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佛寺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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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佛寺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订下列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原则: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阳市《关于实施<小学管理规程>的若干意见》,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较为平等和充分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

按照“划分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辖区内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接受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经上级教育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

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不举办实验班、特色班,不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按照“教学班学额控制不超过66人”的规定,做好新生编班工作。

二、报名办法: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和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报名前二周,在招生区内和本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

在规定报名期间,在校内设点接待家长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儿童健康卡等证件、资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三、入学准备

学校于新学年开学前进行为期二天的新生入学常规教育与训练,并召开新生家长会。

铁佛寺小学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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