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与“地下洞室”的对比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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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工程”与“地下洞室”的对比研究分析

导言: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地下工程勘察”这一部分均做出了相应的阐述,但二者的论述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所不同,作为通用的岩土工程规范,其对此类问题称作“地下洞室”,并给出了其参考条文,而作为行业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给出了“地下工程”的概念,从名称上来讲,“地下工程”所涵盖的范围更广,而且在实际的工程实践中,“地下建筑”不仅只有“地下洞室”,还有其他附属的支护结构和附属设施等,因此“地下工程”这一概念对其描述更为全面和详细,下面,就对二者的论述做出比对,对其相似和有别的部分分析并得出其差异的原因。

1.二者的相似之处

作为岩土工程的一类,地下空间建设的勘察同样与各类岩土工程勘察的流程相同,分为可行性勘察(选址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施工勘察(一般不做特别要求)几部分,各部分的整体工作内容类似,整体的任务要求和任务目标相同,所涉及的勘察方面在整体层面上也大致相同。这是其岩土工程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在可行性勘察阶段,两规范均对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条件等基本的地质资料的考察做出了要求,分析其工程的可行性;在初步勘察阶段,对地貌、地层岩性、断裂、裂隙、不良地质作用、地应力、地下水、地表水体、淤积物、既有工程等因素的调查进行了论述,并在详细勘察阶段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的查明,并对工作方法和实验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界定。

2.二者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在可行性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的具体勘察细节和勘察方法的确定中,二者有着较为显著的差异,在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工程的细节规定更为详细,这是其作为行业规范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其具体的差异及分析如下:

2.1可行性勘察中的差异

在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于可行性的选址勘察除了对周边工程环境的各类资料的收集做了要求,因地制宜,对勘探点间距做出了不宜大于1000m,每个车站、工程地质单元应有勘探点的要求,在江河和地质条件复杂地段还应加密勘探点,选址还要经过比选,这是由于其在城市内建设的较高安全要求,以及城市工程需考虑的多方面因素所决定的。

2.2初步勘察中的差异

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基础上对工程环境的更为详尽的探查,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在两规范中,均对基本的工程环境进行了要求,以及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的要求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于相关资料的收

集,还强调需要地下设施分布、施工方法等,对工程地质环境强调对其未来发展的预测,对于地震,地下水的腐蚀,地下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水和污染土等对工程和人身安全严重不利的情况特别做了强调。对于支护和围岩等,强调岩土环境与施工和盾构之间的关系。另外,对于季节性冻土和变化的地下水,其还进行了测定标准冻结深度和设置长期观测孔的要求,这也是由于城市工程周边环境的变化对工程本身和附近工程的影响所决定的。

在对于勘探点的相关论述中,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仅仅是对勘探点的间距和钻探深度做了简单的论述,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对其具体数量进行了规定,对车站勘探点数量、分布、以及在不同土层和不同岩石地层中的勘探点布置、控制性勘探孔和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做了明确的规定,其特别强调勘探孔宜沿区间线路布置,这也是因为其“地下工程”的概念不仅仅包括“地下洞室”更包括“地下隧道”等其他地下工程。

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初步勘察阶段还提到了室内岩土试验和土工试验的要求,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则将其放入详细勘察阶段对其进行论述和分析。其原因是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所涉及的工程多为线性,地层变化大、情况多样、勘察范围大,故在初步勘察阶段对土样和岩样进行试验是不经济也是不必要的,而且初步勘察以钻探和原位试验为主,其勘察目的也决定了其勘察的方法。

2.3详细勘察中的差异

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其将地下水水位、腐蚀性、未来变化的问题和相关地下设施等周边环境的影响放入详细勘察阶段进行研究,而在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这些要求均在初步勘察阶段进行,而在其详细勘察阶段,其更加强调对场地中各类水的类型、岩土渗透系数等进行研究,分析其对工程的作用,提出各类水、土问题的控制措施的建议。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地下工程”指的是“地下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井、通道,地下区间、联络通道等”,其包含范围明显比“地下洞室”要广的多。在该规范中,“地下工程”的详细勘察除了要分析边坡支护、水土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方法、地震液化冻融循环等不良地质作用这些岩土工程的一般性问题外,还要查明各土层的各种指标、各岩体的性质等等。两规范对于其所涉及的问题都有论述,但是,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勘探孔的分布、数量、深度,在桩基、车站主体、出入口等不同施工部位和砂层、风化基岩、断裂和破碎带等不同的地质特征的环境中,均作了细致的论述。在不同的场地复杂程度下,对不同的勘察目标作了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还特别强调了工程结构、工程周边环境、岩土体的变形及地下水位变化等的工程监测。并且,其还对地下水降水、岩土开挖和工法转换等对施工环境和地质

变化的问题做出监测和预测,对陡坡段、大断面和尺寸变化较大区段的地质情况和工程施工对环境和环境对工程的相互作用做出评价和监测。

在本阶段中,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给出了采取岩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以及室内试验的要求,并提出在符合一般的试验规范外,还需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设计要求,根据施工环境的具体情况,对测试的样本取样数量,勘察研究的方法,试验数据的采集,各类指标的指标类型数量等,做出了要求。这些要求和数量的明确,是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所没有的。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所涉及的工程范围更广泛,变化的情况更多,要求也就更高。

3.总结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均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的规范,二者也都提到了“地下工程”的概念,经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的“地下工程”相对于岩土工程勘察中的概念来说,是个“既广义又狭义”的概念。其“广”在于其涉及的工程不仅包含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等,还有出入口、风井等附属设施,因此其勘察的变化更多,而且相对单一的“地下洞室”,其面对的地质环境和岩土的工程性质变化多样,这也就决定了其规范所规定的内容繁杂具体。而其“狭”又在于其工程环境和工程目标离不开“城市”这一工程环境,相对于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面对的“洞室”并不特别是地下轨道交通的“洞室”,可能包含人防、储藏、地下车库等等,而且其工程环境不仅仅局限于城市空间,因此其勘察要求有一定的概括性,是适用于各类地下工程问题的,并没有对单一问题提出特别的规定,是相对“广义”的。

城市轨道交通的特殊性和“地下工程”的概念的界定决定了这两部规范对其论述各自的“广义”和“狭义”,离开这两部规范,这种问题的对比便失去了参考意义。实际上,从数学模型上来看两部规范是对不同问题的交集部分的讨论和对比,二者相辅相成,各有千秋,是平等的,并列的,并不能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对其的论述简单看做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论述的简单概括。事实上,规范应该是对工程实际问题的提取和概括,是根据不同情况来选择规范的适用范围,根据城市地下轨道交通所面临的工程地质、人文环境、法律政策等不同问题和工程情况选择规范以帮助工程顺利完成而不是用规范来约束工程进行,工程问题与规范的论述必须因地制宜,既要实事求是,同时又要活学活用才能使工程顺利进行,达到工程目标。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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