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用药文件汇总(省级)
辅助用药的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World Health Ognization
1985年 启动全球促进合理用药行动 1990年 合理用药国际网络(INRUD)
INRUD: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Rational Use of Drugs
山西大医院 药学部
合理用药专家共识
成
普遍存在
医患矛盾
卫生资源浪费
医疗卫生领域以过度医疗为代表的职业道德沉沦已引起了广泛关注。 合理用药问题已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山西大医院 药学部
不合理用药的后果
临床后果:
治疗延误,失败,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
社会后果: 医疗机构和医生信誉受损,病人投诉,纠纷不断 社会资源浪费和或病人费用无意义增加 误导医药产业发展 医疗行为的国际形象下降
山西大医院 药学部
山西省卫计委(2016年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类用药管理》的通知
三、落实辅助类用药干预制度 (三)医疗机构对用药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科室,应当
约谈科室负责人。对于多次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科室, 相关科室责任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应被确定为基本合格 或不合格,确定为不合格者建议免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 基本合格者建议调整职务。
1.在本国内建立多领域体制对药品使用进行调节 2.使用临床应用指南 3.发展和使用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上的药物 4.在地区和医院建立药物治疗委员会 5.在本科教育课程(药物治疗学)中加入尚需讨论的课题 (难题) 6.将工作中的继续教育作为取得执业证书的必需条件 7.监督、审核、反馈 8.注意利用药品的单独信息 9.对公众进行用药教育 10.避免不正当的经济动机 11.使用专用和强制的规章制度 12.足够的政府资金保证药品和相关物资的供应
药学文件
2023山西省门诊特药辅助用药名单pdf
门诊特药辅助用药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通用名
备注
1
注射用艾普拉唾钠
消化性溃疡出血。
2
奥美拉嘤碳酸氢钠干混 悬齐!KD
限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或胃食管反流病。
3
奥美拉哩碳酸氢钠干混 悬剂(∏)
限活动性良性胃溃疡。
4
富马酸伏诺拉生片
限反流性食管炎的患者。
5
替戈拉生片
限反流性食管炎。
6
甲磺酸多拉司琼注射液
7
59
泊沙康嘤口服混悬液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预防移植后(干细胞及实体器官移植)及恶性肿瘤患者有重度粒细胞缺乏的侵 袭性曲霉菌和念球菌感染;2.伊曲康嗖或氟康嘤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3.接合菌纲类感染。
60
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嘤
限侵袭性曲霉病或侵袭性毛霉病的成人患者。
61
对氨基水杨酸肠溶颗粒
62
恩替卡韦颗粒
131
西红花总昔片
限化疗产生心脏毒性引起的心绞痛患者。
132
丹灯通脑软胶囊
133
解郁除烦胶囊
134
七蕊胃舒胶囊
135
芍麻止痉颗粒
136
川尊清脑颗粒
137
降脂通络软胶囊
活血行气,降月旨祛浊。用于高脂血症属血瘀气滞证者,症见胸胁胀痛、心前区刺痛、胸闷、舌尖边有 瘀点或瘀斑、脉弦或涩。
138
复方黄黛片
限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 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在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 病原菌是否对抗菌药物持续敏感,并在细菌出现耐药性后能够及时发现。
辅助用药目录(详细版)
虽然还未有明确定义,但是,辅助用药受限却已经成为必须关注的政策动向。
笔者根据政府和医院公开文件等总结出了217个辅助用药目录,其中有一些也是首次公布,例如四川受限辅助用药目录,来源于四川省华西医院在解释何为辅助用药时,列出的20个药品。
笔者对这些受限用药进行了整理,并简单做了分类。
从这217个品种来看,其中:
从治疗领域来讲,主要在心脑血管治疗(45个)、营养电解质制剂(59个)、肿瘤辅助治疗(22个)、免疫调节(22个)、神经系统疾病治疗(16个)等5大领域。
11个西药口服,14个中药口服,1个吸入剂,63个中药注射液,128个注射剂。
其中,中药产品77个,占35%,超过了三分之一;中药注射剂63个,占总体数量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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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 号),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 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1. 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3. 联合用药方法不当;4. 溶媒选择不适宜;5. 操作不当引起污染;6. 给药途径选择错误;7. 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 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1. 《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2.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3. 《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心,重庆出版社)4.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5. 药品说明书【点评标准】1.适应症不适宜;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3.给药途径不适宜;4.用法、用量不适宜;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6.重复给药;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适应症不适宜;●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报送的省级推荐目录基础上,形成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
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
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
已有相关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
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三、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粤卫[2010]123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纠风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卫〔2010〕12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纠风办,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我省在实现药品阳光采购后,继续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这项制度,现将《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光用药制度对规范医生用药,实行全方位监控,特别对处方内容、治疗费用和药品种类等重要信息做到适时监管,有利于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有效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病人医药费用。
有利于通过阳光用药监督系统的建设,将医生开方用药推向“阳光”、“公开”,阻断医生开单提成的意念,更好地保护医务人员。
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和监督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
卫生行政部门要抓好落实。
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时限和工作目标,协调配合。
各级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积极推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珠江三角洲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三级医疗机构2010年底前要建立阳光用药制度。
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阳光用药电子监督系统。
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由医疗机构建立阳光用药监督系统,并健全阳光用药制度。
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基本实现阳光用药。
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纠风办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附件广东省医疗机构阳光用药制度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效能,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觉性,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强用药监督,保障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提高医疗质量,在全省医疗机构全面建立阳光用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2•【文号】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为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明确要求,也是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努力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目标。
二、明确责任,建立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将辅助用药管理作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管理。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辅助用药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评价等各环节的全程管理。
医疗机构在调整完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时,如需纳入辅助用药,应当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南等,充分评估论证辅助用药的临床价值,按照既能满足临床基本需求又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严格遴选。
三、制订目录,明确医疗机构辅助用药范围(一)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并上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在各地报送的省级推荐目录基础上,形成了《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
公布后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的目录应当按照要求以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
进一步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对纳入目录中的药品制订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
已有相关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
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
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三、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对未纳入目录的化药、生物制品,医师要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相应处方权限,合理选择药品品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并开具处方。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文件
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文
件
Revised at 2 pm on December 25, 2020.
关于设立XXX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的
通知
各科室、各院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湖北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在XXX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负责制定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政策与措施并监督实施,严格控制我院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
一、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
二、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政策与措施;
2、建立健全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考核及监督机制;
3、负责处方点评管理和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专业技术培训;
4、制定我院辅助用药目录;
5、负责对我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上报,并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广泛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宣教;
6、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7、加强对辅助用药处方审核管理,针对辅助用药目录,每月实施专项处方点评;
8、建立完善辅助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及相关预警信息;
9、听取药剂科有关全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有关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辅助用药黄金时代终结!(附品种清单)
辅助用药黄金时代终结!(附品种清单)目前辅助用药的市场非常庞大,很多医院销售量排前十的大都是辅助用药。
据媒体报道,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负责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辅助用药占医院用药的比例有的甚至高达60%至70%。
上述媒体称之为,辅助用药的黄金时代,现在,这个时代正面临终结。
两大因素降低辅助用药市场近年来,监管部门接连对辅助用药开刀,今年,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要降低药占比,辅助用药首当其冲。
光大证券在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我国各级医院的医保控费力度、控费范围还将持续扩大,疗效确切、符合临床路径、刚性治疗需求的医保专科处方药才能在医院立于不败之地,而越来越多的辅助治疗药品将被挤出医院。
光大证券的上述报告显示,有超60家医药上市公司的产品涉及辅助用药,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药企。
此外,今年国务院发布的2016年医改重点中,明确要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公开资料显示,包括安徽、云南、四川、广西、内蒙古等地都公布了各自地区的辅助用药目录、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转攻院外销售要尽量消除影响,史立臣对《证券日报》的记者表示,这和药品生产企业的院外销售能力有关。
“尽管监管部门对辅助用药严以控制,但很多医疗机构并不愿意放弃药品销售带来的高回报。
”据了解,为了降低药占比,一些医院采取和院外销售终端合作的方式进行药品销售。
此外,一些医院干脆将社会药房开到了医院内部。
“如果这些药企的院外销售能力很强,业绩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史立臣认为,在多地控制辅助用药的背景下,企业如若想维持原有的业绩,需具备强大的院外销售的整合能力。
将受影响的5类药品如果辅助用药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那么,哪些品种会受到影响呢?通过整理2015年至今公布的重点药品或目录或辅助用药目录各通用名的出现频率后发现,中药注射剂、神经保护剂、免疫增强剂、质子泵抑制剂和营养用药出现频率较高,随着辅助用药目标在全国进一步作为药费监控的重要手段,以上类别预计也会是2016年重点监控的药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2.09•【文号】国办发〔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2.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对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实行药品分类采购(一)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落实带量采购。
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促进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制订调整更加科学合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1年8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第一条为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促进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制订调整更加科学合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第三条目录的调整坚持“公开透明、地方推荐、动态调整”的原则,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
第四条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第五条国家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药事会)为科学调整目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承担各地推荐材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第六条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
(一)启动调整。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目录调整通知,明确时间安排、需提交的材料、工作要求等。
(二)地方遴选推荐。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经本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遴选后,不区分剂型以药品通用名按照推荐程度从强到弱排序,将推荐程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信息加盖医院公章后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全国各省辅助用药政策梳理及应对策略大盘点
全国各省辅助用药政策梳理及应对策略大盘点
针对当前公立医院的临床药品使用,辅助用药无疑是最热门的词语之一,但截至目前,还没有针对辅助用药相对全面、客观的总结和分析。
本文结合国家以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市场状况,全面剖析,针对当前的辅助用药应对策略给予建议,希望对同仁有所启发。
[各省汇总]
政策力度各不同
云南省2015 年9 月8 日发布,目录并未公开发布,而是直接下发到医院执行。
[目录解读]共计122 个品种,包含中药注射剂、维生素类注射剂以及其他辅助用药3 类产品。
分析辅助用药目录产品发现,有些未在社保且在市场很少使用的产品也在目录内,有些用量很大的产品却未在目录。
业内人士向相关部门咨询目录遴选标准或原则,未得到确切回复。
该目录出台前,没有任何关于辅助用药遴选的信息,更别提组织专家论证了,目录可谓从天而降。
[临床用药管理办法]文件发布后,云南卫计委要求各医疗机构由医务部门牵头,重点监控辅助药目录的用药情况,各医疗机构每月对用药进行排名和专项处方点评,连续3 个月前20 名的产品且处方不适宜率超过10%的立即停药。
安徽省2015 年12 月19 日发布,目录为《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一部分。
[目录解读]共计21 个品种,被纳入辅助用药的产品也存在未在社保目录几乎未销售的产品,例如脾氨肽口服冻干粉。
坊间流传,该目录参考了北京未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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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预警和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预警和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辽卫办发〔2016〕173 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辖区临床药事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充 分发挥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围绕临床药事管理、临床合理用药等 重点内容开展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辖区临床药事管 理与合理用药水平。 五、加大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督导检查力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盟市每年 对辖区公立医院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按照要 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整完善工作措施,将辅助 用药使用管理作为考核评估公立医院合理用药工作的重要内容,纳 入医院评价和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违反有关规 定的医院,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跟踪复查; 对于存在问题严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有关 责任人的责任。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重点对公立三级医院辅助用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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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各盟市和公立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自治区及盟市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的作用,进一步 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公立医院应当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前将本机构辅助用药重点监 控目录报核发其《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整目 录应当于调整后 1 个月内报送。目录将作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 评价公立医院辅助用药使用管理的依据。
各地辅助用药相关政策 文件汇总 (省级)
目录 云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3 内蒙-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11 内蒙-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22 湖北-湖北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办法....................................................................................... 31 辽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预警和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45 甘肃-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人员“四排队”和医疗机构“八排队”管理制度的通知......................... 47 吉林-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52 北京-对医疗机构如何加强辅助用药管控的思考(北京专家共识 21 个辅助用药)................. 55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本单位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采购使
用预警通报制度,根据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的主治和功效,合理
确定各类疾病病种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和使用的范围、品规、数
量、金额及比例,科学设置预警标准,定期通报预警信息。
三、完善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采购使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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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监控分级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针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 录及预警信息,加强督导检查,从严管控。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 品使用居高不下的地方、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整改。 (二)强化公立医院内控制度建设 各医疗机构是加强辅助用药重点品种监控,控制药费不合理增 长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工 作机制。 要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将本单位重点监控 目录内的辅助用药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责任到人。建立处方负 面清单管理制度,点评结果进行公示,定期通报。 要加强公立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化系统建设,依托医疗管理系统 (HIS)引入合理用药管理监测软件,促进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的 合理使用。 (三)加强合理用药培训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培 训与教育,并加强对培训成果的检测和使用,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四、强化监督与考核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各级公立医院的监管职能, 积极探索科学的监管方式,建立考核问责机制。要将加强辅助用药 重点监控等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医院评审评价、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目标考核等指标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要将重点监控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处方点评结果纳入 对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 奖惩制度,从根本上降低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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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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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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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5]89 号)及辽宁
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物价
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
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6]13 号)精神,为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
使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控制药费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用药费
公立医院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目录
医院名称(单位盖章):
年月日
排序 通用名 规 剂 单价(元) 消耗总金额(万 前 6 个月药品采购金额
称 格型
元)
排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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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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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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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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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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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卫计规范〔2016〕9 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
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 发〔2016〕26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5 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 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 号)和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指导意见的 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 号)精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 管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就我区公立医院辅助用药 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制度
公立医院是药品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 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完善并落实本机构药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明 确医师处方权限,严格控制辅助用药作为单病种付费病种及临床路 径使用药品。处方涉及贵重辅助药品时,应主动与患方沟通,征得 患方同意。药事服务和药事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参与临床科室查房、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开具不合 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一个考核周期内 5 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直接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 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给予相应处罚。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 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 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 2 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 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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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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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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