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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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书法艺术的影响
书法是利用中国特有的笔、墨、纸、砚对中国特有的汉字实行艺术美化,而这种美化形式的深层,蕴含着书家的审美理想和精神寄托。书
法追求的不但是外在的形体,而是内在的、深沉的东西。书法所表达的,并不止于书写内容字面上的意思。它用相对简单的线条,以朦胧
的形象,来启发一定的生命意义。书法符合中国文化讲究自然的原则,书法的基本元素仅仅线条,他把自身的时间性、流动性表现为一种韵
律化得空灵。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同学派的思想对书法的影响各有侧重,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推儒家思想。书法的很多美学原则全面体现
着儒家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思想的诸多艺术理念能够说是书
法创作和鉴赏的重要来源。
一、书肇自然,天人合一的书法自然观
早在东汉蔡邕的《笔论》中,就使用形象的比喻,强调书法创作的体
势应融入自然各种生动的物象。自此,历代书家继承了这个传统。如
孙过庭《书谱》中写道:“观夫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
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在这里,作者就使用了一系列生动形
象的比喻来比拟钟繇、张芝和二王书法的神妙景象,从而使人获得一
种感性的理解,便于领会。蔡邕《九势》提出“书肇自然”的论点,
许慎《说文解字序》中指出文字是圣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
“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而造。这个思想后来形成了汉字起
源于自然的儒家观点。书法艺术是以汉字的书写为前提,汉字既起源
于自然,那书法本源必然会受到自然万物的影响。体现在书法品藻上,其突出特征变现为,先贤通常引用自然界的物象来形容书法艺术美。
如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中提及“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薄绍之书如龙游在霄,缱绻可爱”等等。在书法史上,书家从自然中
领略笔法,体悟笔势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张旭的中锋笔法“锥画沙”、
颜真卿“屋漏痕”等都是由对自然的观察、领悟,进而取得的艺术上
的突破。
“天人合一”是儒家的重要思想,这个观点主要体现在伦理道德领域,但它所阐发的原理在艺术领域同样适用。其哲学基础是主客体统一,
核心意蕴在于强调自然与人、自然与精神的内在本质属性的和谐统一。这种观点发源先秦,汉代以后逐渐被体系化,成为影响最为长远的古
代思想之一。后世家董仲舒等学者将天人合一的观点发扬的淋漓尽致,形成了缜密严谨的思想体系。依据这种观点审视人与自然、主客体原
本是气息相通,从而感悟出物与我、天与人的休戚与共,并进而总结
和印证了外在艺术形式与内在心理结构的关系,印证了“书为心画”
的命题。在儒家学者看来,书法被认为是能够反映人的心性的艺术。
历代书家强调“书如其才、如其学”,为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书家须“尽心”,须在修养上追求理想人格的完善与美善统一、文质
彬彬的精神气质统一。项穆从柳公权的“心正则笔正”出发,提出
“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书
正矣。人由心正,书由笔正。”进而结合儒家“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描述了臻于妙境的心学历程:“故欲正其书者先正其笔,欲正其作者先正其心。若所谓诚意者;即以此心端已澄神,勿虚勿贰也。致知者;即以此心审其得失,明乎
取舍也。格物者;即以此心博习精察,不自専用也。正心之外岂更有
説哉?由此篤行。至于深造自然秉笔思生,临池志逸新中更新,妙之
益妙,非惟不奇而自奇,抑亦巳正而物正矣。夫经卦皆心画也,书法
乃传心也。”项穆《书法雅言心相》)
二、人品即书品的儒家品评标准
中国古代社会,为维护皇权至高无上,维护社会秩序,政治的伦理观点、制度持续出现,这些政治的伦理制度、观点成为了人们行为道德
的中心,约定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也约定了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书
法也不例外。书法批评、技法创作、审美都留下了伦理道德的痕迹,
形成了书法特有的文化性和民族性。书法批评有一个明显的文化特色,
就是将书者的思想、人品、道德操守和书法一同品评,道德操守的影
响甚至在很大水准上决定书家的地位,在儒家思想体系中,书法被看
做是心的流露,也能流露出正善邪恶,所以往往与人的品德相提并论,三国钟繇在《笔法》中提出“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儒家
思想对古代中国社会的渗透,是较全面深入的,李世民提出“尽善尽美”;张怀瓘提出“君子藏器,以虞为优”,孙过庭的“文质彬彬,
然后君子”等观点,常常直接来源于儒家思想。秉承儒家的文艺观,
书法传统批评的标准首先是“善”,其次是美。善是政治标准,美是
艺术标准。从孔子开始,善的标准就凌驾于美之上,这也是《礼记》
所倡导的“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这被历代书法理论家多奉持。沿
此思路,书者的人品成为书法审美批评的重要因素,“古之论书者,
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东坡全集卷九十三书唐
氏六家书后》)这其中除了包含一定为艺术原理之外,最主要的还是
儒家思想道德准则的体现。清代傅山告诫其子孙:“作字先做人,人
奇字自古。纲常叛周礼,笔墨不可补。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平
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这种思想把儒家伦理观对书法的作用推到
了顶峰,若背离周礼儒学,做人便立不住脚,其字也必有一种“小人
之态”。北宋书论家朱长文在其《续书断》中就认为,一个人书法艺
术的高下与他的品格修养有很大关系,并举例说:“鲁公可谓忠烈之
臣也,……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
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
扬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这实际上就是说颜氏端庄雄健的
风格来自于他的高风亮节。近代书论大家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更
明确地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来说之曰:如
其人而已。”他认为通过书法不但能够看出书家的“学”、“才”、“志”,而且能够想见书家其人。人品好书品必定好。儒家讲究经世
致用,书法被作为“纲纪人伦,显明政体”的手段之一。把书法与道
德教化密切联系在一起,正是儒家思想在艺术观上的指导原则。在人
类理想社会建设方面,儒家强调“礼”的秩序性、“乐”的和谐性,
追求“刚健弘毅”。这体现在书法观上就是对身心修养的追求和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