心 策略 。分 别为 :

民生,鼓励市 民主动参 与”的新 型风貌保护工作 理念。
了 良好 的 技 术 支撑 。 该 研 究 获得 了上 海 市 2 01 5年 度 优
中心城规 模 最大、历 史要 素 最多、 最具特 定 时代 和 文
化 内涵 的 风 貌 区. 也 是 最 先 编 制 保 护 规 划 的 风 貌 区。
秀城 乡规 划设计 奖一等奖 、2 0l 5年度全 国优 秀城 乡规 划设计 奖 ( 城 市规 划类) 二等 奖。 皿
度, 进一 步深化、 完善 保护 工作, 以强化上 海 国际 大
都 市 的文化 软实 力.上 海市规 划和 国土 资源 管理局 于

上海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上海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上海个历史文化风貌区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
【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黄浦、虹口区,以外滩历史建筑群、建筑轮廓线以及街道空间为风貌特色。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近代商业文化娱乐建筑、南京路-人民广场城市空间和里弄建筑为风貌特色。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黄浦区,以传统寺庙、居住、商业、街巷格局为风貌特色。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徐汇、卢湾、静安、长宁区,以花园住宅、里弄、公寓为主要风貌特色。

【虹桥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乡村别墅为风貌特色。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革命史迹、花园、里弄住宅为风貌特色。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杨浦区,以原市政中心历史建筑群和环形放射状的路网格局为风貌特色。

【龙华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徐汇区,以烈士陵园和寺庙为风貌特色。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虹口区,以特殊建筑和里弄住宅、宗教场所为风貌特色。

【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静安区,以各类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风貌特色。

【愚园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涉及长宁、静安区,以花园、里弄住宅和教育建筑为特色。

【新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位于长宁区,以花园住宅为风貌特色。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86街坊更新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86街坊更新方案》的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86街坊更新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5.13
•【字号】静府复〔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86街坊更新方案》的批复
区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086街坊更新方案〉的请示》(静规划资源业〔2024〕1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城市更新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同意梅龙镇广场作为零星更新项目且按规划合理性确定指标,按要求抓紧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导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作。

二、严格按照批复的城市更新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传承历史文脉 创新活化利用——关于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若干建议

传承历史文脉  创新活化利用——关于修订《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若干建议

上海人大2018年第11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部署,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专门成立课题组,会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的修订开展专项调研。

课题组前后历时五个月,分别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情况介绍,并穿街走巷、进村入户,深入数十个历史风貌保护建筑一线,详细了解各区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实现保留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的实践。

一、实施保护条例的基本成效保护条例实施十五年,已成为上海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的法律依据,对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保护法治意识加强通过对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市民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的概念、价值及其保护问题日益关注,正在形成一支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力量,构建起一种由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文化遗产的所有者、使用者、开发者等“权益相关者”组成的交流机制。

(二)保护保留成效明显以保护条例为依据,市政府先后批复了44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其中中心城区有12片,郊区有32片,总面积范围达41平方公里;同时还公布了5批、1058处优秀历史建筑名单,还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嘉定城厢镇和南翔镇、青浦朱家角镇、松江城厢镇等四个历史文化名镇明确了保护措施。

这些文化遗产对象不但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保护身份,而且得到了较好的延续和保存,还促进了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

(三)保护利用有序深入本市在保护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深化细化保护措施,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2017年,市政府在确定“点、线、面”相结合保护红线基础上,又提出了将保护对象拓展到风貌道路、风貌街坊和风貌河道等特殊类型对象的保护目标上。

各区镇街道和社会各方面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历史风貌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凸显等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

二、现行保护条例的缺失需要弥补应该看到,保护条例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是上海市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加强对上海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该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则和目标;第二章规定了历史文化风貌区的界定和保护措施;第三章规定了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第四章规定了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第五章规定了违反本条例的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定了附则,包括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修复、改造和移动等问题的规定。

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护上海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和传承上海独特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价值,提升上海的城市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同时,通过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可以促进城市旅游业的发展,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好的历史文化体验。

该条例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对历史文化风貌区进行划定和保护,确保其建筑格局、风貌特征和历史文化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和修缮,保留其原有的建筑风貌和历史特色;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监管和管理,禁止违规改建、拆除和损坏历史建筑;加强历史建筑的维修和修缮工作,确保其安全和稳定。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条例还规定了对违反保护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停产和恢复原状等处理方式。

总之,《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上海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加强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可以提升上海的城市文化品质和历史文化传承能力,同时促进了城市旅游业的发展。

这对于提升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七宝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上海七宝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范围本风貌区规划范围为闵行区七宝古镇老街及周边区域,北至青年路,南至宝南路,东至横沥港,西至九曲弄、浴堂街和南街,总用地面积为16.37公顷。

本规划范围即为七宝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范围。

(二)主要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3、《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年4、《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3年5、《上海市浦东新区及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2005年(三)风貌特征七宝古镇始于北宋,盛于明清,是留存至今距上海市区最近的江南古镇。

风貌区内街巷交错,拥有众多优秀的传统建筑。

七宝老街作为风貌区最主要的部分,留存有许多传统特色的民居和商业街市,集中体现了典型的江南地区传统城镇中心的历史风貌。

(四)功能定位本风貌区确定以商业服务为主体功能,突出传统城镇中心地区的功能地位,保护以江南水乡及上海传统地域文化为特色的风貌特征。

保护规划着重于全面提升本风貌区整体环境品质,强化旅游及商业服务功能,充实文化休闲功能。

(五)主要规划控制指标:1、建筑保护与更新规划控制本次规划将风貌区内的建筑按保护与更新类别确定为五大类,分别为: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1975年以前建造)、必须拆除的建筑、其他建筑(1975 年以后建造)。

一般历史建筑根据其风貌特点分为两类:甲等一般历史建筑和乙等一般历史建筑。

其他建筑在本风貌区内大致可分三种情况进行规划引导:保留引导,整治引导,拆除引导。

2、建筑高度的规划控制规定本规划的高度控制指标是仅针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行为的规划高度控制要求。

本风貌区建筑高度控制包括“沿街(河)建筑高度一般控制规定”、“非沿街(河)建筑高度一般控制规定”、“相邻建筑高度一般控制规定”。

对具体地块内和路段上建筑物的高度控制要求通过“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和“街坊规划控制图则”作出的具体规定。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研究——以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为例的开题报告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研究——以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为例的开题报告

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研究——以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为例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上海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文化和现代发展的城市,多元的社会文化背景在上海各个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上留下了独特的风貌。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作为上海市的一处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区,保留了许多历史悠久的建筑、街道和文化遗产。

该区域的景观演变与历史文化背景的变迁息息相关,研究该区域的街道景观演变及其与历史文化的关系,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上海的历史文化演变过程,为今后的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参考。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1. 研究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街道景观演变历史,揭示其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和文化遗产的价值。

2. 探讨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演变与社会经济变迁的关系,了解社会文化背景变化对城市景观演变的影响。

3. 分析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和保护措施,为今后的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建议。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1. 研究内容(1)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状(2)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街道景观演变历史(3)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街道景观现状分析(4)提出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保护和改善措施2. 研究方法(1)文献调研和资料搜集,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和网络资料等。

(2)实地考察和调查,对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

(3)历史演变分析,通过对史料、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揭示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演变历史。

(4)景观评价和保护措施研究,对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现状进行景观评价,并提出保护和改善措施。

四、预期成果1. 提出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保护和改善措施,为其保护和未来规划提供可行性建议。

2. 通过对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街道景观的研究,加深对上海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认识。

3. 该研究可为其他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街道景观保护和规划提供参考和借鉴。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12.22•【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5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公布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优秀历史建筑被依法确定为文物的,其保护管理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

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的规划管理。

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

本市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上海历史风貌保护区里弄修缮及内部功能提升施工技术

上海历史风貌保护区里弄修缮及内部功能提升施工技术

上海历史风貌保护区里弄修缮及内部功能提升施工技术摘要:里弄建筑是上海海派建筑文化的特征之一,要把里弄建筑保护、传承下来的同时,也要改善提高里弄居民的生活条件。

“黄浦区8号街坊(一期)房屋修缮改造内部整体改造试点项目”作为黄浦区以“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城市更新理念为操作模式的试点项目,结合地区风貌保护的要求实施改造,研究形成涵盖重点特色部位保护修缮技术、基础加固施工技术、保留外墙保护加固施工技术、木楼板置换施工技术、屋面置换施工技术、清水墙修复施工技术等一体化里弄建筑综合改造关键施工技术,在保留里弄的历史风貌、保护里弄建筑脉络的前提下,部分保护,部分更新的方式,以提高住宅的整体性能,同时保证新功能的使用,同时保存历史记忆,延续发展。

关键词:承兴里;里弄房屋综合改造;历史文化风貌保留传承;结构加固;11背景里弄建筑是城市遗留下来的建筑文化,上海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基本停止建设里弄建筑,再到现在的旧城区更新改造工程,里弄建筑有的消失在机械拆除、爆破拆除中,有的依然屹立在上海各式弄堂里。

作为上海近代海派建筑文化的特征之一,里弄建筑是上海人不能遗忘的建筑瑰宝,是上海海派建筑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阶段。

在21世纪上海城市建筑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对里弄建筑绝不能因为难以满足现代人的生活品质要求和现代城市规划要求而对其“一拆了之”,我们必须从保护和传承优秀上海海派建筑文化精神的角度,理性对待里弄建筑风貌的兴盛衰败。

现阶段,上海旧城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经过20多个年头,仍处于旧城区更新改造工程探索、研究的阶段,如何正确对待和实践里弄建筑保护性改造工程,已经成为亟需研究的重大课题。

图1 上海里弄建筑风貌2项目概况黄浦区8号街坊(一期)房屋修缮改造内部整体改造试点项目位于黄河路281弄的承兴里内,承兴里始建于1934年,包括旧里和新里两部分,房屋基本以二层木立贴结构为主,内含夹层,总占地面积约为 1215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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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奉贤区奉城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奉贤区奉城镇,西至奉新公路,南至川南奉 公路,北至浦东运河,东至南门港。
24
奉贤区青村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奉贤区青村镇,北至南奉公路,南至镇南路 。
25
奉贤区庄行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奉贤区县境西部,东至东市南端,沿南桥港 带状分布。
26
闵行区七宝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闵行区七宝老镇区,七莘路以东,农南路以 北,北横泾以西,漕宝路以南区域范围内。
27
崇明县三星草棚村历史文化风貌区
崇明西部,北临协进村,南临洪海村,东临东 安村,西临海洪港村,海洪港,白港汇合处。
28
崇明县堡镇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堡镇位于崇明岛中部偏南。正大街和光明 街位居镇中心。
29
浦东新区川沙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川沙镇老城厢东部,西抵北市街,南到城厢 小学,北到北城壕路,东至城河以东30米。
3
4
松江区泗泾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松江区泗泾镇区南部,江川路以东、沪松公 路以北,泗泾港两侧区域内。
5
青浦区西部,北至大淀湖南岸,南至朱家角 青浦区朱家角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支路,东至南港大桥,西至珠溪路,淀浦河沿 岸20~50米。
6
青浦区青浦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青浦区西部偏南,主要为环城河内范围。
7
青浦区金泽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南翔镇为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风貌区保存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南翔寺双塔和许苏民墓,其 周边和西侧的横沥河西岸保留一些以孙氏住宅为代表的有特色的传统民居。反映了古镇塔和 寺周边的历史风貌。
保存的主要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古猗园,是“银南翔”明清众多园林唯一完整留存的,内有五 处文物保护单位。园西、北侧保留有传统河道黄泥泾和走马塘,沿线传统建筑风貌和街巷格 局保存完整。反映了古镇古园林的历史风貌。 保留了完整的街巷格局,19条街巷依河而筑,有“委塘街条条歪,七曲八弯十八个天井堂”之 说。留存有印家住宅、娄塘纪念坊等民国初年特色的建筑和构筑物,为文物保护单位。反映 了街河交错发展的古镇风貌。 保存了“三湾九街十八弄”的街河格局,留存的建筑在整体上还保存了原有的建筑结构和传 统江南水乡的民居建筑风格。历史上桥梁众多,现状保存有历史价值的桥梁主要有大通桥和 丰德桥。反映了有“金罗店、银南翔、铜江湾、铁大场”之誉的罗店镇的大镇风范。 保存有北大街的传统街道格局,两侧留存主要建筑为商铺居住,多数清末民国年间建造,建筑 保存较好。保留有大团潘氏宅第、定慧庵、西粮管所等历史建筑,建筑傍河依水,小街盘曲。 体现了“水一建筑-街一建筑”的街区特点。 保存有完好的镇区“井”字型河道格局,河道两侧现保存三进以上的第宅厅堂30多处,如区级 文物保护单位张氏宅第等。众多的古民居、水桥、驳岸极具文物价值,另还存有第一楼茶园 、耶稣堂等公共建筑。充分而完整的体现“江南人家尽枕河”的风貌。 保留了沿南咸塘港的传统风貌建筑和街巷格局较为完整的区域,街巷传统特色浓郁,整体尺度 较好,仍保持老街基本风貌;留存了以王家祠堂、东刘老式楼房、西刘老式楼房、东协顺洋 布店、协昌祥洋布店等为代表的历史建筑。一定程度体现了下沙千年盐业重镇的历史地位和 风貌。
16
嘉定区娄塘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17
宝山区罗店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宝山区罗店老镇,练祁河以南,西至罗太路, 东抵罗溪路,南到月罗路以北河道。 南汇区南部大团镇,西至永春北路以西50 米,北至东运河,东至河塘港东100米,南至 永春西一路。 北至沪南公路,西至奉新公路,南至大治河, 东至东横港以东100米。
41
愚园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42
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
面积(公顷)
32
66
31
13
184
78
52
43
20
12
22
39
31
13
25
43
75
12
85
20
1620ຫໍສະໝຸດ 1113022
27
2
16
19
32
775
481.4
199.7
45
114.6
107
129
45
101
34
223
457.2
价值描述
集中了大量的清代古建筑和少数的明代后期建筑,建筑多采用枕河而建,为金山地区传统的“ 短脊长檐”的形式。风貌区内还有建于明代的致和、瑞虹、秀兴、庆云、米筛、宝源、跻云 等7座古石桥。这些古宅、古桥各具艺术特色,充分体现了金山地区水乡古镇的传统风韵。 集中分布了一些以杜氏雕花楼、费晔宅、葆素堂、杜氏宗祠和赵氏宅为代表的有特色的历史 建筑和大量保存较好的民居建筑,是一个较完整的具有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有较高的历史 、文化价值的区域。反映了松江作为上海历史文化的发祥地的历史风貌。 保存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方塔,市文物保护单位明砖刻照壁,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以 及其他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十余处,区内有历史名校松江二中,文物园林方塔园,历史文物收 藏机构松江博物馆等。反映了松江府城即为唐宋华亭县城的历史渊源。 集中在泗泾塘的下塘街及中市桥南岸一带,基本保存了传统水乡市镇的河街格局和部分传统 建筑。此外,区内还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史量才故居和马家厅2处,清末民国初名人住宅和民 居5处,传统店铺1处,古桥1处。反映了松江地区传统水乡民居的风貌。 是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产生于宋代之前,宋、元发展为集市,明清时期到繁荣期,素有“三泾 不如一角”之说。保存了以北大街为代表的古镇特有的街巷空间,以及与河道空间的关系。 河上有市级文保单位放生桥等多座古桥,加之沿河的各式河埠头,以及以课植园、城隍庙和涵 大隆酱园等为代表的类型丰富的传统建筑,反映了中国江南水乡古镇特有的空间尺度和空间 形态。 是上海保存得最完整的护城河水系和十字街格局的古镇之一;留存成片的以院落式低层住宅 和粉墙黛瓦为特色的传统居住街坊;保存了以曲水园为代表的古建筑和园林;保留了县前街 、南门街、北门街等多条具有明清时代格局的传统街巷;反映了青浦古镇作为青浦县的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中心的历史地位。 保存了古桥众多的特色,原有“四十二虹桥”及“桥桥有庙、亩庙有桥”之谚,现在古桥尚留 存有七座,其中普济桥是上海地区保存最完整、年代最早的单孔石拱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留了“两街夹一河”的格局,建筑沿这三条轴线展开。古镇在建筑凤路上不同于江南六 镇的奇巧精致,以朴素明快见长。反映了以桥、河为主的水乡风貌。 保存有陈云故居、陈云以前就读过的颜安小学、酱园、救火会等多处文物保护单位保留历史 建筑。保存了得天独厚的水环境,河多桥多,在不长的市河上保留有义学桥等4座古桥;保 留了沿市河、上塘街、下塘街两侧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并留存了多处驳岸空间;反映了典型 的水乡城镇的风貌特色。 保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泉山”古文化遗址,完整保留了距今6000~7000年历史的各 时期文化叠压遗存,被考古学家誉为“古上海的历史年表”、“东方的金字塔”。保留了河 、街相间的古镇格局,沿老通波塘两岸以及通波塘东街和西街分布有历史建筑;留存区级文物 保护单位南塘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上海的发祥地”之誉。 保留了蟠龙塘与镇中大街垂直相交的“十”字状镇街格局,东西长1里,南北为半里。保留了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香花桥和程家祠堂。保留有镇东天主堂一座,明代徐光启的后裔曾居此。 水乡老街风韵犹存飞映了蟠龙自古以来为有名小镇,蟠龙庵堂香客云集的历史风貌。
序号
风貌区名称
位置及范围
1
金山区枫泾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金山区枫泾镇老镇区,320国道以北,朱枫公 路以东,市河和新开河两侧区域范围内。
2
松江新城永丰街道辖区范围内。沪杭铁路 松江区松江古城仓城历史文化风貌 以北、乐都路以南、花园浜路以东、西林 区 以西的区域内。 松江区松江古城府城历史文化风貌 松江老城东部,环城路以南、通波塘以东、 区 松汇路以北、方塔路以西的区域内。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由保定路、长阳路、临潼 路、杨树浦路、海门路、昆明路、唐山路、舟山 路、昆明路所围合的区域
33
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
34
龙华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35
南京西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36
人民广场历史文化风貌区
37
山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
38
提篮桥历史文化风貌区
39
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
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由黄浦江、延安东路、河南 中路、天潼路、大名路、闵行路所围合的区域
保存了白鹤镇北街和白鹤镇南街的传统街巷,街道尺度尤存,宽度约3-4米o留存有区级文物保 护单位继善桥和青龙桥。因境内有白鹤港而得名,境内的旧青浦镇是上海地区最早的对外贸 易港口,旧称青龙镇,现存的位于风貌区外的青龙寺、塔是旧镇的遗迹。反映了其青浦的发源 地的历史地位。 嘉定镇为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风貌区保存有三片传统街巷、河道格局保存完好的区域。留 存有孔庙、汇龙潭、秋霞圃和法华塔等12处文物保护单位和以登龙桥(州桥)为代表的保存较 好的7座古桥。在千步之内汇集宋、元、明、清历代古塔、老街、旧庙、名园而为国内罕见, 可谓“嘉定之根”。反映了州桥地区自古以来是嘉定古镇的中心地区,也历来是商业繁华区 和文化中心的历史地位和风貌。 保存完好的西大街是至今为止嘉定镇内保存最为完整的老街巷之一,为前街后河的格局。保 存有上海现存较好的古城墙和水城门闸,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沿西大街和练祁河留存西溪 草堂、厚德堂和崇得堂等具有一定历史特色的民居建筑。反映了古镇城门周边的历史风貌。
18
南汇区大团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19
南汇区新场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20
南汇区航头下沙老街历史文化风貌 南汇区西部航头镇的中部,西至沪南公路, 区 北至咸塘港,东至咸塘港以东50米。
21
南汇区康桥横沔历史文化风貌区
南汇区康桥镇东北角,横沔港与盐船港的交 叉口。
22
南汇区六灶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区
南汇区北部六灶镇,沿向学街与六灶港,北 至周祝公路,东至南六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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