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培养方案+学前教育-2014培养方案修订描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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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
四年制本科培养方案(2014)
一、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保教实践、研究与管理工作的、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人才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儿童教育与发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学前教育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在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保教实践和研究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儿童保育、教育、儿童发展、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幼儿实施保育与教育的技能;
3.具有设计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与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和学前教育实践的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二、学制
本专业的标准学制为4年,有效学习年限为6学年。
三、学分要求
本专业总学时数为2736,总学分数为167,其中专业必修课中的学位课程为36学分。
四、专业培养模式及特点
1、课程体系结构
本专业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三个层次。第一年为专业基础学习阶段,主要开设普通心理学、儿童发展(0-8)和音乐、美术等技能训练类课程;第二年为专业理论培养阶段,侧重于培养学生专业学科素质,主要开设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等专业课程;第三年为专业技能培养阶段,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主要开设幼儿健康教育、幼儿语言发展与教育、儿童行为观察与评估等课程;第四年为专业实践环节阶段。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1)公共必修课
本部分课程是培养专业基础素质,包括大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和基本文化素质教育的课程,主要有“两课”、外语、计算机、体育等。
(2)专业必修课
本部分课程是培养本专业学生所必备的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学科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课
程,具体可分三类:一是学院的文化素质公共必修课,主要有普通心理学等;二是专业基础课,侧重儿童发展与教育的基本理论以及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教学;三是专业方向必修课,主要侧重幼儿园教学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
(3)限定选修课
本部分课程是进一步拓宽学生幼儿园教育实践能力的课程。主要包括三个模块:儿童教育教学模块、卫生保健模块和艺术基础与教育模块。儿童教育教学模块的课程主要是幼儿语言发展与教育、幼儿健康教育、幼儿科学教育等;卫生保健模块的课程主要包括幼儿园常规工作与计划免疫、幼儿营养教育与幼儿园膳食管理等;艺术基础与教育模块的课程主要包括儿童舞蹈创编、简笔画、儿童实用美术等。
(4)任意选修课
本部分课程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发展学生的个性而开设的。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地选择相关课程进行学习,课程开设可根据学生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2、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教育教学实践环节——观摩见习(第一、二学年)、幼儿园见习(第三学年每学期2周,共8周)、实习(第七学期共18周)、研习(第八学期共1周)。
五、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2013年版)中“实施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六、课程结构及计划表(见表一~表五)
表一:各类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
表五:实践类课程和课程内活动性环节计划表
注:上表需包含表二、表三、表四中所有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请按课程类别归类)。
注:上表需包含表二、表三、表四中部分含实践性内容的课程(请按课程类别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