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评估静态验收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工作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工作一、一般规定1.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国家验收等五个阶段。
2.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工作应由高速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共同组织实施,高速铁路公司为组长单位,铁路局为副组长单位,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为成员单位。
初步验收及安全评估由铁道部组织。
国家验收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
3.静态验收应依据《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XXX号)组织实施,在联调联试、动态验收前完成。
4.动态检测工作应在静态验收合格后,依据《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竣工验收暂行方法》(铁建设〔20**〕183号)、《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5.竣工验收使用的轨行车、检测车和实车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相关铁路运营规章制度的规定。
6.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则,参检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则,以确保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安全。
二、单位工程验收1.高速铁路轨道工程应按照《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程现场和工程资料满足静态验收条件要求。
2.建设各方应按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竣工验收暂行方法》、《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和验收工作。
三、静态验收1.静态验收工作应按承包商承包的合同标段逐段开展验收。
2.静态验收应分为准备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复验阶段、专家组审查阶段。
3.静态验收的内容应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大部分,内业检查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开展检查,并列出内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数量;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
4.参加静态验收的人员应开展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高速铁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情况;2)高速铁路工程主要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技术条件等;3)现行的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方法、静态验收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铁路静态验收安全评估

铁路静态验收安全评估
铁路静态验收安全评估是指对铁路运营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评估和安全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并能够安全运营。
静态验收包括对铁路线路、车辆、信号系统、电气设备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评估:对铁路线路、站场、车站等进行设计评估,确定其是否满足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
2. 施工评估:对施工过程进行评估,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施工质量等。
3. 材料评估:对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评估,包括钢轨、道岔、桥梁等。
评估的重点是材料的质量、强度、耐久性等。
4. 车辆评估:对铁路车辆进行评估,包括动车组、客车、货车等。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的设计、制造、运行安全性等方面。
5. 信号系统评估:对铁路信号系统进行评估,包括信号设备的设计、安装、测试等方面。
评估的重点是信号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
6. 电气设备评估:对铁路电气设备进行评估,包括电气线路、变电设备、继电保护等方面。
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技术
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
通过对铁路静态验收安全评估的进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和技术问题,确保铁路项目能够安全运营。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要求规范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一、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的资料施工文件:工程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资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二、静态验收的容包括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
业检查应对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
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的项目、数量应有可操作性,应根据业检查的观感质量的结果确定;三、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检查合格,设备运行正常;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
四、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轨道电路码序测试完成,载频、码序和信号显示正确;2、列控中心、RBC、LEU、应答器、ATO地面设备及安全信息网络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单体调试、导通试验(含列控数据)等,并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3、LKJ基础数据资料齐全;4、联锁系统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信号联锁调试;5、CTC系统实现中心设备与各车站设备的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状态显示等功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五、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牵引供电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
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
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要求。
安全评估静态验收时间

安全评估静态验收时间
安全评估是指对系统、设备、环境或组织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检查的过程。
它通常包括静态验收和动态验证两个方面。
静态验收是安全评估的一种方法,主要是通过检查文件、记录、程序代码和配置等,来判断系统或设备是否满足安全标准和要求。
静态验收的过程比较简单,可以在系统开发、设备生产过程中进行,并且可以重复进行。
静态验收的时间通常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系统或设备的规模、评估的范围和具体要求等来确定。
一般来说,静态验收的时间可以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
对于较小规模、简单的系统或设备,通常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完成静态验收。
而对于大规模、复杂的系统或设备,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进行全面的静态验收。
在静态验收过程中,评估人员会首先收集相关的文件、记录和配置信息,并对其进行细致的检查。
他们会仔细查看系统或设备的所有设置和配置,确保其与安全标准和要求一致。
评估人员还会对程序代码进行审查,识别潜在的安全漏洞和风险。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使用一些工具和技术来辅助评估,如静态代码分析工具、安全扫描工具等。
通过静态验收,可以及早发现和修复系统或设备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其安全性,降低潜在的风险。
同时,静态验收也可以为后续的动态验证提供评估依据。
总的来说,静态验收的时间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是在
几个小时到几天之间。
静态验收通过检查文件、记录、程序代码和配置等,判断系统或设备是否满足安全标准和要求。
它是评估系统或设备安全性的有效方法之一,可以及早发现和修复安全问题,提高系统或设备的安全性。
潍烟高铁的静态验收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潍烟高铁的静态验收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潍烟高铁是中国东部地区的一条重要高铁线路,连接山东潍坊市和山东烟台市,全长约209公里。
作为一条重要的交通枢纽,潍烟高铁的建设和运营至关重要。
在高铁建设过程中,静态验收条件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可以确保高铁线路的安全运行和运营质量。
本文将对潍烟高铁的静态验收条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重要性和要点,并为今后的高铁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潍烟高铁的基本情况和背景,包括建设历程、线路规划及重要节点等内容。
接着将详细阐述静态验收条件在高铁建设中的重要性,以及静态验收条件对高铁线路质量和安全性的保障作用。
最后,将重点分析潍烟高铁的静态验收条件要点,包括路基、轨道、桥梁、隧道等关键部位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通过对这些要点的深入探讨,可以全面了解潍烟高铁在静态验收方面的工作情况,为高铁建设中的静态验收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最终,对潍烟高铁的静态验收条件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启示和指导。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潍烟高铁静态验收条件的重要性和要点,以便更好地了解该高铁线路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通过对静态验收条件的分析和总结,可以为相关部门和工程人员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验收工作,确保潍烟高铁的建设和运营达到预期的目标,保障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同时,通过本文的撰写,也可以促进对我国高铁建设和验收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升,为我国高铁交通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正文2.1 潍烟高铁介绍潍烟高铁是连接山东潍坊和烟台两个重要城市的高速铁路线,总长度约为160公里。
该高铁线路是中国铁路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省内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
潍烟高铁的建设旨在提高山东地区的交通运输效率,促进沿线城市的经济发展。
潍烟高铁采用了最先进的高速铁路技术,设计时速可达350公里以上。
铁路线路经过平原和丘陵地带,沿途风景秀丽。
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实施方案

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实施方案一、前言。
铁路项目静态验收是保证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推进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验收范围。
本次静态验收的范围包括铁路线路、桥梁、隧道、车站、信号系统、电气化设施等各个方面,确保各项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验收流程。
1. 确定验收时间,在工程全部完成后,根据工程进度和计划确定验收时间。
2. 召集验收组成员,邀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包括铁路工程、桥梁、隧道、信号、电气化等领域的专家。
3. 制定验收方案,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和验收标准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 验收准备工作,对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准备,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实地验收,验收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和检查,重点关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和设计要求是否符合。
6. 验收记录,验收组对验收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存在的问题、建议改进措施等。
7. 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实地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定。
四、验收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各项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 安全标准,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符合铁路运营安全要求。
3. 设计要求标准,工程设计符合相关要求,各项设计参数和方案合理可行。
五、验收要求。
1. 验收工作要认真严谨,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改进意见。
2. 验收报告要客观公正,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准确评定。
3. 验收过程中要与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验收结果。
根据实地验收情况和验收报告,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定,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合格证书的颁发,对存在问题的工程提出整改要求。
七、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工作,保证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本方案,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叉 高铁静态验收

交叉高铁静态验收1. 背景介绍高铁作为一种快速、便捷、安全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之间的主要交通方式。
为了确保高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静态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交叉高铁静态验收是指对高速铁路交叉段进行静态测试和评估,以确保交叉段的设计、施工和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静态验收的目的和意义交叉高铁静态验收的目的是评估交叉段的结构强度、稳定性和运行安全性,确保交叉段在正常运营和突发情况下都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静态验收的意义在于保障乘客和列车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高铁运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静态验收的内容和流程3.1 静态测试静态测试是交叉高铁静态验收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结构强度测试:通过施加静载荷,测试交叉段的结构强度,确保其能够承受正常运营和突发情况下的载荷。
•稳定性测试:通过模拟列车通过交叉段时的动力作用,测试交叉段的稳定性,确保其不会发生倾覆或失稳的情况。
•运行安全性测试:通过模拟列车通过交叉段时的运行情况,测试交叉段的运行安全性,确保其不会对列车和乘客产生危险。
3.2 静态评估静态评估是对静态测试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结构强度评估:根据静态测试的结果,评估交叉段的结构强度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稳定性评估:根据静态测试的结果,评估交叉段的稳定性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运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静态测试的结果,评估交叉段的运行安全性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3.3 静态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是静态验收的最终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静态测试结果的总结和分析。
•静态评估的结果和结论。
•静态验收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4. 静态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交叉高铁静态验收需要遵循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以确保验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具体要求和标准包括:•结构强度:根据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交叉段的结构强度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能够承受正常运营和突发情况下的载荷。
•稳定性:交叉段的稳定性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其不会发生倾覆或失稳的情况。
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实施方案

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实施方案一、前言。
铁路项目的静态验收是保证铁路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营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铁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验收范围。
本次静态验收的范围包括铁路线路、桥梁、隧道、车站等工程设施,以及相关的通信、信号、供电等设备。
三、验收标准。
1. 铁路线路,线路应符合设计要求,轨道几何、轨道结构、轨道线路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
2. 桥梁、隧道,桥梁、隧道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和施工质量应达到相关标准。
3. 车站,车站场地、建筑物、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便捷、美观。
4. 通信、信号、供电设备,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行可靠、安全。
四、验收程序。
1. 提前通知,验收前需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2. 现场勘查,验收组成员对铁路工程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各项工程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
3. 资料审核,对相关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材料报告等。
4. 检测检验,对铁路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验,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5. 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根据勘查、审核、检测检验情况,出具验收报告。
五、验收要求。
1. 各项工程设施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
2. 验收报告应真实、客观,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 验收组成员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不得违规操作或私相授受。
六、验收结果。
1. 合格,各项工程设施和设备符合验收标准,验收报告为合格。
2. 不合格,存在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需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七、验收后工作。
1. 合格,出具合格证明,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后续工作。
2. 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铁路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确保静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铁路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和支持。
高铁静态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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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为进一步提升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细化工程质量卡控,规范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程序,适应当代新形势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变盲目迎检为自信迎检,确保铁路工程静态验收一次性通过。
禁止将工程质量隐患遗留在静态验收阶段或运营后处理,规避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规、标准、办法,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特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铁路工程,各项目部/工区/分部可在《办法》的基础上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详细的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0日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铁路、客货共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工程。
二、目的和意义掌握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和规定,尤其是静态验收目的、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工作程序等,以便充分利用铁路隧道主体完工至静态验收前这一时间段(时间约一年)资源充足优势,根据“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开展卓有成效的工程质量自查自纠活动,把工程质量缺陷通过整治使其降至为“零”,实现既定的“零缺陷”工程质量目标,满足铁路局和建设方期盼,以确保静态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避免在静态验收阶段或通车运营后进行大规模整治,规避质量缺陷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一)静态验收管理依据1.《铁路客运专线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183号)2.《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3.《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207号)4.《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安质[2013]145号)5.《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股安质〔2012〕207号)6.《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200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9.《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10.《铁路工程测量规范》(GB10101-2002)11.《高速铁路测量规范》(TB10601-2009)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3.《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15.《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16.《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1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18.《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产品最终监视与测量流程》(QUM.02.02)(二)静态验收概念和程序1.静态验收概念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五个阶段。
铁路工程静态验收实施方案

铁路工程静态验收实施方案一、总则静态验收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和确认的过程,是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规范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的实施程序,明确各项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保证铁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的质量,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
二、验收内容1、铁路线路工程验收(1)路基工程:包括路基填筑、路基排水、路基防护等内容的验收。
(2)轨道工程:包括轨道道床、道岔、轨道线路等内容的验收。
(3)通信信号工程:包括信号设备、通信设备等内容的验收。
(4)电气化工程:包括电气化设备、供电设备等内容的验收。
2、车站场站工程验收(1)车站站场工程:包括站台、候车室、站台设施等内容的验收。
(2)配套设施工程:包括站场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内容的验收。
3、桥梁隧道工程验收(1)桥梁工程:包括桥梁结构、桥梁防护等内容的验收。
(2)隧道工程:包括隧道结构、隧道通风、照明等内容的验收。
以上各项内容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1、资料准备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准备完备的工程质量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档案等,供验收组参考和审核。
2、组织人员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由验收组成员组成,成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
验收组成员应当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具有丰富的实际工程验收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验收工作。
3、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应当到达工程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
对于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应当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取证。
4、技术审核验收组成员应当对工程质量文件进行审核,核对与实际工程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应当结合现场检查和技术审核情况,编写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当对工程的合格性做出明确的结论,并提出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措施。
6、验收总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建议,进行验收总结,形成验收结论。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就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得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
其她专门用于旅客运输得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与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1、静态验收。
就是对建设项目得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得过程。
2、动态验收。
就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与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与非正常运行条件下得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得过程。
3、初步验收。
就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得过程。
4、安全评估。
就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得影响运营安全得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就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得过程。
5、正式验收。
就是在开通初期运营一年以上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得过程。
第六条竣工验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得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得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文件;4、审核合格得施工图;5、设备技术说明书;6、国家与铁道部颁布得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就是否按批准得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就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就是否符合国家与铁道部颁布得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就是否按批准得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就是否完成、复测成果与相关资料就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就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就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就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就是否合法,面积就是否准确,界址就是否清楚,手续就是否齐备。
浅谈高铁静态验收问题检查要点及疑难问题控制措施

浅谈高铁静态验收问题检查要点及疑难问题控制措施摘要: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验收由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进行。
静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工务段成立工务检查组、电务段成立电务检查组、供电段成立供电检查组在建设单位配合下,系统的对高铁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的一个过程,检查后建立各专业问题库,要求问题库闭合管理,并按时销号。
只有销号率达到95%后,才能出具静态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结论合格后才能启动后续的联调联试、动态验收、达标评定、初步验收、安全评估至开通运营及设备移交。
关键词:高铁静态验收;问题检查要点;疑难问题控制措施;1静态验收基本情况1.1静态验收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建成;(2)施工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3)CPIII精测网报告合格,沉降观测报告合格,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4)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5)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分部分项验收)(6)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单位工程验收)(7)大临用地复垦完毕,地方职能部门验收合格;(8)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1.2静态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同意,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2)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静态验收;(3)工管中心审查后下达开始静态验收通知;(4)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5)专业验收组完成检查,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6)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7)专业验收组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8)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静态验收报告,报总公司建设部,抄送计统部、安监局、运输局、工管中心;(9)总公司验收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对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审查意见送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部、工管中心;(10)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报告报建设部,抄送计统部、安监局、运输局、工管中心。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一、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的资料施工文件:工程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资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二、静态验收的内容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
内业检查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
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的项目、数量应有可操作性,应根据内业检查的观感质量的结果确定;三、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检查合格,设备运行正常;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
四、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轨道电路码序测试完成,载频、码序和信号显示正确;2、列控中心、RBC、LEU、应答器、ATO地面设备及安全信息网络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单体调试、导通试验(含列控数据)等,并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3、LKJ基础数据资料齐全;4、联锁系统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信号联锁调试;5、CTC系统实现中心设备与各车站设备的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状态显示等功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五、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牵引供电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
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
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详细)

高速铁路静态验收技术规范一、静态验收前需要提供的资料施工文件:工程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资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二、静态验收的内容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内业检查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的项目、数量应有可操作性,应根据内业检查的观感质量的结果确定;三、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检查合格,设备运行正常;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四、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轨道电路码序测试完成,载频、码序和信号显示正确;2、列控中心、RBC、LEU、应答器、ATO地面设备及安全信息网络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单体调试、导通试验(含列控数据)等,并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3、LKJ基础数据资料齐全;4、联锁系统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信号联锁调试;5、CTC系统实现中心设备与各车站设备的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状态显示等功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五、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牵引供电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电力系统达到受电条件.4、供电调度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各功能项目已完成调试,相关指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5、具备外部电源接入条件.六、综合接地系统完成安装和检测,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七、自然灾害及异物侵线监测系统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电缆接续完毕,设备安装、单体试验完成,检查合格;2、风监测子系统、雨监测子系统、雪深监测子系统、异物侵限监测子系统、地震监测子系统等系统及网格调试完成,检查合格,系统正常运行;3、各子系统与相关系统的接口检查合格.八、各专业接口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各专业的供电已符合设计要求;2、各专业静态验收合格、系统设备已正常工作,系统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3、接口关系正确,匹配关系良好,满足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4、设备房屋环境、机房空调达到技术要求,通信通道具备并满足技术条件;5、各所亭、基站、中继站等通行道路基本建成,具备抢修车辆安全通行条件.九、静态验收记录及附表,主要包括:1、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2、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3、专业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4、专业工程静态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5、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库记录表6、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表1)7、高速铁路静态验收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表2)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记录库(表1)注:根据存在问题的影响程度 ,影响联调联试及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A类问题,其他不影响联调联试及行车安全的问题为B类问题.高速铁路静态验收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总表(表2)2.遗留未整改问题单独列表.通信工程1、内业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②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③对控制通信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表1填写;④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 20%.2、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②检查方式:全线目测检查,重点路段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测量或测试、拍照、录像等.3、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②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原则上可按每标段不小于单位观察数量的 10%进行抽查.③检查方法:对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记录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验收组和专业检测机构共同按现行的《高速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5)进行复测,应采用专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表2)通信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3)通信程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表4)信号工程1、内业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⑤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⑥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⑦对控制通信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表1填写;⑧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 20%.2、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③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④检查方式:全线目测检查,重点路段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测量或测试、拍照、录像等.3、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④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⑤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⑥检查方法:计算机联锁系统、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可按每标段不少于1个车站进行抽查;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O系统、调度集中系统可按表4中主要功能项目每标段不小于该项目数量的 20%进行抽查;道岔融雪装置可按每标段内不小于道岔数量的 10%进行抽查,应采用专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和现场实际测试.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表2)信号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3)信号工程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表4)电力工程1、内业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⑨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⑩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⑪对控制电力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表1填写;⑫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 20%.2、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⑤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⑥检查方式:全线目测检查,重点路段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测量或测试、拍照、录像等.3、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⑦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⑧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⑨检查方法:对变配电所设备试验、各子系统功能试验及相互间的接口试验等记录进行检查,对试验存在问题的项目,验收组和检测机构共同进行复测;其他检查项目可按每标段不小于单位工程数量的 10%,按现行《高速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7)进行抽查.电力电路、室内外配管线采用观察、测量方式、其余应采用专用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电力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电力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重点项目检查记录(表2)电力工程静态验收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3)电力工程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表4)电力牵引供电工程1、内业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⑬检查内业资料清单、目录,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⑭检查内业资料签字、盖章是否完备;⑮对控制电力牵引供电工程质量的下列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按表1填写;⑯内业检查按表2所列项目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每标段内业重点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数的 20%.2、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⑦观感质量按表3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⑧检查方式:全线目测检查,重点路段现场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测量或测试、拍照、录像等.3、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⑩按表4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写记录.⑪抽样检查数量、抽查频率可根据内业资料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确定,可按每标段不小于单位工程数量的 10%进行抽查.⑫检查方法:对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设备试验,绝缘子、供电电缆绝缘试验、接触网冷滑试验,各子系统功能试验及相互间的接口试验等记录进行检查,对试验存在问题的项目,验收组和检测机构共同进行复测;其他检查项目按现行《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8)进行抽查.接触网零部件紧固力矩应使用力矩扳手进行抽检,电连接及引线线夹压接质量应使用专用止通规或游标卡尺进行测量;接触网冷滑及静态参数等应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和接触网检测车进行测量.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表1)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记录(表4)。
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为进一步提升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细化工程质量卡控,规范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程序,适应当代新形势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变盲目迎检为自信迎检,确保铁路工程静态验收一次性通过。
禁止将工程质量隐患遗留在静态验收阶段或运营后处理,规避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规、标准、办法,并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状况,特发布《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铁路工程,各项目部/工区/分部可在《办法》的基础上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详细的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0日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工程静态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铁路、客货共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工程。
二、目的和意义掌握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和规定,尤其是静态验收目的、验收条件、验收内容、验收要求、工作程序等,以便充分利用铁路隧道主体完工至静态验收前这一时间段(时间约一年)资源充足优势,根据“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开展卓有成效的工程质量自查自纠活动,把工程质量缺陷通过整治使其降至为“零”,实现既定的“零缺陷”工程质量目标,满足铁路局和建设方期盼,以确保静态验收一次性顺利通过,避免在静态验收阶段或通车运营后进行大规模整治,规避质量缺陷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三、静态验收管理依据和程序(一)静态验收管理依据1.《铁路客运专线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183号)2.《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TB10760-2013)3.《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207号)4.《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安质[2013]145号)5.《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隧股安质〔2012〕207号)6.《铁路隧道衬砌质量无损检测规程》(TB10223-2004)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8.《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9.《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4-2010)10.《铁路工程测量规范》(GB10101-2002)11.《高速铁路测量规范》(TB10601-2009)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3.《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1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15.《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16.《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17.《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18.《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产品最终监视与测量流程》(QUM.02.02)(二)静态验收概念和程序1.静态验收概念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五个阶段。
铁路竣工验收安全评估

铁路竣工验收安全评估
铁路竣工验收安全评估是指对铁路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其目的是确保铁路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能够达到设计要求,运行安全可靠。
铁路竣工验收安全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设施检查:对铁路工程中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信号设备、防护设施、防火设施等。
2. 整体安全评估:对铁路工程的整体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线路的平整度、道岔的安全性、桥梁隧道的结构安全等。
3. 运行安全评估:对铁路工程的运行安全进行评估,包括区间信号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列车防护装置的可靠性等。
4. 环境因素评估:评估铁路工程周边环境对安全的影响,包括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等。
5. 监测检测评估:对铁路工程中的监测检测系统进行评估,包括轨道的位移监测、桥梁的振动监测等。
6. 安全管理评估:评估铁路工程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等。
通过对铁路竣工验收安全评估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铁路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能够安全运营。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其他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3.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4.安全评估;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5.正式验收;是在开通初期运营一年以上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第六条竣工验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文件;4.审核合格的施工图;5.设备技术说明书;6.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七条竣工验收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第八条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达到开通运营条件、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尚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可进行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必须在正式验收前完成施工和安装;第三章验收组织第九条竣工验收采用先期验收、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组织方式;先期验收包括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组织的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专家检查包括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评审,为初步验收、正式验收提供专家意见;政府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第十条静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进行;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静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静态验收工作;静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工务、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供电、房建、客服设施、土地、环水保等专业验收组;专业验收组由铁路局处室负责人任组长,建设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处室人员,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或专业负责人参加;第十一条动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静态验收合格后进行;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检测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检测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动态验收工作;第十二条初步验收由铁道部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动态验收合格后进行;初步验收委员会由铁道部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验收专家组及专业验收组正副组长,建设单位、运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专家组成;第十三条安全评估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组织;第十四条正式验收由正式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初期运营一年后进行;正式验收委员会由国家主管部门或铁道部按相关规定成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跨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铁路局负责管内部分的静、动态验收工作,以及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的配合工作;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指定一个牵头铁路局,牵头铁路局做好牵头工作;铁道部可以委托铁路局对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先行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备案;第十六条铁道部成立由铁道部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高速铁路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下设工务工程、供电工程、电务工程、信息工程、房建工程、客服设施、环水保专业专家组;验收专家组对静态、动态验收情况及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对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工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供电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电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信息工程专业专家组由信息办为组长单位、运输局和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房建工程专业专家组由工管中心为组长单位、运输局为副组长单位,客服设施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环水保专业专家组由计划司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共同组建专业专家组;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第四章静态验收第十八条静态验收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建成;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4.承包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5.精测网复测已经完成,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6.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8.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9.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第十九条静态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合同约定完成除第八条外的全部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自检合格,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并报送工程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2.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审查达到验收条件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静态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验收方案、验收组织根据建设情况,可分段分专业安排验收,以及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未完成施工情况等;工管中心审查后向建设单位下达开始静态验收通知,通知抄送建设司、运输局;3.接到同意验收通知后,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4.专业验收组应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专业验收组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协调专业间接口验收;5.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编制静态验收报告;静态验收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静态验收报告应包括静态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程序、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遗留的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第二十条建设司将静态验收报告分送部专业专家组正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送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司、工管中心;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写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第五章动态验收第二十一条动态验收条件1.静态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静态验收合格;2.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大纲已经批准;3.工机具、常备材料、交通工具已按设计文件配备到位;第二十二条动态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组织编写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大纲,在静态验收完成30日前报铁路局;铁路局组织初审,初审后报工管中心;跨铁路局项目,工管中心要指定一个铁路局作为牵头单位,牵头铁路局会同其他铁路局对大纲联合初审后上报工管中心;工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大纲进行集中审查,由铁道部总工程师签发铁工管函批复;2.铁路局根据批准的大纲、既有线和高速铁路管理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动态验收期间的行车和施工作业管理细则;跨铁路局的建设项目,由牵头铁路局组织编制;3.铁路局确认具备动态验收条件后,动态验收领导小组按照批准的大纲和管理细则启动动态验收;跨铁路局的建设项目,各铁路局分别负责管内部分的动态验收工作,牵头铁路局负责组织全线拉通调试和运行试验等工作;工管中心牵头、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动态验收工作进行协调指导;4.动态验收领导小组就动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由建设单位组织整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动态验收记录表附件1,检测单位编制动态检测试验报告;5.动态验收完成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制动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动态验收报告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及人员、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检测试验报告;第二十三条建设司将动态验收报告分送专业专家组正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对动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送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司、工管中心;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工管中心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整改结束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制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第六章初步验收及安全评估第二十四条初步验收条件1.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主管部门检查认可;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检查认可;4.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第二十五条初步验收程序1.动态验收合格并达到初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会同铁路局向建设司报送初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步验收申请表,附件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司提交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建设司组织部内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认为达到初步验收条件的,向铁道部提出初步验收建议及初步验收委员会组成建议;4.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检查资料和现场确认,召开初步验收会议,提出初步验收报告附件2,明确验收结论;第二十六条初步验收合格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办法由铁道部安全监察部门另行组织制订;第二十七条安全评估通过后,按铁道部规定开通初期运营;第七章正式验收第二十八条正式验收条件1.初步验收合格且初期运营一年后;2.初期运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初期运营状态良好;3.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全部领取;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5.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按合同与建设各方完成费用结算;6.竣工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7.档案验收工作已完成;第二十九条正式验收程序1.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会同铁路局向铁道部上报正式验收申请报告附正式验收申请表,附件1;2.建设司组织部内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经确认符合正式验收条件的,向铁道部报告申请正式验收;3.国家主管部门或铁道部组建高速铁路项目正式验收委员会;4. 高速铁路项目正式验收委员会检查资料和文件,组织现场检查,召开正式验收会议,对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结论以及初期运营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正式验收结论,出具正式验收证书附件3;第八章相关工作第三十条初期运营期间,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单位和设备供应商在建设单位组织下,配合运营单位做好设备维修和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保证初期运营工作顺利进行;所需人员、设备、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因责任方引起的各项修理、返工等费用和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正常维修和应急处理费用纳入运营成本;具体各方权利和责任在运营配合合同中明确;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组织高速铁路验收的,责令改正,并按国家和铁道部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 6月1 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关于公布局部修改〖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内容的通知铁建设〔2011〕18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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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评估静态验收
铁路安全评估静态验收是指在铁路建设或改造完成后,对其运行安全进行全面评估的一项工作。
通过该项工作,可以评估铁路线路、设备、系统和人员的安全性,为铁路正常运营提供保障。
首先,对铁路线路进行评估。
静态验收需要对铁路线路的线形、道床、轨道、桥梁、隧道、涵洞等进行检查。
评估重点包括线形的曲线半径、坡度、平顺度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道床的厚度、均匀性是否达到要求;轨道的铺设是否垂直、水平;桥梁、隧道、涵洞的结构是否牢固、无损坏等。
通过综合评估,可以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其次,对铁路设备进行评估。
铁路设备主要包括信号、通信、接触网、牵引供电、车辆等。
静态验收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装与调试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各项参数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只有设备正常运行,铁路列车才能保持通畅、安全的运行状态。
再次,对铁路系统进行评估。
铁路系统包括调度指挥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增速系统等。
静态验收需要对这些系统进行检查,验证其在铁路运行过程中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只有系统正常运行,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
最后,对铁路人员进行评估。
静态验收需要对铁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和应对
突发情况。
铁路工作人员对于铁路安全至关重要,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直接影响铁路的运行安全。
总之,铁路安全评估静态验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铁路线路、设备、系统和人员的全面评估,可以确保铁路的安全运行。
铁路建设或改造完成后,进行静态验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通过验收,才能保证铁路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