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批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项目总工程师。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下发的施工技术文件的执行。
第五条所有施工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严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七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八条施工技术文件的修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有相应的审批人员负责。
第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建立档案,作为参考和备案。
第二章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一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由项目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设计等。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查。
第十六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定稿和签字,确认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完工图纸的编制应当遵循设计文件的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
第三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第十八条对施工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十九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进行。
第二十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并在限期内通知编制单位进行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查不合格的应当退回编制单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查。
第四章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签发施工技术文件的审批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资格。
施工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推进企业施工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三、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1. 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2. 监理部门:配合施工技术部门检查和监督施工质量;3. 安全管理部门:配合施工技术部门监督施工安全。
四、施工技术管理职责1. 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制订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2. 监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施工技术管理流程1. 施工准备阶段: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作业,配合监理部门进行技术检查和验收;3. 施工结束阶段:编制施工技术总结和经验积累,为今后的施工技术提供参考。
六、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落实1. 制定施工技术管理细则和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 定期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3. 设立质量技术奖惩机制,激励优秀的施工技术人员,惩罚违规操作的人员。
七、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1. 定期进行施工质量评估和技术管理评估,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定量评估;2. 按照评估结果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八、施工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技术管理,不得违规操作;2. 设立专门的巡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九、施工技术管理的奖惩制度1. 对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2. 对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处罚。
十、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普及,让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制度;2. 定期组织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培训和交流会议,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意识。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
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
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施工档案管理制度2一、凡是在远程教育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工作表册等资料均在归档管理范围。
二、远程教育工作资料应按照省《评价标准》中各级指标要求依时间顺序分类归档存放。
三、各种表册应按学期整理,并按学期形成远程教育工作总结材料,加装封皮后归入档案盒保管。
四、归入档案的远程教育工作资料内容要求真实、详细,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和具体时间。
五、文字档案在管理中要防潮、防鼠、防虫,音像磁带、光盘、照片类档案资料应编写目录造册登记,并注意防磁、防霉变,必要时要进行技术处理。
六、档案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在工作中应注意远程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保证工作资料的完整。
七、如果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经领导同意后,远程教育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档案完整移交给接替人员,不得随意处理。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完善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资料管理范围1. 施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一切与施工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本资料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三、资料分类1. 按照不同的类型和来源,施工资料应当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合同文件、技术文件等。
2. 不同类别的资料应当放置在相应的文件柜或文件夹内,便于查找和管理。
四、资料保管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性。
2. 重要资料应当定期备份,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泄露和丢失。
3. 资料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五、资料交流1. 施工单位内部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统一的流程和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传递。
2. 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资料交流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方式,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六、资料审查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资料进行定期审查,确保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技术文件等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资料保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资料保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资料不被泄露和盗用。
2. 施工资料保密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复印、传阅、外泄资料,严格限制资料的查阅和使用权限。
3. 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和声誉。
八、附则1. 本资料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已经制定和审议。
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应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施工资料。
2.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负总责,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准确。
3.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
4.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资料编制与收集1.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日常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3.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及时归档,电子版资料应备份保存,防止数据丢失。
四、资料审查与验收1. 施工资料在提交前应由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资料无误后方可上报。
2. 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退回并指导整改。
3. 重大工程节点的资料应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与审查,确保关键信息的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施工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询和使用。
2.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施工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确保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便于工程质量的追踪与监督,同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基础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管理原则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资料分类与归档1.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包括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等。
2. 施工过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检验批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等。
3. 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记录、质保书等。
各类资料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分类编号,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易于查询。
五、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同步编制施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性。
2. 施工资料应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保证资料的有效性。
3. 施工资料应定期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并按要求报送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
六、资料保管与维护1. 施工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文件柜或档案室内,防止受潮、丢失或损坏。
2. 电子版资料应有备份,并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保存。
3. 对于重要资料,应设置查阅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修改。
七、资料检查与监督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编制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3.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与更新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工程技术的进步,本制度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进度管理责任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1、项目部进度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点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周进度计划。
4、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及时到位。
二、施工进度跟踪1、项目部设计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
调度汇总后以《调度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以每日生产交班会、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三、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
3、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工程技术资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路桥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路桥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路桥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单位和人员。
3.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二、资料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全面记录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确保信息的完整无缺。
3. 及时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最新状态。
4. 可追溯性原则:施工资料应能追溯到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归属。
三、资料管理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最新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支持资料。
4.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各类施工资料。
2. 资料整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3. 资料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资料存储:采用电子化管理和纸质化存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5. 资料移交:工程竣工后,将完整的施工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五、资料管理要求1. 所有施工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和整理。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的资料,应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变更,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4. 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自查和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并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管理标准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1.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调整。
1.2. 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制。
1.3. 施工技术文件应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安全防护措施、进度计划等内容。
1.4.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审核、审批和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施工技术文件的使用2.1. 施工技术文件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进行擅自改动、更改或丢失。
2.2.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施工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3. 如施工过程中有必要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调整或修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通知施工人员执行。
2.4. 施工技术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3. 施工技术文件的归档3.1. 施工技术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3.2. 归档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管理。
3.3. 归档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文件的保存和使用的有效性。
4. 施工技术文件的变更和废止4.1. 如有必要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变更或废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4.2. 变更或废止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4.3. 变更后的施工技术文件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审批和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四、考核标准1. 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1.1. 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施工资料的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合同文件、验收文件等。
三、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施工过程和结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 准确性原则:施工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施工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及时性原则:施工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施工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
4. 保密性原则:涉及保密的施工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四、管理职责1. 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管理符合本制度要求。
2. 施工资料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3. 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资料的技术审核,确保施工资料的准确性。
4. 施工安全员:负责施工资料的安全审核,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施工资料管理流程1. 收集阶段:施工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各类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整理阶段:施工资料员对收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有序、清晰。
3. 审核阶段: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安全员对整理后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归档阶段:施工资料员将审核通过的施工资料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归档,并建立电子档案。
5. 保管阶段:施工资料员负责施工资料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6. 借阅阶段:需查阅施工资料的人员应填写借阅申请,经施工资料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六、施工资料归档要求1. 归档资料应按照类别、项目、时间等进行分类,确保资料的可查性。
2. 归档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技术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的编制和修改由本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技术质量部门监督执行。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施工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精细实施、全程控制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七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禁违反设计要求施工。
第八条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施工技术管理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技术质量部门应当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管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技术管理岗位,明确技术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技术管理记录,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检测、问题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技术质量部门应当负责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第十五条施工图纸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施工图纸应当保持完整、清晰,严禁私改施工图纸内容。
第五章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应当以质量为核心,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计划先行、抓质量、抓进度的原则,确保施工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质量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章施工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施工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
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保证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部所有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包括文档、图纸、数据、图像等形式的资料。
第三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安全、合规的原则,强调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现信息化管理的最大效益。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完备的资料管理体系,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资料管理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做好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第二章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二)安全保密: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保护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三)合规利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地利用资料。
(四)信息化管理: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资料管理的内容和流程第七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一)资料归档:对工程技术部的各类资料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二)资料检索:建立完善的检索系统,方便快捷地检索所需资料。
(三)资料传输:建立资料传输机制,确保资料的安全传输和共享。
(四)资料备份:定期备份工程技术部的重要资料,防止资料丢失或损坏。
第八条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的流程包括:(一)资料录入:新建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录入系统。
(二)资料审核:对录入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料发布:将经审核的资料发布到指定位置,供相关人员查阅使用。
(四)资料归档:对已使用完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章资料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九条工程技术部各级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条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技术部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技术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事故处理、鉴定、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以及工程结算、争议解决的重要档案材料。
为能及时、准确收集、保存资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承揽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土建(建筑与结构)工程资料;建筑安装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资料;建筑安装室外工程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业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
第四条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除遵守本制度外,还需遵守国家或地方对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当建设(监理)单位和当地质监站对施工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时,应遵照执行,但归公司(区域)公司档案室的资料,按公司的要求归档。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是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其规章制度建立,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施工技术资料归档之前,工程技术管理部组织其审查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基层单位分管技术的主管部门是施工技术资料完成和归档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交工资料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在交工资料送交公司审查之前,各基层单位分管技术的主管部门要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公司各基层单位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是施工技术资料完成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所承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及送交公司审查前的审核工作。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交工资料的最终归档部门,依据《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对应归档资料进行审查和接收。
第十条项目部是交工资料的完成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是交工资料完成责任人,各专业技术人员是交工资料的完成人。
第十一条施工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分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交工资料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掌握交工资料编制的进度,保证交工资料按时完成。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强化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
公司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公司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
公司工程部、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司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项目内业技术员具体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
项目部各部门、各工种、各工序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应主动向内业技术员移交已承办完毕和已施工工序的档案资料,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留存。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整理竣工资料,并按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按形成规律收集,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要求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容和内在要求,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5、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
项目经理部向甲方、市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
第五条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按下列要求进行:1、由项目经理部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各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提出具体的要求。
项目竣工时由经理部向建设单位、公司档案室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2、由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包的,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分包的全部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并同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
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一、管理方案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与调阅等流程和要求。
2.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完善信息化系统: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施工技术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和管理,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定期开展档案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升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6.配置必要的资源: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措施1.施工记录完善:要求各施工单位及时、完整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技术参数、质量控制等关键信息,并及时整理和归档。
2.档案收集与整理:要求各施工单位将施工技术档案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并及时收集必要的施工文件、合同、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3.档案归档与存储:将归档的施工技术档案按照类型、工程项目等进行分类,采用标准的档案盒、柜等设备进行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4.档案保密与备份: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对重要的施工技术档案进行有效的保密措施,并定期进行档案备份和恢复工作,防止档案丢失和损毁。
5.档案查询与调阅:建立施工技术档案的查询与调阅制度,明确查询和调阅的权限和程序,确保档案的及时提供和使用。
6.档案销毁与移交:建立档案销毁与移交制度,对归档年限已到或无用的施工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处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移交或销毁。
7.监督与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施工技术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以上是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的一个简要描述,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落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项目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发承建的建筑工程,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资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资料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对工程开始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文件、工程管理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申报创优工程需要的音像等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编制、报送和移交归档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2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第四条:定义4.1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项目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和创优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检查竣工资料,并按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项目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按形成规律收集,按要求分类组卷。
2、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分类组卷。
3、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
项目部向甲方、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
4.1.2 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按下列要求进行:1、由项目部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
由项目安装部兼管的分包项目,监管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提出具体的要求。
项目竣工时土建统一负责,项目协助汇总,并向建设单位、公司档案室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2、项目部成员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技术档案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相关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档案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上述交接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进行,并对交接工作的质量负责。
4.1.3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管理1、施工中的声像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录音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均属声像档案的管理范围。
2、公司对声像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公司声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声像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项目经理部对音像资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
4.1.4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作为竣工移交的各类资料必须由负责人审核。
4.1.5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整理的套数:公司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编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二套(建设单位自存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一套),报送公司档案室保存一套。
4.2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安装工程内部控制管理资料、按规定其他应交资料。
4.2.1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及分类包括:A类――工程管理资料B类――工程技术资料D类――工程施工记录E类――工程试验检验记录F类――工程质量保证资料G类――工程验收资料及竣工图4.2.2安装工程内部控制管理资料主要内容及分类包括:AZ1--施工管理资料(各项管理制度、办法、责任制等,送报按A类要求执行)AZ2--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作业方案、各种预案等,送报按B类)AZ3--安全管理资料AZ4--成本管理资料AZ5--材料管理资料AZ6--人事管理资料4.2.3项目资料管理措施和方法A、B、D、E、F、G类资料属于竣工资料,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所有资料要求有详细的项目施工资料总目录及卷内目录,对资料设立文件清单4.2.4 开、竣工报告1、开工报告:是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向监理单位呈报工程开工报告,公司报告单位工程已正式开工的一份备案用的报表。
在开工报告中已确定了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
开工报告一式四份,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各存一份,具体内容按《工程开工报告》填写。
2、竣工报告:工程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呈报工程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已经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具备竣工条件,请建设、监理单位尽快组织验收。
4.2.5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洽谈商记录。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会议所作决定和变更设计的纪要。
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之一。
凡属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应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应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设计或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执行,凡属重大技术核定,应由设计单位认可签字同意,一般技术核定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认可签字即可执。
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洽商记录必须按规定盖章,签字齐全,作为有效文件归档。
4.2.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的工作成果所覆盖,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哪一部分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被验收工程同意验收而办理的记录,它是工程交工验收所必需的重要技术资料之一。
隐蔽工程检查能否符合要求,是工程评定质量好坏的依据,它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留有质量隐患的重要措施。
对于隐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应认真进行处理复验,符合要求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留有隐患。
4.2.7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在单位工程组织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根据施工组织编制重要工序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并有审批手续,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为与交工资料统一,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纸打印装订。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完整,编写单位及编写人员签字应齐全,审批单位及人员应签字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作为施工中检查、验收及组织施工的依据,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文件,归档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和负责审查批准人员签署的意见。
4.2.8主要材料、半成品,建筑物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
凡涉及到安全、功能的产品,应按新版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中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得用到工程上。
需要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产品、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合格证、试(检)验报告或记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及国家、省市技术管理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
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3竣工档案的编制4.3.1由我司承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人员编制完整、准确的竣工档案存档。
4.3.2竣工档案的内容:报送城建档案和建设单位的,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整理,报送公司档案室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按有关要求据实增加。
4.3.3竣工图编制(一)“竣工图”标志应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有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二)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三)施工图有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进行修改、补充,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要注明修改依据。
(四)凡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或者在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30%且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的,应当根据设计变更文件需重新、绘制竣工图。
(五)施工图破损严重或模糊不清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六)竣工图必须与工程实物相符,与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有关资料一致,所有修改内容都有必须修改到位。
竣工图的修改、注记方法规定如下:1、对于少量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用扛改法。
即用一条实线将被修改的部分划去,在其附件的适当位置,填写变更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
2、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用叉改法。
即用“×”将被修改部分划去,在其附近适当的位置,画上修改后的图形,注明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
3、对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兰图粘贴法。
即将变更较大的部分进行重新绘制或绘成底图,晒成兰图后剪下,粘贴在变更部分上吻合相接成竣工图,注明修改依据。
4、修改依据的注记①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业务联系单等修改依据,应注明编号或产生日期;②在修改依据中,每一条、款需注明被修改的图号。
(七)绘制修改施工图须符合制图规范,做到图形清晰和字迹工整。
竣工图必须使用新的兰图改绘,注记要用黑色碳素墨水、蓝墨墨水。
4.4档案检查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技术档案编制水平,从而使施工档案、监理档案均能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定期检查施工档案的情况。
并填报《检查记录》第六条:职责6.1副总经理:6.1.1审核批准资料审核记录。
6.2工程技术部经理6.2.1发出进行资料审查的指令;6.2.2审核资料审核记录;6.2.3审批资料接收记录。
6.3专业工程师6.3.1签署资料审核记录。
6.4档案工程师6.4.1编制资料目录,下发工作任务单,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6.4.2接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6.4.3审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6.4.4签署资料审核记录;6.4.5判定资料是否合格;6.4.6整理并形成产品资料移交目录;6.4.7填写资料接收记录;附件一:第七条:作业流程图附件6 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