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行政-教学管理制度(巢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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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政制度

思政部教学工作岗位职责

为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讲究个人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明确岗位职责,以教学为第一要务。

3、遵守学校和思政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个教学环节中认真负责。

4、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在课堂内外贯彻教书育人的方针。

5、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更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文件

教师应完成下列教学准备工作,形成相应的教学文件。

1、教材: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思政部在规定日期前把指定的教材通知教材科。同时,应保证学生有相应的辅助书籍或参考材料。

2、教学大纲:每门课的教学大纲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按学校的统一规格制定,经教研室讨论确定,思政部批准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3、教学进度: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统一格式制定,应列出每次上课的内容、进度、方式等,经教研室讨论确定,思政部批准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教学。

4、教案:主要包括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或难点、讲授方法、作业或思考题。原则上教师每轮讲课都应重写或补充教案,在开课前应完成1/2以上教案。

5、讲稿:任课教师应结合教材、教学大纲、教案,参阅相关参考文献,认真编写讲稿。讲稿编写要充分体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换,内容要科学完整,紧扣教材,重点突出,格式统一。

6、教学记录:任课教师要记录学生出勤、回答问题、课堂讨论、完成作业、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

三、课堂教学

1、认真备课,熟悉教学内容,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符合教学进度安排。

2、讲课要思路清晰、概念准确、层次分明、突出重点、深广度适宜。

3、在课程内容中尽量融入学科新成果及相邻学科的知识,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研究前沿动态,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4、严格遵守上、下课的时间表,不能迟到早退,课间休息符合学校规定。

5、课堂上教师应仪表庄重,语言文明,不许吸烟,不准接打电话。

6、讲课语言应规范,板书要清晰,使用多媒体教学应注意教学内容和节奏安排。

7、讲究教学方法,提高讲课艺术,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重视能力培养。

8、课堂上严格要求学生,维护课堂纪律。

9、重视学生和专家的评教意见,及时在讲课中进行改进和调整。

10、课堂教学应携带教材、教案、讲稿、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档。

四、作业与辅导

1、教师布置及批改作业,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批改作业制度。

2、在教学过程中及课程结束之后,应安排时间,为学生辅导答疑。

五、考试与考查

1、坚持重能力求创新的原则,实行累加式的考试方法。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累加而成。积极推进考核办法改革,探索有效考查方式,注重平时成绩的考核。

2、教师在考前复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考试重点,更不许漏题透题。

3、考试根据具体考试形式出A、B两套考卷,并做好标准参考答案。考题要在教研室进行充分研究讨论,最后需经主管教学副主任签字,并要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题的难度应适中,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

4、教师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评卷,一般应采取流水法评分。评卷要公正准确。成绩提交后不得擅自改分,确因有误,应得到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副主任的批准。

六、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

教师应具备从事教学研究的能力,从事旨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学研究,积极参与实践环节、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考试制度的改革等工作。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辅导材料的编写,结合最新重大时事每学期一般编写2期左右。

七、调课与代课

教师要严格遵守巢湖学院关于授课、调课、停课、代课、补课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八、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严格按照巢湖学院有关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作风进行教学,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关心爱护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每学期须按计划完成分配的教学工作量,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还要积极参加学院和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4、积极参加院、部、教研室组织的教学研究工作,特别是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教研课题,撰写教研论文或总结,掌握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5、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教育理论,提高专业水平,掌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6、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院的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7、按照培养方案和所授课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本课程的授课计划,负责课程的主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管理,并指导本课程的实践教学、课外学习等环节的执行。

8、推荐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教学参考资料。确定教材应从课程性质和学生的需要出发,注重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9、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经常与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10、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估。

思政部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为了使教研室主任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全面掌握本教研室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情况,并在本学科领域中的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同志。

5、了解国家、学校有关教学的法令、条例、规定,并认真宣传、贯彻。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教研室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制定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和实施,及时了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情况。

(1)审核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好新开课程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

(2)定期听课,对开新课及新开课教师的讲课要安排人员给予指导,课程结束时,对其教学情况作出评议,评议结果归入师资业务档案;

(3)检查、督促本教研室教师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好有关课程的课堂讨论和辅导答疑;

(4)组织本教研室课程考试的命题小组,负责对命题进行审核,并组织试卷存档工作;

(5)参与组织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本教研室教师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拟定有关社会调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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