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发表时间:2013-09-28T10:23:29.373Z 来源:《读写算(新课程论坛)》2013年6期(下)供稿作者:罗险峰

[导读] 近年来,随着辩论热、演讲热在校园的悄然兴起,哲学常识课倍受同学们的欢迎。然而,不少同学分不清辩证法与诡辩论的界限。罗险峰

(荣县乐德职业中学校荣县 643100)

近年来,随着辩论热、演讲热在校园的悄然兴起,哲学常识课倍受同学们的欢迎。然而,不少同学分不清辩证法与诡辩论的界限。我们知道,诡辩论貌似辩证法,但辩证法决不等于诡辩论,辩证法与诡辩论有着严格的区别。下面就此谈点个人的浅见。

首先,在概念灵活性问题上,是客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还是主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主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基本思维方式。客观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确定性;客观事物质的变动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性。概念的灵活性必须以客观事物的变动性为基础,事物变动的幅度决定着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范围。一句话,概念的灵活性是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反映。而诡辩论则是从主观主义出发,以“我的需要”为转移,随心所欲地玩弄概念的灵活性,把概念的灵活性变成主观随意性。他们随意改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不顾同一概念在不同场合的性质和用法,随意套用。

其次,在事物转化的问题上,讲不讲事物转化的条件性,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重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和社会实践都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过渡和转化的。例如:错误常常是正确的先导;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但是,要使错误变成正确,失败变为成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善于从错误和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没有这个条件,就不可能实现转化,坏事永远变不成好事。在这里,一定的条件是事物转化的前提和关键。对此,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毛泽东选集》,第5卷,398页)而诡辩论则不然,他们脱离事物转化的条件,信口雌黄,“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他们任意地把坏事说成好事,把好事说成坏事,把失败说成胜利,把胜利说成失败。再次,在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上,是坚持个别与一般的对立统一,还是任意割裂个别与一般的联系,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又一重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是因为它们各自包含有特殊的矛盾,具有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即具有个性。然而,世界上的事物又是互相联系的,同类事物中包含有某种共同的本质,也就是具有共性。所以,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也就是事物的个性与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个别和一般是互相联结、不可分割的。

诡辩论在对待个别与一般的问题上与辩证法截然不同,要么割断个别和一般的联系,要么将个别混同于一般。两千多年以前,我国有个叫公孙龙的哲学家,曾经提出过一个“白马非马”的著名命题。在这个故事里,公孙龙的错误就在于夸大了白马和马的差别,否定了二者的联系、统一,只看到白马的个性,抹杀了白马与其他马的共性,从而陷入了诡辩论。

第四,在真理二重性问题上,是坚持真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还是只讲甚至夸大相对性而否认绝对性,也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之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真理作为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是客观的,既有绝对性,也有相对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绝对性寓于相对性之中,相对之中有绝对,二者密切相联、不可分割。诡辩论割裂真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联系,只讲真理的相对性,不讲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或者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定真理的客观性和绝对性。

在当代,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上,辩证法与相对主义的诡辩论也是不同的。辩证法反对把马克思主义看做僵死的教条,认为马克思主义要向前发展,它的个别原理、结论也是可以改变的。同时,辩证法又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客观真理,它的基本原理、原则没有过时,仍然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而相对主义的诡辩论却恰恰相反,他们打着“发展”的旗号,宣扬马克思主义“过时了”、“不灵了”,从而否定马克思主义是客观真理,企图取消马克思主义。

第五,在事物的现象和本质问题上,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主流,还是抓住事物某些表面现象的相似之处,故意混淆不同事物的本质区别,也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一个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是事物的外部形态和外部联系,是本质的外部表现。现象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样的,有真象和假象之分。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这种内部联系是由事物自身的特殊矛盾构成的。本质隐藏在事物内部,是相对稳定的。世界上既没有离开本质的纯粹的现象,也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赤裸裸的本质。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各有特点、互不相同,又互相依存、不可分割。诡辩论割裂现象与本质的内在联系,抓住事物表面现象的某些相似之处,把不同质的东西混淆起来,搞乱是非界限。

总之,唯物辩证法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即矛盾的观点看世界。而诡辩论则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从赤裸裸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出发,一切以“我的需要”为转移,任意择取事物矛盾的某个侧面,随意地加以引申和夸大,从而歪曲事实真相,否定客观真理。诡辩论之所以不同于辩证法,就是因为它用主观臆想代替客观事实,用似是而非的“论据”进行强词夺理的辩解,以伪证的谬论冒充真理。

论文:论诡辩

论诡辩术及破斥诡辩的方法 121150018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顾希 论辩指双方或多方具有互制性、对抗性的论争过程。谬误指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思维的逻辑规律或规则而发生的逻辑错误。而诡辩则是论辩与一些不自觉的谬误的一种结合,正如黑格尔所说,“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论辩、诡辩与谬误三者的关系可见下图: 诡辩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者为达到诡辩的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狡猾且多种多样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以“这鸡蛋真难吃”为例):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鸡蛋好吃也罢,难吃也行,光抱怨有什么用,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努力去向鸡靠拢!)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鸡蛋“难”吃是因为你一口吃一个噎住了,要遵循社会发展阶段,一口吃一点就“容易”吃了。)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虽然口感差了点,但对我们的身体是有益的,如果擅自引进一只美国蛋,我们的吸收系统和胃的承受力乃至整个内分泌,恐怕都会崩溃的。)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鸡蛋难吃是因为你认为它不好吃,如果你认为它好吃它就不难吃了。)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你道德上有问题,广大人民群众都说好吃,怎么就你说难吃?这蛋是人民选出来的!)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谬 误 诡 辩 论 辩

201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升本《政治》精彩试题及问题详解解析汇报

2018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专升 本政治 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 )两部分,满分 150 分。考试时间 150分钟。 一、选择题: 1~40 小题,每小题2 分,共 80 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的。 1.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区别在于如何回答() A. 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B.世界有无统一性的问题 C.世界的存在是怎样的问题 D.世界可否被认识的问题 2.相对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这是一种() A. 唯物辩证法的观点 B.形而上学的观点 C.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 D.相对主义诡辩论的观点 3.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 A. 实质 B.总特征 C.核心 D.总规律 4.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 A. 绝对同 B.相互分离 C.相互依存 D.绝对排斥 5.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与唯心主义认识路线的对立表现为() A. 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对立 B.反映论与先验论的对立 C.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D.能动反映论与直观反映论的对立 6.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因为() A. 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的特 点 B.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C.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 D.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7.社会存在指的是() A. 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B.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 C.社会的物质财富 D.生产力的基本要素 8.生产关系包括多方面的容,其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 A. 产品分配关系 B.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 C.产品交换关系 D.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9.上层建筑的两个组成部分是() A. 意识形态和政治上层建筑 B.意识形态和观念上层建筑 C.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D.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 10.社会革命和改革都根源于() A. 新理念和传统观念的矛盾 B.人口增长和资源匮乏的矛盾 C.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D.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矛盾 11.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是() A. 决定论和非决定论 B.宿命论和唯意志论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英雄史观和群众史观 12.鸦片战争后,中国贫穷落后和一切灾祸的总根源是() A. 帝国主义的压迫 B.封建主义的压迫 C.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 D.民族资本主义的压迫

常见逻辑谬误

常见逻辑谬误 其实逻辑学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神秘和阳春白雪,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话以及在论坛上发言都在遵循语法、文法的逻辑严谨,但是有时也会出一些笑话。 为了给无暇深究逻辑学原理的网友一个在论坛上发言更加简洁、有理、有力的速成办法,现将常见逻辑谬误单独发帖如下: 谬误是指人们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所产生的一切逻辑错误。 谬误可以分为两大类:形式谬误与非形式谬误(概念谬误)。 形式谬误是指那种由于违反形式逻辑的规则而产生的逻辑形式不正确的各种谬误,如:同语反复、循环定义、概念不当并列、偷换概念、转移论题、自相矛盾、两不可、以偏盖全、循环论证、倒置因果等。 非形式谬误是从形式上看是符合逻辑的,但因为其中因知识水平、常识、概念定义等错误而得出谬误的结论,如:词语歧义、语句歧义、诉诸无知、诉诸武断、诉诸怜悯、诉诸感情、人身攻击、诉诸权威、因人纳言、因人废言等。 (一)形式谬误 1、同语反复 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一样违反了定义的一条规则,即定义项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具体地说,同语反复是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例如: -乐观主义者就是乐观地对待生活的人。 2、循环定义 循环定义是间接地包含了被定义项。例如: -如果把"奇数"定义为"偶数加1",那么,偶数是奇数加1得到的数。 -如果把丈夫定义为妻子的爱人,那么,妻子就是丈夫的爱人。 在这个定义中,定义"丈夫"必须用"妻子"这个概念,而定义"妻子"则必须用"丈夫"这个概念,因此,这个定义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明。 复习题 -甲问:什么是生命?

乙回答:生命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 甲又问:什么是有机体? 乙回答:有机体是有生命的个体。 以下那项与上述对话最为类似: ①甲:什么是真理? 乙:真理是符合实际的认识。 甲:什么是认识? 乙:认识是人脑对外界的反应 ②甲:什么是逻辑学? 乙: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规律的科学。 甲:什么是思维形式结构规律? 乙: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是逻辑规律。 ③甲:什么是家庭? 乙:家庭是以婚姻、血缘或收羊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甲:什么是社会群体? 乙:社会群体是一定社会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单位。 ④甲:什么是命题? 乙:命题是用语句表达的判断。 甲:什么是判断? 乙:判断是对事物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⑤甲:什么是人? 乙:人是有思想的动物。

马克思主义哲学易错点

2020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易错知识点整理 (1)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混同。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3)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4)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和具体科学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5)西方的人本主义不同于近代人道主义。近代人道主义崇尚理性和科学,倾向于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西方的人本主义也不同于当代流行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理性和科学的产物,强调尊重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6)“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7)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就是世界观”(不确切)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世界观则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或根本观点。世界观是每一个有相当生活经验的人都有,但并非每个人都自觉地系统地掌握某种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原始社会的人也有世界观,但还没有哲学;“哲学是说明哲理的学问”(同语反复);“哲学是理论体系”(定义过宽);“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定义过窄,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围)。 (8)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知识的关系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逻辑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问题”。以上命题都是试图用认识论的问题来取代哲学基本问题。 (9)“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10)“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

2018年高考政治人教版复习配套课时作业73 含解析

课时作业(七十三) 哲学的基本派别 1.[2017·“江淮十校”联考]古希腊哲学家、米利都学派的第三位学者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体是万物之源。他有过一段重要论述:“正如我们的灵魂是气,并且把我们结合在一起一样,气息和空气也包围着整个世界。”下列与材料蕴含的哲学观点相一致的是( ) ①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②吾心便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③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④理念是世界的本原 A.②④B.②③ C.①③D.①④ 答案:C 解析:题中阿那克西美尼认为“气体是万物之源”是典型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观点,②中“吾心便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是主观唯心主义;④中的“理念”是世界本原,属于客观唯心主义。①③属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范畴。故本题答案选C。 2.[2017·南京高三调研]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下列能够反映这一思想的中国古代哲学观点是( ) A.万物皆备于我B.气者,理之依也 C.存在就是被感知D.未有此气,已有此理 答案:B 解析:A、C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D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表现;B 是唯物主义的表现,符合题意,入选。 3.[2017·徐州沛县中学质检]从哲学派别的基本形态看,下列名言中与众不同的是( ) A.物是观念的集合 B.存在就是被感知 C.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 D.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产物 答案:D 解析:哲学派别的基本形态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A、B、C三项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表现;D项是客观唯心主义的表现,故D项符合题意,入选。 4.[2017·龙泉实验中学入学考试]中外哲学史上曾产生过“元气一元 论”“理生万物”与“一切皆流,一切皆变”等哲学观点,他们按照顺序对应的

初中政治教学论文 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浅谈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 近年来,随着辩论热、演讲热在校园的悄然兴起,哲学常识课倍受同学们的欢迎。然而,不少同学分不清辩证法与诡辩论的界限。我们知道,诡辩论貌似辩证法,但辩证法决不等于诡辩论,辩证法与诡辩论有着严格的区别。下面就此谈点个人的浅见。 首先,在概念灵活性问题上,是客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还是主观地运用概念的灵活性,是辩证法与诡辩论的主要区别。 唯物辩证法认为,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基本思维方式。客观事物质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确定性;客观事物质的变动性决定了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性。概念的灵活性必须以客观事物的变动性为基础,事物变动的幅度决定着反映它的概念的灵活范围。一句话,概念的灵活性是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反映。而诡辩论则是从主观主义出发,以“我的需要”为转移,随心所欲地玩弄概念的灵活性,把概念的灵活性变成主观随意性。他们随意改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不顾同一概念在不同场合的性质和用法,随意套用。如“缴学费”这一概念,其本意是学生入学读书时应按学校规定交纳费用。而现在却被某些官僚主义者用来为其所犯错误进行辩护和开脱,当做逃避罪责的遁词。时下,有些官僚主义者主观主义的想当然、瞎指挥,造成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果,他们只轻描淡写地甩出一句话:“就算(或权当)交了一次学费。”不反省,不自责,偷换了“缴学费”的本意。再如:去年三月李登辉在台湾搞的“直驯政治把戏,从逻辑思维上看,也包含有偷换概念的诡辩论成分。李登辉之流想把台湾2100万中国人说成是一个独立于中华民族之外的“生命共同体”,然后再援引“主权在民”的学说,把他们杜撰的“台湾生命共同体”等同于“主权在民”的“民”,以此为其“总统”和“台湾主权独立”披上合法的外衣。众所周知,“主权在民”的“民”是指一国的国民,而非一省的省民。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的民众是中华民族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的主权不可分割。李登辉想把“省民”偷换成“国民”,以此为“台湾主权独立”寻求市场,这种拙劣的诡辩伎俩能够骗得了谁呢?

悖论及其对数学发展的影响

悖论及其对数学发展的影响 【开场白:一个传说】一个讼师招收徒弟时约定,徒弟学成后第一场官司如果打赢,则交给师傅一两银子,如果打输,就可以不交银子。后来,弟子满师后却无所事事,迟迟不参与打官司。老讼师得不到银子,非常生气,告到县衙里,和这位弟子打官司。这位弟子却不慌不忙地说:“这场官司如果我打赢了当然不给您银子,如果打输了按照约定也不交给您银子,反正我横竖不交银子。”一句话把老讼师给气死了。 类似的: 1)我正在说谎?!! 2)鸡与鸡蛋何为先? 一、悖论的定义 “悖论”(英语:Paradox,俄语:Πарадокс)的字面意思是荒谬的理论,然而其内涵远没有这么简单,它是在一定理论系统前提下的看起来没有问题的矛盾。 关于悖论,目前并没有非常权威性1 的定义,以下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通常认为,一个论断,如果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它,都会导出一个与原始判断相反的结论,而要推翻它却又很难给出正当的根据时,这种论断称为悖论;或者,如果一个命题及其否定命题均可以用逻辑上等效的推理加以证明,而其推导又无法明确提出错误时,这种自相矛盾的命题叫做悖论。这种“定义”,比单纯从字面理解有所细化,也比较容易理解,但仍不够准确。 下述说法是A.A.富兰克尔给出的:如果某种理论的公理及其推理规则看上去是合理的,但在这个理论中却推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或者证明了这样一个复合命题,它表现为两个矛盾命题的等价式,我们称这个理论包含了一个悖论。这里强调了悖论是依赖于一定的理论体系的,但是,只是说,某个理论体系包含了悖论,而没有言明什么是悖论。 悖论不同于通常的诡辩或谬论。诡辩、谬论可以通过已有的理论、逻辑论述其错误的原因,是与现有理论相悖的;而悖论虽感其不妥,但从它所在的理论体系中,不能阐明其错误的原因,是与现有理论相容的。悖论是(在当时)解释不了的矛盾。 悖论蕴涵真理,但常被人们描绘为倒置的真理; 悖论富有魅力,既让您乐在其中,又使您焦躁不安,欲罢不能; 数学历史中出现的悖论,为数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二、悖论的起源 起源之一:芝诺悖论(公元前五世纪) 芝诺(Zenon Eleates,约公元前490年——约公元前429年)出生于意大利南部的埃利亚(Elea)城,是古希腊埃利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nides)的学生。他否定现实世界的运动,信奉巴门尼德关于世界上真实的东西只能是“唯一不动的存在”的信条。在他那个时代,人们对时间和空间的看法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空间和时间无限可分,运动是连续而又平顺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由一小段一小段不可分的部分组成,运动是间断且跳跃的。芝诺悖论是针对上述二观点而提出的。他关于运动的四个悖论,被认为是悖论的起源之一。其中前两个悖论是针对那种连续的时空观而提出的,后两个悖论则是针对间断时空观提出的。 (1) 一物体要从A点到达B D点;而要到达D点,又必先抵达其1/8处之E点。如此下去,永无止境,因此,运动不可能存在。

马原课机考试题目整合第一章试题及答案解析(2018年度5月)

第一章试题清单(含答案) 一.单选题 1.哲学是:() A.一切科学之科学( ) B.各门学科的知识基础( ) C.系统化和理论化的世界观(√) D.特定时代人们的世界观( ) 2.从哲学上看,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现象:() A.矛盾现象与和谐现象( ) B.运动现象与静止现象( ) C.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 D.进步现象与倒退现象( ) 3.哲学基本问题是:() A.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B.实践与认识的关系问题( ) C.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 D.真理与谬误的关系问题( ) 4.从哲学上看,人类的一切活动归纳起来无非是两大类活动:()

A.建设活动和破坏活动( ) B.自由活动和不自由活动( ) C.生存活动和发展活动( ) D.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5.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的唯一特性是:() A.存在性( ) B.结构性( ) C.运动( ) D.客观实在性(√) 6.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范畴的正确理解是:() A.物质是各种实物的总和( ) B.物质范畴是从各种物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C.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它可以被感知( ) D.物质是自然界中具体的物质形态( ) 7.哲学物质概念与关于具体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自然科学物质概念之间的关系是:() A.本源和派生的关系( ) B.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C.本质和现象的关系( ) D.形式和内容的关系( )

8.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的定义继承和汲取了:() A.以往唯物主义理解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的合理内容(√) B.以往唯心主义理解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的合理内容( ) C.以往辩证法理解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的合理内容( ) D.以往可知论理解物质存在和物质概念的合理内容( ) 9.我们认识和把握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前提是:() A.对哲学的正确理解( ) B.对物质的正确理解(√) C.对意识的正确理解( ) D.对宇宙的正确理解( ) 10.“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应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这一论断是:() A.认为一切物质都具有意识的“物活论”观点( ) B.辩证唯物主义解释意识起源的正确观点(√) C.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感觉论观点( ) D.把意识与物质等同的庸俗唯物论的观点( ) 11.意识产生的决定性环节是:() A.人脑的进化( )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八章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概述 逻辑思维规律作为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它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一是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逻辑形式的特有规律,二是普遍适用于各种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就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而言,主要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或称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①。 一、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作用 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是人类正确进行逻辑思维的根本准则和基本依据。正确的逻辑思维必须具备同一性、无矛盾性、明确性和论证性。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同一律要求概念、判断②必须是确定的,自身同一的;矛盾律要求概念、判断必须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排中律规定了不能对相互矛盾的概念以及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的判断同时加以否定;充足理由律要求我们进行推理时,所依据的理由(前提)要正确,推论(结论)和理由之间要有必然的逻辑联系。 总之,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表现了正确逻辑思维的基本特征,只有遵守这些基本规律,才可能保证逻辑思维活动的确定性、合逻辑性。 二、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性 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认识过程中思维活动的规律,而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但是,二者是有密切联系的。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客观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和普遍联系性的反映。 列宁曾经指出:逻辑规律是客观事物在人的主观意识中的反映。这就是说,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不是先验的,也不是约定俗成的,它们是人类长期的实践中对客观事物或现象的质的规定性以及最一般关系的概括和总结。可见,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是具有客观性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客观事物都处于永恒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但是,它们同时又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一面。这种相对稳定性是客观事物在质变过程中处于量变阶段所呈现出来的面貌。它使客观事物仍然保持其原有的质的规定性,使这一事物仍然是该事物,而不是其他的事物。另外,客观事物之间以及内部诸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任何客观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客观世界的这些性质以及联系反映到人的意识活动中,就表现为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 第二节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基本内容 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必须保持自身的同一。也可以表述为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思想,如果它反映了某个客观对象,那么它就反映了这个客观对象。 同一律的逻辑表达式:A是A,或者A→A。 表达式中,“A”表示任何一个思想(概念或判断)。“A是A”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如果A反映什么,那么它就反映什么。“A→A”表示如果A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如果A 是假的,那么它就是假的。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概念或判断所反映或所断定的内容始终如一,其性质始终不变。 ①关于充足理由律是否属于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逻辑界历来有争议。本章对充足理由律也作一介绍,供学习时参考。 ②“概念和判断”是与“词项和命题”对应的,考虑到日常思维中对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进行命名的语言习惯,我们在本章中使用“概念和判断”这一称谓。

诡辩论基本概念

诡辩论 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英文名称:Sophism 实质:它是形而上学的变种,是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委屈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定义: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

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词义演变:诡辩的思维方式古已有之。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哲学家芝诺就曾提出“飞矢不动”等带有诡辩特征的著名命题;中国先秦时代的名辩家们也曾提出过一些把辩证法歪曲为诡辩论的命题,如“两可论”、“鸡三足”、“犬可以为羊”、“白马非马”等等。但“诡辩论”一词则源出希腊语。公元前 5世纪前后,在古希腊有一批传授知识、教人以论辩和演说技巧的职业教师,被称为“智者”。智者们以其独特风格自成流派,即智者派。智者们对哲学和社会问题有各自不同的见解,他们在深入研究和运用论辩术时,涉及到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对于推进哲学和逻辑思维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智者们的观点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感觉主义、怀疑论、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因素。例如,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提出了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有益见解,却未能正确地把握感觉对客观对象的依赖关系,导致把个人的感觉作为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标准的相对

数学上的悖论谬论

这篇关于数学上的悖论谬论的论证的文章是由北大中文系Matrix67所写,读来感觉很有意思,和大家一起分享,来一场头脑风暴。 1=2?史上最经典的“证明” 设a = b,则a·b = a^2,等号两边同时减去b^2就有a·b - b^2 = a^2 - b^2。注意,这个等式的左边可以提出一个b,右边是一个平方差,于是有b·(a - b) = (a + b)(a - b)。约掉(a - b)有b = a + b。然而a = b,因此b = b + b,也即b = 2b。约掉b,得1 =2。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谬证了。TedChiang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DivisionbyZero中写到: 引用 There is a well-known “proof” that demonstrates that one equals two. It begins with somedefinitions: “Let a = 1; let b = 1.” It ends with the conclusion “a = 2a,” that is, one equalstwo. Hidden inconspicuously in the middle is a division by zero, and at that point the proofhas stepped off the brink, making all rules null and void. Permitting division by zero allowsone to prove not only that one and two are equal, but that any two numbers at all—real orimaginary, rational or irrational—are equal. 这个证明的问题所在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等号两边是不能同时除以a - b的,因为我们假设了a = b,也就是说a - b是等于0的。 无穷级数的力量(1) 小学时,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下面这个式子等于多少? 1 + (-1) + 1 + (-1) + 1 + (-1) + … 一方面: 1 + (-1) + 1 + (-1) + 1 + (-1) + … = [1 + (-1)] + [1 + (-1)] + [1 + (-1)] + … = 0 + 0 + 0 + …

矛盾分析法原理及方法

矛盾分析法原理及方法 (一)原理 1、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同一性——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斗争性——相互排斥、相互分离。 2、辩证关系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二)方法论 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二、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 (一)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具有普遍性。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二)方法论 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批判与继承相统一。 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原理 矛盾的特殊性: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二)方法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矛盾分析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四、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方法 (一)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二)方法论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观点。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个别——一般——个别。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我们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 五、“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五、“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 (一)原理 1、两点论 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包含有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都有自己的两点。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的发展。 2、重点论 (1)主次矛盾辩证关系。 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在复杂事物中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 (2)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 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每一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 (二)方法论 我们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运用两点论进行宣传,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有全面的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中,请选出最符合题意的1项,并将代表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题干的括号内。) 1.哲学是( ) A.关于自然界和社会一般发展的科学 B.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C.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D.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世界观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的根本分歧是( ) A.肯定世界的统一性还是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B.认为世界统一于运动还是统一于静止 C.认为世界统一于主体还是统一于客体 D.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还是统一于精神 3.“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说的是() A.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B. 物质和运动的统一 C. 形而上学和诡辩论的统一 D.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哲学上两大对立的基本派别是() A.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B.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一元论和二元论 5.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是( ) A.物质范畴 B. 实践范畴 C.运动范畴 D.意识范畴 6.哲学上的两种对立的发展观指的是() A.唯理论和经验论 B.唯物论和唯心论

C.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D.世界观和方法论 7.爱因斯坦说:“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这说明( ) A.哲学是“科学之科学”B.哲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有指导意义C.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D.哲学是自然科学的概括 8.一切物质在本质上都具有类似感觉的反映特性是( ) A.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B.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D.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9.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其中一个是同一性,另一个是() A.普遍性B.特殊性C.斗争性D.客观性 10.“居安思危”这名话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B.矛盾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C.内因和外因相结合推动事物发展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11.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在于() A.论前者承认可知论,后者否认可知论B.前者承认一元,后者承认二元论C.前者承认唯物论,后者承认唯心论D.前者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后者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 12.事物发展的动力是() A.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单独性起作用B.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时起作用C.矛盾的同一性D.矛盾的斗争性 13.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 A.事物的全局未变,局部发生了变化B.事物的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C.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D.事物的本质未变,但非本质属性发生了变化

数学谬论与诡辩赏析——几何篇

数学谬论与诡辩赏析——几何篇 一、梯形的上底等于下底 如图,任意梯形的上底为a,下底为b,中位线为c 下面来证明a=b 证明方法如下: 因为c 是梯形的中位线 所以a+b=2c 等式两边都乘以(a—b),得 (a+b)·(a—b)=2c·(a—b) 展开得a2-b2=2ac-2bc 移项得a2-2ac=b2-2bc 等式两边都加c2,得 a2-2ac+c2=b2-2bc+c2 即(a—c)2=(b—c)2 两边都开方,得a-c=b-c 等式两边都加c,得 a=b 这就是说,任何梯形的上底都等于下底。结论当然是荒谬的,要是这样的话,梯形和平形四边形岂不是没有区别了么?但是,证明过程中什么地方错了呢? 解析:错在等式(a—c)2=(b—c)2两边都开方得 a—c=b-c 这个环节上。因为由(a—c)2=(b—c)2,只能得到|a—c|=|b-c|。在这里 a—c<0,b-c>0,所以,a—c不可能等于b-c,即a≠b。 二、大圆半径等于小圆半径 如左图,在两个同心圆中,大圆半径为R,小圆半径为r,下面来证明R=r。

证明:如右图,使大圆沿着直线滚动一周,这时,大圆的周长=AA ′=2πR 。由于两圆是固定在一起的,所以小圆也转动一周,移动的距离是BB ′,即BB ′=小圆的周长=2πr 。 因为四边形AA ′B ′B 是矩形,所以AA ′=BB ′ 由AA ′=2πR ,BB ′=2πr , 得,2πR =2πr 在等式两边都除以2π,得R =r 即 大圆半径=小圆半径。 解析:从图上看,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实际上其中忽略了一个隐含的因素,即因为两圆固定在一起,小圆除了滚动之外,还随着大圆的滚动向前滑行。因此,AA ′是大圆的周长,BB ′虽与AA ′相等,实际却并不与小圆周长相等,它要比小圆周长大出许多。由于大前提错了,由此而推导出的结论也不可能正确。大圆的直径、半径不可能与小圆的直径、半径相等! 三、三角形内切圆面积大于该三角形面积 设三角形的周长为30,面积为75,根据S =12(a+b+c)r =12pr ,得内切圆半径r =2S a+b+c =2×7530=5。于是,三角形内切圆的面积=πr 2=25π>75,即三角形内切圆面积大于三角形面积。 解析:部分居然大于整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三角形的面积与周长之间有着内在的相关性: 由秦九韶——海伦公式和平均值不等式,得 S=s(s-a) (s-b) (s-c) ≤s ???? ??(s-a)+(s-b)+(s-c)3 3 = s ? ????3s-2s 33

诡辩论解析

诡辩论实例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何谓';和之以天倪';?曰:';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 翻译: "假如让我和你辩论,你胜了我,我不能胜你,你真的就对了吗?我真的就错了吗?我胜了你,你不能胜我,我真的就对了吗?你真的错了吗?那些观点有的情况下是对的,有的情况下是错的?那些观点都是对的,那些观点都是错的?我和你相互之间并不能彻底弄明白。人本来就受到他自身观念的蒙蔽,那么,我们让谁来纠正呢?让与你意见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你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看法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一致,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意见都不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不同,怎么能指正呢?让与我和你的看法都相同的人来指正,既然与我和你都一样,怎么能指正?那么,我和你和别人全都不能相互透彻了解,还要守着那立场吗?什么叫';用合道的标准来融和各自的立场';呢?答案是:';肯定"不肯定的",成就"未成就的"。';';肯定';如果真的是';肯定';,那么,';肯定';与';不肯定';的差异,也不去分别;';成就';如果真的是';成就';,那么,';成就';与';未成就';的差异,也不去分别。声音的变化由于发声的条件不同而产生,倘若它们能超越发声的条件,用合道的标准来融和,依此引伸扩展开去,能穷尽岁月。没有时间观念,没有利害观念,效应从';无';的境界中发出来,故而也存在于';无';的境界之中。" 在这里,庄子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问题。他认为辩论双方和另外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作为判断的标准,换言之,也就是说,在认识领域内找到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庄子在否定了所有认识范围内的标准后,并未对判断是非的标准作出回答,相反,他否定了所有的标准,得出了“是”、“非”无定的错误结论。 相对主义是一种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的哲学学说。该学说主要应用在涉及道德准则的场合,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价值观和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 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它把一切都看作是相对的、主观的、任意的,取消了真理和谬误的客观标准,为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大开方便之门,成为进行诡辩的最应手的工具。 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它是形而上学的变种,是主观唯心主义、相对主义。因为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委屈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

形而上学(metaphysics)是哲学术语,哲学史上指哲学中探究宇宙根本原理的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述同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或方法论。它用孤立、静止、片面(注意理解“片面”涵义,最直白的说法即你所见为片面的,而探究本质)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也叫玄学。 相对主义,诡辩论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 否认绝对运动和否认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 所谓静止就是指没有发生某一特定形式的运动而言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相对静止是运动的特殊形式和量度,是物质分化的前提和条件,正是由于事物在运动中存在着静止这一方面,才能形成无限多样、性质各异的事物,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相对主义:割裂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否认事物本身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的思维方式。其特征是片面强调现实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夸大认识的主观形式和对历史条件的依赖,否认客观真理;只看到事物和认识中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相互过渡,否认它们的区别和对立,抹杀它们之间的界限。 诡辩论: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 什么是相对主义与诡辩论相对主义:是一种形而上学、唯心主义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主义夸大人们的认识的相对性,把相对和绝对完全割裂开来,否认相对中有绝对,否认客观的是非标准。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基础,由于它

常见逻辑谬误

常见逻辑谬误 令霸贤 在当前中国的网络上,各种论战的狼烟从未消散过。然而,很大一部分论战都陷入胡说八道、纠缠不清、鸡同鸭讲的境地,让人感到十分无奈。论战者的信息与知识缺乏是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逻辑思维混乱,从而导致了各种逻辑谬误与诡辩的出现。之前写了一篇分析归谬式诡辩的文章(链接),而在本文中,笔者想对各种常见的逻辑谬误进行盘点。 逻辑谬误分为形式逻辑谬误与非形式逻辑谬误。 形式逻辑谬误是指不依据形式逻辑推理规则进行推理、演绎、论证而导致的逻辑谬误: 否定前件谬误:“如果A那么B;非A;所以非B。” 例:“如果是鸟类,那么终将死亡;人不是鸟类;所以人不会死亡。” 这是对直言三段论的误用。直言三段论的正确形式应该是:“如果A那么B;A;所以B。” 肯定后件谬误:“如果A那么B;B;所以A;” 例:“如果是油条,那么是好吃的;面包是好吃的;因此面包是油条。” 这同样是对直言三段论的误用。 假两难推理:“A或B或C;非A;所以B。” 这是对选言三段论的误用。选言三段论的形式是:“A或B;非A;所以B。”,级联起来则是这种形式:“P1或P2或P3……或Pn;非P2且非P3……且非Pn;所以 P1。”用福尔摩斯的话说则是:“当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它就是真相,不管它看起来有多么的不可能。”

之所以将这种谬误叫做假两难推理,是因为诡辩者常常以这类形式表述:“支持中国或支持美国;你不支持中国;所以你支持美国。”诡辩者在表述上刻意将“中立”这个选项隐去,造成选言三段论的假象。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倾向于将假两难推理归入非形式逻辑谬误。 形式逻辑谬误还有很多,大部分还没正式命名,在此不一一表述,下面重点说一下非形式逻辑谬误: 诉诸无知:断定一件事物是正确,只是因为它未被证明是错误;或断定一件事物是错误,只因为它未被证明是正确。 比如很多阴谋论者的逻辑是这样的:你不能证伪我的理论,所以我的理论就是正确的。 再比如一些“中医粉”的逻辑:科学不能证伪中医理论,所以中医理论是正确的。(似乎要捅马蜂窝了。) 当然“中医粉”也会攻击不接受中医者是诉诸无知:“在当前中医理论还不能得到科学上的证明,但不代表中医是错的。”其实这并非诉诸无知,因为人们在医疗这种性命攸关的 事情上,人们不但不接受被证伪的理论,也不接受未被证实且未被证伪的理论,而只接受已被证实的理论。 循环论证。又称“预期理由”、“乞辞魔术”。这是用假设去证明假设的逻辑谬误。 典型形式:“如果P那么Q,如果Q那么R,如果R那么P;假设P;所以P。” 例:“《XX》说神是存在的;由于《XX》是神的话语,所以《XX》肯定不会错;所以神是存在的。” 当然,诡辩者使用循环论证的时候,会绕一个大圈子,使得看起来毫无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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