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_爱》中的三种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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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简·爱》中的三种爱情观 一、简·爱独立自主的爱情观 简·爱的思想发展是这部小说的中心。从一开始,简就有一种很强的自我意识——追求价值和尊严,勇敢地追求自由平等和独立自主。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卑微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她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所以罗切斯特为之震撼,把她看成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简的独立性在整部小说的情节发展中不断地得到了验证。 在不知伯莎的存在时,简·爱对罗切斯特一往情深却又不免担忧。她要追求的不仅是一场浪漫的爱情,还追求一种自我价值。这跟她的成长经历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她从小就是孤儿。小说一开始就写道:她感到无家可归,流离失所,再加上舅妈和堂兄对她粗暴残忍,使得她备受社会的疏离,永远也无法找到家的感觉,她迫切需要亲人、需要关爱。当她来到桑菲尔德,遇上罗切斯特的时候,没多久便暗暗喜欢上了他。在罗切斯特看来,简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不像维多利亚时期的平凡女子一样追求财富和美貌、名利和地位。 尽管罗切斯特的表白和求婚让简感到非常高兴,但也不免忧虑和担心。因为她一直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婚姻就意味着束缚和屈服,意味着她要对他负责、受他的控制。当罗切斯特挥金如土,为她添购丝绸、珠宝的时候,她变得更加敏 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被苏丹宠爱的奴隶。她说:“他越是给我买东西,我的脸越是发烧,有一种烦恼和低人一等的感觉。”她反对罗切斯特称她为“天使”,也不喜欢他像打扮一个玩偶一样打扮她。她说:“我是一个有思想、有感觉的人。” 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她决定继续做阿戴尔的家庭教师。这一切都清楚地表明简具有很强的独立自主意识。然而在得知伯莎的存在以后,简·爱对罗切斯特尽管依依不舍却又坚决选择了离开。就在婚礼举行的当天,罗切斯特的疯妻的弟弟出现了,他知道罗切斯特另娶了新妻,便出来强行干涉。这让简不禁想起了那可怕的笑声、那场神秘的大火、那撕破了婚纱的陌生人……发生在桑菲尔德有如此多 的奇怪的事情!她告诉自己必须要离开。 离开桑菲尔德是简作出的最大的决定。从罗切斯特那里,她找到了渴望已
/ 4' 久的爱情,桑菲尔德是她第一个真正的家,离开了它仿佛就是离开了自己。但是,作为罗切斯特的情妇跟他生活在一起,却又意味着自我妥协,那是她最不想要的。甚至在知道伯莎的存在以前,她就觉得嫁给罗切斯特是一种冒险,他们压根儿就不会平
等,她害怕罗切斯特把她当玩物一样对待,更要命的是,嫁给一个地位比 她高的人,让她有负债感。简清楚地看到了她与罗切斯特的这种关系意味着自尊的丧失、意味着他对她的控制。她认为这是道德上的过错,她无法接受自己去做这样的事情。尽管桑菲尔德是她唯一的家,罗切斯特的求婚又让她有了幸福感和归属感,但是她知道,留在这儿也就意味着一种自我禁锢。因此,在能够离开的时候她还是坚决选择了离开。 在桑菲尔德遭遇大火之后,简和罗切斯特重归于好,找到了幸福的归宿。离开了桑菲尔德以后,简在莫尔顿过着简朴的生活,给一群穷孩子们做老师。她在经济上是独立的,并且担当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她对待传教士圣·约翰的态度也充分地证明了她的独立自主性。当她要答应嫁给他的时候,简听到了罗切斯特的呼喊。她便拒绝了他,再次来到了桑菲尔德。到那儿才发现桑菲尔德已经被烧成了平地,罗切斯特也变成了残疾,他失明了,一条手臂也没有了。他要靠她才能走路、才能看书,罗切斯特身体上的残疾需要简成为他的主人。大火烧掉了罗切斯特的庄园,还让他失去了双眼,让他顷刻间变得一贫如洗。简却截然相反,就在那个时候,她从叔叔那儿接过一大笔遗产。他们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了逆转。她完全可以放弃爱情、放弃现有的贫穷而孤独的生活。然而,她却采取了一种相 反的举动—结束了尊严与爱之间的徘徊,决定嫁给他。因为只有在能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她才肯跟罗切斯特结婚。她说:“在爱情和尊严之间,她只想求得内心的平静,一颗不被过多的恩赐压碎的心。”她不愿成为依附他的主人。只有在平等的情况下,婚姻才能够成立。 二、罗切斯特感性至上的爱情观 罗切斯特出身于名门望族,因为不是长子,没有财产继承权。他的父亲“既想使自己的家产不至于分散,又想让他也有财产以保持家族的声望”,和他哥哥一起帮他找了个对象,也就是后来发了疯的伯莎·梅森,在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时就和她结婚了”。婚后短暂的婚姻生活让罗切斯特彻底看清了伯莎的性格品质,使他意识到“自己从来没爱过她,从来没敬重过她,甚至从来没有了解过
/ 4' 她”。 罗切斯特从自己的妻子那儿得不到爱情的安慰,但心里又渴望着爱情,但他的爱情观依然停留在感性层面。首先,罗切斯特已经结了婚,不管他的妻子是不是疯了,是不是能够履行夫妻义务,在法律上他已经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了,就不 能和其他女子再组成家庭,但罗切斯特认为他“应该有自由去爱和被爱”,在他心目中,爱情已经凌驾于道德
法律之上。其次,为了试探简的内心想法,罗切斯 特特地邀请了英格拉姆小姐一干人等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客,并且刻意地讨好英格拉姆小姐,造成他似乎要向她求婚的假象,以此想使简产生妒忌的心理。他还假扮吉普赛人,假装给未婚女子们算命,想进一步地窥视简的情感世界。这样的做法其实至少伤害了两个人,一个是英格拉姆小姐,另一个是简·爱。罗切斯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势地位财富玩着爱情游戏,口口声声说着爱,但其行为又是何等的冷酷。再次,当和简·爱的结婚计划被粉碎时,罗切斯特竟提议到法国去过同居生活,幻想着和简·爱“厮守在一块儿”,“过着幸福、安全、无忧无虑的生活”,“相伴到老”。罗切斯特给读者描绘了一副温暖美丽的图画,只考虑到自己的精神需求,却没有想到这样做会给他人带来怎样的后果。 三、圣约翰理性至上的爱情观 与罗切斯特的感性至上的爱情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圣约翰理性至上的爱情观。在圣约翰身上,理智战胜情感,为主工作的精神压制了人类的正常感情,甚至可以拿圣洁的爱情来为之殉道。 第二个体现就是圣约翰对伴侣的选择。他承认自己“发疯似地爱着罗莎蒙德·奥利弗”,可是同时“却冷静而清醒地意识到,她不会成为他的好妻子,她不是那种适合于他的伴侣”。对他来说,结婚不过是手段,是实现自己传教理想的工具。在日常的相处中,圣约翰看到了简·爱身上的“温顺、勤奋、无私、忠实、坚贞、勇敢,非常文雅,又颇具英雄气概”等品质。圣约翰发现简的这些品质非常适合做一名传教士的妻子,有利于自己实现未来的宗教目标,于是充满功利地爱上了“实用性”极强的简·爱,命令她和自己一起学习印度斯坦语,并极力劝说她做自己的配偶兼助手去印度实现其殉道的使命,显然,圣约翰的理性至上的爱不符合人情,也不符合道德。第三个体现就是圣约翰对婚姻的态度。他要求简·爱嫁给他,却不会给她想要的爱情,但却希望有一个真实的婚姻关系。圣
/ 4' 约翰给不了简爱情,却要求简身心都属于他,这种“奉献的”爱情观体现了圣约翰人性中自私自利、虚伪的一面。 纵观《简·爱》中的三种爱情观,女主人公简·爱向往追求的爱情符合道德法律规范,能经受得住时间、空间、财产和地位的巨大变迁的考验,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有心灵的默契、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魅力;罗切斯特只想要爱情,随心所欲,置道德法律规范于不顾;圣约翰只要婚姻,并且把妻子看成是他实现自己理想的一个工具。相较之下,一个有思想、有见解的独立自主的女性简·爱的爱情观健康
纯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夏洛蒂通过刻画这样一个独立自主的文学形象,并注入一些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宗教观念,既表达了她对男性压迫者的强烈抗议,又表达了她追求独立自主、自由平等的女权主义思想。简·爱作为一个以“独立自主”而著称的文学形象,吸引并激励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去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