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1、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对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做了规定,限制法官自由取舍;(2)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3)把被告人当作自证其有罪的特殊证人,确认了刑讯的合法性(4)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原则2、对证人证言主要从那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判断?其一,审查提供证言者的证人资格其二,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其三,审查证人个人品格、与案件及当事人的关系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其四,审查证言内在的矛盾性及与其他证据或客观常识的矛盾。
3、在运用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那些规则?其一,鉴定意见是专家的判断性意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其二,鉴定意见只是对鉴定材料发表检测与判断意见,属于“意见证据”其三,鉴定意见必须提出书面意见。
4、将证据划分为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有何意义?其一,有利于正确认定案件事实,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其二,有利于办案人员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
5、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的地点是如何规定的?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6、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判断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其一,参与司法鉴定的主体的合法性;其二,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鉴定人态度的倾向性;其三,鉴定所依据的材料的充分可靠性;其四,鉴定的设备的先进性和鉴定的方法的科学性;其五,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一致性。
7、在运用直接证据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则?其一,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其二,直接证据须经查证属实。
其三,直接证据必须得到间接证据的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
8、中国当代证据制度有哪些特点?第一,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第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第三,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第四,证明标准具体化。
9、诉讼证明的特殊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其一,诉讼认识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其二,诉讼认识的客体具有特定性;其三,诉讼认识的手段主要是证据;其四,诉讼认识的过程具有法定性。
刑事诉讼证据法学知识点
刑事诉讼证据法学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用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各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各种形式的信息。
刑事诉讼证据法学知识是法律界的一个重要领域,下面将就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法学知识点进行阐述。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刑事诉讼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
物证是指犯罪行为留下的可供感官感知的对象,例如血迹、指纹、毒品等;书证是指能够表明犯罪事实的各种书面材料,如证据文件、验明真伪的证书等;证人证言是指可以作为刑事案件事实证明的目击者、听说者所作的陈述;被告人供述是指被告人在审讯中对犯罪事实所做的口供陈述。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获取和保全刑事诉讼证据的获取和保全是指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保证证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程序。
侦查机关在取得证据时必须遵循合法程序,不得违反法律程序和规定,否则取得的证据将会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对于可能消失或破损的物证,需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全,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评价标准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证明事实的能力。
刑事诉讼证据的评价标准一般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性、可信度和重要性等方面。
在刑事审判中,法庭会根据证据的来源、真实性、矛盾性等不同方面综合评价证据的证明力,以确定其对于案件的证明作用。
四、刑事诉讼证据的排除和排除证据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被告人有权要求排除,并且法庭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在证据评价和采信过程中,法庭应当秉持排除偏见、排除非法证据的原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刑事诉讼证据的应用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裁判的基础,法院根据证据事实进行认定,最终作出有力的判决。
在围绕证据展开的法律辩论和法庭辩论中,当事人需要就证据的真伪、证据的证明力等展开充分的论述。
证据的应用还涉及到证据链的建立和证据的比对等程序。
在实践中,法律专业人士对于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学知识点需要有系统的理解和掌握,能够准确分析和评判案件中的各种证据,为法庭提供合理的法律分析和建议。
刑事证据复习资料
一、直接言辞严责的适用原则1.法庭审判必须在被告人、检察官等亲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即“在场原则”。
除法律明确规定允许缺席审判的特殊情形外,诉讼各方尤其是被告人必须出庭。
2.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提供言辞证据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被告人必须出庭作证,并且提供的言辞证据只能经过控辩双方的直接盘问和交叉盘问,才具有法律效力。
3.法官必须以直接采证的方式获得证据4.起诉书内不得附送任何足以使法官和陪审官发生预断的证据,法官和陪审官在开庭前亦不能阅览有关证据材料,以免先入为主。
5.直接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或者陪审团对案件的事实所做的裁判,除非上级法院法定程序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人都无权直接更改。
6.法官采纳的证据,一般应当是原始证据。
7.法官审判必须持续而集中地进行,一般不得间断,因为法庭审理一旦中断,法官对已经进行的法庭调查和采纳的证据的印象就会日渐减弱,。
8.诉讼各个方以言辞方式进行陈述、攻击、辩护、调查、询问和审查。
二、直接言辞原则适用的例外1.直接言辞原则并不能适用所有刑事审判程序和程序之各个阶段,它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
2.直接言辞原则只适用于普通的刑事审判程序,而一般不适用于各种为提高诉讼效益而设立的简易程序。
3.直接言辞原则只适用于一般场合,在一些特殊的场合下并不适用。
三、刑事证据学的“三性说”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刑事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而产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2.关联性,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刑事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某种案件事实有关联,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材料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该案证据。
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刑事证据只能由法定的主体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与认定。
四、刑事证据学的“两性说”两性说主张者认为,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就是客观性和关联性。
合法性不是刑事证据学的属性,只是刑事证据在收集和运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认识问题。
证据是第一性的,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是第二性的,证据先于收集和认定而存在,没有证据的存在,也就谈不上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
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刑事证据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A. 证据的收集B. 证据的审查C. 证据的认定D. 证据的运用答案:C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专家意见答案:D3. 根据刑事证据学,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证据来源合法B. 证据收集合法C. 证据使用合法D. 证据内容合法答案:D4. 证据的证明力主要取决于()。
A. 证据的数量B. 证据的来源C. 证据的可靠性D. 证据的关联性答案:C5.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审查判断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 客观性原则B. 合法性原则C. 相关性原则D. 全面性原则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刑事证据学中的证据包括以下哪些类型?()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鉴定意见E. 视听资料答案:ABCDE2.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应当注意以下哪些要素?()A. 证据的来源B. 证据的收集过程C. 证据的保管情况D. 证据的鉴定情况E. 证据的关联性答案:ABCDE3. 刑事证据的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及时性原则C. 客观性原则D. 完整性原则E. 保密性原则答案:ACDE4.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过程中,应当排除以下哪些证据?()A. 非法获取的证据B. 来源不明的证据C. 与案件无关的证据D. 证据内容自相矛盾的证据E. 证据内容不完整的证据答案:ABDE5. 刑事证据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哪些条件?()A. 证据的合法性B. 证据的可靠性C. 证据的关联性D. 证据的充分性E. 证据的排他性答案:ABCDE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答案: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研究内容包括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和运用。
2. 刑事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包括哪些方面?答案:刑事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包括证据来源合法、证据收集合法、证据使用合法。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勘验、检查、辨认、侦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据。
查实验等笔录理专业制定教材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刑事证据学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是以其自身属性、特追求客物证2、①坚持实事求是,是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情况的主编:刘万奇观真实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客观实在。
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②次版6年2月第2015 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物证的特征:3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考点及脉络内容、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2深入调坚持依靠群众,③客观性①要内容:查研究特定性②总结归纳检察官或者对于警察、①证据标准具体化④间接性③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第三章人有权保持沉默。
、物证的作用划分为特征物证、4 注,方便复习查阅属性物证和状况物证。
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检察官或者对于警察、②第一章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物证的体积大小划分为宏观5 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①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也称刑事诉讼证1、刑事证据物证、常态物证和微量物证。
己的陈述。
诉讼认识论②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物证的形态划分为固体物证、6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③液体物证、气体物证和其他形态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则物证。
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
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依据人的感官对物证划分为7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3嗅觉物证、触觉物证、视觉物证、 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论基础:①证据的客观性听觉物证。
秩序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①②证据的相关性、物证的审查判断: 8 自由②保障合法权益的客观②审查物证是否真实③证据的合法性①需要③公正第二章②审查物证的来源符合诉讼对抗的基理,③效率④有助于促进控辩平等、对抗。
(完整版)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制定教材刑事证据学主编:刘万奇2015年2月第6次版考点及脉络内容总结归纳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注,方便复习查阅第一章1、刑事证据,也称刑事诉讼证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②证据的相关性③证据的合法性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是指裁判者通过一定的形式获取神的旨意,并以此作为判定争议难决案件的一种证据制度。
2、神示制度的证明方法:①对神宣誓②水审、火审、铁审③决斗④卜巫3、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①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③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④证据标准具体化第三章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①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②诉讼认识论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则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①秩序②自由③公正④效率第四章1、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即在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
②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单纯依赖口供,还需有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补充和加强。
③自由评价原则,又称自由心证,是指对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②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③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七章 刑事证据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刑事诉讼法(第七章)
第1页 第七章 刑事证据
主要内容:证据的概念、基本特征;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核心考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法定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刑事证据规则;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二、证据的基本特征(表-44)
★★三、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表-45)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表-46)(刑诉法第54条、《高法解释》第70、71、73、75、76、77、78、81、82、85、90、94、95条)★★★。
【司考】考点之刑事证据法定种类和理论分类(星考点)
基本概念1.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2.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指构建以及实践刑事证据制度时应该遵循的原则,通常包括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
3.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证据为本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此原则区别于神示裁判、决斗裁判、宣誓裁判。
4.自由心证原则:是指证据的取舍、证据的证明力即关联性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规则等,法律不预先加以明确规定,而由裁判主体按照自己的良心、理性形成内心确信,以此作为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一项证据原则。
5.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位置、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品: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痕迹:指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如脚印、指纹等。
6.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画以及三者组合体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7.证人证言: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8.被害人陈述: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称为口供。
10.鉴定意见: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做出的书面意见。
11.勘验笔录: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
12.检查笔录: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生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录。
13.辨认笔录: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按照法定程序对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人、物或者场所进行辨认时由办案人员所作的记录。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
刑事证据学简答题PAGE6唐律》中《断狱篇》规定“罪从供定”主要内容:①刑讯的条件②刑讯的方法③刑讯的扩大适用④拷打的部位⑤考讯的杖具。
澳门证据制度:秉承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之精华,1直接言词原则,即要求包括证人在内的所有证据必须在诉讼双方及法庭的参与下当庭进行调查,否则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将证据的合法性明确列为证据原则而且明确列举违法取证的各种形式,这对杜绝非法取证现象具有很强的制约力3刑事证据标准,实行大陆法系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下,认定案件事实的标准是法官内心确信。
被害人”的概念的界定①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应是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②所谓“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指公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和其他合法的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③被害人应是自然人,即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
④被害人既可能是成年人,也可能是未成年人;既可能是神志正常的人,也可能是精神病人或呆傻人。
⑤刑事被害人的身份,是由犯罪行为造成的,因而具有不可替代性。
⑥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有被害人,有的案件只有一个被害人,有的案件则可能有若干个被害人。
但有些案件有可能没有被害人。
⑦被害人陈述作为诉讼证据,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犯罪行为的揭发、证实与控告,二是对案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的陈述。
被害人与证人的区别: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相同之处也存在不同之处:1被害人、证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不同。
(被害人直接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是案件的当事人,与诉讼的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证人与案件本身并无利害关系)2被害人、证人证言的心理状态不同(由于被害曾经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具有强烈的追究和惩罚犯罪的欲望,因而被害人在作证时往往具有较高的积极性;而证人与案件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因而对于作证往往持消极、被动的心理)3被害人、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不同。
(被害人如果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情节严重的,应承担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而证人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则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
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绪论: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它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受到法律的约束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刑事证据学知识点整理
刑事证据学知识点整理一、刑事证据的定义和特征:1.刑事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各种材料、资料和信息。
2.刑事证据必须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特征。
3.刑事证据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视听资料等。
二、刑事证据的分类:1.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间接证据通过推理和证据链条来证明犯罪事实。
2.原始证据和推定证据:原始证据直接从犯罪现场或者犯罪行为中获取的证据,推定证据是根据已有证据推理得出来的。
3.出席证据和不出席证据:出席证据是指能够到庭提供证言的证据,不出席证据是指不能出庭提供证言的证据。
三、刑事证据的获取:1.根据调查权、检查权和从业权的行使,通过、搜查、扣押、勘验等方式获得证据。
2.证据的秘密性和合法性:获取证据的过程必须具备合法性,否则将导致证据的非法性。
3.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刑事证据的审查和鉴定:1.证据的审查:对刑事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信度进行审查,剔除无效证据。
2.证据的鉴定: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进行鉴定,确定其真伪、真实性和可信度。
五、刑事证据的运用:1.证据的认定:法庭通过审查和鉴定刑事证据,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证据的罪责关系:法庭通过对刑事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确定证据与被告人之间的罪责关系。
3.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效力: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能达到的证明效果,证明效力是指证据在法律上可以起到的作用。
六、刑事证据的规则与保护:1.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禁止逼供、刑讯逼供等,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禁止假证、串供等伪证行为,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证据的保全和保密,确保证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刑事证据的争议:1.证据排他原则:当两种证据相互排斥时,法庭应根据足够的证据决定证据的真伪。
2.证据演绎原则:法庭应通过推理和证据链条的连接,判断证据是否能够证明犯罪事实。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总结一、刑事证据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刑事证据学的定义刑事证据学是指研究司法活动中证据的收集、运用、认定和评价的一门学科。
2. 刑事证据学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证据。
(2)合法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权利保障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证据收集和运用过程中必须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不得违背被告人的权利。
(4)全面性原则:要求证据收集和运用不得片面,应该充分运用各种证据,全面地进行查证。
二、刑事证据的种类1.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现场勘查的照片、录像等。
2. 間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但能够推导反映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证据、作案工具等。
3.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物品,例如武器、毒品、案发现场的工具等。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听到的事实作出的证词,是证据的重要来源之一。
5. 认定书证据认定书证据是指法院对特定事实经过审查认定后所制定的书面文件,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
6. 鉴定结果鉴定结果是指通过专家鉴定得出的结论,例如法医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等。
三、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1. 刑事证据的收集方法(1)勘察:如现场勘查、案件勘验等。
(2)审讯: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进行询问。
(3)检查:对证据物品进行检验、检测等。
(4)调查:通过调查、侦查等手段获取证据。
2. 刑事证据的运用方法(1)证据合法性审查: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证据鉴定:通过鉴定机构对证据物品、文件等进行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和相关性。
(3)证据逻辑分析: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逻辑分析,推理出犯罪事实。
四、刑事证据的认定和评价1. 刑事证据的认定(1)认定标准: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来认定证据的价值。
刑事证据学自考题集(课程命题老师提供的考试重点)
刑事证据学自考题集(课程命题老师提供的考试重点)《刑事证据学》复习题集二00六年三月《刑事证据学》习题集第一编总论本编重点章节:第一章* 第四节*第二章细看内容p55“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完备的一部法典”此处可能出判断题。
一、诉讼证据的意义是什么?诉讼证据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它包括了那几个方面的意思?答: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这一概念强调诉讼证据应当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意思:(1)、诉讼证据首先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这就杜绝了诸如想像、猜测、分析、估计、推论、等并非客观存在的其他因素作为证据。
(2)、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必须案件事实有关联,能够对争议的案情起到证明的作用。
这就把与案件无关的其他材料排除于证据之外。
(3)、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还必须具有法定的表现形式。
这就把某些形式上不合格的材料排除于诉讼证据之外。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是什么?如何理解,他们的关系怎样?答:刑事诉讼证据具有三个属性(一)、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只有已知的事实,才能成为证明未知问题的证据。
证据本身有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
除了物证、书证这种实物证据以外。
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被告人的供述以及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都是当事人、证人和鉴定人以及从事勘验、检查的人员对于客观存在的事实的反映。
已经不是纯客观的东西了。
就有可能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某些误差,而不可能是纯客观的东西。
证据的客观性包括两层意思。
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任何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由于每个证人的感受、判断、记忆、和复述能力各不相同,这种反映现象就不一定能够如实地重现案件经过与本来面目,因此,不能认为所有证据都是“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纯客观”的东西。
(二)、关联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请有关联。
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
司法考试刑诉法(刑事证据)讲解
司法考试刑诉法(刑事证据)讲解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法中每年必考的内容,我们在这里简洁讲解并描述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证据的相关内容,包括证据的基本特征、证据的法定形式、证据的分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要求(证明标准)几个方面。
一、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这里合法性是重点,非法证据是要被解除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逼、引诱、欺瞒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并不是以这种手段收集的证据都会被解除,要解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也就是说要解除证据的法定形式中的两个半。
此外,以刑讯逼供等方式而得到的物证并不解除。
二、证据的法定形式1、物证、书证,这里要留意物证是肯定不解除的,即便是刑讯逼供所得到的物证。
2、证人证言,留意单位在刑事诉讼中不能作为证人;见证人不是证人,因为见证人只是见证某一行为的合法性;证人具有人身不行替代性和优先性;要保证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平安;证人单独作证。
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留意供述和辩解统称为口供,供述是有罪和罪重的口供,辩解是无罪和罪轻的口供;刑事诉讼重证据,重调查探讨,不轻信口供;仅有口供不能定案,仅有共犯的口供同样不能定案,这是为了限制口供的证明力,防止套供行为。
5、鉴定结论,鉴定人是自然人,是公检法所指派或聘请的人,这里要留意诊断书不是鉴定结论,因为它不是公检法所指派或聘请的人所做出的。
测谎议得出的结论不是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能作为参考。
6、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在诉讼之外形成的,而以上三种证据是在诉讼之中取得的,所以侦查机关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形成的视听资料不能认定为是视听资料。
另外,要记住x光片是视听资料,在这个问题上有争议。
7、勘验、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是针对物,检查笔录是针对人,留意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证据内容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证据内容解析刑事证据在司法考试中主要有刑事证据的概念、刑事证据的种类、刑事证据的分类、刑事诉讼证明四个基本问题,本文将结合一些实例,从这四个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个问题刑事证据的概念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及特征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
[特别提示]证据的合法性特征表明:(1)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
(2)证据必须具备合法的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
(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最高法院《解释》第六十一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特别提示]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2.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毒树之果)、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
第二个问题刑事证据的种类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制定教材刑事证据学主编:刘万奇2015年2月第6次版考点及脉络内容总结归纳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注,方便复习查阅第一章1、刑事证据,也称刑事诉讼证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②证据的相关性③证据的合法性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是指裁判者通过一定的形式获取神的旨意,并以此作为判定争议难决案件的一种证据制度。
2、神示制度的证明方法:①对神宣誓②水审、火审、铁审③决斗④卜巫3、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①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③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④证据标准具体化第三章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①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②诉讼认识论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则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①秩序②自由③公正④效率第四章1、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即在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
②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单纯依赖口供,还需有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补充和加强。
③自由评价原则,又称自由心证,是指对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②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③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制定教材刑事证据学主编:刘万奇2015年2月第6次版考点及脉络内容总结归纳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注,方便复习查阅第一章1、刑事证据,也称刑事诉讼证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②证据的相关性③证据的合法性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是指裁判者通过一定的形式获取神的旨意,并以此作为判定争议难决案件的一种证据制度。
2、神示制度的证明方法:①对神宣誓②水审、火审、铁审③决斗④卜巫3、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①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③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④证据标准具体化第三章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①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②诉讼认识论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则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①秩序②自由③公正④效率第四章1、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即在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
②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单纯依赖口供,还需有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补充和加强。
③自由评价原则,又称自由心证,是指对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②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③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础: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②保障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③符合诉讼对抗的基理,有助于促进控辩平等、对抗。
第五章1、证据包括: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被害人陈述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⑥鉴定意见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2、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情况的客观实在。
3、物证的特征:①客观性②特定性③间接性4、物证的作用划分为特征物证、属性物证和状况物证。
5、物证的体积大小划分为宏观物证、常态物证和微量物证。
6、物证的形态划分为固体物证、液体物证、气体物证和其他形态物证。
7、依据人的感官对物证划分为视觉物证、触觉物证、嗅觉物证、听觉物证。
8、物证的审查判断:①审查物证是否真实②审查物证的来源③审查物证和案件事实有无客观联系④检验、审查物证的外形属性等特征,并注意因时间、天气等条件的变化对这些特征的影响。
第六章1、书证,是指以文字、图形、符号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材料。
2、书证的特征:①书证内容的思想性②书证形式的多样性③书证证明效果的稳定性3、书证内容的表达方式分为文字书证、图形书证和符号书证。
4、书证是否依职权制作分为公文书证和非公文书证。
5、书证的效力可分为原本书证、正本书证、副本书证。
6、书证的制作目的划分为偶然书证和目的书证。
7、书证的制作效果分为本身书证和说明书证。
第七章1、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鉴定人之外的个人,就自己所感知、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向当事人或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2、证人证言的特征:①证人证言的感知因素强②证人证言不可替代③证人证言可能出现误差甚至伪证3、证人的资格,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4、询问证人的法律程序,包括询问的地点、方式、告知义务等具体规定。
5、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①审查提供证言者的证人资格②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③审查证人的个人品格、与案件及当事人的关系及其他因素的影响④审查证言内在的矛盾性及与其他证据或客观常识的矛盾6、证人制度的补充规定:①明确证人出庭的范围②确立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③确立证人保护制度④规定证人出庭作证补偿费制度第八章1、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自己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2、被害人陈述的特点:①被害人陈述可以直接地、形象的地证明案件事实②被害人陈述可能带有明显的倾向性③被害人陈述有误证的可能性3、被害人陈陈述的审查判断:①审查被害人陈述收集收集的程序和方法②审查被害人陈述的来源③审查被害人的品格④审查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关系⑤审查幼年被害人的陈述,要结合幼年人的特点⑥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具体内容⑦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⑧审查被害人在犯罪形成的过程中有无过错和责任第九章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
2、口供的特征:①查证属实的口供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②口供虚假可能性较大③口供易反复多变3、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程序①讯问的主体②讯问的地点③讯问的内容④讯问笔录和书面供词⑤讯问过程录音录像⑥拘留、逮捕的讯问时间⑦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的要求⑧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审查判断:①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严禁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②正确对待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③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④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和辩解的动机⑤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合情合理⑥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第十章1、鉴定意见,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鉴定意见的特征:①鉴定意见是专家的判断性意见,具有一定的科学性②鉴定意见只是对鉴定材料发表检测与判断意见,属于“意见证据”③鉴定意见必须提出书面意见3、鉴定主体应具备的条件:①鉴定人必须是公安司法机关指派和聘请的,并具有鉴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②与鉴定的案件之间无依法应当回避的情形③鉴定人具有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④鉴定机构有自己的名称、住所⑤鉴定机构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⑥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⑦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⑧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⑨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4、鉴定人的诉讼权利①鉴定人有权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②鉴定人有权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③鉴定人有发表独立见解的权利④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⑤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务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⑥鉴定人有权要求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获得保护的权利5、鉴定人的诉讼义务:①受所在司法鉴定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负责。
②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鉴定③有碍于客观公正做出鉴定意见,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回避④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监督、检查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不得丢失损毁或挪用⑥依法保密,对鉴定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保密⑦不收受贿赂,不吃请受礼,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否则,应当负法律责任,甚至承担伪证罪的刑事责任。
6、司法鉴定分为两类,为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和不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鉴定意见也分为两类,为登记管理的鉴定意见和未登记管理的鉴定意见。
7、鉴定意见的证明作用:①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案件性质②明确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③鉴定意见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④鉴定意见是司法机关据以定案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一个重要根据8、鉴定意见审查判断的内容:①参与司法鉴定的主体的合法性②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鉴定人态度的倾向性③鉴定所依据的材料的充分可靠性④鉴定的设备的先进性和鉴定的方法的科学性⑤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的一致性第十一章1、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特征:①笔录内容具有较强的客观性②笔录是以特定的“笔录”方式记载的③笔录具有较强的证明力2、笔录的种类:①现场勘验笔录②尸体检验笔录③物证检验笔录④人身检查笔录⑤辨认笔录⑥侦查实验笔录⑦搜查笔录⑧扣押、查封清单⑨绘图、照片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时的录音、录像等附件3、笔录的审查判断:①笔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判断②笔录的准确性审查判断③笔录的合法性审查判断第十二章1、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用仪器设备记录、生成、显现的,动态连贯地与其反映的内容相结合证明案件的音像、电子信息。
2、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特征:①依赖性②生动性③思想性④统一性⑤重现性第十三章1、刑事证据分类的意义:①证据分类有助于推动证据理论研究的深入②证据分类有助于指导和规范诉讼实践2、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3、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明材料。
4、控诉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证据。
5、辩护证据,是指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
6、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也称物证。
7、言辞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的证据,也称人证。
8、直接证据,是指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9、间接证据,是指以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依据,也称旁证。
10、常见的直接证据有:①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②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③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④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音像证据11、直接证据的特征:①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具有直接的证明性②直接证据以言辞证据居多,存在虚假的可能性③直接证据数量较少,不易获取第十四章1、刑事证明,是指刑事控辩双方在审判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并运用证据阐明待证事实,论证控诉主张的活动。
2、刑事证明的特点:①证明主体待定,总之为刑事控辩双方②证明的阶段限定为审判阶段③证明具有特定的形式要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展开④通过证据进行证明的目的即为阐明待证事实、论证己方提出的诉讼主张,说服审判机关支持其诉求3、刑事证明的意义:①刑事证明是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必经途径②刑事证明使裁判更具有可接受性③刑事诉讼的进行直至终结都需要证明活动第十五章1、刑事证明主体,是指依据法定程序和要求,有资格或条件提出证据、阐明诉求所依据的事实,在诉讼中具有特定身份的个人或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