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知识点考点解析含答案 故都的秋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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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

学习目标

1.了解郁达夫及其作品;

2.掌握重要字词;

3.了解写作背景,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心境。

知识积累

文学常识

作家作品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字达夫,浙江富阳人,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郁达夫1913年留学日本,深受近代欧洲和日本各种社会思潮和文艺作品的薰陶;1922年回国,与郭沫若等组织了“创造社”;1930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抗战爆发后,流亡到苏门答腊坚持抗日;1945年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1952年中央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散文集有《郁达夫文集》《达夫游记》等。

写作背景

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并进行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在杭州居住了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这二三年间,郁达夫花了很多时间到处游山玩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这是他在这段时间创作的主要收获,为我国现代游记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杭州其间,郁达夫提倡静的文学,写的也多是“静如止水似的遁世文学”。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

字词总汇

字音

混沌(dùn)潭柘(zhè)寺一椽(chuán)岐(qí)韵

颓(tuí)废廿(niàn)四桥平仄(zè)房檩(lǐn)

成语

混混沌沌:迷糊不清的样子,模糊一片,不分明。

不能自已:无法控制自己,使自己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

一叶知秋:从一片树叶的凋落,知道秋天的到来。比喻通过个别的细微的迹象。可以看到整个形势的发展趋向与结果。

课文精要

理解主旨

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

理清结构

第一部分:总起(第1、2自然段),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

第二部分:分写(第3—12自然段),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

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

第三部分:总括(第13、14自然段),南国之秋,色味不如北国之秋浓。

把握重点

【高清课堂:故都的秋0分25秒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两句话告诉我们: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好就好在清、静、悲凉;可是北国的秋却较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作者接着补充“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不远千里”“要……更要”“赶上”,可以看出作者对北国秋天的渴盼和急切。这么急切的缘由,就是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

吃东西会有味道,可是季节也有味道吗?辛弃疾的《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秋天是有滋味的。在辛弃疾看来大约是愁的,是“欲说还休”的。郁达夫先生对于故都的秋的味道大约就是“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郁达夫为什么对秋天有这样的一番认识呢?而且对故都的秋感觉如此的特别呢?

在文章第12自然段作者分三层进行阐述:第一层举例归纳论证了不论国别、人种、阶级,秋之于人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第二层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第三层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这三层论述,包含两个信息:其一所谓景中之情“特清、特静、特悲凉”,并仅非作者个人的心境,所谓清、静、悲凉的感触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其二要彻底的感受这种“清、静、悲凉”,必须去北方。为什么必须去北方,作者在文章中有两处拿南国之秋和北国之秋进行对比。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这个特点并不符合作者对秋的期盼:饱尝一尝秋味。但是江南的秋却是半开半醉的状态,所以作者说“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黄酒是江南盛产的一种低度水酒,色淡、味醇,犹如小家碧玉的江南女子;而白干是北方人招待好友的一种高度烈酒,清冽、味浓,好比豪气干云的北方汉子。黄酒虽醇美馥郁,可哪有白干的浓烈威狂更让人沉醉?同样,江南之秋虽温婉多情,可哪有北国之秋的热烈豪放更令人心醉?南方人爱吃的稀饭虽绵软爽口,可哪有北方的馍馍更实在香甜?鲈鱼虽肥嫩鲜美,怎能比得上大蟹的酥脆可口?黄犬虽忠实勤勇,焉能及骆驼的大度宽容?经此一比,北国之秋的魅力尽在不言中了。

所以郁达夫先生说“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那这北国的秋究竟有什么秋的深味?

北平是一座大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一般知识分子,久违了这个大城市,怀念什么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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