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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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资金监管合同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监管银行/金融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希望乙方对其预售项目的资金进行监管,以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向乙方申请预售资金监管的具体条款、条件及服务内容等。

第二条监管项目基本情况2.1 项目名称:【】2.2 项目位置:【】第三条监管账户3.1 乙方为甲方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2 账户信息:【】第四条监管资金来源4.1 监管资金来源为甲方预售房产所获得的资金。

第五条监管期限5.1 监管开始日期:【】年【】月【】日。

5.2 监管结束日期:【】年【】月【】日。

第六条监管费用6.1 监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6.2 支付方式:【】6.3 支付时间:【】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约定使用监管资金。

-配合乙方进行资金监管。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督管理。

-保障监管资金安全。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9.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商品房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向乙方销售商品房,为确保乙方交付预售款项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义务1. 甲方将在乙方购买商品房时,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在银行开立专用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

2. 甲方应在与乙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同时,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在交付预售款项时使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预售款项。

2. 乙方应在交付预售款项时,通过转账等合法方式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提供交易凭证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预售款项,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或违约金。

第三条账户监管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一经开户,即享有账户资金的监管权。

2. 乙方对账户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转移、挪用账户资金。

3. 甲方对账户的运营负主要责任,应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随时查询和汇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

5. 甲方有权就账户监管事宜与乙方进行合理的沟通和交流,并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四条账户资金的使用1. 甲方承诺,账户资金只限于相关商品房预售款项的收付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2. 如账户资金未按约定用于相关用途,甲方将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乙方。

3. 乙方对账户资金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账户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在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作为附件。

2. 双方一致同意,在商品房销售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发生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裁决。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南沙分局:为加强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使用行为,确保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配合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投入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依法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预售人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

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开发经营企业。

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预售人,在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

二、预售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

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应当向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设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提供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商品房预售款专户证明、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等资料。

预售人有多个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应根据所申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一个预售项目只能设立一个专用账号。

预售人变更专用账号的,经我局确认后直接在网上公布,不再变更预售许可证。

同时,预售人有义务告知预购人有关变更情况。

三、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四、我局受理预售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后,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预售人及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等三方应签订《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五、专用账号内的商品房预售款,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只能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坐落,拟预售楼栋号,拟预售面积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签订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取进行监管。

甲方授权乙方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务信息及相关业务数据传送至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账号: 。

三、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五、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甲方〔开发商〕:____乙方〔购房者〕:____丙方〔监管银行〕: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拟预售其开发的____工程商品房,乙方有意愿购置该工程商品房,并由丙方提供预售款的监管效劳。

为了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预售款的平安和合规使用,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址:____。

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等信息:____。

第二条预售款的支付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预售款,详细金额为:____。

预售款的支付方式为:____。

第三条监管账户的设立丙方应为甲方设立专用的预售款监管账户,账户信息为:____。

预售款应全部存入该监管账户,并由丙方负责监管。

第四条监管银行的责任丙方应确保预售款的平安,不得挪用或用于其他用处。

丙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和时间节点,向甲方划拨预售款。

第五条开发商的责任甲方应保证预售商品房的建立进度与预售款的使用相匹配。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和丙方报告工程进展和预售款使用情况。

第六条购房者的权利乙方有权理解预售款的监管情况和工程进展。

如甲方违背协议约定,乙方有权要求退还预售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约定使用预售款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应承当违约责任。

如丙方未尽到监管责任,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协议一经签订,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三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乙方〔签字〕:____丙方〔签字〕:____签订地点:广州市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尊敬的先生/女士:为了保障商品房交易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特此签订,双方同意遵守以下约定:一、甲方信息:甲方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二、乙方信息:乙方名称: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三、双方同意以下约定内容:1.甲方将其销售商品房的预售专款存入乙方指定的预售专款账户中,并由乙方进行监管和管理。

2.乙方负责对预售专款账户的开立、存取款等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3.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以核对预售专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乙方负责对预售专款的使用进行监控,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预售专款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流程支付给乙方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或开发商。

6.乙方有权随时对预售专款账户进行核查和审计,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7.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反协议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书的生效与终止:1.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履行期限。

2.协议期满,双方继续履行协议内容,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

3.若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协议书,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履行相应的清算程序。

双方确认,已充分了解并知悉该协议书的内容,并自愿签署协议,自愿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广州预售监管细则

广州预售监管细则

公示内容
商品房开发企业需 在售楼处显著位置 设置公示板,公示 内容包括预售证明、
销售许可证等
公示效果
公示需有效,确保 购房者能够充分了
解商品房信息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公示规定 的企业,将被严肃
处理
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需按照规 定要求进行
总结
广州预售监管细则对于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和购房者的权益保 护具有重要意义。各开发企业应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规定, 确保商品房交易的规范和透明。
广州预售监管细 则的意义
广州预售监管细则的出台, 标志着广州房地产市场向 规范化、透明化、健康化 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更加 完善的购房保障。
● 02
第2章 广州预售监管细则的 主要内容
预售商品房的核 准和备案要求
预售商品房的核准和备案 是广州预售监管细则的重 要内容。根据该规定,预 售商品房需经过核准和备 案方可销售。核准和备案 材料的审查标准和流程也 需要开发企业了解清楚。
审查。
加强开发企业的信用管理
建立企业信用 档案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 的信用记录进行建 档,加强对企业的
信用管理。
加强信用信息 公示
加强对于企业信用 信息的公示,提高 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和诚信意识。
提高企业信用 评级标准
提高企业信用评级 标准,鼓励企业提 高信用等级,优胜
劣汰。
完善预售商品房公示机制
规定开发企业 必须向公众公 示项目信息
进一步加强对预售款项的监管
规定房地产开 发商必须将预 售款项放入专
户管理
加强对开发商预售 款项的监管,防止 预售资金的流向不
明和挪用。
实施不合规行 为的严厉惩罚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标准版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标准版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标准版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成为了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一种常见交易方式。

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广州市制定了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标准版,旨在规范开发商对购房者预售款项的管理和使用。

一、协议目的该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购房者的预售款项能够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1. 账户设立开发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设立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并将账户信息告知购房者。

2. 预售款项划入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项划入指定的账户。

开发商应及时核对款项到账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收款凭证。

3. 账户管理开发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的要求管理预售款项账户,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开发商不得将预售款项用于非法用途,不得挪用、冻结、扣押或以任何方式侵占购房者的预售款项。

4. 资金监管开发商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预售款项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合规。

监管机构应及时向购房者提供资金监管报告,明确资金的使用情况。

5. 资金使用开发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时间合理使用预售款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开发商应及时向购房者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购房者对资金使用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6. 资金退还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享有退房权利。

开发商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购房者的预售款项退还到购房者指定的账户。

7.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和变更1. 协议生效该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协议变更如有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书面确认变更内容。

四、协议解除1. 协议解除条件该协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 双方达成其他协议解除的条件;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024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参考样本(四篇)

2024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参考样本(四篇)

2024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参考样本一、费用承担1. 费、工本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2. 因房产买卖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对于未在此明确列出的其他税费,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4. 乙方因转让其预购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共同承担。

5. 因国家新开征或调整的税费,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二、合同转让1. 乙方若需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就该合同进行背书并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 乙方及转受让人在合同上背书并完成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将转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

乙方在转让前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将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

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则该转让视为无效,乙方需继续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三、房屋转让后的管理乙方在取得该房屋产权后,若进行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应确保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

否则,因此给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所有权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在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四、手续代办及费用对于预售预购登记、买卖过户手续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集中办理。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协议效力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原合同时同时签署,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自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共同申请公证处对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六、文本语言原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以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供参考。

如其他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范文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的监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监管协议书。

一、监管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工作。

监管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

二、监管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款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销售预售房款全额存入专用款账户,不得挪用、挤占。

三、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的专用款账户监管制度,明确账户的使用范围、资金流向和监管责任。

定期对专用款账户进行检查,确保款项安全。

四、违约处理:对违反监管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五、合作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银行和监管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及时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管效果:通过严格监管措施,保障预售款项的安全,提升购房人的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七、其他:本监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中如有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本监管协议书共同遵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确保专款账户资金安全并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时对预售款收存进行监管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时对预售款收存进行监管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时对预售款收存进行监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4.11.09
•【字号】穗国房字[2004]700号
•【施行日期】2004.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时对
预售款收存进行监管的通知
(穗国房字〔2004〕700号)
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31、33条规定:“预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交款收据。

”“预售人申请商品房预购销合同登记时,应当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首期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账户的凭证。

”根据这些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的监督管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从即日起,预售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工作按下列程序操作:1.各公司应先将合同送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珠江新城52号窗口)审核。

送审时,应将存款凭证(银行出具给购房者的进账单)的复印件粘贴在存查合同的“付款方式”页,同时提供存款凭证的原件核对。

2.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珠江新城52号窗口)审核确认后,在合同首页加盖首期款已核的印章。

3.公司持盖章后的合同向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

特此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四年十一月九日。

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2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2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是一家专业的资金监管机构,双方就甲方开发的【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收取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 乙方负责对甲方预售资金的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二、监管期限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止。

三、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将预售资金存入该账户。

2. 甲方应将监管账户的信息报送给乙方,并保证监管账户的唯一性。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监管账户。

四、监管资金的收支管理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将预售资金的收支情况报告给乙方。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预售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审核工作。

3. 甲方使用预售资金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和金额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4. 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预售资金的用途和金额进行审核,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费用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2. 监管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以确保账户内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特委托乙方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1.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3. 账户开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委托监管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2. 乙方负责对账户内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防止资金被非法挪用、盗取等行为。

3. 乙方有权对账户内的交易进行审查,确保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

第三条监管期限1. 本合同的监管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监管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条监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按照附件《监管费用明细表》执行。

2. 甲方应于每月/季度/年度结束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3.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监管服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保证账户内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不得将账户用于非法活动。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账户信息、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监管工作。

3.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监管费用。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监管报告,了解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尽职尽责,对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保障账户资金的安全。

2. 乙方有权对账户内的交易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交易或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

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5篇篇1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甲方(委托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乙方(监管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营运资金较大,为了更好地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专用账户1.1 甲方将其资金存入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用于特定用途。

1.2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管理专用账户,且不得私自挪用、借用或转移专用账户内资金。

第二条资金监管2.1 乙方负责每日对专用账户的资金情况进行监管,记录并保存账户流水,及时向甲方提供每日账户余额。

2.2 若资金情况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措施。

对于挪用、借用或转移专用账户内资金,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资金使用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明细,包括资金用途、金额及日期等信息。

3.2 甲方在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用账户内资金的使用证明,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保证对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

第五条责任追究5.1 如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专用账户内资金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在履行完毕后终止。

6.2 若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一项约定,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篇2专用账户委托监管合同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为保障委托方(即乙方)的利益,制定本合同。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14篇)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14篇)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通用14篇)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账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账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账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篇1甲方(监管银行):____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与术语1. 预售资金:指丙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出卖人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

2. 监管银行:指甲方,负责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乙方,负责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4. 购房人:指丙方,负责购买商品房。

二、监管内容1. 乙方在甲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丙方支付的购房款。

2. 甲方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乙方挪用。

3. 乙方在监管账户内设立子账户,用于核算每套商品房的预售资金。

三、监管方式1. 账户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监管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凭证监管:乙方每次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 定期审计:甲方定期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甲方有义务确保监管账户的安全运行,保障资金的安全。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乙方有义务确保商品房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3. 丙方权利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和甲方保障其购房款的安全。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2篇)

2024年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障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的安全和合规使用,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法规,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的设立与使用1.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广州市合法设立前置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中,设立专用预售款账户,用于存放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为由甲方确定,并在开户过程中严格核实乙方的身份和资格。

1.2 甲方负责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账户资金的划付、用途监控等。

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对账户的资金流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核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1.3 乙方在账户开立后应当立即向购房人告知账户的开户行、账户号码和账户用途,确保购房人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账户存入预售款。

1.4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仅能用于支付商品房的预售价款、公共维修基金、装修保证金、按揭贷款的利息、违约金等与商品房购买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监管账户的管理规定2.1 甲方在监管账户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2 甲方应当建立相应的账户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

在账户管理过程中,甲方应当及时跟进购房人支付和退款的情况,确保款项的正确入账和划转。

2.3 甲方应当确保监管账户的资金安全,防范账户资金被挪用、冻结等风险。

如发生账户资金遗失、被盗、冻结等情况,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同时及时向乙方和购房人报告。

2.4 甲方应当定期向购房人和有关部门报告监管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账户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三条账户资金的划转与使用3.1 购房人向监管账户存入的预售款应当及时划入开发方的专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甲方:(房地产开发商)乙方:(银行机构)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监管项目概况1.监管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

3.土地证证号:,宗地土地面积:M2。

4.申请预售面积:M2,套数:套。

5.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万元,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万元。

二、资金监管范围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监管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甲方将监管项目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三、监管资金的使用范围甲方同意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仅限于支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内的费用,同步归还本项目已支付的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监管资金账户开立甲方向乙方申请开立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存款账户,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意见书。

2.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3.监管项目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

4.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5.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协议。

6.。

乙方负责为甲方开立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五、预售资金的收取1.甲方同意并保证监管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监管账户。

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甲方凭乙方的缴款凭证向购房人开具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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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合同
甲方:XX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
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
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XX市_________区 _________路_________ 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

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

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开设监控专户及签定本协议。

2.甲方应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五天内作出答复;对不同意使用的,应当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监管工作,按甲方批准的支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帐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5.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于每个工作日将前一天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收支情况填报到《房屋管理系统》上,同时要及时在《房屋管理系统》上对监控帐户内所收到的每一笔预售款作上标记。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7.丙方应根据《房屋管理系统》上公布的示范合同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要求预购人按《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控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为预购人换取交款收据。

8.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天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在办理合同备案确认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给预购人的商品房预售款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

9.丙方经甲方批准拨付取得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10.丙方必须遵守《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
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

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丙方:_________(公章)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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