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模板ppt
某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PPT78页)
16.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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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条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 件的作业。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维修项目分为应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一、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纳入天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 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
2.利用速度小于16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预卸路料的加固; 线路标志、标记涂刷;整理道床;清理垃圾或弃物;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 内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
9. 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破底清筛道床以及更换、方正轨枕连续不 超过2根。
10. 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除冰作业。
11.更换桥梁挡砟块。
12. 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1. 160km/h及以下的区段使用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 备进行检查、检测作业。
16.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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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 车 安 全
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
营业线作业
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2.1.2条 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或需改变列车运行条件
的作业。
施工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调度所)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项目 主要包括: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
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 业。
铁路工务安全规章(行车安全)PPT课件
6.列车通过后,应组织复查整修,确认线路、桥隧等设备质量达 到规定要求并做好记录后,方准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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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二章 行车安全
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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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二章 行车安全
第二章 行车安全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基本作业要求 作业防护 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材料专卸与堆放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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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二章 行车安全
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线作业
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2.1.2条 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
行列车条件的作业。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维修项目分为应纳入天 窗的维修项目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一、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纳入天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 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 (一)Ⅰ级维修项目 1. 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 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等。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 4.更换和整正桥梁梁缝挡砟板。
第1.0.4条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 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指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 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5)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35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第2.1.11条 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以及在道岔转辙、可动心辙叉部位进行的作业,
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
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与相关设备
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相关设备。影响
站台、雨棚、天桥建筑限界的作业时,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
2.胶结、焊接钢轨。
3.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
4.螺栓扣件涂油。
5.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
2019/152O/5mm及以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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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换桥梁护轨,钢梁明桥面单根抽换桥枕、更换护木。
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8. 整修道口铺面。
第2.1.13条 施工作业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建设 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 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 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 主任(副)担当。配合人员资格由铁路局规定。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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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 车 安 全
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
营业线作业
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2.1.2条 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或需改变列车运行条件
的作业。
施工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调度所)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项目 主要包括:
使用轨束梁、工字钢梁或D型施工便梁时,其容许最大跨度和允许行车速度见附录三。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5)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PPT78页)
(一)Ⅰ级维修项目
1. 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 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等。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
4.更换和整正桥梁梁缝挡砟板。
(二)Ⅱ级维修项目
1.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更换或修理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
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 业。
4.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怀化工务段职教科
二0一七年五月
05.1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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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 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 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 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 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 第1.0.4条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 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5条 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 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 司备案。 第1.0.6条 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 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培训(PPT课件)
1.2、避车要求
第3.2.3条 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不小于2 m,设有避车台(洞)的桥梁(隧道)应进入避车台(洞)避车。 二、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完毕: 1.vmax≤60 km/h时,不小于500 m 2.60 km/h<vmax≤120 km/h时,不小于800 m; 3.120 km/h<vmax≤160 km/h时,不小于1 400 m; 4. 160km/h<vmax<200 km/h时,不小于2 000 m。 三、邻线(线间距小于6.5 m)来车下道规定: 1.本线不封锁时: (1)邻线速度vmax≤60 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2)60 km/h<邻线vmax≤120 km/h时,来车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3)邻线vmax>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 400m; (4)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 2 (1)邻线vmax≤120 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2)120 km/h<邻线vmax≤160 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本线必须停止作业; (3)邻线vmax>160 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 000 m。 四、在站内其他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少于500 m,与本线相邻的正线来车时,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
1.1、基本要求
第3.1.1条 各单位应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教育,组织 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操作技术。从业人员在任职、提职、改职 前,必须经过段或段以上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合 格后,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铁路工务安全规章(人身安全) ppt课件
第三节 线 桥 作 业
电气化铁路作业
1.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 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 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2.发现牵引供电设备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发现牵引供电设备上挂有线 头、绳索、塑料布或脱落搭接等异物,均不得与之接触,应立即通知附 近车站,在牵引供电设备检修人员到达并采取措施以前,任何人员均应 距已断线索或异物处所10m以外。
第五节 机 具 使 用
1.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 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办法。
2.皮带轮、皮带、链轮、链条、齿轮、砂轮、砂轮切割片和风扇等露出 机体的传动和转动部件,应有符合设计图纸规定的防护设施。
3.切轨机、打磨机、电焊机等机具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机具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不得使用撬棍翻动钢轨。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应插牢,听从指挥, 统一行动,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5.改道打道钉时严禁锤击钢轨,不准用捣镐打道钉。分组打道钉时,前 后距离应不小于6根木枕。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 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第三节 线 桥 作 业
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不小于2 m,设有避 车台(洞)的桥梁 (隧道)应进入避车 台(洞)避车。
两线间距离小于 6.5m不得停留人员 和放置机具、材料。
第三节 线 桥 作 业
线路作业
1.作业前,机具使用人员应对机具进行检查,机具状态不良或安全附件 失效的机具严禁上线使用。
2.线路作业必须在符合规定的作业负责人领导下进行。作业负责人应根 据人员、作业项目、天气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事项。 作业地段不宜过长,并不得指派单人到防护区段以外的线路上作业。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门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主体作业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作 业,各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服从主体单位作业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综合利用天窗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单位作业 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 防护。 第2.1.10条 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 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 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室不予审核。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 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第2.1.11条 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以及在道岔转辙、可动心辙叉部位进行的作业, 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 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与相关设备 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相关设备。影响 站台、雨棚、天桥建筑限界的作业时,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 通知书。
5Omm及以下时。 6.更换桥梁护轨,钢梁明桥面单根抽换桥枕、更换护木。
2023/5/11
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8. 整修道口铺面。
9. 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破底清筛 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除冰作业。
11.更换桥梁挡砟块。
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之欧阳文创编
TG/GW101-2014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二〇一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行车安全 (4)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第二节作业防护 (20)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 (35)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第七节防洪 (66)第三章人身安全 (68)第一节基本要求 (68)第二节避车 (69)第三节线桥作业 (72)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第五节机具使用 (86)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前言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
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
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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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条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 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 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 m(接触网支柱外 侧附加悬挂外2 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 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 立柱外侧1 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1.Ⅰ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 h及以上、干线封锁6 h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 h 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 h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 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 h及以上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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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 车 安 全
第一节 基本作业要求
营业线作业
第2.1.1条 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2.1.2条 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或需改变列车运行条件
的作业。
施工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调度所)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项目 主要包括: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怀化工务段职教科
二0一七年五月
3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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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 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 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 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 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 第1.0.4条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 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5条 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 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 司备案。 第1.0.6条 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 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
2.利用速度小于16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预卸路料的加固; 线路标志、标记涂刷;整理道床;清理垃圾或弃物;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 内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
3. 利用速度小于16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桥梁更换人行道 步行板、栏杆油漆、不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不影响行车安全的隧道除 冰作业。
(一)Ⅰ级维修项目
1. 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 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等。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 (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
4.更换和整正桥梁梁缝挡砟板。
(二)Ⅱ级维修项目
1.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更换或修理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
5.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6.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 枕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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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8.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mm的施工。
9.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2.1.3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2.胶结、焊接钢轨。
3.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
4.螺栓扣件涂油。
5.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
30.12.520O2m0 m及以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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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换桥梁护轨,钢梁明桥面单根抽换桥枕、更换护木。
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8. 整修道口铺面。
30.12.20204来自第2.1.4条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 件的作业。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维修项目分为应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一、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纳入天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 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
(2)干线封锁正线4 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 h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 h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相 邻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9. 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破底清筛道床以及更换、方正轨枕连续不 超过2根。
10. 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除冰作业。
11.更换桥梁挡砟块。
12. 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1. 160km/h及以下的区段使用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 备进行检查、检测作业。
1. 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 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4.成段换轨施工时,利用速度不大于12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人工进 行材料分散、收集工作。
5.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出线路的轻便
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
3板0.1等2.2作020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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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桥面以下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等。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
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 业。
4.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