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小米修订编制说明
小米 米家万能遥控器 使用说明书
2. 售后服务与支持
米家万能遥控器售后服务承诺: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行售后三包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在三包有效期内,你可享受维修、置换、退货的权利,退货应当凭购物发票办理。
1. 自您签收次日起7日内,本产品出现《产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
的情况, 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 可免费享受退货或换货服务;
自您签收次日起8日-15日内,本产品出现《产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情况,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可免费享受换货或者维修服务;
3. 自您签收次日起12个月内,本产品出现《产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
故障的情况,经由小米售后服务中心检测确定,可免费享受维修服务。
非保修条例
1. 无发票或无系统订单号;
2. 因火灾、水灾、雷击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3.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
4. 由非小米授权服务者拆修造成的损坏;
5. 产品型号或编码(发票或系统订单上)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
6. 产品使用过程中正常的脱色、磨损和消耗;
7. 消费者自身网络原因导致的产品无法使用。
产品性能故障表
米家万能遥控器性能故障
1. 产品存在破损
2. 通电后LED指示灯不亮
3. 无法恢复出厂设置
名称。
五谷杂粮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说明
XX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杂粮,是以大包装五谷杂粮为主要原料,经分装制成的小包装非即食五谷杂粮产品。
为评定产品质量和产品上市销售依据的需要,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Q/JGFS 0001S-2022)。
本标准的技术指标、参数,是依据本产品的特征并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来制定的。
1.感官要求:依据本产品的特征和配料制定。
2.理化指标:水分、杂质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指标依据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指标依据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制定,有毒有害菌类、植物种子限量依据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制定。
3.微生物指标:本产品非即食,不制定微生物指标。
4.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本标准结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特此说明。
XX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8日。
信息安全技术 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 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信息安全技术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负责承办,计划号: 20230259-T-469。
该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当前开源代码应用广泛,超过 90%的企业使用的软件产品中涉及开源代码。
与此同时开源安全问题凸显,开源代码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被黑客利用攻击导致一系列安全事件, Log4j 等开源代码暴露的安全问题极大程度影响软件产品正常稳定运行。
市场亟需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
本标准为保障开源代码安全性,针对软件产品开源代码提出安全评价要素,给出评价方法,旨在降低软件产品中的开源代码安全风险。
2022.3-2022.6 成立标准编制组,组织华为、腾讯、小米、京东、奇安信等国内头部科技企业和安全厂商开展多轮讨论,针对开源代码安全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技术实现开展研究,形成《信息安全技术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标准草案初稿。
2022 年 6 月-2022 年 10 月组织产业调研,调研国内外多家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治理情况。
根据调研测试结果和相关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基础上改进标准草案,形成草案第二稿。
2022 年 10 月以多种形式征求主管部门、专家和相关单位意见,完善标准草案、编制说明、意见处理汇总表。
2022 年 11 月 13 日,下发《关于征集<信息安全技术软件产品开源代码安全评价方法>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广泛征集标准编制组成员。
2022 年 11 月-12 月,组织标准编写组成员完成 3 次标准草案研讨会,根据各单位的意见持续完善标准草案内容,对标准草案编写格式和内容呈现均进行修改,形成草案第三、四、五稿。
2022 年 12 月 7 日,完成 WG5 工作组 2022 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标准汇报,根据工作组、责任编辑、专家评审会等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标准草案、编制说明、意见处理汇总表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三篇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三篇篇一:XX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标准名称:泡花生仁一、制定标准的任务来源及目的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同的消费需求,我公司计划生产泡花生仁产品。
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
二、企业标准编制过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同的消费需求,我公司计划生产泡花生仁产品。
由于该产品标准的基本要素参照SB/T 10439、GB/T 5009、GB 4789的要求,产品各项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的检验进行规划。
三、产品的原料要求:产品所使用的花生仁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泡小米辣椒、白砂糖、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香辛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3.1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3.2花生仁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
3.3乳酸应符合GB 2023的规定。
3.4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5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6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3.7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3.8酵母应符合GB/T 20886的规定。
3.9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
3.10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QB/T 2845的规定。
3.11泡小米辣椒应符合SB/T 10439的规定。
四、产品的生产工艺: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食用盐、泡小米辣椒、白砂糖、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香辛料为辅料,经煮制、浸泡等工艺加工制成。
五、食品安全控制指标的试验验证材料:本企业标准修定后于20XX年5月25日将样品送到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在本标准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六、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与SB/T 10439-20XX 酱腌菜的比较七、引用标准、参考资料: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 2023 食品添加剂乳酸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54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SB/T 10439 酱腌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XX)《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XX)《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篇二:××××(单位名称)企业标准××××-××-××发布××××-××-××实施××××(单位名称)发布前言本标准是由××××公司依据JB8739-1998《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制定,补充了主回路电阻值、显示功能、断电后放电剩余能量以及电气机械特性值,明确了绝缘水平、短路关合开断电流、短时耐受电流、峰值耐受电流的具体参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9.1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843号各有关单位:为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食品中违法添加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卫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进行了修订。
经过多次专家研讨,提出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
传真:************邮箱:***************附件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征求意见稿)别名称主要成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违法添加目的主要的涉及环节备注料类苏丹红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 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着色生产加工王金黄、块黄碱性橙II 豆腐皮着色生产加工玫瑰红B (罗丹明B)罗丹明B 调味品、花生着色生产加工有天然存在的本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碱性嫩黄碱性嫩黄豆制品、小米、玉米粉着色生产加工酸性橙II 酸性橙II 黄鱼、腌卤肉制品、熟肉制品、红壳瓜子、辣椒面着色生产加工别名称主要成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违法添加目的主要的涉及环节备注和豆瓣酱碱性黄碱性黄大黄鱼着色生产加工、流通孔雀石绿及结晶紫孔雀石绿及隐性孔雀石绿,结晶紫及隐性结晶紫鱼类抗感染流通、餐饮美术绿铅铬绿(铬黄和铁蓝或酞菁蓝)茶叶着色生产加工铅和铬存在本底通过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确认违法添加含氮化物类蛋白精三聚氰胺等乳及乳制品虚高蛋白含量生产加工有环境迁移及污能,需结合卫生告2011年第10定别名称主要成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违法添加目的主要的涉及环节备注苯二甲酯类物17个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苯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酯(DMEP)、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乳化剂类食品添加剂、使用乳化剂的其他类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等改善外观和质地生产加工有环境迁移及污能,需通过对食产经营过程的监认是否违法添加别名称主要成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违法添加目的主要的涉及环节备注(DEEP)、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等业用或它非食级物质工业火碱氢氧化钠海参、鱿鱼等水发产品、生鲜乳改善外观和质地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工业硫磺硫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馒头等漂白防腐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工业矿物油大米改善外观、以次充好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别名称主要成分可能违法添加的食品品种违法添加目的主要的涉及环节备注工业明胶冰淇淋、肉皮冻等改善形状、降低成本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工业酒精乙醇酒降低成本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工业乙酸乙酸食醋调节酸度、降低成本生产加工通过检验难以判需通过对食品生营过程的监管确否违法添加镁盐氯化镁、硫酸镁等木耳增加重量生产加工、流通在食品中可能存然本底。
小米加工操作规程
小米加工操作规程为了把种植基地生产的谷子全部按照GB11766—89小米国家标准进行精加工,并且每道工序都达到国家标准生产加工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加工操作规程。
一、谷子收购及验收标准(一)地域要求:谷子必须是来源于我公司的谷子种植基地,按照农产品质量追溯对谷子栽培生产技术规程所生产的谷子。
(一)品种要求:谷子品种是公司种植基地提供的适合地域生产栽培的晋谷21号品种。
(三)质量要求:1、适时收割:按照种植技术和操作规程,蜡熟末期或者完熟期收获。
此期种子含水量约20%摆布,95%谷粒硬化,收割、晾晒、风干后脱粒。
2、谷子收购时要求:水分不超过20%,杂质不超过1%,品种纯度保证在98%以上。
二、原粮保管标准(一)仓库:通风、透气、防雨、防潮、无污染源。
(二)设施:挡鼠板,防虫沙窗,库区灭鼠、灭雀、灭虫、防火、防盗、防霉条件良好,设备齐全。
(三)分类存放:按不同等级、不同水分,分类入库保管,严格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种植基地农户组的原粮混杂。
三、不合格原料的处理方法和合格原料的保管方法1、不合格原料的保管方法。
根据检验结果,对水分超标的谷子,采用烘干的方式,经烘干到合格水分后按种植基地农户组分类存放。
2、合格原料的保管方法。
(1)成品采用定量包装,码垛整齐,批次清晰,保证先进先出,码垛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墙面、顶面之间留有30-50厘米的距离。
(2)原料库设有台帐和出入库记录,每月定期盘点,保持帐、物、卡一致。
(3)仓库保管员定期检查,并做好库存检查记录,发现异常通知质检部门确认、处理。
四、进料工序操作标准1、检质:由质检员对出库原粮的品种、质量、水分复检后,填写检验报告单。
2、加工方案:由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员提出批量加工方案下达车间。
3、检斤:由保管员进行批量检斤、填写出库报告单,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卫生:出库和加工前,仓库和车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五、清、选工序操作标准清杂去石:严格按TQLZl50型振荡清理筛,TOSXI20/120型吸式振动去石机,TCXT.9150型磁力分选器和MGCZ60*20型循环风直连轻杂质分离机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
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指南 编制说明
《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〇一八年十二月《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8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名称为《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指南》,同时,本标准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融合与监管技术研究及标准研制》(课题编号:201 6YFF0202604)中的一项任务。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二、目的和意义消费品行业一直是我国重要的民生产业,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它对国家的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
在新的社会发展环境下,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消费品这个消费品中的特殊种类日益发展起来,它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将物理实现和数字产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具有软件功能的消费品,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主动获得产品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可以自适应环境而生存发展。
目前智能消费品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因此对于智能消费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务院出台的各种文件对于智能消费品的发展也提出了要求,对于企业主体而言,提升智能消费品的质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基于此背景,开展有关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指南的标准可以健全智能消费品标准,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标准研制,为开展智能消费品质量安全改进工作提供指导,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
三、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的制定依据以下原则:(1)注重信息收集。
智能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改进应以有效的信息为基础,应利用智能消费品使用过程中对自身状态、使用环境和使用对象的相关数据采集的便利性,对智能消费品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收集;还应当对智能消费品生产,储运和销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收集;此外,还应从现行标准、法规、实验、专家判断等多渠道收集有效信息,辅助实现质量安全改进。
中国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第一号修改单)-
中国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第一号修改单)正文:---------------------------------------------------------------------------------------------------------------------------------------------------- 中国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第一号修改单)(2000年2月1日)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2月1日以质技监标函[2000]018号文批准,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a.“前言”中倒数第三行“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更改为:“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b.第2章中增加以下引用标准,“GB/T 16735--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与固定”c.3.1.4 条第四行“易于拓印的车辆识别号(VIN)可代替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更改为:“对于采用了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车辆,其车辆识别代号应易于拓印,打刻位置应符合前款规定,组成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高度应符合GB/T 16735的规定。
同一辆车的车架(无车架的车辆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不允许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d.3.3 条改用新条文:“客车及封闭式车厢(或罐体)的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5%,且最大不得超过3.5m。
封闭式车厢的四轮农用运输车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60%。
对于特殊作业的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其后悬可按客车后悬要求核算。
其他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55%。
对于三轴车辆,若二、三轴为双后轴,其轴距应按第一轴至双后轴中心线的距离计算;若一、二轴为双转向轴,其轴距按一、三轴的轴距计算。
多轴车辆的后悬应从最后一轴的中心线往后计算。
对于客车,后悬应以车身外蒙皮尺寸计算,如后保险杠突出于后背外蒙皮,则以后保险杠尺寸计算,不计后尾梯。
国家标准《粟(谷子)》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粟(谷子)》编制说明1.前言粟又称谷子,在植物分类上属禾本科的“狗尾草属”,属密穗型植物。
在我国分布极其广泛,各省几乎都有种植,但主产区集中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
我国种植面积较大的省份有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辽宁和甘肃。
陕西主要分布在榆林、延安和关中的北部旱塬地区。
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谷子的种植面积比以前有所下降。
谷子脱皮后就成为小米,其蛋白质含量12.7%,7种必需氨基酸含量较其它粮食作物高。
此外,还含有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对人类健康非常有好处。
《粟(谷子)》标准(GB/T 8232—1987)是1987年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20年历史,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保健意识的不断加强,作为保健食品的小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为满足粟(谷子)购销市场化,修订其标准十分必要且有现实意义。
2.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国家标准GB/T 8232—1987《粟(谷子)》的修订工作,是国家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5年下达的任务,项目编号为20050474-T-449。
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负责本标准的修订工作。
承担了粟的生产、加工、流通及储存情况的调研和技术指标的研究、验证及标准文本的起草。
2006年,起草组主要收集查阅了我国粟的播种面积和产量等相关资料,在主要产区收集样品。
对收集的样品,进行了容重、水分、不完善粒、杂质等指标的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整理和系统分析。
同时,征求粟主产省(区)的意见10条,起草组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梳理成5条,采纳了各类意见和建议。
2008年2月下旬,标准修订组成员先后赴陕西榆林、延安调研,通过与粮食部门、农业部门、加工企业和质检机构的同志座谈,了解种植、收获、贸易及质量状况,收集了相关资料,并采集样品34份。
随后对样品进行了检测和验证,收集检测数据700多个。
同时还与陕西省农业厅种子站的专家、西北农林大学研究小杂粮的教授座谈了解情况,为修订标准收集资料。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小米》等5项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小米》等5项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4.02.04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小米》等5项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们组织起草的《小米》等5项粮油领域国家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4日。
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粮及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70/SC1)秘书处。
联系人:陈园************
电子邮箱:***************.cn
附件:1.《小米》(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2.《富硒稻谷》(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3.《粮油检验储粮真菌标准图谱第2部分:青霉属》(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4.《粮油检验粉类粮食动物源性杂质测定酸水解法》(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5.《粮油检验样品信息采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6.意见反馈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国家标准《小米》修订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小米》修订编制说明1 前言1.1 任务来源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由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负责,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组成《小米》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修订起草《小米》标准。
项目编号20022072-T-449。
1.2 主要工作过程根据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要求,从接受修订任务开始,起草组收集查阅我国小米播种面积、产量、品种以及与小米相关的标准等资料。
对国内小米样品进行收集并对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杂质、水分等指标进行测试,对取得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整理。
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对山西东方物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曲县太后香食品有限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有限公司、山西沁州檀山黄小米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孟村县米业加工有限公司、三河市鑫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小米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进行了调研和咨询;向山西省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粮油检验检测所等多家科研院所的专家征求了意见,形成了小米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08年3月14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修订讨论工作会。
北京、湖北、陕西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国粮油学会、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小米》国家标准讨论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小米》的送审稿。
1.3修订意义小米是我国主要的杂粮作物之一,全世界小米栽培面积约10多亿亩,我国最多,总产量最高,多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地,其中以山西、山东、河南、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区为最多,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
《小米》标准(GB/T11766-1989)是1989年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这些年来,随着农业科研生产技术的发展,小米品种增加,品质提高,用途等也发生很大变化,由过去的主要食用发展到保健品、酿酒、制饴糖等的综合利用产品。
信息安全技术 社交网络平台信息标识规范-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社交网络平台信息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信息安全技术社交网络平台信息标识规范》(国标计划号:20173590-T-469),该标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办。
该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2、主要起草单位和工作组成员该标准由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起草,协作起草单位为杭州弗兰科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四川大学、联信摩贝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卓群、杨扬、周俊、刘庆云、朱宇佳、陈兴蜀、王文贤、阮树骅、姚鸣、阿炜、任彦杰、李卫明、余玉娟。
3、主要工作过程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过程如下:a)成立编制组。
2017年1月,考虑到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信息安全标识规范制定的影响范围,标准编制组广泛吸收了科研机构、高校、目标用户等参与到标准研制工作,成立标准编制组。
b)形成标准草案。
2017年2月-4月,标准编制组通过研究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文、标准文稿、技术实现等,结合本国国情、现有法律法规、行业实情,编写标准草案。
2017年4月8日-12日,在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周”(湖北武汉)上,标准立项。
c)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年6月-7日,标准编制组组织召开组内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WG7工作组。
2017年7月13日—14日,在WG7工作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中进行汇报并表决,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一版)。
2017年8月-2018年9月期间,编制组分别于2017年8月、2018年5月、2018年8月和2018年9月,组织标准用户单位,如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用户单位的专家团队对标准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在2018年8月,出具了一版新的标准草案,即《社交网络平台有害信息标识与治理规范》,后经与相关部门汇报后予以否定,认定该标准草案不在需求范围内。
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管理指南(编制说明2022)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1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管理指南》由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承办,计划号:XXXXXXXX-T-469。
该标准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2、标准编制的主要成员单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工作。
3、主要工作过程2020年12月,撰写组成立,召开第一次小组讨论会,明确本规范对象和主要内容,确定了以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为对象,以操作系统上涉及的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相关管控为主要内容,并分配了相关工作。
2021年1月,编制组在“四部委APP治理小组”的工作基础上,分析APP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常见问题,梳理出可通过操作系统增强的问题点;分析、梳理近年来主流操作系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增强点。
2021年3月,起草标准草案。
2021年8月15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等共同组成标准编制组,召开该标准编制启动工作会议。
会上讨论了对标准撰写思路的想法和意见;2021年9月至11月,标准编制组讨论并修改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移动智能终端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管理指南》(草案);2021年11月11日,TC260 SWG-BDS工作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组内专家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的工作汇报,审阅了相关文档,质询了有关问题。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根据2021年第二次会议讨论意见、以及编制组成员线下反馈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编制组成员讨论征求意见稿。
小米的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766-89小米Millet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米的分类、质量指标、术语、检验方法、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粟(谷子)经加工制成的商品小米。
2 引用标准GB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5493 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GB5494 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5503 粮食、抽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2761 食品中黄曲霉毒B1允许量标准GB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GBn238 食品中镉允许量标准GB4809 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GB8115 粮食包装麻装3 术语3.1 加工精度:粟粒脱掉种皮的程度。
3.2 不完善粒:米不饱满,无光泽的颗粒。
3.2.1 未熟粒:米粒不饱满,无光泽的颗粒。
3.2.2 虫蚀粒:被虫蛀蚀的颗粒。
3.2.3 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的颗粒。
3.2.4 霉变粒:粒面有霉或胚乳变质的颗粒。
3.2.5 其他不完善粒:谷莠子米、稗子米及超过规定限度的米。
3.3 杂质:通过规定筛层的筛下物和无食用价值的物质,包括下列几种:3.3.1 筛下物:通过直径1.0mm圆孔筛的物质。
3.3.2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金属物等。
3.3.3 其他杂质:粟粒、异种粮粒、无食用价值的小米及其他物质。
3.4 碎米:通过直径1.2mm圆孔筛,留存在直径1.0mm圆孔筛一的破碎粒(除拣出杂质外,不再检验其他项目)。
3.5 色泽、气味、口味:指一批小米的综合色泽、气味、口味。
4 分类4.1 根据粟的分类方法二类:4.1.1 粳性小米:用粳粟制成的米,纯度达95%以上。
4.1.2 糯性小米:用糯粟制成的米,纯度达到95%及以上。
5 质量指标5.1 各类小米按加工精度分类,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5.2 小米以二等到为计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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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小米》修订编制说明1 前言1.1 任务来源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由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负责,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组成《小米》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修订起草《小米》标准。
项目编号-T-449。
1.2 主要工作过程根据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要求,从接受修订任务开始,起草组收集查阅我国小米播种面积、产量、品种以及与小米相关的标准等资料。
对国内小米样品进行收集并对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杂质、水分等指标进行测试,对取得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整理。
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对山西东方物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阳曲县太后香食品有限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有限公司、山西沁州檀山黄小米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孟村县米业加工有限公司、三河市鑫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小米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进行了调研和咨询;向山西省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粮油检验检测所等多家科研院所的专家征求了意见,形成了小米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08年3月14日,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修订讨论工作会。
北京、湖北、陕西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国粮油学会、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小米》国家标准讨论稿和编制说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小米》的送审稿。
1.3修订意义小米是我国主要的杂粮作物之一,全世界小米栽培面积约10多亿亩,我国最多,总产量最高,多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地,其中以山西、山东、河南、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区为最多,占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
《小米》标准(GB/T11766-1989)是1989年颁布实施的,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这些年来,随着农业科研生产技术的发展,小米品种增加,品质提高,用途等也发生很大变化,由过去的主要食用发展到保健品、酿酒、制饴糖等的综合利用产品。
这使得原有标准已不能够满足当前的需求,所以修订标准对于更好的适应当前小米生产发展的需求,促进我国小米购销市场化等有着十分必要的现实意义。
1.4 编写规则《小米》标准是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
1.5 修订原则1.5.1 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原则。
1.5.2 透明度原则。
1.5.3 优质优价原则。
1.5.4 保护国家利益原则。
2 修改的主要内容2.1为准确理解和执行标准,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对有关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改。
2.2 将原标准的加工精度进行了调整,分别由原标准的一级90%提高到95%。
2.3 将原标准的水分统一为13%。
2.4 将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的规定进行的修改和说明。
3 修改的依据经过调研,收集不同地域、不同品种的小米样品,测定加工指标等,取得了一定的数据,由于小米属于小宗作物,生产厂家规模较小,又征求了小米生产厂家、科研机构等的意见,对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及有关指标设置进行了修改。
3.1 引用标准本标准在修订的过程中,按GB/T 1.1-2000及GB/T 1.2-2002要求,统一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由于原标准是在1989年制定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各种标准制定工作在逐步的完善发展,许多国家标准已经进行了多次修订、补充。
我们对于原标准中的引用标准进行了查阅分析,发现原标准中的这三个引用标准现在均已经做过修订,标准《GB 2761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被《GB 2761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替代,标准《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GBn 238 食品中镉允许量标准》、《GB 4809 食品中氟允许量标准》被标准《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替代。
并且由于这三个标准中的规定限量标准,在标准《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中均有规定,所以将原标准中的这些引用标准去除,仅引用标准《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作为小米的卫生标准指标。
3.2有关术语和定义此次修订将原标准术语与定义中,主要原因是为了与我国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中的霉变粒指标进行区分。
我国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2005)中的霉变粒是指粒面明显生霉并伤及胚和胚乳(子叶)、无食用价值的颗粒,规定不得超过2.0%;而生霉粒是粒面生霉的颗粒,受到损伤但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霉变粒是生霉粒进一步恶化的结果,二者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受损害程度不同,因此,此次修订将原标准中的“霉变粒”改为“生霉粒”。
3.3 加工质量指标根据原标准的测定方法,测得的小米个品种加工质量指标结果如下表所示:表3-1 小米加工质量指标测定结果编号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杂质,%碎米,%水分,%总量其中:粟粒矿物质1 98.1 0.8 0.6 0 0.01 0.5 10.32 99.5 0.5 0 0 0 0.9 8.93 95 0.1 0.1 0.1 0 0.4 12.34 96 0.4 0.2 0 0 1.1 12.25 96 0.6 0.05 0 0.01 0.9 10.36 99.8 0.2 0.05 0 0 0.6 10.17 96 0.6 0.07 0 0 0.7 10.88 93 2.1 0.7 0.3 0 1.8 10.99 94 2.6 0.9 0.7 0.1 2.1 11.710 93 1.9 0.8 0 0 1.3 10.811 95 1.8 0.8 0 0 1.3 11.312 95 0.7 0.2 0 0 0.6 10.913 96 0.6 0.3 0 0 0.7 1114 96 1.1 0.7 0 0 1.8 10.615 95 0.8 0.6 0.1 0 0.8 10.816 96 0.6 0.4 0 0 1 10.517 97 0.5 0.1 0 0 0.9 10.218 98 0.5 0.2 0 0 0.6 10.419 94 0.6 0.05 0 0 0.6 10.320 99 0.2 0.1 0 0 1.5 11.621 97 0.1 0.1 0 0 1.1 11.522 100 0.1 0.1 0 0 0.8 11.8平均96.3 0.8 0.32 0.05 0.005 1 10.9 从搜集到的样品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根据原标准的质量标准评价方法,所得产品的一级小米产品占有率为65%,二级小米产品为30%,三级小米产品为4.3%,从结果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小米的质量总体较好,这主要是由于小米是目前市场上备受欢迎的小宗农作物,其许多保健性质使其身价较高,厂家由于希望卖出更好的价钱,对于小米的加工要求相对较高,有些厂家甚至通过人工挑选杂质来进行提高产品质量,从市场调研结果来看,普遍高于一等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冒然提高加工质量的各个界定指标,对于市场的影响较大,但是由于加工精度提高幅度较大,目前市场上,特别是包装产品,已很难找到低于一级加工精度标准的小米产品,所以仅对加工精度进行一定的修订,其他加工质量指标保持不变。
加工精度是小米的定等指标,随着小米加工技术以及加工设备精度等的提高,使得小米的加工质量普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起草组在进行了小米加工数据测定后发现,小米的加工精度平均为96.3%,搜集到的所有小米样品的加工精度均达到了89年的国家标准一级(90%)以上,许多生产厂家的加工精度已经达到99%甚至100%,包括从农贸市场上购得的质量较差散装小米样品。
所以,将90%的加工精度定为一级已不能很好的体现质量差异,这对于产品质量的提高是不利的,同时也不利于拉开质量差价。
根据数据的测定结果,决定将一级小米的加工精度提升为95%,提升后小米一级加工精度的达标率为83%,很好的反映出质量差异,同时为了保证粮食资源的充分利用,小米的二级和三级的加工精度标准保持不变。
同时咨询了不同的小米生产厂家,也表示可以接受。
3.3.2 水分水分含量是小米籽粒必须的营养成分和重要贮存指标,水分适宜不仅可保持小米正常品质,也能保证其重量。
但是水分过高则会导致储藏稳定性下降。
原标准中水分分为两个指标,东北、内蒙地区为14%,其它的省份为13%。
根据测定结果,搜集到的样品中水分含量平均为10.3%,均在13%以下。
考虑到标准的通用性,根据我国小米生产状况和贮存的实际,小米标准水分指标全国统一为13.0%,而安全储藏指标则由各省(市、区)自行规定。
3.4 增加了检验规则为便于本标准的执行和流通过程中的监管,增加了“检验规则”一章。
在该章里对检验批、判定规则作了规定。
3.5 修改了标签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的规定为加强商品小米的可追溯性,增加了关于“标签标识”的内容,规定“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品种、等级、产地、重量、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
包装上不再区分大包装和小包装,但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要求;包装环境应清洁、卫生;材料应符合包装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结实,不应撒漏。
对于储存和运输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不得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4 新旧国家标准的总体对比修改和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进一步规范了名词术语和引用标准,以便于检测人员理解掌握,保持操作上的一致性;调整了小米的加工精度一级的质量指标要求;调整了小米水分的限量值,以更符合我国的实际状况。
5 技术经济论证及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小米作为我国最主要的杂食作物之一,其标准的制修订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国家“三农”政策的实施,因此在标准修订上既要考虑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修订。
6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该标准规定了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要求,其卫生要求和植物检疫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7 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应在实施前保证文本的充足供应,让每个使用者都能及时得到文本,保证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配备到位,这是保证新标准贯彻实施的基础。
发布后、实施前应将信息在媒体上广为宣传。
对于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疑问,要在媒体上撰文事先予以解释。
要分别对标准的不同使用对象,包括收购企业、储存企业、加工企业、质量监管部门等,有侧重点地进行培训、宣传。
二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