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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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二章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条日常安全教育一、油库必须分队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学习活动,每次不得少于1学时;油库或部门每月开展1次安全学习活动,每次不得少于2学时。

二、不得占用安全学习活动时间。

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组织认真,防止走过场。

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活动,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席。

油库领导必须经常(每月不少于2次)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了解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安全活动日内容:1.学习上级安全管理会议文件、规定、通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消防设备操作使用技术等;2.学习《班组安全》材料,讨论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3.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和岗位培训,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4.检查安全制度、操作程序的执行和事故隐患的整改;5.分析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方法和防止措施;6.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技术竞赛和其他安全活动;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图片、安全报告会、以讲座形式定期进行性教育。

第二条特殊培训和教育一、根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新的管理要求、生产新设备设施或新工艺等,油库要组织专门的培训和教育活动。

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教育;制度、规范、标准学习;HSE管理体系文件学习;新工艺新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演示、实操训练;事故案例分析学习等。

二、专项培训由油库注册安全总监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负责授课。

第三条特殊安全教育一、对特殊工种(锅炉工、电工、气焊工、电焊工、泵房、消防等)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印资格证,凭证上岗,定期参加相关资质证书的年检和复审。

第四条油库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培训,除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外,还应参加省公司和公司组织的专门培训。

第五条组长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集团公司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员工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

关于员工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为加强员工继续教育,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参加有参加有关专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公司现有员工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储备必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特制订本特制订本规定。

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员工继续教育工作要贯彻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统一,坚持按需培训、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

通过提供员工继续教育的机会,通过提供员工继续教育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员工队伍的活力与竞进一步增强员工队伍的活力与竞争力,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凝聚力。

争力,增强对公司的认同感与凝聚力。

2、员工继续教育工作应服从公司发展的整体目标,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地进行。

下有计划地进行。

3、员工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在职学习为主、学用结合的原则。

、员工继续教育工作遵循在职学习为主、学用结合的原则。

4、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成绩和鉴定,作为岗位任职、晋升职务、公司干部队伍培养对象,及费用报销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干部队伍培养对象,及费用报销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继续教育的类型继续教育主要包括学历(位)进修、岗位培训、职业(执业、从业)技术资格、业)技术资格、技术工种考证等类型。

公司支持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技术工种考证等类型。

公司支持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以提高岗位技能和综合管理素质为主的各类培训、进修。

综合管理素质为主的各类培训、进修。

1、学历(位)进修:是指通过教育进修,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包括:博士学历或学位、硕士学历或学位、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专科学历及以上同等学历的教育进修。

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专科学历及以上同等学历的教育进修。

2、岗位培训:是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教育。

主要包括:岗前培训、短期进修班、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

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继续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员工个人成长;2. 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员工业务能力;3. 注重实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4. 坚持需求导向,满足员工个性化发展需求。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员工继续教育内容包括:1. 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员工岗位需求,开展专业技能、行业动态等方面的培训;2. 管理能力培训:提高员工管理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3. 法律法规培训: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等;4. 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5. 企业文化培训:弘扬公司企业文化,增强员工归属感。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五条员工继续教育采取以下方式:1. 内部培训:公司内部组织专题讲座、研讨会、技能竞赛等;2. 外部培训:选派员工参加行业研讨会、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在线课程等;4. 交叉培训:鼓励员工跨部门、跨岗位学习,拓宽知识面。

第四章培训考核第六条员工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出勤率:确保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 学习态度:考察员工在培训过程中的参与度和互动性;3. 学习成果:通过考试、作业、项目成果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4. 工作表现:将培训成果与工作表现相结合,评估员工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七条对在继续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优秀员工称号;2. 奖金或物质奖励;3. 优先晋升机会。

第八条对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以下惩罚:1. 警告;2. 延长培训时间;3. 暂停晋升或调离原岗位。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培养人才,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为规范相关行为,使继续教育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内容:2.1员工继续教育是指公司安排或员工个人申请的厂外培训教育活动,不包括公司内部的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公司安排:因工作需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的外部培训;(二)个人申请:个人因公司或自身发展的需要,申请参加的各类继续教育,包括:①办理上岗证、资格证、IC卡操作证等;②参加职称晋升考试;③参加与本职业相符的短期专业培训;④员工自行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⑤学历教育;⑥全国注册类考试。

3.基本规定3.1副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可优先申请参加继续教育。

3.2各部门可以部门为单位申请参加继续教育。

3.3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申请个人参加继续教育。

3.4在公司工作期间参加学历晋升教育的毕业后,公司按比率报销学费。

3.5个人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类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公司给予报销考试费用,并按证书需求程度相应给予补贴,详见年度补贴标准。

(六)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可申请相应等级的技术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所需的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承担,评审报名费用先由员工个人承担。

评审通过后,公司给予报销50%评审费用。

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

4. 操作办法4.1外训管理4.1.1外训培训前,公司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见附件),就培训费用报销比率、培训后服务年限等内容做出约定。

4.1.2费用与对应服务年限标准:(其中服务年限已培训或拿到证书的日期开始计算)培训费用 服务年限≤500元 1年≤1000元 2年≤2000元 3年2000元以上5年接受培训的员工在约定服务年限终止前自愿离职或因表现不良被解雇的,公司将从其工资中扣除已支付的培训费用(含后期维护费用)。

离职或解雇个人支付金额计算方式为:支付金额 = (已支付培训费用/合同月限)× 未履行月限举例说明:普通员工张三,申请2015年1月1日完成外训,培训费为800元,培训后的服务年限对应为2年;张三如果在2015年5月提出离职(培训后只服务了4个月),公司将扣除:800/24×(24-4)=667元。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4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4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增强员工的职业竞争力,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制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机会,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与企业发展的相互融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继续教育包括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内容。

第四条继续教育应以提升岗位业务水平、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发展潜力、提高职业发展能力为目标,注重实用技能和实践经验的培养。

第五条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第二章继续教育主体第六条本企业将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长效机制,明确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领导班子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员工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计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负责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

第九条各部门是员工继续教育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员工继续教育计划的落实和培训工作的组织。

第十条员工是员工继续教育的主体,应当积极参与培训,认真学习,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第三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十一条岗位培训是指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和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专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提升的培训,注重对所属行业的前沿技术和新发展趋势的了解。

第十三条职业发展培训是指为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的继续教育培训,涵盖职业规划、领导能力、沟通技巧等内容。

第四章继续教育计划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员工继续教育计划,报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员工继续教育计划应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参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计划应注重员工的工作实际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的合理结合,兼顾企业和员工的长远发展。

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各类合同工。

第三条继续教育是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途径,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员工与单位共同成长。

第二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四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专业技能提升:针对岗位需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2. 综合素质培养:开展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3. 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创新项目,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

4. 法律法规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

第三章继续教育形式第五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内部培训:由单位内部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包括专题讲座、实操演练等。

2.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

3. 自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继续教育管理第六条继续教育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1. 单位层面:成立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继续教育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部门层面: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3. 个人层面:员工应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提高自身能力。

第七条继续教育考核:1. 考核方式:包括考试、实操考核、论文答辩等。

2.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八条对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补训。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临时性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继续教育是提供对员工工作知识和技能的持续性培训和教育,旨在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四条 继续教育的目标是:1.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使其能够胜任当前工作的要求;2.拓宽员工的思维视野,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能力;3.增强员工的沟通协作能力,提高团队合作精神;4.培养员工的领导才能,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才储备;5.促进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继续教育计划和安排第五条 公司将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员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培训课程和安排。

第六条 继续教育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课程的名称、内容、培训方式和时长等;2.培训对象及参与条件;3.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4.培训费用和报名方式;5.培训效果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求,提出参加特定培训课程的申请。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资源情况,审批并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费用和福利第八条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费用补贴。

具体补贴额度由公司财务部门确定,并在每年预算中予以提供。

第九条 员工参与继续教育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不因参加培训而减少工资或权益。

第四章:继续教育考核和评估第十条 公司将根据培训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和评估机制。

员工参加培训后,需参加相应的考核和评估,达到及格要求方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学分。

第十一条 培训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作为员工在晋升、岗位调动、奖惩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第十二条 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将员工参加的培训课程、考核评估结果、获得的培训证书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

公司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经典版)

公司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经典版)

公司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继续教育的管理,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以利公司长远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参加以下类型的继续教育活动:1.在职学历教育: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的在职学习;2.业余进修:员工自费参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进修学习;3.专业证书培训: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证书考试或培训;4.自费出国学习:员工自费出国攻读学位或进修。

第三章自费学习备案和员工档案第三条员工自费参加不占用工作时间的继续教育,须由员工所在部门掌握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员工毕业(结业)后,应将国家承认证书复印件交给人力资源部存档,以证明其学历或资格。

第四条员工申请占用工作时间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需按公司考勤休假制度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员工申请自费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必须先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调动手续。

所有出国手续应由个人负责。

待完成学业回国后,双方视情况可重新办理入司手续。

第四章公司指派学习和培训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指派员工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历学习、进修和培训。

指派前应履行以下程序:1.公司指派参加学历学习的员工,原则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b)年龄在40周岁以下;c)员工人事档案在公司;d)所学专业与公司业务和员工工作密切相关,且是公司急需的;e)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参加培训,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2.员工预付学费,公司指派参加学历学习的,如按公司规定完成全部学业,凭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正式发票(原件),由公司报销学费;未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业的,只能由公司报销最高不超过50%学费,其他费用自付。

3.员工学习结束后,应将成绩单、教材等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非公司指派学习和培训第七条非公司指派参加培训和学习的,属个人自主学习,由员工自付费用。

第六章奖励措施第八条为鼓励员工参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措施:1.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进修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奖励500元;本科学历为1000元;在职MBA、硕士学位为2000元;在职博士、博士后学位为3000元。

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特制订如下办法:一、员工继续教育类型与形式继续教育的类型,包括学历进修、岗位培训、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学术活动等类型。

(一)学历进修:是指通过教育进修,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包括:硕士学历或学位、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专科学历等国民教育系列。

(二)岗位培训:是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教育。

主要包括:员工岗前培训、国内外短期进修班(含专题研讨、理论进修、访问考察等)、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

(三)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考证:是指因工作需要,在职参加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社会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的考证。

(四)学术活动:公司支持员工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科研论文和课题评比等活动。

三、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二)符合工作需要,不影响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三)申请学历进修,必须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

四、继续教育审批与管理(一)学历进修为有效提升员工素质,优化员工学历结构,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

在职学历教育的审批与管理,由个人提出申请或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流程进行审批(见附件1)。

经批准同意并取得了学历证书员工奖励标准为凭相关证件报销一次考试的报名费、培训费(50%)和指定考试用书书籍费(自学考试报销考试报名费和考试用书书籍费)。

(二)岗位培训1、新员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国内外短期研修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司有计划地选派骨干参加国内外各类短期研修,短期研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员工再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再教育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员工再教育管理办法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一、继续教育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本公司正式员工经申请、批准后在职学习的正规高校或机构的相关学业或短期培训班,包括:1.学士、硕士、博士等相关学位或学历的学习。

2.管理类、技术类、生产类与营销类等研修班课程的进修(含春季入学的 GCT、MBA 和 EMBA)。

3.员工自主参加的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4.参加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任职资格考试等专项培训及其他的与本岗位紧密相关的管理培训、技能培训等。

5.本规定所指继续教育学习不包括成教系列。

二、各类继续教育性质的界定 1.因工作需求公司方主动确定的学习: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的需要,由公司主动精选学习内容,甄选特定岗位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

2.员工方自主申请的在职学习: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的员工,可根据自己职业生涯规划与本职岗位专业能力的需求向公司申请特定的在职学习项目。

三、申请、审核、审批 1.公司方安排的继续教育学习公司方因工作需求主动确定的学习,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1/ 92.员工方申请参加的继续教育学习员工方自主申请参加的在职学习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见附件 1),经申请人所属部门初审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复审,并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申请人签订《员工继续教育培养协议》(见附件2)并备案。

四、一事一审一批无论是公司方因工作需求主动确定的学习,还是员工方自主申请参加的在职学习,每一次审核、审批均对应特定学习人员、特定学习内容、以及特定学习地点和时间,当次审批当次有效。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2.1 继续教育的目标员工继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和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以及综合素质,促进其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2.2 继续教育的任务2.2.1 制定和实施继续教育计划,确保员工全面接受必要的培训和学习。

2.2.2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2.2.3 强化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2.2.4 促进员工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增加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3.1 继续教育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继续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由公司领导任命。

3.2 继续教育的计划制定继续教育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并报批执行。

3.3 继续教育的实施继续教育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包括培训安排、课程组织、学习资源的提供等。

3.4 继续教育的评估和考核对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培训效果和学习成果。

第四章继续教育支持和保障4.1 继续教育经费支持公司将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继续教育,保障继续教育的经费需求。

4.2 学习资源支持公司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包括书籍、期刊、电子资料、网络课程等,满足员工学习的需要。

4.3 员工申请继续教育机会员工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公司提出继续教育机会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安排。

第五章继续教育的奖励和激励5.1 继续教育成果的考核和评定对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进行考核和评定,将其学习成果纳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的依据。

5.2 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公司设立继续教育奖励制度,对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

5.3 继续教育激励政策制定继续教育激励政策,如给予学习假、提供晋升机会等,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活动。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培养人才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管理。

第二章: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
本单位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员工岗位需求,编制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

第五条
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应当遵守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活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培训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七条
培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培训计划,选用合适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保证培训的质量。

第八条
员工参加培训应当经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四章:奖励和惩罚
第九条
单位可根据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表现,给予奖励,包括提升岗位、加薪、评定先进等。

第十条
员工不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可以采取警告、降职、停薪留职等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对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本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广大员工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个人能力和整体素质。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增强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继续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2. 分类指导:根据员工岗位、专业、技能水平等因素,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培训质量;3. 系统性:构建完善的继续教育体系,实现培训内容、方式、评价的系统性;4. 创新性:不断探索新的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第二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四条培训内容:1. 公司发展战略、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2. 岗位技能、专业知识、业务流程等;3. 行业动态、新技术、新理念等;4. 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

第五条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讲师或外部专家进行授课;2. 外部培训:参加行业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4. 工作坊、案例研讨、项目实践等。

第三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公司成立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继续教育工作,明确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责任。

第八条培训计划:1. 每年度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2. 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3. 培训计划应报公司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培训实施:1. 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 培训过程中,注重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法;3. 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第四章培训评价与激励第十条建立培训评价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1. 培训满意度调查;2. 培训内容掌握程度;3. 培训后工作绩效提升。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优秀学员;2. 提供晋升机会;3. 增加薪酬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3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3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迅猛进步,员工继续教育已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员工继续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制定本规定。

二、参与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员工及合同制、聘任等其他形式的雇员。

三、教育需求调研为了确保员工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司将定期进行教育需求调研。

调研结果将根据员工职位、工作内容和发展需求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四、培训计划制定公司教育部门将根据教育需求调研结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五、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发展需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专业知识培训:对于具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应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

2. 软技能培训:如沟通技巧、领导力、团队合作等,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3. 新技术培训: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公司将根据需要开展相关新技术培训,保持员工的竞争力。

4. 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六、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应灵活多样,既可通过线下集中培训,也可通过在线学习等形式进行。

公司将根据培训的内容和参与人数确定具体的培训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材料和设备。

七、培训评估和认证为了评估员工培训的效果和成果,公司将进行培训评估,并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认证。

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评估测试,并达到一定的学习成果方可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认证。

八、培训费用补贴公司将根据培训计划的安排和员工的继续教育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费用补贴政策。

具体的费用标准和范围将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和培训类型进行确定。

九、监督和考核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对于未能达到培训要求或未按规定参与培训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不管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规范公司对员工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依据公司人才发展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职业资格教育、职称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等类型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工作应服从集团公司发张的整体目标,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有计划进行。

第五条继续教育工作坚持按需培训、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类型和形式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职业资格教育、职称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等类型。

学历(学位)教育:指参加经国家批准、具备授予资格的院校举办的各种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仅限于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一)国民教育序列的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三)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班);(四)境外共度我国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

岗位职业资格考试:指因员工工作需要,参加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教育:指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类职称的考试及评审,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纳入本管理办法的序列为:档案序列、经济序列、会计序列、工程序列、律师序列。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是指工勤人员(如水电工、汽车驾驶员等技术工种)的上岗考证考试。

第七条继续教育形式原则上坚持在职学习、就近学习,除公司公派外,一般不允许脱产学习和赴青岛以外地区学习。

第三章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条件第八条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良好;(二)申请继续教育的内容及专业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岗位设置要求及专业工作需要。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的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发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相关国家、行业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的继续教育管理。

第三条我司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员工继续教育的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形式,提供多种学习机会和培训课程,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岗位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学习。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学习档案和培训记录,对员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措施。

第二章学习目标第六条学习目标包括技能类和素质类两个方面。

技能类学习目标主要是提高员工在岗位上的专业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素质类学习目标主要是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

第七条学习目标的确定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个人能力和特长,以及岗位要求和企业发展需求。

具体的学习目标可以通过综合评估、沟通交流等方式确定。

第八条学习目标应该具有可衡量性和实际可行性。

其实际达成情况应该通过考核和评估等方式进行评价,对于未达到学习目标的员工,应提供相应的辅导和培训。

第三章学习方法第九条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教育、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个人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第十条公司鼓励员工之间的互助学习和经验交流,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平台、学习小组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将重视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尽量选取与员工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员工学习的效果和应用能力。

第四章学习资源第十二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包括教材、学习资料、学习工具等。

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出学习资源的需求,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采购和分发。

第十三条公司将积极与外部培训机构以及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争取获得更多的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教育的范畴1、员工参加工作后,通过各种形式接受的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目的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专业学习等。

2、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参加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资格、资质、技能证书等的学习、考试。

第三条报名条件及审批程序1、员工申请学习的专业应与本人目前所从事工作专业对口或密切相关.员工参加公司因工作需要统一组织的学历进修班或各类培训班,不受岗位和专业限制.2、凡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条继续教育的形式及待遇(一)非脱产学习1、非脱产学习系指员工在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参加的继续教育。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非脱产学习,增长才干,提高素质.2、经公司批准参加非脱产学习的人员,在取得结业证书或合格证书后,报销其培训或进修费用,异地参加非脱产学习者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3、经公司批准参加的非脱产学历教育,学习结束并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者,报销全部学费及书本费(补考的科目费用除外)。

4、符合上述报销条件者,在报销时须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销相关费用。

(二)脱产学习1、脱产学习系指员工在离开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参加的继续教育。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优先考虑一线业务人员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学习,但在每年审批名额时做适当控制。

2、员工脱产参加短期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和资料费由公司报销,住宿费、交通费按公司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报销。

培训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第五条其它1、员工因提高学历已报销过学费的,经公司批准再次参加学习并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和学位者,可再次报销相关费用。

2、凡在学期间要求调出的员工,公司不承担其与学习有关的一切费用,已承担的部分应全部退回。

3、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结束(不含因工作原因中断)而未能取得相应的证书、资格等,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已享受的应全部退回。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员工继续教育对于组织和个人的发展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员工的继续教育能够有效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本公司制定了以下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员工的继续学习和提高,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以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并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2. 原则本规定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提供继续教育机会;(2)有效性原则,注重培养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3)可操作性原则,规定的要求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三、继续教育计划1. 培训需求分析公司应定期开展继续教育需求分析,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确定培训重点。

2. 继续教育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并将计划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中。

继续教育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培训对象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培训预算。

3. 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公司应加强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包括建设培训室、购置培训设备、引进培训师资等,以提供必要的培训场所和条件。

四、继续教育实施1. 培训方式(1)内部培训:公司应建立内部培训机制,通过内部培训师进行培训,提供公司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外部培训:公司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安排员工参加外部培训课程。

2. 培训内容(1)基础知识培训: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基本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岗位工作能力。

(2)专业技能培训:针对员工的职业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

(3)管理能力培训:培养员工的协调沟通、团队合作、领导力等管理能力。

(4)创新意识培养: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不断创新发展。

3. 培训方式(1)面授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师进行面对面的授课,提供系统的培训内容。

(2)在线培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培训,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和资源。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条继续教育是指在职员工为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而进行的各类教育,包括学历(资格认证)教育,出国培训及其他专项培训。

第二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并为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相关制度、审核和管理培训费用,并对培训绩效进行分析研究,是员工继续教育的职能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司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如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批准后,可享受培训教育费用补助和公司其他支持的条件。

(一)符合岗位职务标准(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三)专业对口(四)符合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第五条继续教育审批程序(一)学历(资格认证)教育学历(资格认证)教育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附件一),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二)其他专项培训列入年度计划的其他专项培训按照年度计划执行,未列入年度计划而增加的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由培训专员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第六条员工继续教育的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口管理。

所有的继续教育费用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登记后根据审批权限审批。

第七条审批权限(一)年度培训计划以内,由部门申请,培训专员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二)年度培训计划以外,费用1000元以下,由部门申请,培训专员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费用2000元以上,由部门申请,培训专员、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培训教育费用补助范围(一)学历(资格认证)教育:支付一次同一级别学历(资格认证)教育的相应费用,包括学费/培训费或考务费。

(二)其他专项培训:培训费、资料费。

第九条员工参加培训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员守则》。

第十条公司选送参加培训的员工,培训后必须完成公司指定的课题或与其他员工共享培训心得,培训结束后十天内向部门、人力资源部递交学习心得或课题报告各一份。

第十一条不符合培训申请条件参加学历(资格认证)教育的员工,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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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员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不管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能力、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规范公司对员工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依据公司人才发展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职业资格教育、职称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等类型的继续教育。

第四条继续教育工作应服从集团公司发张的整体目标,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有计划进行。

第五条继续教育工作坚持按需培训、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类型和形式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岗位职业资格教育、职称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等类型。

学历(学位)教育:指参加经国家批准、具备授予资格的院校举办的各种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仅限于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包括:
(一)国民教育序列的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
(三)申请博士研究生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班);
(四)境外共度我国教育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

岗位职业资格考试:指因员工工作需要,参加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教育:指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类职称的考试及评审,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纳入本管理办法的序列为:档案序列、经济序列、会计序列、工程序列、律师序列。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是指工勤人员(如水电工、汽车驾驶员等技术工种)的上岗考证考试。

第七条继续教育形式原则上坚持在职学习、就近学习,除公司公派外,一般不允许脱产学习和赴青岛以外地区学习。

第三章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良好;
(二)申请继续教育的内容及专业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岗位设置要求及专业工作需要。

申请参加非对口专业继续教育的,应由所属处室出具因工作需要的证明。

(三)员工申请参加的继续教育应以不影响本职工作和所在处室的工作安排为前提。

第四章继续教育的审批与管理
第九条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应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见附件1),冰箱本处室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政工处(人力资源处,下同)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继续教育。

各处室在审批员工申请时,应全面考虑本处室的工作安排,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员工未经上述程序审批,自行参加的继续教育,不享受有关待遇,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公派有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批准参加继续教育:
(1)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
(2)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的;
(3)近三年收到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审查期间的;
(4)正在申请调离公司或者申请自费留学、出国定居的;
(5)上一年绩效了考核不合格的;
(6)近一年内已安排过继续教育,单位获得相应证书或未按期圆满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
(7)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三条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期间,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形式、专业、时间学习,不得擅自调整。

确需改变或调整的,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经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其培训结果不予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只能选择青岛市内的有关学校学习,青岛市确无合适专业的,员工申请报考其他城
市的学校学习,青岛市却无合适专业的,员工申请报考其他城市的学校,所在处室应严格控制。

员工报考的各类院校,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院校。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员工继续教育档案,员工经批准后参加的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术工种资格证等,应及时到人力资源处登记(见附件2),留存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处印并存入本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五章服务期与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由公司组织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与员工签订专项培训协议书(见附件3)并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的长短可由公司和个人约定。

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次日。

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这,按双方签订的专项培训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相关待遇
第十七条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期间,由学校组织的集中考试、复习、面试、实验、毕业设计、答辩等需要假期的,先由员工利用本人的年休假顶替。

如年休假仍不足者,凭学校证明申请学习假。

每次学历(学位)教育,公司给予5天学习假,不扣工资,如果员工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5天的学习假按照事假处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假期工资。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字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
定;
2、此表由人力资源处存入本人继续教育档案备查。

员工继续教育登记卡
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员工专项培训协议书
甲方: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继续教育事宜,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乙方同意,有甲方组织送乙方参加单位在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
月日,培训费用为元。

二、服务期限
1、乙方愿意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对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期,劳动服务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服务期从乙方培训之日算起)
2、若甲方与乙方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由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将不再追索乙方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服务期限的,双方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赔偿责任
在培训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甲方有权终止其教育培训,乙方须返还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1)乙方由于违反国家、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学校的规章制度而被终止培训的;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中途退学的;
(3)乙方培训结束后未获得毕业文凭或毕业证书的。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至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期满为止。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本人继续教育档案中,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作为双方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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