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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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1年4月3日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财务

分立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公司法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法并于一九九六年年底前在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时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取得营业执照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

于199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宁波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SHOUCHUANG TECHNOLOGY CO.

宁波市和义路45号3150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291840元

公司董事会可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及授权

第七条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务实节俭的精神为股东谋利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电子计算机自控设备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国家限制商品凭证经营对外贸易部[19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3000号文批

准的进出口等业务服装彩照扩印眼镜

营销策划实物租赁物业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实行公开公正的原则同股同利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的内资股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92291840股

宁波市第二百货商店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商业财务公司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十五点六七

普通股192291840股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垫资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法规的规定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按照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

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的股份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由此

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监事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承担义务

享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依照法律包括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本人持股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公司股本总额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

法律

第三十六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法律

第三十九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第四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所称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一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二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

本条所称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

达成一致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

公司的目的的行为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和更换董事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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