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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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30号)相关要求,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数据为引领,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筑民生和政务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2017年底,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可网上申办率达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1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2018年底,事项可网上申办率达100%,可全程网办率达2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2019年底,事项可全程网办率达50%以上。努力实现“网上办事为常态、线下办事为例外”的目标,让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

依据《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模板)》统一要求,以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逐项梳理和编制办事指南,规范公开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并提供申请材料格式文本、示范文本下载服务,确保办事指南信息精准、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形成事项标准化,为推进全市整体推进“网上办”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市法制局。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二)细化网上办理规范。

制定和细化网上办理规范,如对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办理标准进行明确,针对制约网上办理敏感的“时间”“效率”进行合理化、标准化,确保“网上申报”事项规范、及时、顺畅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配套保障制度。

一是建立证照信息共享比对制度,依托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由审批部门梳理编制发放的证照清单,除涉密或敏感事项外,全部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确保电子证照实时生成更新。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互联,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各部门要将已发放的所有存量证照实现电子化转换,统一汇集到省电子证照库。已经身份认证登录的申报事项,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凡能通过电子证照库比对查验获得证照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证照。二是建立网上办理监督制度,充分利用贵州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的电子监督,通过电子监督、视频监控和服务评价等手段,加强对网上行政审批全过程以及网上评议、投诉举报、咨询回复等网上办事服务的效能监察,确保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委。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

一是加强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逐步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凡是能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和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跨部门数据协同联动。

依托贵州省行政审批系统和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资源,推进审批材料电子化、政务服务资源目录化、共享需求清单化,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基本信息共享工作,促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共享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实现数据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按需流转、在线核验、互认共享,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委。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六)扩展网上服务渠道。

一是优化移动办事平台。依托贵州省手机端移动办事平台,充分发挥手机移动端事项查询、全流程导航、在线办事、桌面提醒等功能,重点实现工商、税务、民政、公安、交通、公积金等热点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和证照输入,积极推进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接入,提升手机“查、缴、办”一站式服务能力。二是加大自助服务终端的推广力度。实现身份识别、二维码扫描、表格样本打印、申请材料上传、办事预约、办件查询等自助服务功能,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三是推进现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通过建立数据接口,实现筑民生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系统的数据互通,为市民提供线上办事和智能咨询服务;借助“政务微信”平台独有特性,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取号、网上评价等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是强化内宣,加强“网上办”相关业务培训,提高部门重视度,提升工作人员网上办理的业务能力,确保网上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外宣,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网上办”改革成效,指导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提升群众认同感。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事项梳理阶段。

开展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完成全市事项的统一规范。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二)制度建设阶段。

建立电子证照信息共享比对制度和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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