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主合同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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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三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项目投资建设与回购协议工程

合同交底书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2012 年2月1 日

一、工程概况

神农城一期房建工程位于天元区,由神农太阳城、神农文化艺术中心和神农大剧院组成。建安费投资暂定7.0亿。神农太阳城项目总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写字楼、公寓、商业用房等。项目估算投资48000万元;神农文化艺术中心建筑总面积168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艺术培训中心、艺术展示厅、教室、办公楼等。项目估算投资10000万元;神农大剧院总投资1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工程名称: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项目投资建设与回购协议工程

工程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工程内容:主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机电安装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株发改【2010】182号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合同责任分解

2.1工期

2.2质量

2.3合同价款及支付

2.4工程师

2.5发包人应完成的工作

2.6工程量的确认与进度款支付

2.7材料设备

2.8工程变更

2.9竣工结算

2.10不可抗力

2.11其他约定

三、投标报价交底

第十一条:本协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提交2份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按本协议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审核,最终结算造价以株洲市天元区审计局审定为准(审计中属甲方的费用除外)。

1、本协议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基础,按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计算;设计图纸未明确的部分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变更增(减)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书面确认后进入结算。

2、本协议项目计价采用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劳保基金按文件规定(3.5%)计取,由乙方负责上缴市劳保基金管理部门。

3、本协议项目计价定额和取费标准执行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及湖南省或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解释和更新文件。

4、本协议项目计价中的人工工资标准: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湘建价[2009]396号文中规定的相应工程类别的株洲市最低人工工资单价上浮20%计算。施工过程中人工工资标准如有政策性变化,以施工进度审核量为依据,按上述原则分期执行。

5、本协议项目计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同期株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株洲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中的材料价格并按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单价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同期《株洲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中没有品牌规格的材料,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调查共同定价确认。价格信息中没有的且未经甲方确认的品牌价格的材料,乙方已采购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甲方有权按指定价格结算;施工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价格变化情况,施工同期《株洲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中没有品牌规格的材料以审核施工进度为依据,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调查共同定价确认后按施工同期价格结算。

6、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本项目施工措施费中模板工程按竹胶合板钢支撑考虑,其中模板木枋材料周转按二次摊销计取。

7、本协议项下项目工程结算总造价不下浮。

8.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方式确认的设备、材料适当给予施工单位一定的融资、合理利润及采保费补偿的综合费,设备的综合费率为10%,材料的综合费率为18%(总价按审定结算下浮的总包合同项目,该部分不计入下浮范围。目前与长沙分公司的合同未签订,暂时只上缴3%水电配合费。

四、项目运作建议

4.1降本增效提示

4.2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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