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解读》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国民受教育权利,规范高等教育活动,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行深度解读,探讨其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意义和影响。
二、高等教育法的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于2018年12月29日经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出台,是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国际一流人才提供法治保障,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创新与进步。
三、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1.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包括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选择学习专业、参加高等教育教学活动、获得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权利。
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要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业要求、尊重教育工作者等。
2. 教学科研规范高等教育法对高校的教学科研活动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教学计划的设计、教学质量的保障、科学研究的开展等方面。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提高高等教育的整体质量,促进教学科研的规范和科学化发展。
3. 学校管理与监督高等教育法强调了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对高校的管理体制、经费使用、招生就业、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的高校管理制度,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四、高等教育法的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法制化进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这部法律的实施,将对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1. 保护学生权益高等教育法的出台,为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其权益的保障对于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而高等教育法的实施,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在学生权益保障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
2. 规范教学科研活动高等教育法对高校教学科研活动的规范,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 》课件
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包括立法提案、起草、审议、表决和公布等环节。实施则包括宣传、解释和监督等方面。
总结词
制定教育政策法规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包括立法提案、起草、审议、表决和公布等环节。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实施过程中则需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公众对法规的理解和遵守,同时要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体系和管理体制,即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
规定了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或者兴办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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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的国际比较
美国的教育管理体制是典型的地方分权制,由各州自行制定教,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
详细描述
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和原则,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明确了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办学自主权,即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确立了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即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中央政府的统筹和指导。
规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确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总结词:作为我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原则和管理体制。
教育管理体制
第10章 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5.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6.高等学校的教师 7.高等学校的学生 8.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三节 新时期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设与创新
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了 一个新的阶段,这就必然需要加强对新时期高 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设与创新,以不断应对 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而 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第一节 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一、过渡时期的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1.对旧教育的改造 2.学制改革 3.高等学校院系调整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高等 教育政策与法规
1.中共“八大”提出的高等教育发展计划
2.高等教育改革和《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3.《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的颁行
三、“文革”时期的高等教育政策与法 规
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就必然需要加强对新时期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设与创新以不断应对高等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而促进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章 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 沿革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概述 第三节 新时期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的建设与创新
5.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
6.制定促进高等教育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7.高等教育步入依法治教的轨道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概述
一、《高等教育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 宗旨
1.立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立法宗旨
1.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2.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3.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高等教育工作陷入全面混乱状态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引言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在教育领域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政策原则、法律法规文件。
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介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概念、意义和具体内容。
教育政策的概念与意义教育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规范和指导教育活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和政策原则。
教育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优质教育的普及和可持续发展。
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育政策可以引导教育机构和教育从业者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
其次,教育政策还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使得各个地区、各个学校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推动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教育政策还可以引导教育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扶持和推动具有战略意义的教育领域的发展。
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与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为保障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行、保护教育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而颁布的一系列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和制度规定。
教育法律法规的出台和执行对于确保教育的公正、公平、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教育法律法规明确了教育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教育机构和教育从业者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育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
再次,教育法律法规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用于处理教育领域的纠纷和矛盾,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教育法律法规还促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创新和进步。
具体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内容1. 职业教育培训政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发展职业教育培训,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ppt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6.2教育法的渊源
就我国教育法而言,它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 单行条例等五类法律渊源
6.3教育法的演变
我国主要经历了清朝末期的教育立法阶段、民国 时期的教育立法阶段与新中国的教育立法阶段等三 个阶段。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第七章 教育立法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8.5高等教育法
指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高等教 育法》分八章六十九条对高等教育的方针、任务和 管理体制,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设立、 自主权、内部管理体制,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等作了规定。
8.6职业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分五章四十条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设立 条件以及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等作了规定。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条规定,学 校的义务主要有6条: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 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学生、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学生 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 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 目。6依法接受监督。
10.4学生的安全保障 10.5学生的申诉权
教育政策与法规
10.4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8条的规定,学 校的权利主要有9项: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救育教学活动 3招收 学生或者其他学生 4.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 励和处分5叶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跨任教师或 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 位的设施和费用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 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通过岗前培训中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高等学校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制度有了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及时掌握了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通过对本书的学习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当前高等教育的现状和面临的热点问题。
同时,通过对书中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的分析,使我们更能理解问题发生的本质和解决的重点,为我们今后可能面临的问题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思路,使我们能更快更好的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
学习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下面就各章节分别论述其重点及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对高等学校这一主体的了解及掌握高等教育的主体是高等学校,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体现的是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在这个部分,我们主要了解了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这几个方面对高等学校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明确了高等学校按不同划分标准分为公立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层级院校、专科层次院校等;同时更清晰明了了高等院校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包括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等权利,和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等义务;同时通过对高校章程和组织结构的学习可以更深入了解学校并为学校的发展提供自己的一份力。
二、对高等学校内主要参与群体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个部分主要对高等学校内主要群体——教师和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等。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
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
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
第十章 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课件
思考题: 1 、自考毕业证书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同类毕业证书是否具 有同等效力? 2、相关材料思考: 2004年发生过两起歧视自考生事件。一是重庆市招考公 务员限制自考生报考,引发了轰动一时的自考生维权行动。 2004年,深圳宝安区公务员招聘时,考取第一名的自考生 遭到社会有关人士的置疑:自考生怎么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2005年 4月,北京大学法学院一教授对自考生考研颇有微 词,认为“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北大自己的优秀生 拒之门外,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此言一出, 引发了一场广泛的社会争论。 你对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下的人才标准如何认识?
●高等教育法是指调整各级各类高 等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级高等教育”包括专科教育、 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各类高等教 育” :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公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普通高 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法规现状
●1、宪法 ●2、教育法 ●3、高等教育法 ●4、教师法 ●5、学位条例 ●6、教师资格条例 ●7、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 行条例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及较大的市(省、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经济特区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 权限,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 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使用 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高等教育基本原则
●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原则。 ●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效益原则。 ●3、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原则。 ●4、公民受高等教育权利平等 。 ●5、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 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 民主管理原则。 ●7、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原则。 (高等教育法第6——12条)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通过研究《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对自身的定位也有了一定的认识。
以下是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的总结,以及结合本人在高等学校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内容总结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共七章内容。
第一、二、三章分别阐述了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教师、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制度;第四章论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第五章阐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讲的是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第七章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
第一章是关于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共五节内容。
从高等学校的类型、设立变更与终止、权利与义务、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五个方面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
高等学校的类型包括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以及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院校。
高等学校的设立需要遵守原则、基本条件和程序。
变更方面包括基本形式、变更的审批和核准。
高等学校终止的情形和审批也在其中。
高等学校的权利包括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其他权利。
高等学校的义务包含遵纪守法、贯彻方针、维护权益、提供情况、合理收费和接受监督。
高等学校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位、内容、制定和修改。
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机构则采用校长负责制。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教育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十分重要。
它不仅是国家实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还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三、个人心得体会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我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和责任。
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同时,我们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高等教育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总结
1 教育法治化是通过法律法规来协调、规范和引导教育关系以及教育行为,从而保障教育秩序,实现教育目的.2 法治的前提条件是良法3 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司法公正4 法治被明确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是在2012年5 明确提出“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是中共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6 教育法治化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立法教育执法教育守法7 法治被明确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是在20128 法治思维是指将法治的各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9 法治思维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重点.10 法治信仰体现了主体的自由平等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权利义务观念11 教师必须肩负的基本职能是人才培养12 法治社会的形成和良好运行,前提是全体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治素养13 教师加强法律学习的途径有组织学习自我学习在实践中学习14 法治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目标,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的根本标志.15 1952年底全国3/4的学院已经完成调整工作16 “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17 高等教育政策的历史沿革分为哪些阶段院系调整教育大跃进文革改革开放18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发展的有效的符号和一个标志.19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正式施行是在201220 高校的组织机构有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学科组织结构21 以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才培养为主,培养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是多科性或单科性专业性应用型大学或学院22 “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坚决纠正部分高等学校贪大求全,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综合性、多科性发展的倾向,严格依据标准审批“学院”更名“大学”.23 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在2017.9.124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25 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专业型高校教师队伍.26 师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突破口.27 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属于“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的内容28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的.29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30 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将其分为以行业部门划分专业门类以行业部门加学科划分专业门类以学科划分专业门类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调节着我们高校的内部行为32 规程第六条规定学术委员会一般应该由学校的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且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来参加.33 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的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34 2015年6月,“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成立,创新创业基础在于教育,关键在于人才35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会受到的处分是开除学籍36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7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领导核心和保证,也是教育事业顺利发展和成功的根本所在.38 教育公共性指教育应服务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人民的普遍、共同的利益.39 教育内容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40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充分体现了教育的人民性41 学制是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42 职业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受教育者某种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以满足社会生产实践需要的教育活动.43 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两类44 从实践来看,学校对学生做出的一般处分决定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属内部管理性质45 受教育权是公民通过学习知识和技能,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46 受教育者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47 硕士与博士学位的授予单位是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48 高等学校与受教育者之间属于教育行政管理关系,受教育者对高等学校涉及受教育者基本权利的管理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高等学校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49 民事主体,是指能够依法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50 学术委员会在高校占据重要地位,其主要负责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51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开始了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是在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52 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53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54 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的启动.55 高校可以出于对师资的多样化需求,可以面向社会进行全职聘任兼职聘任长期聘任短期聘任56 现行高等教育法第48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57 聘任制的主要特征有主体的自主性关系的合同化形式的可选性58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59 教师以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任期聘任60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9条第1款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61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0条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62 高校学生受教育权受到侵犯后所能寻求的申诉包括校内申诉行政申诉63 教师资格条例第6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64 教师法第11条第2款中规定,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65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属于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的权利66 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包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67 教师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共六项权利六项义务68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69 教师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70 教师考核要遵循的原则有客观公正准确71 职业高中是在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等职业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以3年为主.72 中等职业教育是在初级中等普通教育基础上实施的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73 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体系从层次上看包括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74 职业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可以专项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75 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看,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是一种对劳动者智力和技能的开发性投入76 职业教育的师资需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和操作能力教育技能77 职业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触犯法律的违法,其违法责任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 职业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触犯法律的违法,责任承担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经济处罚行政处分79 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对职业培训机构的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对不同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具体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后果.80 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据宪法制定.81 为了提高综合国力和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强调以教育为本.82 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下位法,不得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相抵触.83 本次修改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最大的亮点在分类管理84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允许兴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在201585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86 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87 在设立程序上,法律规定筹备设立作为选择程序.88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分为:具有出资行为的举办者不具有出资行为的举办者捐资办学的举办者89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90 招生自主权是民办学校持续发展、逐渐壮大的重要保障.91 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民办学校教师的任职资格、职务聘任、权利义务等均适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92。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法规文件,对于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和研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我深刻体会到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和观点,下面我将结合我的学习和实践经验,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这个文件明确指出,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同时,高等教育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都要符合时代需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学习这一内容,我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的核心任务就是人才培养,毕业生的素质和能力是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指标,高等教育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其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了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原则。
高等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管理原则。
这个文件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高等教育的自主权和社会监督权的关系。
同时,文件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质量评估和监督体系,强调了规范高等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过学习这一内容,我深刻认识到高等教育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需要有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高等教育管理部门要尊重高校的自主权,同时要加强对高校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再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强调了高等教育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和社会的重要资源,要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要承担起培养人才、传承文化和创新知识的使命。
文件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加强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并通过产学研结合、科技创新等方式,为国家和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教育政策法规》第十章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概述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主要内容解读 (二)民办教育的基本原则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条规定:“民办 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 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这一条
款不但明确了民办学校的任务,也强调了民办教 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必须遵守法律、法 规,贯彻国家方针。
3
第一节 我国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政策
一、我国民办教育政策
(一)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
1
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
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
加 大
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
政
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
办
各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师生中国特色
学
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
校 的
自信、文化自信。
领
导
6
第一节 我国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政策
一、我国民办教育政策
(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2
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
建
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差别化政策体
立 分
系,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
类
营利性民办学校。放宽社会力量投入
21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概述 二、《民办教育促进法》主要内容解读 (三)民办学校的设立
1
1)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了民办学校办学主体应符合的条件:来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
民
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
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
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作为一名高教教育的的教师,更应要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一个透彻清晰的认识,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学校及师生的相关法律问题(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
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是通过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与义务表现的,而法定的权力与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对教师身份的确定和相关的具体法律制度。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
《教育政策与法规》课件
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总结词
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了解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制定后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让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培训,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国际化视野
《教育政策与法规》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我国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发展历程教育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评估与完善
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
总结词
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政府为了实现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规范和准则,旨在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详细描述
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政府为了实现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规范和准则,旨在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它们是教育领域的行动指南,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提供指导和约束。
改革开放、多元发展
总结词
改革开放后,我国教育政策与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强调多元化和灵活性。这个时期的教育政策与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允许高校自主招生,促进了教育的多元化发展。
详细描述
总结词
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详细描述
进入新时代,我国教育政策与法规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双一流”建设、职业教育改革等,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
更加注重公平和质量
随着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将更加注重法治息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教育政策与法规将更加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一、新《宪法》的理念1、以人为本2、尊重和保障人权3、正当程序原则二、教育法律的范式转型1.从单向度的政府选择模式到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相互博弈;2.从制度意义上的公益性到实践意义上的公益性;3.从教育效率到教育公平。
三、事业单位改革1.事业单位的概念“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 传统事业单位制度的特征(1)政治、社会保障、服务功能的合一性;(2)资源的不可流动性(3)事业单位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3.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1)从单位到法人:自主权(2)从财政拨款制到分类管理:经费体制改革(3)从任命制到聘任制:人事制度改革(4)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分配制度改革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共20条);《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共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40《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共68条)。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添加标题
完善:高等教育 政策与法规需不 断完善,以适应 社会发展和高等 教育改革的需求, 各方需共同努力, 推动政策与法规 的改进和完善。
添加标题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国际比较
美国高等教育政 策与法规:强调 市场导向,鼓励 高校自主办学, 但存在公平问题。
英国高等教育政策 与法规:采用“双 重制”,公立和私 立高校并存,但政 府对高校干预较多。
制定:高等教育 政策与法规由教 育部等国家相关 部门制定,旨在 规范高等教育办 学行为,提高教
育质量。
添加标题
实施:高等教育 政策与法规的实 施主体包括高校、 政府、社会各方 等,各方需共同 协作,确保政策 与法规的落地执
行。
添加标题
监督:政策与法 规的实施需接受 监督,包括政府 部门监督、社会 监督等,以确保 政策与法规的有
德国高等教育政策 与法规:以“洪堡精 神”为核心,强调学 术自由和教学科研 相统一,但面临创 新和国际化的挑战。
中国高等教育政策 与法规:政府主导, 高校自主权有限, 但近年来逐渐放宽 高校自主办学权限。
01
02
03
04
03
高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 体制的定义和 组成
高等教育管理 体制的类型和 特点
05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完 善和发展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的评估和调整
调整依据:评估结果、社 会需求、国际趋势等
调整方式:修订、补充、 废止等
评估标准:政策与法规的实施 效果、社会反响、学生满意度 等
调整程序:政策研究、公 众参与、专家论证等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创新和改革
政策创新:鼓励高校自主办学,扩大招生规模 法规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力度 国际化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质量保障:建立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打印版
(1)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5)增强社会服务能力;(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6)促进高校办出特色;(7)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2高等教育基本政策
2.1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0绪论
0.1教育法治化的内涵与特征
教育法制化内涵
通过法律章程来协调、规范和引导教育关系以及教育行为,从而保障教学秩序,实现教学目的。
教育法治化内容
(1)教育立法:教育立法是教育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2)教育执法:有了教育立法,教育事业的发展就有法可依,但教育法制化并不止步于此,还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样教育执法就成了教育立法的实施指向,通过教育法律法规去维护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3)教育守法:教育守法是教育法治化的保证。
4.6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
高校聘任制度,即高校按照工作任务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以岗位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任职人选,按岗位聘任签约、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受聘上岗人员在聘任期内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享受相应的待遇;而用人单位则按约管理,对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职务变动和奖惩的依据。
1.1“双一流”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
(1)第一步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2)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3)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以义务
论我国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社会责任能力。
主要体现在:(1)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主要体现在高等学校教育的法人地位,高等教育一定要经审批机关审批。
(2)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逐级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高等学校是以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或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行政诉讼。
但高等学校同时作为行政主体,在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以及权利和义务 1.法律地位《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2.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1).法律地位高校学生是宪法的权利主体。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范本(2篇)
2024年《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范本一、学习目标在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过程中,我希望能够深入了解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掌握相关法规的要点和实施细则,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高等教育工作。
二、学习内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是一部系统概述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品,包括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条例、高等学校章程等内容,共分为七章。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真读完了每一章的内容,并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三、学习收获1. 了解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框架和体系。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是由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起来的,这些法规为高等学校的组织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理解了高等教育法的核心要点。
高等教育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我深入学习了该法的各个章节,了解了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管理体制、办学自主权等重要内容。
同时,我还了解到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学校的管理原则和办学条件,对于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3. 掌握了高等学校章程的要点。
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的基本管理规范,我认真学习了该章程的内容,了解了高等学校章程的结构和编制程序,以及章程中涉及的组织机构、办学目标和规划、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4. 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高等教育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合法合规地开展高等教育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学习体会1. 法律意识是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基本素质。
作为一名高等教育工作者,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守法办学、规范办学,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
只有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 高等学校章程是学校行为的基本依据。
高等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和规范办学的基本制度文件,对学校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办学目标和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一、前言(一)大纲的适用对象本大纲适用于教育管理专业函授专科《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
(二)总学时安排总学时72学时,其中理论讲授24学时,自学48学时。
(三)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本课程是根据教育管理专业函授专科《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计划而设置的一门必修课。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员能比较系统地获得教育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员掌握、理解现行教育政策、法规及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初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四)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是在学习《教育学》或《教育概论》等课程的基础上开设的。
二、课程的基本要求(一)课程的基本要求总的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员比较系统地掌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掌握依法治教的知识,提高教育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各部分的具体要求:1、了解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明确学习的意义。
2、正确认识教育政策法规在国家政策法规中的地位和作用。
3、了解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结构与特征。
4、了解与掌握教育政策与法规制定的程序。
5、了解与掌握教育政策与法规实施的基本过程。
6、掌握教育政策评价的标准及基本方法。
7、了解与掌握教育法监督体制。
8、了解我国教育基本政策的历史和《教育法》。
9、了解我国基础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和《义务教育法》。
10、了解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和《高等教育法》。
11、了解我国成人和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和《职业教育法》。
12、了解我国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和《教师法》。
(二)课程的重点与难点课程的重点: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与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实践。
课程的难点:运用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知识分析处理和解决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问题。
三、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与要求(一)绪论内容: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及意义。
要求:了解我国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明确学习的意义和方法。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教育法制化包含以下:(P2)1.内容教育立法2.教育执法3.教育手法二.教育法制化具有以下特征(P3)1.教育法制的权威化2.教育治理的法律化3.教育关系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4.教育法制化的核心是法治精神三..教师的法制素养与法律践行的能力(P8-P9)1.教师作为公民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的法治素养要求(1).教育的育人本质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2)教育的复杂性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2.教师法治素养与知法、守法、用法(1)法制意识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前提。
(2)法治思维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重点(3)法治精神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保证3.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路径(1)加强法制学习,树立法治意识(2)加强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思维(3)塑造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精神四.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双一流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P31)1.总体建设目标分三步走,第一步,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
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高;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五.我国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P36)(1)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5)增强社会服务能力(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8)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六.高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P57)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五及教学辅助人员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由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七.学术不端行为(P65)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八.关于考试舞弊的相关条款(P85)如新法记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五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1.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2.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3.抄袭他人答案的4.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5.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第八十条则规定五种行为属于组织或者帮助考试考试舞弊1.组织作弊的2.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3.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在4.考试结束前泄露5.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九.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P86)1.我国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教育必须坚持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3教育内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导向4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十.我国教育的目标(P87)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人才培养是教育的重心,我国的人才培养必须注意四个方面地统一(1)是培养的人才应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能不能允许培养的人反社会反人类不热爱自己的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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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基本原则
●1、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原则。 ●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效益原则。 ●3、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原则。 ●4、公民受高等教育权利平等 。 ●5、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 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 民主管理原则。 ●7、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原则。 (高等教育法第6——12条)
高等学校设立
1、基本要求: 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条件: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合格的教师;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程序: 申请和审批 4、批准主体: 教育部: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 校(包括职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授 权):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其 他高等机构
高校教师权利与义务
(一)高校教师( 高等教育法第5章) 1、高校教师:在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法 第2条) 2、其他高等教育者: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教辅 与技术人员。(教育法第35条)
(二)高校教师的权利:
1、一般公民的权利。 2、特有权利(教师法第7条) ①教育教学权。 ②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权。 ③管理学生与学业评定权。 ④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⑤参与民主管理权。 ⑥参加进修和培训权。 ⑦其他特别权利(教师法第26、27、32条)
比较台湾的《大学法》关于大学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与大陆的 《高等教育法》关于大学内部管理的相关规定请思考大陆的大学内部管 理制度之利和弊。
高等教育经费筹措体制
1、体制: 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 为辅的多元化体制 2、渠道: 国家财政拨款;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 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投入;高等学校有关的销售与服 务收入;学费。 3、管理:自主使用。
高等教育学位制度
1、学科的划分 2、学位的种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 士学位)(高等教育法第22条) 3、不同学位标准 4、学位的申请、授予,学位授予单位及其 评定委员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涵义: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 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 考试相结合的高等 教育形式。 2、特征: 〔1〕以学历考试为主; 〔2〕属于国家教育考试; 〔3〕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
高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高校教师资格制度(高等教育法46条、教师法10、
11、12、13、14条) 1、条件: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 良好的思想道德;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大本科 或研究生学历或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认定机构: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 由其委托的高校 3、认定程序:提出申请;受理;颁发证书 4、资格禁止取得和丧失: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判处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 5、资格撤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品行不良,侮辱学 生,影响恶劣。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及较大的市(省、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经济特区 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 权限,制定的规范性 文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 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使用 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思考题: 1 、自考毕业证书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同类毕业证书是否具 有同等效力? 2、相关材料思考: 2004年发生过两起歧视自考生事件。一是重庆市招考公 务员限制自考生报考,引发了轰动一时的自考生维权行动。 2004年,深圳宝安区公务员招聘时,考取第一名的自考生 遭到社会有关人士的置疑:自考生怎么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2005年 4月,北京大学法学院一教授对自考生考研颇有微 词,认为“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北大自己的优秀生 拒之门外,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此言一出, 引发了一场广泛的社会争论。 你对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下的人才标准如何认识?
(二)高校教师职务制度(高等教育法47条、
教师法16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1、内涵:
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 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 平才能担任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2、特点:
①不存在脱离具体工作岗位而单独存在的教师职务; ②有数额限制; ③有明确的任期; ④任职条件可以在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上,根据岗位要求不同, 制定不同标准; ⑤与使用紧密联系; ⑥与职务工资待遇挂钩,
(四)高校教师权利的保障 1、国家和学校的保障义务 ①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②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③鼓励和帮助教师在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中创造性工 作。 ④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教师待遇的保障(教师法第25、28、29、30条、 教育法第33条) ①工资待遇②住房待遇③医疗待遇④养老保险待遇
5、职务评审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成立高校教师 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负责本 地区高校教授、副教授及其以下教师职务的评审。 ●国务院有关部委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成立 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高校某些专业 教师职务的评审。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成立高校教师职务评 审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讲师、助教职务的评审。 ●具备条件的高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授予教 授、副教授评审权,可成立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 会,评审本校教授、副教授职务。
1988年,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 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及 实施办法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了规定。该条例 总则第五条是这样写的,“高等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 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 应相一致。”关于高自考毕业证书获得者的使用与待遇, 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说得非常明白,“非在职人员录用后, 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 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 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自考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高等教育学制
(一)类型:(高等教育法第15、16条) 学历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 究生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二)实施机构: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三)学业标准与基本修业年限 (三)入学条件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
(一)涵义:颁发给受高等教育者的表明其受教育 程度及其达到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的凭证。 (二)类型: 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学历证书 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肆业证书。非学历证 书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试行的《专业证书》以及培 训、学习计划完成后颁发的写实性学业证书。 (三)颁发主体:相应的高校与其他教育机构
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 实践
第十章
我国高等教育的政策与法规
教育法的渊源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 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 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的规 范性文件。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部门规章:国务 院所属各部、各 委员会及具有行 政管理职能的直 属机构,依据法 定权限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 政府规章:省、 自治区、直辖市 和较大的市的人 民政府,依据法 定的权限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
●高等教育法是指调整各级各类高 等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级高等教育”包括专科教育、 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各类高等教 育” :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公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普通高 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法规现状
●1、宪法 ●2、教育法 ●3、高等教育法 ●4、教师法 ●5、学位条例 ●6、教师资格条例 ●7、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 行条例
教育法的体系
高等教 育法、 学位条 例等 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 育法
义务教育法 等
教师法、教师 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 施办法等
基础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 教师法
正在计 划起草
教育基本法
民办教育法 终身学习法
民办教 育促进 法等
职业教育法
教育经费法
职业教育 法
散见于《教 育法》等其 他法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重要内容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1、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长职责:行政管理权、教学管理权、人 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 2、民办高校: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思考:高校的“学术资源行政化”问题。
●根据台湾的《大学法》规定: 1、台湾的大学的校长的遴选由校内的人士组成遴选委员会选出,副校 长由校长选出 。 2、台湾的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不是党委,也不是校长办公会议,而是 校务会议。校务会议为校务最高决策会议,议决校务重大事项,以校长、 副校长、教师代表、学术与行政主管、研究人员代表、职员代表、学生 代表及其它有关人员组成。校务会议由校长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经校务会议应出席人员五分之一以上请求召开临时校务会议时,校长应 于十五日内召开之。 3、台湾大学有申诉委员会,教师的利益受到损害或不服学校的决定时 可以上诉该委员会。 4、台湾的大学学生的利益有保障,最高权力机构校务会议中必须有学 生代表,而且设立有学生申诉委员会,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 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 才和国务院授权的的高等学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 管理由国务院确定的主要为全国培养人才的高等 学校。 ●国务院其他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 责有关的高等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法第13、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