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局都匀经济开发区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白酒生产行业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州酒类产品发展实际,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发展基础,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安全把关能力,提升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酒产业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贵州酒产品知名品牌,提高黔南酒类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以品牌建设助推我州酒产业发展,州局制定了《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决定开展酒类产品品牌创建活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主线,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加强质量管理为手段,以创建知名品牌为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强企、品牌兴企等主题活动,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开展产业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我州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为培育创建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品牌的酒类产品企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龙头,以创建白酒品牌为重点,坚持走产业升级、提质增效、以质取胜之路。围绕“讲质量、守诚信、优管理、创
品牌”,引导和督促企业改进管理、提高质量控制能力、改造生产设施、提高产品合格率。要将品牌创建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黔南酒类产品”品牌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
(一)改进生产设施,完善质量内控措施。
为了夯实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基础,规范酒类产品生产行为,县(市、区)质监局要引导酒类产品生产企业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加快技术革新,主动进行技术改造和改善生产环境,淘汰落后设施。确保生产设施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4月底完成自查自纠,一是对使用不符合《细则》要求的塑料管道、容器和瓶盖胶垫,一律更换为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管道、容器和不含有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的瓶盖胶垫;二是对白酒生产企业,在个别环节(蒸馏器接酒管除外)确需使用少量塑料管材的,必须是不含有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的产品,并经省质检院检验合格;三是完善生产操作规程,明确规定在生产结束时将塑料管道中的余酒排净,不得存留在管道中。
4月底企业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县(市、区)质监局一是要对企业生产条件升级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二是督促白酒生产企业主动将产品送检,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三是组织酒类产品专
项监督抽查,对不按要求升级改造,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严厉查处、责令停产,对其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年审和换证。
(二)加强监管,促进创建。
各县(市、区)质监局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重点检查:1)升级改造生产设施的使用情况;2)原辅料特别是生产用管道、容器、瓶盖胶垫及配制酒所用白酒的进货查验情况;3)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是否有检验合格报告。二是以安全卫生指标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白酒监督抽查频次和覆盖面。三是加大风险监测力度,验证白酒生产企业升级改造生产设施的效果。四是提高酒类产品生产许可准入门槛,在换发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中,严格按照《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开展必备生产条件核查,规定对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啤酒、其他酒、白酒原酒(基酒)的管道、容器等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瓶盖胶垫使用不含有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的材质,对在个别环节(蒸馏器接酒管除外)确需使用少量塑料管材的,必须是不含有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的产品,并经省质检院检验合格。
(三)宣传培训,示范培育。
各县(市、区)质监局要以宣传贯彻“纲要”为抓手,以酒类产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宣贯,有针对性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知识和《食品生产者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增强酒类产品生产行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
和质量诚信意识;二是开展HACCP、ISO22000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等产品认证培训,引导企业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自愿申请认证,通过第三方机构公正的监督,展现企业品牌建设的成果;三是督促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引导企业申报贵州省名牌产品评价,创黔南州酒类产品品牌;四是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组织有关专家、监管人员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查找不足,及时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创建方式
(一)发挥企业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积极开展必备生产条件的自查自纠,完善生产设施,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学习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引导企业实施标杆管理,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制定质量改进、质量提升措施。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竞争意识,积极申报贵州省名牌产品。
(二)建立政府品牌培育激励机制。
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制定本地区白酒品牌建设规划,落实配套的奖励扶持政策,通过激励引导、树立典范、推广经验,发挥品牌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为企业品牌管理、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服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对在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发展的环境。
各级质监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营造有利于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品牌发展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自主品牌成长的舆论环境。发挥品牌带动作用,营造有利于知名品牌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是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质监局应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县(市、区)质监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要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强化具体措施。要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密切配合。
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质监部门和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挥企业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各县(市、区)质监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在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酒类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努力打造酒类产品品牌。
(三)加强保障,服务有力。
食品检验技术机构,应积极配合白酒品牌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派出有经验技术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