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准予重庆刘明律师事务所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准予重庆刘明律师事务所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重庆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3.10.21
【实施日期】2013.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准予重庆刘明律师事务所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
决定
重庆刘明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材料收悉。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