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报建及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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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建项目建设流程图-报建施工验收等

深圳市基建项目建设流程图-报建施工验收等

规划总平图提交 申请规划要点审批
测算地价
制作宗地
1、用地红线图和宗地图 2、环保审批意见 3、平面规划图 4、计划立项批文 5、办文中需提交的资料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设计单位制作分 区规划总平面图
设计部门提 供总建筑面 积、单体建 筑面积等资

加建、改建工程 应有土地开发意
主办部门:规划科 1、建设项目报告书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申 请表 3、提供环保
主办部门:地政科 办文时限:20天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环境影响評估報告以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属城市更新项目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实施主体确认文件、项目实施 监管协议、相关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 件)。
1、申请报告 2、经消防审批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复印件) 3、国土部门出具的“提交消防审查通知” 4、初步设计图纸一套 主办部门:龙岗区消防大队 办文时限:10天
办文时限:8天
初步设计审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1、《深圳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登记 表》; 2、.《深圳市人防工程建设意见征 询单》 3、市民防办发出的其它函件复印件 4、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 5、人防工程平战转换专篇1份 6、按市民防办“人防工程初步设计 报送图纸要求”,报送人防地下室 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五个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1套,并装 订成册 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1份);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

二、环保局--环评报告意见提交资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三、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提交资料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四、国土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2份;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深圳市工程验收的流程

深圳市工程验收的流程

深圳市工程验收的流程:
深圳市工程验收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由施工单位向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申
请材料。

2.受理:综合窗口受理人员依据材料清单、审查要点及样表实施受理,当场作出受理
决定。

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材料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

3.材料交接:综合窗口将报件材料转交市规划国土委。

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
交,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转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4.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
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验收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完成情况和准备情况;然后由验收组审阅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报告和资料,并对工程进行检查和测试;最后由验收组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

6.提交报告: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一、深圳报建流程1.方案设计阶段:建筑项目的方案设计是整个报建流程的起点。

在该阶段,需要与设计师进行沟通交流,确定项目的建筑风格、布局等相关内容。

2.报建前准备工作:在准备报建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项目位置、土地性质、用地规划等,同时还需要进行规划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报建单位也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3.报建材料准备:报建材料准备是报建阶段的关键一步。

在深圳报建中,需要准备的报建材料通常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施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4.报建审批:在报建材料准备完成后,需要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将材料提交至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审批机关将会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对合格的项目进行审批。

5.报建结果反馈及补充材料:审批机关对于报建材料的审批结果将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反馈给报建单位。

如果报建材料有缺漏或者存在问题,则需要报建单位补充相关材料或进行相应修改,之后再次提交审批。

6.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过审批后,报建单位将会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证书是合法进行建筑项目开工建设的凭证。

7.动工阶段:报建单位在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以正式开始项目的动工建设。

二、深圳报建所需提交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这是报建单位向审批机关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表格,需填写相关项目信息。

2.施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报建单位需要准备施工图纸的纸质和电子版,并对其进行盖章。

3.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购买土地时所获得的证件,证明了土地的规划用途,需要在报建阶段提交给审批机关。

4.报建申请书:这是报建单位对于该项目的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设计理念等内容。

5.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性质证明:证明该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证件,以及土地的性质证明文件。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如果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需要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工程测绘资料:需要提交工程测绘资料,包括土地平面图、立面图等。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申报流程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1.1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图2.1.2房建类项目审批流程2.2市政类2.2.1填海、土地开发类2.2.1.1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1.2填海、土地开发类项目审批流程2.2.2道路、桥梁、隧道类2.2.2.1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2.2.2.2道路、桥梁、隧道类项目审批流程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改局3.1.1项目建议书3.1.2可研报告3.1.3概算审批3.1.4下达投资计划3.2 规划局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环保局3.3.1环评审批3.4 消防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民防局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管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国房局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8.3拆迁许可3.8.4制作宗地图3.8.5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3.9 农林渔业局3.9.1海域使用3.9.2征占用林地3.10 交通局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0.4水运工程开工许可3.11 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8应急建设工程或抢险救灾工程办理:《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审批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3.11.10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3.11.1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3.11.12工程名称变更3.11.13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3.11.14申请延期开工3.11.15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3.11.16停工登记3.11.17复工申请3.11.18施工许可证遗失补办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深圳项目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产权取得系统流程图

深圳项目用地、报建、施工、验收及产权取得系统流程图


4、勘察设计合同
5、《建设工程监理许可证》
6、总平面图
7、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建设单位与档案室签订 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保证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到工程造价管 理站审定预算和施工合同,施工方 缴纳定额管理费及劳动定额测定费
区民防办
办文时限:8天
民防工程建设要 点审查及审查意
1、申请表
建设方报 审及提供
1、申请报告 2、经消防审批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复印
1、《深圳市宝安区民 防工程建设意见单》 (复印件) 2、方案设计说明及设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 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 件)
国土部门“提交 消防审查通知”
方案设计消防 审查及审查意 见
件) 3、国土部门出具的“提交消防审查通知” 4、方案设计图纸一套 主办部门:宝安区消防大队
计图纸2套(蓝图原
民防工程方案设计 4、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
办文时限:10天
件) 3、区民防办在该项目 报建过程中批复的其 他函件 主办部门:宝安区民 防办
审查及审查意见
5、方案设计图纸3套(含总平面图
环境设计、综合市政管网图各4张 7、建筑设计(含总平面图、市政管网图)电子数据软盘1份 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及在深圳注册登记材料 9、设计监理单位对结构安全的评估意见 10、施工图查丈报告(商品房项目)
在建设工程报建处(窗口)领取工程项目编号表,明确报建所需项目
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或标底
办文时限: 20天
件)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民防审查意见 5、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及审批盖章的平面图
6、建筑专业施工图纸3套,其它专业施工图纸1套,总平面图、

深圳地区报批报建流程一览表

深圳地区报批报建流程一览表

排水许可证
65
同意复函
正式用电报批
66
审图意见书
67
管道燃气工程气源接入 点意见书
燃气接口报批
68
同意复函
69
规划验收报批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合格证
70
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测绘
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 绘报告(竣工测绘)
7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意见书
验收合格意见书
72
人防验收报批
验收合格意见书
目建设时的费用降低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表
2.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5. 营业执照(深圳)
5
6. 监管协议
7. 成交确认书
8.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宗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的复函
蓝线图、红线图、界址点图、土地合同、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30
1. 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4. 建设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规 划等政策性文件)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 6. 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 状图 7. 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 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图等 8.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备注
视情况
合同涉及多项优惠政策,扶持政策:例如土地购买 费用返还,税费减免,规费免除,用工用人人才政 策倾向,政府帮建围墙,市政道路绿化等
按公告提交资料 流程:申请资格审查-注册-申请竞买-缴纳履约保证金-申请 确认竞买资格-竞价-签约-款项支付

最新2023年深圳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报建流程

最新2023年深圳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报建流程

最新2023年深圳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
报建流程
为了促进深圳建设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发展和规范管理,深圳市
建设局制定了最新的2023年投资开发报建流程。

前期准备
在进行项目报建之前,投资者首先需要完成以下前期准备工作:
1. 取得用地和规划相关手续。

2. 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论证研究等工作,明确项目总体要求。

3. 筹措项目投资,并安排项目资金需求。

报建材料准备
在报建过程中,投资者需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准备以下材料:
1.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文件。

2. 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

3. 企业法人或个人身份证明、资信证明等材料。

报建流程
报建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投资者提交《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申请表》。

2. 市建设局组织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材料齐全后进入受理环节。

3. 受理环节中,市建设局根据项目情况,安排现场勘察和相关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提出有关意见。

4. 意见论证后,市建设局将审查意见书和申请资料提交市政府
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5. 市政府规划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出具《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6.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投资者办理《建设用
地批准证》。

7. 筹措项目资金,签订投资协议。

8. 完成所有审核和审批后,投资者方可开始建设。

以上是最新2023年深圳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开发报建流程的详细介绍。

投资者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报建材料的完备与规范,提升项目顺利报建的几率,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发展和规范管理。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建施[2000]25号2000年5月8日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系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二章竣工验收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善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勤务员,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

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各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2市政类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1项目建议书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人居环境委员会3.3.1环评审批3.4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应急管理办公室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市管理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10 交通运输委员会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1 住房和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工程名称变更申请延期开工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停工登记复工申请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最新深圳市报建及验收流程

最新深圳市报建及验收流程

办公地点: 重大项目招投标备案、直接发包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7-38号窗口,其他在设计大厦3楼大厅服务指南之六6.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06年11月版)在深圳市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一、申办条件(一)房屋建筑项目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3、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4、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二)市政公用项目1、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2、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3、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到深圳建设信息网()下载或到我局办公地点: 重大项目招投标备案、直接发包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7-38号窗口,其他在设计大厦3楼大厅业务办理中心领取《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有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本服务指南指引的申请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

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并领取办文结果:A.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整改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B.如备案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

深圳市建筑工程各项验收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程各项验收指南

深圳市各项验收操作指南1、节能专项验收1.1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节能分部(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节能分部(绿色建筑)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对涉及节能分部(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节能分部(绿色建筑)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节能分部(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2 需要材料:1.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深圳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3.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项目户型开启比例竣工自查表6.节能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合同、节能设计专篇、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审查报审表、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和建筑(包括幕墙、门窗及太阳能深化图纸)、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报告、户型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等专业设计说明等)7.《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8.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实施情况自查表9.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包括经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等)及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10.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小结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2.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报告、工程现场检测报告、工程现场检测报告(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SZJG31)附录A 要求),及绿色建筑工程(如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构件隔声检测、室内背景噪声检测等)检验检测报告2、消防验收2.1验收条件:1.获得消防设计审查机关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2.工程竣工2.2 验收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文件3.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及整改情况(如存在需提供)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消防设计说明文件、消防施工图或竣工图)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及系统调试报告3、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城市更新)【规划验收】3.1验收条件1.属于城市更新项目;2.建筑主体及附属工程竣工;3.室外及配套工程完工;4.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5.已完成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6.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已拆除;7.规定配套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策性用房和公共设施应移交给政府的,需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8.开工前已办理建设工程验线手续3.2验收材料1.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和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电子数据)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4.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监管协议5.按照约定需要移交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和配套公共设施的,还需要提交移交协议书6.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图纸4、竣工验收4.1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局 2000年5月8日)深建施〔2000〕2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系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二章竣工验收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善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未委托监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二)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

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三)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各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四)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五)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已于2018年7月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18年7月9日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项目高效顺畅报建为核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社会资本开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除外。

第三条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办理中,政府部门应按照主动服务、优化审批、改进方式、放管并重的原则,及时了解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部门发送的项目信息、需求和意见,强化咨询服务,主动指导、协同推进项目单位在报建登记中的问题,涉及国家、省的审批事权要积极帮助协调。

第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级部门新下放的审批事项外,严禁在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之外擅自增加或拆分审批事项、许可条件和受理材料,严禁擅自延长办理时限,严禁在审批信息系统之外业务流转。

凡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的事项,实行收件确认,项目单位对所申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审批部门对备案内容承担检查管理职责。

改变以批代管的审批管理观念和模式,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违法违规惩戒,守住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和廉洁廉政的底线。

第五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作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的在线受理系统,应满足项目单位、审批部门、中介机构等多方共同使用的需求,是建设项目施工报建事项办理的跨部门协同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查询、信息共享。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教学文案

深圳报建流程及提交资料教学文案

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用地批文或《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宗地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位置略图(原件1份);5、建筑物现状照片,未建成的提供效果图及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

二、环保局--环评报告意见提交资料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并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三、发改委--办理项目立项提交资料1、规划局提供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国土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3、环保局对项目的环评报告的意见4、财政局对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四、国土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龙华管理局窗口,服务地址: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西北侧,联系电话:23335710)(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交材料1、《选址意见书》2份;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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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0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附表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并刻录所有图纸的电子光盘)。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20 4)原核准图1套;
同4附表
5)申请备案的施工图修改文件2套及电子数据1份;
6)审图机构审图意见
1)申请书原件1份; 2)身份证明材料1套;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件复印件1份; 13 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 地籍测绘大队 15 4)经规划部门核准的总平面图原件1套及电子数据1套;
件(核原件)各1份;
3)《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复印件1份,核原件);
20 5)《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批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6)《深圳市建筑工程扩初设计审批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同4附表
7)环保、人防、卫生防疫、文物保护、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复印件2套):
施工内容中含燃气专业的,应包含燃气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含深基坑(高边
坡)的,应包含深基坑(高边坡)支护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属民用建筑工程或采用
集中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工程的,应包含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表
(附注5);报告应说明工程中是否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核原件);
8)具有施工图审查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
9)施工图纸文件两套及电子数据一份(原件);
10)地名办批准的建筑物名称(复印件1份,核原件);
11)成片开发分期办理的项目,应提供批准的详细蓝图和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核原
件); 1)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材料1套;
材料1份;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
3)施工范围内不含拆迁工程的,还应提供书面承诺(原件3份)。
4)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下列情形:
(1)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工程可提供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复
印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附注3)(合同正副本共4份,复印件2份;其中合同当事人法定
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章确认及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复印
件各1份)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1份)
南山区建设局

7)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基本技术资料:
附表
(1)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书面文件原件1套,每页加盖审图机构审图专用章,
电子文件2套;)
(2)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原件1份,
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项目经理任命书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各1
份,复印件各3份)。
6)以直接发包方式选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应提供发包方式合法性证明材料(附注
4):发包人申请日前十日内的工商登记证明材料(原件1份),初次提交监理合同的应
市环保局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复印件5份); 20 6)污泥及其它危险废物委托深圳市有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的合同(复印件5 附表
份)
7)环境保护设施及厂(场)区的管网图(应包括厂区雨污分流、处理站位置、总排放 口位置等情况)(复印件5份);
20 燃气验收
市燃气集团
21 电梯验收
5)宗地附图复印件1份; 6)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
无表式
第 2 页,共 7 页
序 号
事项
1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4 规划验线 15 项目燃气报装 16 正式供电
17 竣工查丈
发证单位
受理时限 (工作日)
报送资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备注
无表式
5)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6)其他资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身份证明材料1套;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工程规划许可复印件各1份; 地籍测绘大队 40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
无表式
18 防雷验收
市气象局
5)经规划局核准的建筑施工图原件1套及电子光盘1份
1)申报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以及由市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 设计核准书》 2)1-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日程
3)规划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20
4)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或宗地图(复印件1份); 5)建筑设计方案(盖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原件1份)
附表
6)建筑设计方案中应有每栋各层的建筑面积明细列表、每栋基础埋置深度(原件1
份);
7)易地建设、免建申请文件(原件1份)。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20 5)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
同4附表
6)设计方案和有关图纸及电子数据(包括建设场地环境方案设计图)(原件各3份);
(高边坡)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如上述危险性较大工程属分包范围
的,总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承诺分包,本次申请免于提交专项方案;其他尚
未1)制申定请专表项及方申案请的书原在件施各工1份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制定计划 )
2)身份证明材料1套;
规土委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10
3)根据要求提供检测方案、提交检测收费明细;申请单位确认收费明细,按照规定帐 号缴费;通知申请单位确定检测日期;
25
无表式
4)防雷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的出具 《深圳市防雷装置合格证》;检测不合格的出具《防雷隐患整改通知书》;申请单位整 改完毕并提出复查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到现场复查,检测合格5个工作日内出具发 放《深圳市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3)告知书、告知书回执;
4)整机合格证;
5)装箱单;
附表
10 6)销售合同;
附表
7)自检报告及自检记录; 8)试运行记录;
9)隐蔽工程施工情况记录;
10)如有改变原施工方案的,应有改变施工情况记录。
1)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设施竣工验收核查申报表;
2)用水计划申请表及申请书;
20
3)身份证明材料1套; 4)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用水节水设施有关的竣工图、现场照片 附表
料,如采用,应提交建设部的核准文件。
(3)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造师和项目总监签字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附注6)
(提供书面文件原件2套,复印件1套;除深基坑(高边坡)外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应放置在工地现场;含深基坑(高边坡)的工程应
提供深基坑支护施工图纸、设计计算书、施工方案、地质勘查报告原件1套、深基坑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专业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并附有有关单位
30
、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附表
4)使用场地的产权证明复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件。
1)填报《深圳市人防工程报建登记表》;
2)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批准证书复件;
10)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件;
11)土地证明资料;
12)其他文件。 1)申请表;
20
2)身份证明材料; 3)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
附表(规土委事 项统一用表)
4)用地合同复印件 1)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
20 3)土地合同;
附表
4)付清地价款证明;
5)宗地附图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
7)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8)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文件、工程设计合同书(复印件各1份,核原
件)。
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
水务局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建设项目动土面积少于2万平方米且动土量少于5万立方米,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原件4份);
2)生产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及水土保持设计总图(原件4份);
同4附表
4)经核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建设工程开工验线测量报告;
6)建设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
1)经审图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
市燃气公司
2)审图机构审图报告 5 3)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1套 5)其它资料 1)竣工报验单; 2)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无表式
市供电局
3)主要受电设备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0 4)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10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原件1份);
附表
4)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方案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开采石(矿)项目报送国土部
门审查批准的矿区范围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1
份);
5)申请人(或单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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