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消毒处理管理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消毒处理管理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环办水体函〔2020〕52号附件)、《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要求》(DB31/T 1063-2017)等规定的处理工艺、消毒要求以及取样与监测要求,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水消毒,做好污水消毒,确保达标排放,严防污染扩散。
一、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和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5小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或每次排放前监测。使用非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无需监测污水总余氯,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厂家提供的消毒因子检测方法对消毒后污水进行监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N/L,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均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监测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污水消毒应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二、20张床位以上的其他医疗机构
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执行预处理标准的医疗机构: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小时,消毒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或每次排放前监测。使用非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无需监测污水总余氯,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厂家提供的消毒因子检测方法对消毒后污水进行监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监测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执行排放标准的医疗机构: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消毒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外排口总余氯0.5 mg/L,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或每次排放前监测。使用非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无需监测污水总余氯,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厂家提供的消毒因子检测方法对消毒后污水进行监测,并符合相关要求。粪大肠菌群数<500MPN/L,每月监测不少于1次。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均不能检出,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监测频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污水消毒应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三、不满2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小型医疗机构)
应严格执行《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卫生要求》(DB31/T 1063—2017)。
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小时,消毒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或每次排放前监测。使用非含氯消毒剂
消毒的,无需监测污水总余氯,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厂家提供的消毒因子检测方法对消毒后污水进行监测,并符合相关要求。
污水消毒应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