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制度

合集下载

税务绩效提醒制度方案模板

税务绩效提醒制度方案模板

税务绩效提醒制度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税务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执行力,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税务绩效提醒制度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提醒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绩效提醒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绩效提醒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

三、绩效指标的设定绩效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可衡量、可评价的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收收入指标:包括税收总额、增长幅度、税收征管质量等。

2. 税务执法指标:包括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率、处罚力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正确率等。

3. 纳税服务指标:包括纳税人满意度、办税效率、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率等。

4. 内部管理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率、资产安全率、干部培训覆盖率等。

5. 创新与改革指标:包括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征管创新、税收信息化建设等。

四、绩效提醒机制的建立1. 定期评估: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税务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根据绩效指标得分情况,对税务干部进行排名。

2. 绩效提醒:对绩效评估结果排名靠后的税务干部,各级税务机关应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进行绩效提醒,督促其改进工作。

3. 绩效改进:税务干部应根据绩效提醒内容,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 绩效复查:各级税务机关应对税务干部的绩效改进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应进行严肃处理。

五、绩效提醒制度的管理和保障1. 组织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的绩效管理机构,负责绩效提醒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 人员配备:各级税务机关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负责绩效评估、绩效提醒、绩效改进等工作。

3. 经费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应确保绩效提醒制度所需的经费得到保障,用于绩效评估、绩效提醒、绩效改进等工作的开展。

4. 信息化支持:各级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绩效提醒制度的实施效率。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一、绪论税务工作者是在税收管理领域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工作对于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评估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作目标类1. 完成纳税人服务目标税务工作者应当以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为目标,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咨询、办税服务,确保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

衡量指标可包括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服务质量评估等。

2. 完成税收征管目标税务工作者应当主动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履行好各项税收征管职责,推动税收法规的有效实施和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衡量指标可包括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纳税人合规度、税收征管效率等。

三、工作行为类1. 工作态度税务工作者应当本着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具备团队合作精神,为完成集体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纪律、工作积极性等。

2. 工作能力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扎实的税法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各项税务工作,并通过学习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衡量指标可包括税法考试成绩、岗位业绩等。

3. 沟通与协作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纳税人、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在合作中取得积极成果。

衡量指标可包括沟通能力、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 风险防控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和应变能力,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税务工作中的风险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应对。

衡量指标可包括风险防控成果、事故处理效果等。

四、工作质量类1. 工作效率税务工作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地办理税务相关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完成时间、办税业务处理量等。

2. 工作准确性税务工作者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工作准确性和数据的正确性,杜绝各类错误和差错。

衡量指标可包括工作准确率、错误修正数量等。

3. 工作创新税务工作者应当具有一定的工作创新能力,能够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方法,推动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东宝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纳税服务考评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办税服务人员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我局纳税服务工作高水平、高标准、高要求向前发展,根据上级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坚持从纳税服务的工作实际出发,科学确定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全面客观。

2、力求全面,突出重点。

贯彻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思想,在强化基础工作的同时,突出对办税服务的重点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促进作用。

3、奖惩结合,鼓励创新。

采用扣分因素与加分因素相结合的模式,对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以扣分形式计算,对表现突出的“特色动作”以加分形式计算,最大限度地鼓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姜堰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本办法共设工作质量、制度执行、敬业表现、评价体系、突出表现等5个大项18个小项67个细化标准,总计120分。

具体分布如下:工作质量共计4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能否规范高效地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优质服务共计1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能否切实遵守办税服务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敬业表现共计10分,旨在激励工作人员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创造性;各类评价共计40分,旨在通过完善的评价体系,督促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责;超平均工作量共计10分,引入超平均工作量概念,旨在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个人素质共计10分,旨在引导工作人员夯实业务基础,提高综合素质;每月得分超过120分的部分,可在一年内向以后月份结转相加,同一加分项按最高级别加分。

五、考核组织纳税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丁粉玲同志任组长,缪晓林同志任副组长,丁明、王玉兰、徐蓉同志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

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

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是衡量办税大厅工作绩效的一种评估方法。

下面是一份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的示例,共计约700字。

一、纳税人服务满意度1.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收集、分析纳税人对办税大厅服务的评价,统计得分。

2. 服务态度:评估工作人员在处理纳税人业务时的服务态度,包括接待礼貌、语言流畅、耐心解答问题等方面。

3. 办税速度:评估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处理纳税人业务的速度,包括排队等候时间、纳税申报及办理手续等操作时间。

4. 环境整洁度:评估办税大厅的环境整洁度,包括办公桌面整洁、大厅地面清洁、扇风机、空调设备运行情况等。

二、工作效率1. 业务处理准确率:评估工作人员处理纳税人业务的准确性,包括核对资料的错误率、报税信息的填报错误率等。

2. 业务处理时效性:评估工作人员处理纳税人业务的时效性,包括纳税申报的处理时限、办理税务证件的时限等。

3. 流程优化:评估办税大厅的流程优化情况,包括是否开展电子申报、办理等服务,是否提供在线咨询渠道等。

三、工作质量1. 审核合规性:评估税务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审查的合规性,包括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核对资料的准确性等。

2. 政策宣传:评估办税大厅对最新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包括发放政策文件、开展税收培训等渠道。

四、团队协作1. 团队合作意识:评估办税大厅工作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包括互相协助解决问题、相互之间的沟通合作等。

2. 工作分工明确:评估办税大厅的工作分工明确情况,包括各岗位职责明确、配合协作默契等。

五、安全防护1. 信息保密:评估办税大厅保护纳税人信息的安全措施,包括隐私栏设置、信息披露等。

2. 安全防范:评估办税大厅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包括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以上是一份办税大厅绩效考核标准的示例,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办税大厅的工作绩效情况,并为提升办税大厅的服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办税大厅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门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第四条综合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应全面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五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方法应结合定性和定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

第七条能:主要包括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勤: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时长等方面。

第九条绩: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

第十条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等方面。

第四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定量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可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二条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通过上级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考核周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步骤:1. 被考核人员自评: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2. 同级评价:由同事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3. 上级评价:由上级领导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4. 综合评价:根据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果,结合被考核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5.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章奖惩第十七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约谈、谈话提醒或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考核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服务热线绩效考核标准

服务热线绩效考核标准

天津滨海高新区24小时服务热线绩效考核标准
一、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1、服务热线座席代表绩效=关键指标*60%+重要指标*40%+常规指标
(1)关键指标(60%)
(2)重要指标(40%)
(3)常规指标(加减分)
2、服务热线座席班长=关键指标*60%+重要指标*40%+常规指标
(1)关键指标(60%)
(2)重要指标(40%)
(3)常规指标(加减分)
3、综合处理坐席绩效=关键指标*70%+重要指标*30%+常规指标(1)关键指标(70%)
(2)重要指标(30%)
(3)常规指标
4、培训员绩效=关键指标*60%+重要指标*40%+常规指标(1)关键指标(60%)
(2)重要指标(40%)
(3)常规指标
5、质检员绩效=关键指标*70%+重要指标*30%+常规指标(1)关键指标(70%)
(2)重要指标(30%)
(3)常规指标
6、技术支持绩效=关键指标*70%+重要指标*30%+常规指标(1)关键指标(70%)
(2)重要指标(30%)
(3)常规指标
二、各岗位绩效系数等级
三、座席代表个人及班组奖励评定标准。

税源中心绩效考核方案

税源中心绩效考核方案

税源中心绩效考核方案背景税源中心是负责征收税款的部门,其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收支情况。

为了确保税源中心的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必须对其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估与考核。

目的本绩效考核方案的目的,在于为税源中心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税源中心工作人员持续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

考核指标税源中心绩效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业绩指标税源中心的工作业绩主要包括税收的实现情况、收入的预算完成情况、税务稽查的效果等方面。

服务质量指标税源中心工作的服务质量是影响社会各界对其评价的重要标准。

服务质量主要包括来访者满意度、电话接待满意度、诉求办理时效等方面。

管理绩效指标税源中心的管理绩效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机制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税源中心的绩效考核工作需要有一个平衡、科学、公正的机制。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

每年将发布《税源中心绩效考核方案》,明确本年度的考核要点和考核方式;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将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年度考核报告。

考核程序1.考核自评:税源中心工作人员应先对自己的绩效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部门交叉评价:税源中心各部门之间互相进行交叉评价,评价期间应尊重彼此的工作,不做任何干扰他人工作的行为。

3.上级评价:税源中心上级对下级部门进行评价,不搞重复评价和多头评价。

4.评议汇总:通过考核小组的评议汇总和统计分析,评价所有考核对象,确定最终绩效评价结果。

考核结果的应用1.奖励激励: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优异的税源中心,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激励工作人员持续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处罚问责:对绩效评价不及格的税源中心,将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并规定一个恢复期限,限期内必须提高绩效水平,否则将进行问责处理。

3.结果公示:对税源中心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本绩效考核方案是为税源中心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绩效考核机制而制定的。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的管理,提高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服务质量,保障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66”是成都市国税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拓宽税收宣传渠道,全方位为纳税人提供电话咨询的服务部门。

其主要职能包括:(一)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规程的咨询服务。

(二)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引导服务。

(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三条市局征管处是“12366”日常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一)对“12366”运行情况及“12366”咨询服务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二)对“12366”的咨询问题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并定期编发《“12366”信息专报》,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三)协调组织咨询服务员进行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四)负责“12366”语音服务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五)组织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六)与“12366”相关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业务处室负责为“12366”提供相应的税收政策业务支持。

主要职责包括:(一)配合开展对咨询服务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对咨询服务员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予以解释和辅导;(二)对12366服务中心转交的需要业务处室协助处理、督办的事项原则上在两天内填写《“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三)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

第五条稽查局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有关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电话。

第六条监察室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纳税人对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及廉政等方面的投拆电话。

第七条法规处负责受理由“12366”转接的税收行政复议口头申请。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落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简称管理员制度)和市局《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意见》,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到位,以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目标。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对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采取人机结合办法,直接考核到片区管理小组,主辅责任按7:3分,实行二级考核,在分局考核基础上县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管理员能级考核主要内容并与奖金挂钩,对涉及市局责任追究范围的同时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分局长日常行政管理考核分由各分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自行细化。

管理分局局长绩效考核分取本局管理员绩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分,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分占能级考核分85%,县局、分局日常行政管理考核分分别占能级考核分10%、5%。

税收管理员考核由县局人教科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局长日常行政管理考核部分由各分局局长负责并于月后10日内上报县局人教科。

一、税收管理员人工考核指标及分值(400分)(一)税务登记率90分。

指标(企业100%,个体99%),税务登记率=已登记户数/应登记户数*100%,扣分=(指标-税务登记率)*分值;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定期抽查(每季度后15日内抽查一次),按片区、路段、街道实地考核的办法。

以营业执照办照日期或实际开业日期作为应登记户数。

(二)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评价指标。

税源监控评价指标包括定期下户了解情况、定期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

指标主要依据查看日常人工记录信息,包括税收管理员的每月《工作计划》、《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记录,以及随机口头提问来考核,该项90分。

每月缺一项或少报一次《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按管理员所管重点税源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我局已纳入重点户管征)的比例扣分,由计征科和征管科负责考核。

客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客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客服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提高客服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客服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服人员,包括在线客服、电话客服、现场客服等。

1.3 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客服人员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二、绩效考核指标2.1 客服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四个方面:工作质量、工作量、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

2.1.1 工作质量:包括客服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服务态度等。

2.1.2 工作量:包括客服人员处理的客户咨询、投诉、建议等数量和质量。

2.1.3 客户满意度: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评价等途径,了解客户对客服人员服务的满意程度。

2.1.4 团队协作:包括客服人员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作、团队活动参与度等。

2.2 各考核指标所占权重如下:工作质量占40%,工作量占30%,客户满意度占20%,团队协作占10%。

三、绩效考核流程3.1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个月,每月初由客服部门负责人对客服人员进行上个月的绩效考核。

3.2 绩效考核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2.1 优秀:绩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3.2.2 良好:绩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足90分);3.2.3 合格:绩效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不足80分);3.2.4 不合格:绩效得分在60分以下。

3.3 客服人员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服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负责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绩效考核结果应用4.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客服人员薪酬分配的依据,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客服人员晋升、培训、岗位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4.3 对于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客服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制度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高“12366”服务质量,促进12366热线坐席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从细节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坐席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以明确的考核项目和统计的事实资料为依据,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全面公平地反映被考核人的真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12366”工作目标的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激励原则。

考核结果要记录备案,在每月工资900元基础上另拿出200元与考核结果挂钩,兑现绩效工资,使其具有激励性,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上进心。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笔试和随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日统计、按月考核、年终汇总,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

三、考核标准考核实行计分制,每月总分为100分,绩效工资/总分*每人得分=每人绩效工资,年终按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排出名次,连续三年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一)答复准确性考核指标(15分)。

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答复准确率应在100%。

由班长及业务专家根据“即时答复”记录的语音录音和问题答复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每人每月随机抽查记录不得少于十条,根据当月个人抽查记录数与受理总记录数、错误记录数等项目关系计算扣除分数,总分15分。

每人每月抽查扣分数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抽查记录数/受理记录总数×错误记录数×15分×100%。

(二)答复及时性考核指标(10分)。

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准确答复,凡即时答复的经专家考核准确率为100%的得10分,凡每月即时率高于当月平均即时率1%的,每上差一个百分点加1分。

(三)回复结果考核指标(5分)。

回复是指当时不能独立给予准确答复,应在限期内将结果回复给纳税人的情况。

限期为1天,回复率要求在100%,因坐席员原因未能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纳税服务专项考核方案

纳税服务专项考核方案

纳税服务专项考核方案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纳税人而言,纳税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税务遵从意愿和纳税积极性。

为了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税务部门应制定专项考核方案,以下是一份纳税服务专项考核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考核目标和考核指标纳税服务专项考核的目标是评估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中的质量和效果,推动纳税服务工作的改进和优化。

考核指标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纳税服务的流程指标,另一个是纳税服务的结果指标。

1. 流程指标(1)受理环节:评估税务部门是否建立了高效的纳税申报受理制度,包括受理窗口数量、受理时限等指标。

(2)咨询服务:评估税务部门的咨询服务是否及时、准确,包括咨询渠道的多样性和咨询人员的素质等指标。

(3)征期管理:评估税务部门是否建立了科学的征期管理制度,包括征期公告的及时性和征期提醒的有效性等指标。

(4)办税指南:评估税务部门是否提供了清晰、易懂的办税指南,包括办税指南的发布渠道和更新频率等指标。

2. 结果指标(1)纳税人满意度:通过定期的调查问卷统计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满意度,包括受理速度、咨询回答准确性、办税指南的可用性等指标。

(2)纳税遵从情况:通过进一步的数据分析,评估纳税人的申报准确率和缴税及时性等指标,反映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程度。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纳税服务专项考核可以采取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考核程序如下:1. 定期考核每年设立纳税服务考核周期,并在考核周期结束后进行集中考核,包括调查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以评估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方面的整体绩效。

定期考核结果用于年度绩效考核、奖惩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2. 临时考核针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可以随时进行临时考核。

临时考核可以通过组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公众意见等方式进行,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纳税服务工作人员公布,以起到警示和激励的作用。

咨询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咨询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备注:
1、后台人员当月接听电话天数达当月工作日50%及以上的,计算日平均工作量以实际在线天数为除数,按评分细则对工作数量进行考核;未达50%的,以全体人员平均得分为分数。

其他人员当月请假的,以实际工作天数为除数计算工作量,但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只公示考核成绩,不参加排名、评比。

2、休息应通过系统“休息”键提交,每日上午、下午允许各休息30分钟,不计算在“示忙”的时间和次数内。

一次性休息或是分段休息由个人自行掌握。

上线15分钟之内不应启动休息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休息应向领导说明。

3、组长负责组织学习、考核、听录音文件、核算考核数据、处理语音信箱、咨询信箱、解答本组成员疑难问题、在24小时内进行三次回拨。

办税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办税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

XX国税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提升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促进办税服务工作效率的提高,切实抓好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的落实,充分调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服务态度、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本办法实行百分制,按月评分,按季奖罚兑现。

考核计分如下:一、工作量化(35分)针对各岗位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的多少实行工作量化考核,即凡是可用量来计算的全部工作量除以开票人数作为基数,每人工作量与基数之比折分,具体分为:1、受理纳税申报份数;税务稽查报告份数;税务行政处罚书份数;(3分)2、开具代开发票有效(不含废票)份数;(13分)3、开具税票、缴款书、税收罚款份数;(13分)4、办理登记户数;(2分)5、缴销发票的本数;(2分)6、开具外管证份数;(2分)二、服务质量(10分)(一)工作纪律(2分)严格遵守《XX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凡不按《XX 国税局请销假制度》规定休假、请假的一律视同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脱岗、串岗的,每例扣0。

1分,迟到、早退的,每分钟扣0.1分,旷工的,每半天扣1分,扣分不限。

应按照上级的规定来管理计算机,上班时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听音乐、看影像资料,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1分。

值班主任不遵守《办税服务厅值班主任制度》履行职责进行考核的,每日扣0。

1分。

(二)限时服务(2分)严格按照《办税服务厅服务承诺》的服务时限办事,超时服务,发现一例,扣0.2分,扣完为止。

(三)规范服务(2分)严格按照《XX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规定,倡导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给纳税人办理业务不得拒绝或互相推诿,否则每次扣0.2分,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否则每次扣0.2分,工作中经认定受到委屈的,加记1分。

纳税人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加扣1分。

(四)仪容仪表(2分)1、按规定着装上岗,标志齐全,税容整洁,举止端庄(1分)工作期间,在厅内未着装或着装不整、标志不齐、闲谈、用餐或吃零食、吸烟、大声喧哗的,发现一例,扣0.1分,扣分不限。

2021年税务局绩效考核办法

2021年税务局绩效考核办法

I'm glad that someone finally saw me through. I was too tired to preten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税务局绩效考核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达到市局及、县政府对我局的各项目标要求,建立服务高效、行为规范的税务机关,结合绥阳县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将考核与奖惩挂钩。

通过实施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干部职工的日常表现,为岗位晋升和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__县地方税务局正式在编人员、助征人员和临聘人员。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两个部分。

县局对分局、机关股室进行考核,分局、机关股室对分局职工、机关股室人员进行考核。

第一章收入任务考核第五条收入任务分为税收收入和代征规费收入两项。

其中税收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教育法附加;代征规费收入包括代征的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等。

第六条我局对各基层征收单位,按月下达税收任务计划,按半年、年度实施考核,将县政府奖励资金按半年、年度兑现奖惩。

第七条我局对税收任务和代征规费任务分别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办法为基数乘以系数。

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系数:普通职工1.0;股级干部1.2;副局长、纪检组长1.35;局长、党组书记1.4。

第九条分局半年任务完成数未达到计划任务80%的,取消半年奖励;完成计划任务数80%以上未达到100%的,可享受半年奖励,每差一个百分点,扣基数×系数的两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则奖励基数×系数的一个百分点。

第十条分局全年任务完成数未达到计划任务80%的,取消年度奖励;完成计划任务数80%以上未达到100%的,可享受年度奖励,每差一个百分点,扣基数×系数的两个百分点。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

税务工作者绩效考核在现代社会,税务工作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负责税收征缴、税收管理、纳税咨询等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为了保证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绩效考核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一、绩效考核的背景意义绩效考核是对税务工作者工作成果的评价和量化。

它不仅是管理者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有效途径。

绩效考核的背景意义在于推动税务工作者的能力提升,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税务工作质量的提高提供保障。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绩效考核的内容应从多个角度评估税务工作者的绩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对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征税额、征收率、征管质量等指标的达成情况,以及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估。

2. 工作质量:评估税务工作者的工作质量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税法法规遵守情况、核算准确性、报税资料完整性等方面。

3.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税务工作者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包括与同事之间的配合情况、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4. 个人素质与专业能力:评估税务工作者的道德素质、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等方面,如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等。

三、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应该科学、公正、合理。

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 个人自评:税务工作者应对自身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工作收获、存在问题和改进方案等。

2. 主管评价:税务工作者的上级主管应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态度、能力表现等方面。

3. 同事评价:税务工作者的同事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评价,多角度了解其工作情况。

4. 纳税人评价:纳税人可以通过满意度调查、投诉建议等方式对税务工作者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四、绩效考核的实施要点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 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和标准,使得绩效考核的过程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比较性。

2. 公正公平地评价每一个税务工作者,在考核过程中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

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

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办税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激励为主、突出重点、内外结合、结果导向”为原则,坚持日常绩效考核与基督服务之星评选相结合,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第三条健全纳税服务绩效考评制度,明确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标准。

第四条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绩效考核对象为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包括国税和地税)第六条绩效考核按季(月)度考核,总分最高者为当季(月)“纳税服务之星”。

(国税、地税各评选一名)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绩效考核工作由国、地税考核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八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国税、地税各选出三名考核人员组成。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一)制订、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指标;(二)实施考核;(三)受理考核对象申辩及回复。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九条由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分为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

定期考核,在每月月末进行,由绩效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一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随机考核,由绩效考核小组在大厅监控视频中进行随机抽查,随机调取同一个工作时点各岗位的工作情况。

内部考核,指税务机关的考核。

外部评价,对纳税人进行随机调查、访问,结合纳税人对工作人员的评价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制。

公示在考核结束后进行,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绩效考核小组提出申辩。

考核对象申辩时需提交书面资料和有关证据。

第四章考核标准第十一条着装上岗、仪容整洁。

(一)着装要求: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税务服装,遵守着装规定;(二)仪容标准: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不浓妆艳抹。

第十二条文明办税、礼貌待人。

(一)待人接物,语气温和,举止庄重,解释问题,耐心细致,严禁与纳税人发生争执、吵闹。

(二)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纳税服务绩效考核

纳税服务绩效考核

纳税服务绩效考核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

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有赖于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一、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的现实意义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估就是评估主体依据一定的评估标准对一定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状况给予评估评价,即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反馈的过程。

其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第一,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要求,通过考核评估体系激励各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纳税服务体系,实现税法宣传咨询及时准确到位、办税服务方便快捷经济、纳税人权益保护合法有效完善、社会协作充分协调顺畅的目标。

第二,有效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落实。

《全国税务系统2014-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已经下发,这个规划的实施需要纳税服务、征管、政策法规、人事、教育等部门相互配合。

这些工作彼此关联,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需要协同推进。

要通过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使各部门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增强约束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工作规划的落实,也有效地促进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第三,大力增进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激励。

纳税服务工作不是新生事物,但使税务部门的工作理念和实践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彻底转变,还需要有效的指导和推动。

通过考核评估体系的建立,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检验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监督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

第四,积极促进征纳良性互动。

纳税服务绩效必然要通过纳税人的评价来反映。

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的参与和监督,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纳税人的需求及时做出响应,并主动采取措施来改进服务,有利于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从而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满意度,共建和-谐征纳关系。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国税函[2004]624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4.12.28【实施日期】2004.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函[2004]624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票证管理中心)反映。

2004年12月28日为规范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省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职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职责是开展税收宣传,接受纳税人的咨询,提供税收业务辅导、资料查询及受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推动电子税务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分工我省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由省局信息中心负责总体协调,省局征管处负责日常的协调,省局票证管理中心负责后台管理工作。

各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由市局征管科(信息中心)负责。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值守人员归市局征管科(信息中心)管理。

人员要求热爱税收工作,熟悉税收业务,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

省局不设人工坐席。

三、服务准则(一)文明礼貌。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服务规范,使用普通话,严格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禁止使用文明忌语,耐心细致地倾听纳税人的需求,悉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咨询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不得占用热线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与人聊天,不准在工作间内喧哗、谈笑、任意串岗等。

(二)首问负责,纳税人首次通过热线联系到的受理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提供所需要的税收服务,不得推诿、怠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提高“ 12366”服务质量,促进12366 热线坐席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从细节入手,强化监督管理, 充分调动坐席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以明确的考核项目和统计的事实资料为依据,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
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全面公平地反映被考核人的真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12366”工作目标的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激励原则。

考核结果要记录备案,在每月工资900元基础上另拿出200元与考核结果挂钩,兑现绩效工资, 使其具有激励性,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上进心。

二、考核方式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笔试和随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日统计、按月考核、年终汇总,严格落实各项考核指标。

三、考核标准考核实行计分制,每月总分为100 分,绩效工资/总分*每人得分=每人绩效工资,年终按每月考核得分汇总,排出名次,连续三年考核成绩排在末位的,实行末位淘汰制。

(一)答复准确性考核指标(15 分)。

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要给予准确答复,答复准确率应在100%。

由班长及业务专家根据“即时答复”记录的语音录音和问题答复记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每人每月随机抽查记录不得少于十条,根据当月个人抽查记录数与受理总记录数、错误记录数等项目关系计算扣除分数,总分15 分。

每人每月抽查扣分数值按以下公式计算:抽查记录数/受理记录总数X错误记录数x 15分x 100%
(二)答复及时性考核指标( 1 0分)。

要求坐席员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准确答复,
凡即时答复的经专家考核准确率为100%的得10 分,凡每月即时率高于当月平均即时率1%
的,每上差一个百分点加 1 分。

(三)回复结果考核指标( 5 分)。

回复是指当时不能独立给予准确答复,应在限期内将结果回复给纳税人的情况。

限期为 1 天,回复率要求在100%,因坐席员原因未能及时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四)受理咨询业务量考核指标(20分)。

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数量进行统计,凡每
月每位坐席员受理电话量超过当月平均受理电话量的1%,每超过一个1%,加 1 分。

(五)受理咨询业务量反馈考核指标( 5 分)。

按照每位坐席员受理的咨询业务量每月随机抽查两户纳税人,凡是对坐席人员不满意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六)业务考试指标(30分)。

按月进行综合业务水平考试,每次考试结果折合成30分,排出名次,张榜公布。

(七)服务态度考核指标( 5 分)。

坐席员对纳税人要语气和蔼、亲切自然,回答问题要态度诚恳、有理有节,不许对纳税人推托、敷衍。

凡发现坐席员服务态度差或被投诉的,每
次扣 5 分;凡发现坐席员推诿、搪塞纳税人或有长时间停滞行为(停滞时间超过 1 分钟),每次扣0.5 分。

(八)现场纪律和工作环境考核指标( 5 分)。

坐席员工作时间举止文明,仪表端庄,
保持良好的现场纪律、工作环境和行为举止,如有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一次扣0.5 分。

1. 工作时间干私事。

包括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书籍等;
2. 在工作期间浓装艳抹、头发漂色、涂指甲油以及着奇装异服的;
3. 未遵守坐席员休息制度,未经同意擅自离岗;
4. 工作时间未保持良好的姿态,如东张西望、站立闲聊等;
5. 工作台面不整洁、资料摆放不整齐或桌面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等;
6. 未保持现场安静,未将手机、CALL机调为震动状态、在工作间喧哗、乱走动等;
7. 离位时,未将键盘、耳机、鼠标等物品归位。

(九)考勤考核指标
坐席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30 —11:30,下午1:00—5:00;上下班以局机关上下班时间为准,工作时间以坐席人工台“工作状态”为确认标准;班长对坐席人员进行日常
考勤管理。

1、迟到。

不超过10分钟每次扣1分,超过30分钟扣2分。

2、早退。

不超过10分钟每次扣1分,超过30分钟扣2分。

3、旷工。

每天扣20分,无正当理由旷工3次予以解聘。

4、事假。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准请事假。

事假一天,由班长批准,事
假两天以上,要经班长同意报主管处长批准。

事假一天,扣10分。

未遵守上述规定私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5、病假。

病假两天以下(含两天),向班长请假,病假三天以上,要向主管处长请假。

病假三天以上者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正式开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一天,扣5分。

未遵守上述
规定,按旷工处理。

凡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填写《“ 12366”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备案表》,经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

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事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但需事后补填《“ 12366”工作人员请假审批备案表》,报人事处备案。

“ 12366”工作人员应同时填写“ 12366请(销)假登记表”,到班长处办理请(销)假手续。

6、签出。

以坐席人工台的“工作状态”为标准,凡工作时间无故签出,每发现一次扣
1分。

7、班长必须如实记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主管处长,如有记录不实,即相应扣除班长的考勤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