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梅毒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
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皮损、鼻分泌物查到梅 毒螺旋体(应用直接免疫荧光或其他特殊染 色方法)
出生时RPR/TRUST滴度是母亲最近滴度的4 倍或以上
FTA-ABS-19s-IgM阳性(密螺旋体荧光抗体吸 收试验)
脑脊液VDRL阳性、非其他原因引起的 WBC>5/mm3或CSF蛋白定量>40mg/dl
7
下列实验室检查和随访结果应考虑先天梅毒诊断:
(1)皮肤及粘膜损害中查到梅毒螺旋体,为确诊依据。 (2)婴儿血清梅毒螺旋体IgM抗体阳性,为确诊依据。 (3)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大于或等于母
亲最近滴度的4倍(2个稀释度),结合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 试验阳性,可确诊。 (4)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阴性或滴度未达到 母亲滴度的4倍,但在随访中发现有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 床症状,结合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可确诊。 (5)上述婴儿随访至18月龄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持续 阳性,可回顾确诊。 (6)暗视野显微镜检测到梅毒螺旋体。
18
(2)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单位/kg,1次,分两侧,
肌注。 (3)无条件做脑脊液者按脑脊液异常处理。 (4)对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每日7.5~12.5mg/kg,分4次口 服,连服30天。
19
水剂青霉素和普鲁卡因青霉素应作为第一线治疗 药物,尤其是怀疑有CSF异常者;
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早期先天梅毒,不能在新生 儿CSF中达到或保持有效杀螺旋体浓度;
21
预防性治疗: 3、婴儿体检正常且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与母亲
的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同时(1)母亲在怀 孕期间接受了与病期一致的治疗,且治疗时间比 分娩早4周以上,(2)母亲无在感染或复发的证 据。 预防性治疗方法:苄星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 /kg,单次,肌肉注射。
22
婴儿体检正常且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与母亲的 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同时(1)母亲在妊娠 前经过充分的治疗,(2)母亲非梅毒螺旋体抗体 滴度在妊娠之前,妊娠期及分娩时均维持较低的 水平(RPR<1:4,TRUST<1:2)。
9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 微镜检查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者, 应采集婴儿静脉血,进行非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学定量试验。 1、呈阴性反应,应每隔3个月继续随 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连续2 次结果阴性,则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 察。
10
2、呈阳性反应,且滴度低于母亲的4倍,无临床症状, 此时应给予婴儿预防性梅毒治疗,继续每隔3个月随访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果: (1)连续2次结果阴性,则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察。 (2)6月龄时未转阴,始终维持在低滴度水平,则每3个 月进行1次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任何1次转阴, 可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察;如18月龄后仍为阳性,可 回顾性诊断先天梅毒。 (3)任何1次滴度不下降或或反而上升,结合临床表现, 可考虑先天梅毒的诊断。
治疗方法:无需治疗,但在不能保证随访时用苄 星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kg,单剂肌肉注射。
1
预防先天梅毒的意义 怎样预防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 先天梅毒的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信息上报
2
3
4
5
先天梅毒不发生硬下疳(一期梅毒),发病起 即是血行播散期(二期梅毒),常有较严重的 内脏损害(故儿童一旦感染,后果很严重)
先天梅毒(早期)临床表现无特异性:可被误 诊为尿布皮炎、湿疹、脓疱疮、剖脱性皮炎、 败血症、小儿肺炎等。
15
1、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2、治疗必须规则、足量、足疗程; 3、首选青霉素治疗; 4、治疗后定期随访。
注:症状消失,血清转阴。 当病儿内脏损害多并严重时,首先立足于
抢救生命,小心谨慎地进行治疗,避免发生严 重的吉海反应。
16
治疗对象:确诊病例,即: (1)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 (2)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是母亲的4倍或
13
对于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者:
(1)如检查结果呈阳性反应,应诊断先天梅毒, 给予婴儿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和随访。
(2)如检查结果呈阴性反应,可继续检查非梅毒 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定量试验,按照前述的步骤进 行随访和处理。
14
凡诊断为先天梅毒的婴儿,均应上报先天 梅毒报告卡,提供规范治疗、随访和转介 服务。
6
病原学检查: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梅毒;结果阳性, 可判断梅毒感染;但无论阴性或阳性,均应做血清 学检查。
血清学检查: 目前的梅毒血清学检查主要是IgG及IgM抗体 IgG抗体可通过胎盘,提示: (1)梅毒儿 (2)正常,阳性由于母亲的抗体进入引起 IgM抗体不能通过胎盘屏障,若新生儿血中检测到此 抗体,可诊断先天梅毒。
有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失败的报告。因此,应用 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应加强随访和观察。
2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下列情况给予梅毒预防性治疗: 1、在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的孕产妇所生的儿童,
包括:
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
2、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 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 童。
11
3、呈阳性反应,且滴度低于母亲的4倍, 但有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应给予婴儿规 范的抗梅毒治疗和随访。18月龄后进行梅 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呈阴性反应, 可排除先天梅毒。如呈阳性反应,可回顾 性诊断先天梅毒。
12
4、呈阳性反应,且滴度大于或等于母 亲的4倍,无论有无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 应考虑先天梅毒的诊断(结合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给予婴儿规范的 抗梅毒治疗和随访。
以上; (3)取婴儿体液作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或荧光
抗体试验结果阳性。
17
治疗方法: (1)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出生7天内新生儿5万单位/kg/次,q12h, 静滴,连续10-14天。
出生7天后的婴儿,每8小时1次,连续1014天。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单位/kg/日,肌注, 1次/日,连续10-14天。
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皮损、鼻分泌物查到梅 毒螺旋体(应用直接免疫荧光或其他特殊染 色方法)
出生时RPR/TRUST滴度是母亲最近滴度的4 倍或以上
FTA-ABS-19s-IgM阳性(密螺旋体荧光抗体吸 收试验)
脑脊液VDRL阳性、非其他原因引起的 WBC>5/mm3或CSF蛋白定量>40mg/dl
7
下列实验室检查和随访结果应考虑先天梅毒诊断:
(1)皮肤及粘膜损害中查到梅毒螺旋体,为确诊依据。 (2)婴儿血清梅毒螺旋体IgM抗体阳性,为确诊依据。 (3)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大于或等于母
亲最近滴度的4倍(2个稀释度),结合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 试验阳性,可确诊。 (4)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阴性或滴度未达到 母亲滴度的4倍,但在随访中发现有阴转阳,或滴度上升且有临 床症状,结合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可确诊。 (5)上述婴儿随访至18月龄时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仍持续 阳性,可回顾确诊。 (6)暗视野显微镜检测到梅毒螺旋体。
18
(2)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单位/kg,1次,分两侧,
肌注。 (3)无条件做脑脊液者按脑脊液异常处理。 (4)对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每日7.5~12.5mg/kg,分4次口 服,连服30天。
19
水剂青霉素和普鲁卡因青霉素应作为第一线治疗 药物,尤其是怀疑有CSF异常者;
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早期先天梅毒,不能在新生 儿CSF中达到或保持有效杀螺旋体浓度;
21
预防性治疗: 3、婴儿体检正常且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与母亲
的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同时(1)母亲在怀 孕期间接受了与病期一致的治疗,且治疗时间比 分娩早4周以上,(2)母亲无在感染或复发的证 据。 预防性治疗方法:苄星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 /kg,单次,肌肉注射。
22
婴儿体检正常且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与母亲的 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同时(1)母亲在妊娠 前经过充分的治疗,(2)母亲非梅毒螺旋体抗体 滴度在妊娠之前,妊娠期及分娩时均维持较低的 水平(RPR<1:4,TRUST<1:2)。
9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 微镜检查或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者, 应采集婴儿静脉血,进行非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学定量试验。 1、呈阴性反应,应每隔3个月继续随 访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连续2 次结果阴性,则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 察。
10
2、呈阳性反应,且滴度低于母亲的4倍,无临床症状, 此时应给予婴儿预防性梅毒治疗,继续每隔3个月随访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果: (1)连续2次结果阴性,则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察。 (2)6月龄时未转阴,始终维持在低滴度水平,则每3个 月进行1次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任何1次转阴, 可排除先天梅毒,停止观察;如18月龄后仍为阳性,可 回顾性诊断先天梅毒。 (3)任何1次滴度不下降或或反而上升,结合临床表现, 可考虑先天梅毒的诊断。
治疗方法:无需治疗,但在不能保证随访时用苄 星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kg,单剂肌肉注射。
1
预防先天梅毒的意义 怎样预防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 先天梅毒的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信息上报
2
3
4
5
先天梅毒不发生硬下疳(一期梅毒),发病起 即是血行播散期(二期梅毒),常有较严重的 内脏损害(故儿童一旦感染,后果很严重)
先天梅毒(早期)临床表现无特异性:可被误 诊为尿布皮炎、湿疹、脓疱疮、剖脱性皮炎、 败血症、小儿肺炎等。
15
1、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2、治疗必须规则、足量、足疗程; 3、首选青霉素治疗; 4、治疗后定期随访。
注:症状消失,血清转阴。 当病儿内脏损害多并严重时,首先立足于
抢救生命,小心谨慎地进行治疗,避免发生严 重的吉海反应。
16
治疗对象:确诊病例,即: (1)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阳性; (2)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是母亲的4倍或
13
对于有条件进行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 梅毒螺旋体IgM抗体检测者:
(1)如检查结果呈阳性反应,应诊断先天梅毒, 给予婴儿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和随访。
(2)如检查结果呈阴性反应,可继续检查非梅毒 螺旋体抗原血清学定量试验,按照前述的步骤进 行随访和处理。
14
凡诊断为先天梅毒的婴儿,均应上报先天 梅毒报告卡,提供规范治疗、随访和转介 服务。
6
病原学检查:结果阴性,不能排除梅毒;结果阳性, 可判断梅毒感染;但无论阴性或阳性,均应做血清 学检查。
血清学检查: 目前的梅毒血清学检查主要是IgG及IgM抗体 IgG抗体可通过胎盘,提示: (1)梅毒儿 (2)正常,阳性由于母亲的抗体进入引起 IgM抗体不能通过胎盘屏障,若新生儿血中检测到此 抗体,可诊断先天梅毒。
有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失败的报告。因此,应用 单剂苄星青霉素治疗应加强随访和观察。
2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下列情况给予梅毒预防性治疗: 1、在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的孕产妇所生的儿童,
包括:
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 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
2、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 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且没有临床表现的儿 童。
11
3、呈阳性反应,且滴度低于母亲的4倍, 但有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应给予婴儿规 范的抗梅毒治疗和随访。18月龄后进行梅 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呈阴性反应, 可排除先天梅毒。如呈阳性反应,可回顾 性诊断先天梅毒。
12
4、呈阳性反应,且滴度大于或等于母 亲的4倍,无论有无梅毒感染的临床症状, 应考虑先天梅毒的诊断(结合梅毒螺旋体 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给予婴儿规范的 抗梅毒治疗和随访。
以上; (3)取婴儿体液作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或荧光
抗体试验结果阳性。
17
治疗方法: (1)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出生7天内新生儿5万单位/kg/次,q12h, 静滴,连续10-14天。
出生7天后的婴儿,每8小时1次,连续1014天。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单位/kg/日,肌注, 1次/日,连续10-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