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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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作者:万丙良陈少愚葛双桃

来源:《湖北农业科学》2017年第22期

摘要:“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积极探索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完善成果权益分配制度,提高成果完成人的成果收益比例;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同考核;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开展商业化合作育种和实行技术总承包;加强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成果转化效率。这些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明显提高,创新成果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关键词: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权属

中图分类号:F333.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22-4399-03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22.048

Abstract:Since “Twelve Five-Year” plan,the Food Crop Research Institute of 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 actively explored new mechanism of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and had realized the development of bo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main measures are:perfecting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allocation of achievement equity to boost the retur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pleter; setting up the scientific assess mechanism for both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exploring new ways of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eeds achievements trade platform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in transforming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

Key words: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chievement;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hievement ownership

农业科技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农业科技成果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是实现农业科技推动力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是主要从事粮食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以及成果推广应用的省级科研单位,承担着为湖北粮食生产提供品种和种植技术方面的科技支撑的重要任务。粮食作物研究所始终将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作为实现科技支撑作用两个重要支点,二者相互促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特别是“十二五”以来,粮食作物研究所在种业权益比例分配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被农业部列为种业人才培养和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单位,在改革种业成果权益分配关系,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创新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效果。

1 主要做法

1.1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让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据可依

各级政府一直非常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近年来,湖北省及武汉市先后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十条”“黄金十条”,但因单位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仍然顾虑重重。为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给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松绑,粮食作物研究所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的指导下,借鉴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经验,制定实施了《粮食作物研究所种业科研成果权属确定实施细则(试行)》《粮食作物研究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粮食作物研究所科研人员持股管理办法(试行)》和《粮食作物研究所关于科研人员企业兼职兼薪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对种业科技成果所有权的确认、收益分配、转化方式以及科技人员持股、兼职兼薪等科技人员重点关切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如,科技成果完成人对成果具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允许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果完成人可以拥有股份;允许科研人员利用技术成果创办公司;科研人员可以到企业兼职兼薪。办法的出台无疑为解除广大科研人员的思想顾虑,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1.2 提高个人的成果权益分配比例,让利于科研团队和成果完成人

“十五”期间,粮食作物研究所单位、团队和成果完成人在成果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为

5∶3∶2,“十一五”后将单位、团队和成果完成人的收益分配比例调整为4∶2∶4。2016年进一步将单位、团队和成果完成人的收益分配比例调整为3∶2∶5,成果完成人和团队收益占比达到70%。团队的成果转化收益还可以进行二次分配,用于团队成员的奖励性绩效和人才激励,因此个人从成果转化中实际获得收益比例超过50%,最高的达到70%。

1.3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同部署、同考核

将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结合,同部署、同考核。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岗位绩效考核目标,同科技创新工作一起进行考评。根据完成情况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在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重大成绩的科研人员在年终职工考核中可以直接定为优秀等次;在岗位绩效考核评分中,成果转化获得的横向经费权重高于来至国家、部省等的纵向经费权重。结合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要求每个科研团队至少联系一个企业开展技术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为了使科技成果符合产业需求,提高成果转化率,要求科技人员转变思维方式,从产业需求中凝练科学命题开展科技创新。根据湖北省当前水稻产业发展状况,粮食作物研究所组织科研人员进行专题研讨,凝练出了“稻虾复合种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优质高效专用水稻种质创新与良种培育”命题,组织创新团队进行协作攻关。

1.4 产学研结合,探索商业化育种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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