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h-1020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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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Code of urban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 xxx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 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包括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协调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通信工程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电信用户预测、电信局所规划、无线通信设施规划、广播电视规划、通信线路敷设与通信管道规划、邮政通信规划,以及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性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院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沈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通信工程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4)3.1 一般规定 (4)3.2 编制内容 (4)4 电信用户预测 (4)4.1 一般规定 (4)4.2预测指标 (5)5 电信局所规划 (6)5.1 一般规定 (6)5.2 电信局所设置及容量分配 (6)5.3局所选址及用地 (7)5.4 光线路终端与光网络单元 (8)6 无线通信设施规划 (8)6.1 收信区与发信区 (8)6.2 微波站与微波空中通道 (9)6.3移动通信基站 (9)6.4 机场导航、天文探测、卫星地球站 (10)7 广播电视规划 (10)7.1 一般规定 (10)7.2有线电视用户 (11)7.3有线电视网 (11)7.4 网络前端规划 (11)8 通信线路敷设与通信管道规划 (12)8 .1 通信线路敷设 (12)8.2 通信管道规划 (13)9 邮政通信规划 (15)9.1一般规定 (15)9.2邮件处理中心规划 (15)9.3邮政局所规划 (15)附录A 城市微波通道分级保护 (16)附录B 环境电磁辐射标准及其辐射强度限值 (17)本规范用词说明 (18)附:条文说明 (19)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 (1)2Terms (2)3Basic requirements of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 development (4)3.1 General requirement (4)3.2 Development contents (4)4Telecommunication users forecast (5)4.1 General requirement (5)4.2 Forecasting target (5)5Telecommunication switch office (7)5.1 General requirement (7)5.2 Set-up and capaciey divis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switch office (7)5.3 Address selector and advanced keep land of switch office (8)5.4 optical line teminal and optical network unit (9)6 Wireles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plan (10)6.1 Receive area and transmit area of radio signal (10)6.2 Station and path of microwave (10)6.3 Base station of move communication (11)6.4 Airport radionavigation and astronomy exploration and satellite earth station (12)7 Broadcasting video plan (13)7.1 General requirement (13)7.2 Wire television users (13)7.3 Wire television network (14)7.4 Network foregoing end plan (14)8 Communication line laying and communication pipeline plan (16)8.1 Communication line laying (16)8.2 Communication pipeline plan (16)9 Post communication plan (19)9.1 General requirement (19)9.2 postal processing cente plan (19)9.3 Post office plan (19)Appendix A Path hierarchical protection of urban microwave (21)Appendix B Standad of radiation protection and the limiting ralue of radiation intensity in environment eletromagnetics (22)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3)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4)1 总则1.0.1 为适应信息社会和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规范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及相关通信建设技术水平,并在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通信发展的有关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制定本规范。

20200720雄安新区建构筑物通信建设导则

20200720雄安新区建构筑物通信建设导则
(2)汇聚机房的选址应选择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好的 地区。确保至少 3 个方向出局管道。供电应满足一类供电。
(3)汇聚机房通常在其他建筑内的一个机房,机房形状应 是规整的正方形或长方形,大开间布局,机房内应尽量少的设置 房柱。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得设在机房内部。优先考虑设置在无地 下室的一层,机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 房间,不能避免时,上层房间的楼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机 房外墙一般不宜设置外窗。
(5)核心机房的建设标准通常应优先满足国标 A 级标准, 条件不具备时可根据核心设备实际需求确定等级,通常不应低于 国标 B 级标准。制冷系统应充分考虑现有建筑的空间条件,尽 可能使用自然冷源,实现节能运行。机房承重应满足核心设备承 重要求,不满足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6)核心机房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 GB 50057《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和 GB 50343《建筑物电子系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范》的有关规定,并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值去保护性 接地和功能性接地的最小值,通常为不大于 1Ω。机房内做好等 电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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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考虑设置在无地下室的一层,机房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 应布置易产生积水的房间,不能避免时,上层房间的楼面应采取 有效的防水措施。机房外墙一般不宜设置外窗。
(4)核心机房的机房面积、负荷密度均应满足核心设备的 工艺需求,通常单机柜占用建筑面积为 9~15m2,通常每平方米 电力负荷为 1~2kW。
(6)汇聚机房的防雷接地系统应符合 GB 50057《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和 GB 50343《建筑物电子系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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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的有关规定,并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值去保护性 接地和功能性接地的最小值,通常为不大于 4Ω。机房内做好等 电位连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津政函〔2017〕161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报送〈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通信管文〔2017〕4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通信规划》)。

二、《通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市域,重点范围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及重点城镇。

根据城市人口分布与城市建设特点,确定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原则。

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合理布局,加强引导,保障通信系统安全;坚持集约建设,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有限空间资源;坚持注重实际,优化配置,便于分步实施。

三、规划期末,天津市通信基础设施要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构建万物互联的超宽带、智能化高速信息网络,打造高端数据中心,为天津建设成为国家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和数据资源聚集服务区奠定基础。

四、《通信规划》是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发展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打造新一代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通信基础设施规范建设与安全运行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在《通信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局部规划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9日。

雄安新区5G通信建设导则-2023最新

雄安新区5G通信建设导则-2023最新

目次范围 (4) 1规范性引用文件 (4) 2术语和定义 (4) 34 缩略语 (6)5 5G通信建设要求 (6)6 5G相关配套建设要求 (8)7风貌融合要求与方案 (12)5G通信建设导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5G通信建设一般性原则、通用规定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雄安新区5G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853-2013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51125-2015 通信局站共建共享技术规范GB/T 51216-2017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节能技术标准YD/T 1051-2018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821-2018 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 5054-2019 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T 5120-2015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184-2018 通信局(站)节能设计规范YD/T 5230-2016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宏基站 Macro base station基本用作室外覆盖,发射功率大,一般在十瓦、百瓦量级,承载的用户数量较大,覆盖面积较广。

视频发射设备体积、重量均较大,需要安装在具有一定承重能力的杆塔或者特殊固定件上。

宏基站一般有较大容量的机房、天馈系统、后备电源等配套设施。

5G 天馈系统 5G Antenna Feeder system天线和馈线系统,多用于2G/3G/4G,有独立物理天线,且需要馈线连接的场景;5G主流多通道宏站射频与天线合一即BBU(CU/DU)+AAU。

当通道数较少时,AAU可以拆分成5G RRU和5G天线。

微基站 Micro base station指低功率、小型化基站,一般为瓦级或者毫瓦级。

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

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

上海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建设导则(试行)2018年5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推进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并提升本市信息基础设施的能级水平,从而提高城市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规划;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6.施工验收;7.工程监理。

本导则为试行版本,针对本市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

本导则由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试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地址: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邮政编码:200125)。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刘健夏渊贾明许江冯智伟目次1.总则22.术语23.基本规定3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44.1 一般规定44.2 架空线缆入地路由规划54.3 地下信息通信管道规划5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65.1 一般规定65.2 信息通信光缆75.3光配纤设施75.4地下管线86.施工验收96.1一般规定96.2信息通信管道96.3 信息通信线缆敷设及割接106.4架空线路拆除117.工程监理127.1 一般规定127.2 施工准备阶段127.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3附录A 光缆标识牌要求13附录B缆线型管廊方案14本文件用词说明15相关规范文件15条文说明161.总则263.基本规定264.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路由规划275.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设计276.施工验收281.总则1.0.1 为推进本市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作,逐步消除“黑色污染”,合理利用城市空间,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加强共建共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而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市政道路信息通信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监理。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5〕19号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5〕19号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正文:----------------------------------------------------------------------------------------------------------------------------------------------------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5〕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快全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城乡公用基础服务设施功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到2017年,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础网络设施,移动通信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渗透,网络与信息安全水平明显增强。

新一代移动网络实现我市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我市进入移动通信和移动互联网新时代。

市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依据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细化移动通信工程设施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规划控制要求等内容。

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下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下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智慧城市建设要求下的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作者:李军辉肖建东来源:《中国新通信》 2018年第8期一、引言近些年来,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智慧城市这一概念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且成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地城市建设的目标。

智慧城市建设不仅能促进当地经济飞速发展,而且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

上海等地已经率先出台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了关于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

多规合一,政府要求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总规中,和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二、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基础设施规划概述随着经济的大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显著进步,城市建设智能化和现代化趋势愈加明显。

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是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智慧化的充分体现。

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用到宽带和无线网等通信设施,这极大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为大力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信息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发展,2015 年9 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 号),要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应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强调了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智慧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主要原则1. 统一规划原则。

现阶段我国通信建设的发展速度非常快,社会对通信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我国城市中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来看,其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方面,各个通信企业各自为政,缺乏科学统一的布局,这就存在施工中破坏其他企业管线的可能性,造成通信故障。

另一方面,城市中通信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难以规避其他基础设施,一旦城市进行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也容易导致通信故障的发生。

这就需要政府在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时遵循统一规划原则,由政府主导,通信企业和其他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共同规划设计,这样不仅能防止一种基础设施规划给其他设施造成损坏,而且还能避免重复施工,从而显著降低施工成本和人力成本。

2024年整理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施工方案(功能规划与布局)

2024年整理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施工方案(功能规划与布局)

《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施工方案(功能规划与布局)》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

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城市的高效运行、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本项目旨在打造一个集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城市,通过整合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公共服务的便捷化和产业发展的创新化。

二、功能规划1. 智能交通系统- 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现交通信号的实时优化调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 安装智能交通诱导系统,为驾驶员提供实时的路况信息和最佳行驶路线建议。

- 推广智能公交系统,实现公交车辆的实时定位、调度和乘客信息服务。

- 建设智能停车系统,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2. 智能能源管理系统- 安装智能电表、水表和气表,实现能源的实时监测和计量。

- 建设智能能源管理平台,对能源消耗进行分析和优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推广分布式能源系统,如太阳能、风能等,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和可持续发展。

3. 智能环境监测系统- 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和噪声监测设备,实现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

- 建设智能环境管理平台,对环境数据进行分析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 推广绿色建筑和节能环保技术,降低城市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 智能公共安全系统- 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城市重点区域的全覆盖和实时监控。

- 安装智能报警系统,提高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 推广智能消防系统,实现火灾的早期预警和自动灭火。

- 建设智能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城市的应急管理水平。

5. 智能政务服务系统- 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的在线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 推广电子政务,提高政务办公的效率和透明度。

- 建设智能决策支持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 智能教育医疗系统- 建设智能教育平台,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在线教育。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送审稿)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送审稿)

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Technical criterio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Sit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n Buildings(送审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XX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工程建设地方标准<XXXX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川建标发(2018)242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XXX省分公司、XXXX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

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快速发展,用户需求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加快完善和创新XXXX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科学性、规范性,同时降低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中选址的难度,进一步推动共建共享和节能减排,结合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基本情况和移动网络建设实际需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遵循国家、XXXX省以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了铁塔公司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全省各地市的具体需求,同时总结了近年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并采用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参考了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标准适用于XXXX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XXXX 省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共有6章,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计;5、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施工;6、验收。

本标准由XXXX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XXXX省分公司、XXXX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信息化网络红线内通讯及广电预留设施设计导则V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信息化网络红线内通讯及广电预留设施设计导则V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信息化网络红线内通讯及广电预留设施设计导则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2011年9月26日目录一.导则概述 (3)1.设计概述 (3)2.设计依据 (3)3.导则说明 (4)4.指导范围 (4)二.住宅项目城市信息化网络管线设计要求 (5)1.住宅项目修详规、扩初设计的编制要求 (5)2.小区弱电机房要求 (5)3.预留管道路由设计要求 (6)4.住宅项目通讯网络建设界面 (10)5.光纤入户网络施工需要的条件及关键时间点 (11)三.公共建筑物内城市信息化网络管线设施的设计要求 (11)1.公共建筑项目修详规、扩初设计的编制要求 (11)2.公共建筑弱电机房要求 (12)3.通讯管道设计要求 (12)4.公共建筑项目通讯网络建设界面 (13)5.公共建筑通讯光缆进场施工关键点 (13)四.附件: (13)一.导则概述1.设计概述天津生态城信息化网络作为中新生态城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应按照三网融合的思路,以“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建设“数字化、信息化城区”的思路,适度超前地建成一个技术先进、布局合理支持全业务的光纤入户通讯网络,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有线电视网、多媒体数据网、综合信息服务网,使其成为建设电子城区、数字社区以及实现充分信息交流、商业金融、智能化城市交通和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系统建设等的重要保障。

为建设一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高效、便捷、可靠的信息化社会数字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设计依据●《中新天津生态城通信专项规划》●《中新天津生态城基于城市信息化(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多业务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信息化网络(有线电视)整体规划》●《中新天津生态城无线网络规划及可行性报告》●国家广电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YD/T 926.1-2001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YD/T 926.2-2001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2部分综合布线用电缆、光缆技术要求●GB 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2010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21-2010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 50373-2006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4-2006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导则说明为保障今后为小区业主提供合法的、优质的、全面的通讯及广电业务服务,要求各开发商严禁任何单位占用小区内信息化机房、管道、入户管、户内综合信息箱等为信息化网络建设预留的配套设施。

寿光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寿光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寿光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图集寿光市规划局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15年03月寿光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院长郑焕奇院总工程师冯宝吉所长廖映白项目负责人王德生参加编制人员杨友照冯雪峰李灿波孙磊工程设计证书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137004111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15年03月寿光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基础资料汇编寿光市规划局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2015年03月目录●第一章移动公司调查资料 (2)●第二章联通公司调查资料 (8)●第三章电信公司调查资料 (9)●第四章广电公司调查资料 (10)为进一步优化网路资源,提升网络运营质量,更好地支持“智慧寿光”项目建设,经充分设计论证、勘察,2014年我公司重点拟在基站、管道、杆路、主节点机房建设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具体内容如下:一、2G基站建设37处。

二、4G基站建设7处五、综合业务区光交箱位置共计59处七、FTTH城区及乡镇管道需求约57.5公里第二章联通公司调查资料一、基站建设1、基站共建共享问题长时间未彻底解决,希望政府能出面协调三家运营商基站特别是铁塔的共建共享,以避免重复投资。

2、选址困难现城市中人口密集,且人们对基站辐射有误解,另外运营商自己选址时一些单位不配合,造成选址困难,望政府出面对一些规划中的站点进行协调(特别是政府单位或政府关系单位)。

二、总体通信业县域发展设想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演进,预计在十二五发展规划期内我公司将会实现由铜缆接入方式到全光网路的质变,通过全光网络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加多业务、更加稳定、更加价格低廉的通信产品。

基于上述演进的过程,我公司立足本身并严格按照寿光城市总体规划来制定我公司的5年发展规划。

一是在所有的新建道路两侧或单侧新建不低于4孔的塑料通信管道,便于为用户提供通信接入;二是逐步扩大光缆的覆盖范围,为此将会新建光缆交接设备100处,同时新建光网络设备60处,主要位于大型居民区、城市主要道路路口、商业密集区、大型办公区域等;三是城市发展迅猛原有无线接入基站数量较少,因为没有规划指导在基站选址建设时往往徒劳无功,希望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将2G、3G、甚至4G基站站址做到规划当中,便于提高城区无线网络的深度覆盖,为公众提供更多的通信方式。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211号)、《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2014〕第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要求,结合我市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确定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

2.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会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管办),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管理范围,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内容列入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中。

3.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车站、机场、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人防以及旅游度假、文化、体育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将通信管线、基站、铁塔建设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实施。

4.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老旧城区改造规划,以及新建住宅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时,要将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

二、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5.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通信基站、宽带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大力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信息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通信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以下简称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是城乡规划法、电信条例的基本要求,是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构建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客观需要。

但从目前情况看,无线通信基站、宽带网络设施等规划不完善,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比较突出,“光纤到户”还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态,保障“互联网+”发展,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建设智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地城乡规划和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重要性,根据新趋势、新要求,加强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依法保障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建设和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要求,以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结合城市规划改革创新,统筹各类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加强通信管线与其他管线的综合规划,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升级,提升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促进通信基础设施又好又快发展。

重庆市通信工程规划导则

重庆市通信工程规划导则

重庆市通信工程规划导则(试行)重庆市规划局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事业“十一五”规划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通信工程规划》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规划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设计、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分为:1、总则;2、通信工程定义与分类;3、用户预测;4、设施布局规划;5、通信管线;6、无线电通信设施;7、名词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8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正文中用黑体字注明了本导则中涉及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款内容。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邮编:401147),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陈治刚、罗翔、谢宗阳目录1. 总则 12.通信工程定义与分类23.用户预测33.1用户预测方法 (3)3.2用户预测 (3)4.设施布局规划54.1 局址布局的一般要求 (5)4.2 局址布点原则 (5)4.3 设置标准 (6)5.通信管线85.1 通信管线布置的一般原则 (8)5.2 管孔容量规划 (8)5.3 管线间距 (8)6.无线电通信设施106.1 微波通信 (10)6.2 其他无线电通信设施 (10)7.名词解释12本导则用词说明13附:补充说明与参考文献141.总则1.0.1 为了加强对重庆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重庆市的实际,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对通信工程规划编制与管理中普遍性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对于特殊问题仍需进行个案研究。

在重庆市辖区内,从事通信工程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应参照本导则。

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

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

中心城区-彭山城区 中心城区-主城区
序号
1
2 3 4 5 6 7
区县
中心城区
东坡区 彭山区 仁寿县 丹棱县 洪雅县 青神县
分项名称
当前编制进度
规划内容(至规划期末2030年)
中心城区—主城区、彭山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2017-2030)
市规委会审议
通信基站2026个,通信局所96个,通信管道2204.27管程公里
三、相关规划分析
1. 相关规划解读 2. 相关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评价
四、规划思路和发展目标
1. 规划思路 2. 规划目标
五、通信局所规划
1. 中心机楼规划 2. 通信机房规划 3. 接入机房规划 4. 近期建设规划
六、通信基站规划
1. 通信基站规划 2. 环保美化措施 3. 规划控制要求 4. 近期建设规划
2017年4月通过洪雅县规委会审议 通信基站955个,通信局所95个,通信管道270.161管程公里
青神县规委会审议
通信基站567个,通信局所51个,通信管道357.351管程公里
1.3规划范围及年限—主城区
规划范围、层次及对象
本次中心城区-主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范围与 《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确定的规划空间范围相一致, 即东侧为岷江东路快速通道、西侧为成眉快速通道、南北侧 分别为城市南外环路和北外环路,规划区总面积约248平方 公里。
主城区位置
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近期2017—2021 远期2022—2030
主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主城区在的位置
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图
1.3规划范围及年限—彭山城区
规划范围、层次及对象
本次中心城区-彭山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范围与《彭 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确定的规划空间范围相一致, 即包括西至菱角村,东至锦江-岷江一线,北至南河大桥引道, 南至彭山区与东坡区边界,总面积约33平方公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9•【字号】百政办发〔2016〕99号•【施行日期】2016.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请认真贯彻实施。

百色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基站现状分析 (7)第三章基站规模预测 (8)第四章基站布局规划 (10)第五章无线通信基站建设规划 (14)第六章无线通信基站设置规划管理规定 (19)第七章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规划 (21)第八章通信基站管道规划 (23)第九章近期建设内容 (27)第十章规划建设实施措施与建议 (41)附录百色市城区各个控规片区存量基站整合和规划新建基站布局详细表 (4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将其列为城市公用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保证百色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系统协调发展,提高移动通信基站利用效率,保护城市景观,特编制《百色市中心城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

第二条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为百色市中心城区(鹅城区、龙景区、迎龙区和百东新区),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192.86平方公里。

规划针对规划区域内无线通信基站站址进行通用性规划,包括管道、光缆等与运营商资源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规划,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的覆盖不在本规划范围内,不包括具体的机房、管塔的内部设计。

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16—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6—2020 年,远期为 2021—2030 年。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济政办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推进4G通信深度覆盖、5G通信加快布局,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前期管理(一)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

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下同)要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城乡总体规划,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引导城乡建设同步配套通信基础设施。

(二)明确通信基础设施配建需求。

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落实本区域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独立用地通信基础设施,并纳入城市黄线管理,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通信基础设施提供科学有效的规划依据。

(三)简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手续。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我市“一次办成”改革要求,科学提出新建通信铁塔、基站、通信线缆、光缆交接箱、独立用地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手续办理规范和具体收费标准,按规定及时在市、区县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明确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及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四)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建设通信基础设施需要征收土地(林地)、房屋或者使用水域的,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相应补偿费用。

通信杆、桅、塔、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需办理征地手续的,由其建设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确定用地事宜,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年)

《河北省邢台市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 年)》公示一、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保持一致,面积约 170 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18-2030 年,与总体规划相衔接,近期至 2022 年,远期至 2030 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规划指导思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兼顾、融合创新”的原则,对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进行规划编制,在新的中心城区格局中,实现 5G 网络全覆盖和超宽带建设的目标,满足“智慧邢台”的应用需求。

2、规划原则(1)统筹规划统筹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减少重复建设,推动通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绿色发展。

(2)合理布局科学预测通信业务需求,有效整合通信资源,推进通信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同步建设,实现网络无缝覆盖,提升用户体验。

(3)远近兼顾满足中长期的网络演进和 5G 网络的发展要求,适度超前建设,促进网络能力均衡发展。

(4)融合创新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与城市景观有机融合,通过技术创新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品质。

三、规划内容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通信局所、通信管道、通信光缆交接箱、通信基站四项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编制。

(一)、通信局所规划(1)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结合网络组网原则、现有网络资源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通信局所的规划。

对于城市已建成的老城区,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建设区域,可采用附建式建设,在新建市政、商业商务、行政办公等设施中预留机房位置。

(2)通信局所建设严格执行《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2010)中的强制性标准,采用标准设防类设防。

(二)、通信管道规划(1)根据上位规划,结合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网络目标以及现有管道的资源情况,在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布置管道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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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导则编制单位:二〇一五年二月为深入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指导各城市开展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信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协调发展,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通信需求预测;3、通信局所规划;4、移动通信基站规划;5、通信管道规划;6、近期规划;7、环境保护;8、保障措施;9、基础资料收集;10、规划成果。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得到XX、XX、XX的大力协助,在此深表感谢。

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提供给XX(地址:),XX(地址)。

以便在今后修改时参考和吸纳。

本导则主编单位:本导则主要起草人:1总则 (1)适应范围 (1)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目标 (1)规划指导思想 (1)规划编制依据 (2)规划效力 (3)2 通信需求预测 (4)预测指标 (4)预测说明 (4)3 通信局所规划 (6)通信局所现状 (6)通信局所需求预测 (6)通信局所规划原则 (6)规划方案 (8)4移动通信基站站址规划 (8)移动基站现状 (9)移动基站规模预测 (9)移动基站规划原则 (9)移动基站规划方案 (10)5 通信管道规划 (11)通信管道现状 (11)通信管道需求预测 (11)通信管道规划原则 (11)规划方案 (12)6 近期规划 (12)通信局所近期规划 (13)移动通信基站近期规划 (13)通信管道近期规划 (13)7 环境保护 (14)电磁环境监测 (14)生态环境保护 (14)节能减排 (14)三废防治 (14)8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5)9 基础资料收集 (16)自然地理 (16)经济社会 (16)城乡建设 (16)通信基础设施 (17)10 规划成果 (18)规划文本 (18)规划图纸 (19)附件 (19)本导则用词说明 (20)1总则适应范围本导则是对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技术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领域范围内编制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参照本导则。

规划范围和期限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原则上与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一致,个别地区可参考周边经济联系紧密性、基础设施共享性等多种因素,适当调整规划的区域空间范围。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信局所、移动通信基站、通信铁塔、通信管道和杆路等通信设施。

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年限保持一致,原则上近期5年,远期20年,应做到“近细远粗”。

规划目标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以打造新一代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合理规划通信局所、移动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和杆路的布局和规模,满足全光网络和无线网络全覆盖的发展需要,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指导思想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承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超前、优化配置、资源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建设部2005年12月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施行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2011年1月1日施行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6、《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国家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文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8、《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10、《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1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12、《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1988)13、《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2014)1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16、当地通信业发展规划17、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还应以当地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划等相关文件作为编制依据。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4年27号文规划效力依据本导则编制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与其相应的城乡(城镇)规划,经依法批准以后,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之一,同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2 通信需求预测预测指标本导则通信需求预测通信业务和通信网络能力两部分。

通信业务预测主要针对固定宽带、移动宽带、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预测相关用户规模和用户普及率。

同时,还需要考虑大客户接入、IDC服务、物联网应用、以及城市管理应用等业务发展需要。

通信网络能力预测主要包括固定宽带接入能力、固定宽带接入端口规模、移动基站规模和城域网出口带宽等。

预测说明1、通信需求预测应以当地人口、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

2、城市通信用户预测应选择确定主要的预测方法进行预测,并用其它预测方法进行补充、校核。

3、城市通信用户预测,总体规划阶段以宏观预测为主,宜采用普及率法、增长率法等进行预测;详细规划阶段以微观预测为主,可根据不同性质地块指标和单位建筑面积指标等进行预测。

4、当采用普及率法进行城市固定通信用户预测和校验时,采用的普及率可结合城市规模、性质、作用和地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增长发展规律,综合分析预测。

5、当采用普及率法作移动通信用户需求预测和校验时,采用的普及率可依据移动通信需求相关因素分析预测。

6、当采用城市用地分类预测时,可结合规划用地性质和城市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对固定通信用户及移动通信用户规模分别进行预测。

7、当采用单位建筑面积分类用户指标作用户预测时,预测指标可结合城市的规模、性质、作用和地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及其收入增长规律、公共设施建设水平等因素综合分析,具体指标参照国家相关规范。

8、通信网络能力预测应用以通信业务用户规模和性能要求为基础,适当超前规划建设,合理设定利用率。

3 通信局所规划按照网络架构分,通信局所可以分为核心局房、汇聚机房及接入机房三种类型。

其中核心局房一般为网络核心节点,安装核心网络设备,业务范围可以覆盖全市或部分区域,包括省通信枢纽、本地通信枢纽、互联网数据中心、客服呼叫中心、应急通信用房、国际出入口局、国际海缆登陆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等;汇聚机房为局部区域业务汇聚节点,主要安装传输、数据等汇聚设备;接入机房主要指接入节点机房,安装有线和无线接入设备。

通信局所规划应重点关注需要占地的核心局所及汇聚机房,提出规划方案。

通信局所现状对当地通信运营商独立占地的局所资源进行梳理,分析通信局所发展现状,包括通信局所分布、占地规模、建筑面积、局所性质、自建和产权、建筑高度等,对通信局所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通信局所需求预测根据用户数及业务规模预测,各专业技术及网络演进趋势,预测近期及远期通信局所装机需求,结合单局所覆盖业务规模和区域范围,确定通信局所数量和建筑面积。

在预测通信局所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过程中,除了考虑满足生产性功能承载需求,还应同步考虑应急战备、公共服务等功能需求,预留相应的室内、室外空间。

通信局所规划原则核心局房规划原则1、核心局房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均衡布局,按照大容量、少局所(核心局房)、多业务接入、广覆盖的原则进行建设,在新开发区域应合理预留通信机房用地。

2、核心局房的建设,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通信实际需要,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总体原则,以满足和提高通信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

3、核心局房局址应选择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好的地区,优选有通信管道经过或方便进行电力和通信管道建设的地段,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4、核心局房建设适度超前,确保通信网络和业务发展,采用绿色局房标准化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通信机房利用率。

5、核心局房宜由运营企业自行建设,不同企业的核心局房避免集中设置,便于通信管道等基础资源配置,避免突发事件造成大面积通信故障。

6、核心局房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环保、节能、消防、抗震、国防、人防等有关要求。

7、核心局房选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在生产及储备易燃、易爆材料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8、核心局房局址应选择在地形平坦、地质良好的地段。

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地下溶洞、古河道和有可能塌方、滑坡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方,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没或易受水患侵扰的地区。

汇聚机房规划原则1、汇聚机房应根据城市通信网络发展目标,考虑固定通信和移动等多业务的统一承载要求进行布局,结合地理位置,在业务需求多、发展快的重点区域选取,并尽量位于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便于各类业务的接入。

2、汇聚机房宜选择在交通较为方便的城市干道交汇区域,利于管道、电力的接入,以便于传输网络的组织。

3、汇聚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区域,则应根据市政规划用地性质,提前预留汇聚机房用地,或者在新建商业楼宇或市政设施中预留汇聚机房位置。

4、汇聚机房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被水淹没、不易渗水的地方;汇聚机房周边应有较安全的外部环境和较好的电磁环境。

5、汇聚机房选址前要考虑外电引入条件是否能满足机房的需求,优先选择供电局供电。

接入机房规划原则1、接入机房一般为安装有线和无线末端接入设备机房,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应规划设置通信接入机房,接入机房的设置应满足多家通信企业接入的要求。

2、接入机房应满足供电、照明、防雷、接地、消防、承重等设备安装空间要求和性能要求。

3、为便于实现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要求,接入机房应预留移动基站室内设备、室内分布覆盖设备及设施安装条件。

4、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相应属性和要求的通信机房。

规划方案核心局房规划1、提出核心局房发展规划,包括总体布局、功能定位、占地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面积等。

2、绘制核心局房现状及规划分布图。

汇聚机房规划1、提出区域内汇聚机房建设策略等。

2、提出区域内汇聚机房总体布局和需要占地的汇聚机房规划方案,包括选址地点、用地范围及规划占地面积等。

黄线规划1、对涉及到需要占地的新建局房,提出占地规划,确定新建局房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划定其用地控制界线(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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