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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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家长培训登记表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此表由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并报县(市、区)残联审核汇总。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姓名

省市

县(市、区)街道(乡镇)

使用说明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中提出的一项重点工程任务。为使这项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使智力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康复状况,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组织“全国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成员和有关专家,结合各地实际工作需要,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统一了指导用语、细化了训练方法、规范了评分依据、增设了评分等级,以提高训练评估的敏感度,更有利于基层使用。档案涉及功能评估、训练计划制定、训练情况记录、训练效果评估等康复训练的各个环节,对规范康复训练有重要意义。现就该档案的使用方法说明如下。

一、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及填写说明

(一)训练登记。

筛选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家庭成员配合的7岁以下和部分18岁以下非在校贫困智力残疾儿童作为训练对象,纳入重点工程任务,由康复训练人员填写“训练登记”。

(二)训练评估

训练对象的初次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均应依据“训练评估”和“评估标准”进行,由康复训练人员对训练对象的能力逐项评估、计分。通过初次评估,掌握训练对象目前的障碍和困难情况,为制定训练计划、选择适宜的训练项目提供客观依据;通过中期评估(在康复训练的中期进行),及时检查训练效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整训练计划;通过末期评估,总结实现康复目

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的意见。“训练评估”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内容共60个项目(详见“训练评估”)。

(三)训练计划

康复训练人员、智力残疾人及其亲友、志愿工作者等,依据初次评估结果,结合机构、社区和家庭康复训练条件,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训练计划。训练计划包括针对训练对象主要障碍和困难所确定的训练项目、训练场所以及预期实现的康复目标等。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训练计划”。

(四)训练记录

由康复训练人员将训练内容、训练次数、训练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情况进行记录,要求每一个月填写一次。

(五)评估与总结

“评估与总结”包括中、末期评估与总结两部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三个月末时,进行中期评估,计算由初次评估至中期评估提高的分数,小结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训练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困难,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据此调整训练计划。末期评估与总结栏内,应填写末期分数和初次至末期提高的分数,判断训练效果,总结实现康复目标的情况,提出进一步康复意见。由康复训练人员负责填写“评估与总结”。

(六)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用于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估,包括康复训练“评估项

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评估项目”与“训练评估”中的项目及要求一致。“评估依据”是依据训练对象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范围和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评估计分。“效果判定”通过对康复对象初次与末期评估分值之差,判定训练效果。

(七)家长培训情况

对纳入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任务的家长,由承担培训的工作人员将对其培训的情况,填写“家长培训情况”。

二、康复训练档案使用的注意事项

(一)使用康复训练档案是推进康复训练工作规范化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了解康复训练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要组织统一使用。

(二)各地在使用康复训练档案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康复训练档案的填写要求及时、客观、准确,并妥善保管。

(四)为了更好地发挥康复训练档案的作用,各地在使用中要认真收集意见,并反馈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训练登记

注:1、此表由康复训练人员在相应的栏目文字描述或在“□”中划。

2、“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填写表中需要进一步详细说明或未涉及到的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训练评估

注: 1.此表由康复训练人员填写。

2.训练对象的初次必须对六个领域60项进行评估,中期和末期主要针对初次评估

结果确定的重点训练项目领域进行评估。

3.在进行训练评估时,训练对象可使用假肢、矫形器、生活自助器具等辅助器具。

4.评估时应依据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生长发育特点进行评分。

训练计划

训练记录

填写一次。

评估与总结

评估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智力残疾儿童在机构或家庭进行康复训练的效果评估,包括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评分依据和效果判定三项内容。

一、评估项目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项目包括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语言交往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六个领域,共60项(详见“训练评估”)

二、评分依据

依据智力残疾儿童完成康复训练评估项目的内容和要求、范围和程度,分为4个等级评估计分。(详见“训练评估”)

三、效果判定

通过对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评估项目进行的初次、中期、末期三次整体评估、计分,判定末期训练效果(显效、有效、无效),效果判定具体方法如下:

家长培训情况

家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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