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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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调
研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
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
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
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
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
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
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
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
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
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
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
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
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
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
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
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
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
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
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
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
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
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
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
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
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
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挂钩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制度,建议新一轮帮困的对象由镇民政办和居委会提出,从而能切
实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做到扎口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三、增加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资金是社会救助的物质基础,政府财政资金等资金投入是开
展社会困难群体救助的主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市社会救助能力的
主要手段。在座谈会中,广大民政干部呼吁较为强烈的是要结合
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财政支付比例,增加社会帮扶资金,增加社会福利基金,使我市社会困难群体都能按政策规定及时足
额地得到救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新路子
社会救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从政治、经济两
方面着眼,采取政府决策、政策调整、法制建设、社会救援等多
种手段,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要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民间组织,鼓励、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是解决资金问题的
有效途径。要探索以社会互助为宗旨的民间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
的扶危、济困、安老、助残、扶幼、救孤等慈善会、福利会、基
金会,使其成为救助社会困难群体的主要载体。
(1)实施鼓励发展的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将
部分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具体事务工作转移给民间组织去做。
在城区将有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以社会
团体的名义在社区开展各种类型的互帮互助活动,政府可出台相
应政策,对承担社会救助责任的团体或组织给予资助,以吸引和
带动更多的社会财力,帮助困难群体。
(2)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以奉献、互动、互助、互爱等内容的公益性福利工作。形成对社会困难群体,有残帮残、有弱帮弱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3)积极探索设立社会救助基金会。目前,要在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立基金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允许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利用其捐赠的财产设立私立基金会,并允许他们以个人或企业、组织的名称命名,鼓励有实力的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回报社会,将一部分自由资金和财产捐赠出来,用于社会救助事业,允许他们有个人冠名权。凡是救助性民间组织捐赠的资金财产,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