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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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 1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
第四章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五章城市发展目标及规划策略 7
第六章城市性质和规模7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7
第八章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9
第九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1
第十章城市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 13
第十一章旧城改造规划14
第十二章城市市政设施规划15
第十三章城市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17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城郊统筹发展规划18
第十六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9
第十七章城市远景发展规划25
第十八章城市“五线”控制规划 26
第十九章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26
第二十章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26
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27
第二十二章附则27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安福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安福县城市总体规划是安福县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在规划区内所进行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本文本与国家、江西省及吉安市的其它相关法律、规章配套实施,共同对安福县的规划和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安福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五条本文本制定、修改的程序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县城总体规划与本条例一经批准,即行生效,修改需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及现状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规划图纸与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规划依据、规划原则、规划期限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确定与省、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周期一致。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1年以后
第八条规划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⑸《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⑻《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⑼《吉安市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⑽《吉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⑾《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⑿《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⒀《吉安市土地利用规划》
第九条规划原则
1、规划从安福县在吉安市域、全省范围所处的实际地位出发,充分考虑到安福县城中心城区及城镇体系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城市的空间发展形态。
2、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合理确定安福县产业结构、规模结构、城镇布局,使城市建设做到可持续发展。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满足人的发展需求为目标,满足市民出行、购物、娱乐、审美、交往等需求。
4、坚持现代化的原则,总体规划既有前瞻性,又有科学性,合理进行城市功能布局,配置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5、坚持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规划既要有预见性,又要充分考虑现状与近期发展需求,保证规划的可实施性。
第十条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的重点有:
1、安福县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根据区域要求与安福实际确定城市发展目标,围绕研究城市的发展策略。
2、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构筑未来安福中心城区发展的空间框架,如工业用地布局、城市中心的选择、山(北华山、蒙岗岭、黄牛岭)、水(泸水河)旅游开发的整合等。
3、安福城市发展规模研究。
4、城市道路系统结构。
老城区交通压力较大,合理引导交通。
5、城市风貌研究。
城市人文特色、自然特色、山系水系环境与城市格局的衔接。
第十一条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分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和城市建成区四个层次。
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包括安福县域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面积为2795.81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将平都镇全部以及横龙镇、枫田镇部分行政区范围内的土地作为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面积为133.5平方公里。
3、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
含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远景发展用地及城市相应的外围环境和景观控制范围。
规划控制范围:北至北华山、大光山煤矿一带,南至五里亭、黄牛岭,西江头村一线,东至安福工业园区及枫田镇区,西至横龙镇江布园村。
规划用地为66.69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6.9平方公里,其余用地为北华山、黄牛岭、泸水河、城市发展备用地、耕地及村庄建设用地等。
4、城市建成区
按城市行政区内已连片开发进行城市建设,有关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和地区,即为“安福城区”。
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坚持“开放活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城建旺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抓住“中部崛起”的机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加速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突出县城、洲湖、浒坑和严田等城镇的发展,带动全县城镇建设,加速城镇化进程;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壮大食品、建材、医药、林化、矿产等支柱产业;以现代农业为方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做活优质米、特色养殖、中药材和林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坚持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繁荣经济的重要手段,全面实施以壮大教育、医疗卫生产业为主的科教兴县战略,以旅游商贸为主攻点,大力繁荣第三产业。
第十三条战略目标
1、经济总量
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为26.39亿元,预测2010年达到46亿元,年均递增12%,人均为11500元,年均递增11.8%;2020年争取达到120亿元,年均递增10%,人均为28600元,年均递增9.5%。
2、产业结构
调整产业结构,降低一产比重,加快二产发展,提高三产质量,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三产比例为30.89:38.30:30.81,2010年调整为24.40:41.00:34.60,2020年调整为15:44:41,实现产业结构“二、三、一”转变。
第十四条产业发展重点
1、第一产业朝高效、质优方向发展,发展现代农业。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大力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
2、第二产业应充分挖掘自身产业优势,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产业集聚,调整优化结构,壮大支柱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
⑴集中力量发展园区工业。
把工业园区作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振兴目标的重要平台,加大投入、扩充规模、培育特色、提高质量。
⑵发挥优势壮大支柱工业。
充分发挥农产品、林产品和矿产品资源丰富的自身优势,着力培育食品、建材、医药、林化、矿产五大支柱工业体系。
⑶培育新兴产业。
在壮大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速工业化进程。
3、第三产业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发展要求,以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和发展物流、文化教育等现代服务业为主攻方向,加快繁荣第三产业。
第十五条产业布局
安福县产业布局呈现“三片四轴”形态。
“三片”指东部经济区、西部经济区及南部经济区。
东部经济区:包括平都、横龙、枫田、寮塘、竹江、瓜畲、山庄、赤谷8
个乡镇。
规划以安福县城为该片区的中心,充分发挥交通区位和重点资源的复合优势,重点发展二、三产业,形成工业最为集中和第三产业最为发达的经济区。
第二产业主要发展食品、建材、医药、林化、矿产等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物流、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产业,形成安福县的核心发展区。
西部经济区:包括浒坑、严田、洋溪、钱山、章庄、泰山6个乡镇。
规划以浒坑、严田为该片区的中心城镇,充分发挥丰富的水资源、矿产资源和武功山、明月山丰富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小水电、钨矿开采和旅游业,使该片区成为最具吸引力的生态旅游热区。
南部经济区:包括洲湖、甘洛、洋门、金田、彭坊5个乡镇。
规划以洲湖为该片区的中心城镇,发展特色农业,促进粉石英等经济价值较高的矿产资源开发,形成以农林畜牧产品为特色的经济区。
“四轴”指沿交通干线产业聚集形成的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态,指两条城镇经济发展主轴、一条城镇经济发展次轴和一条旅游经济发展轴。
吉莲公路经济发展主轴:连接枫田、横龙、严田、安福县城等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条件较好的几个乡镇,既有资源优势和交通优势,又有相当的发展基础。
沿
此轴线大力发展城镇工业,强化轴线各镇的经济实力,为县域东西向经济的发展主轴线。
分文铁路(安分公路、安茅公路)经济发展主轴:沿线主要有赤谷、山庄、平都、寮塘、甘洛、洲湖、金田、洋门等乡镇,规划该沿线以县城为中心,依托丰富的农林和矿产资源,发展矿产开采、林业和特色农业,为县域南北向经济发展主轴线。
严宜公路经济发展次轴:沿严宜公路串接严田、泰山、浒坑、章庄等乡镇,依托丰富的矿产、林业和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林钨旅游业,为县域西部南北向县域经济发展次轴线。
横龙—洋溪旅游公路经济发展轴:沿横龙—洋溪的旅游公路串接横龙、章庄、浒坑、泰山、钱山、洋溪等乡镇,规划充分依托丰富的武功山、明月山生态旅游资源,沿线各乡镇以旅游发展为主,并积极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县域西北部以旅游为主的经济发展轴。
第四章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六条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预测2010年全县总人口约40万人,2020年约42万人。
预测2010年安福县城镇人口将达到14.2—14.7万人,远期2020年城镇人口将达到21--22万人。
确定全县的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35--37%,2020年为50--52%。
第十七条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县域城镇体系的发展策略是:四元带动,轴线拓展,分区发展,整体推进,优先发展中心城镇和中心镇,以产业非农化带动城镇化,走集中型、内涵发展之路,在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镇化双向推动下,达到城乡融合和整体优化的目的。
“四元带动”指安福县城、洲湖镇、浒坑镇、严田镇四个县域中心城镇,县城城区人口规模达到小城市水平,成为全县域的经济中心,洲湖成为南部经济中心,浒坑成为西部经济中心,严田成为中部经济中心,更好地带动周边城镇的发展。
“轴线拓展”指以交通走廊为轴线,通过中心城镇的发展,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轴线上流动,促进产业和人口向交通轴线集聚而形成新的增长极核,形成城镇发展轴线。
城镇发展较快的轴线向纵深拓展,带动周边区域的共同发展。
“分区发展”指根据各个区域不同的发展条件,需根据客观规律,推动各级、各类城镇的发展和时空上的有序结合。
第十八条发展方针
确定县域城镇的发展方针是:加快中心城区的发展,积极培育重点镇,大力提高小城镇建设水平。
第十九条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采用点轴和网络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突出重点,串珠成轴,以轴促面,分片发展,形成中心突出、等级分明、分工有序的城镇体系网络。
规划安福县域城镇空间布局为:“一核系四轴,三心带三片”的布局形态。
“一核”指:即为县城平都镇,是全县经济发展的核心。
“四轴”指:吉莲公路城镇发展轴:沿线有竹江、枫田、平都、横龙、严田、洋溪等城镇,为全县最重要的城镇发展主轴;
分文铁路(安分公路、安茅公路)城镇发展轴:沿线有赤谷、山庄、平都、寮塘、甘洛、洲湖、金田、洋门等乡镇,为另一条城镇发展主轴。
严宜公路城镇发展次轴:沿线有严田、泰山、浒坑、章庄等城镇,为城镇发展副轴。
横洋旅游公路(横龙-洋溪)城镇发展轴:沿线有横龙、章庄、浒坑、泰山、钱山、洋溪等城镇,为旅游城镇发展轴。
“三心”:即洲湖、浒坑、严田三个节点城镇,为县域经济的三个次级增长节点。
“三片”指东部、西部、南部三个经济区。
各经济区城镇发展主要以点轴发展为主,其中东部经济区城镇发展轴线较完善,并向周边纵深发展,是县域内最重要的城镇发展区。
第二十条城镇体系规模等级规划
安福县域城镇体系规模等级规划分为四级,即中心城镇(安福县城)、重点镇(洲湖、浒坑、严田3个)、一般建制镇(枫田、横龙等8个)和乡集镇(金田、彭坊等7个)四个层次。
第二十一条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规划
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城镇的人口规模,详见下表:
城镇规模规划一览表
注:规划远期将山庄、钱山、寮塘、赤谷、洋门、章庄提升为镇。
乡集镇镇区人口不计入城镇人口。
第二十二条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各城镇职能规划见下表。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表
第二十三条基础设施规划
1、交通规划
规划以大广高速公路为依托,提高公路等级、完善网络布局为重点,提高县域主要对外通行能力和综合交通转运能力,有计划地改造县乡公路,建设安福县城城市环路,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分隔城市,解决对外交通和城市用地发展配合的问题,从而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一横三纵”的省道为主干的覆盖县域的辐射形公路交通网,带动交通干道沿线产业发展。
大广高速公路在县域东部穿越而过,与万洋公路设有一出入口,且邻近安福县城,将万洋公路(安福县工业园区——大广高速公路段)建成一级公路,成为安福县对外联系的主要干道。
规划全县境内省道均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县道达到三级公路标准,其他乡道达四级公路标准,乡镇实现村村通公路。
按照国家、省铁路发展规划,分文铁路向南延伸与吉衡铁路相通。
分文铁路恢复客运,安福火车站改造为三等客货站。
2、给水规划
建制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到100%。
3、排水规划
安福县城区排水体制由雨污合流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其余乡镇均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
县城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其它乡镇要建设简易的污水净化系统,进行简单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75%。
4、电力规划
规划新建一处安福220kv变电站,保留大光山变、洲湖变、五里亭变110kv 变电站,新建或升级城北、枫田、坳上、赤谷110KV变电站。
5、邮政电信广播电视规划
规划远期县城区固定电话普及率50部/百人,其它乡镇固定电话普及率分别为40部/百人,远期县城区移动电话普及率50部/百人,其它乡镇固定电话普及率分别为40部/百人,则规划远期全县电话容量为37万门。
建设高速信息网,形成覆盖全县的高速信息传输网,传播网的节点采用电缆和数字微波联通。
规划保留现有邮政局、支局(所),增添设施,提高服务功能,以加快邮件传递时间为主线,以增强自主运邮能力为重点,建设快速、高效邮运网。
有线电视规划完成模拟信号的广播、电视向数字化信号广播电视过渡,实现节目录制、编辑、播出和传输、接受的数字化,实现高清晰度的电视广播、立体声数字化广播。
6、防洪规划
规划泸水河城区段近期按30年一遇,其它地段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7、环卫及殡葬设施规划
规划垃圾填埋场位于平都镇与山庄乡交界的北华山麓的凹山塘处,规划占地面积约150亩。
规划殡仪馆和公墓区位于平都镇与寮塘乡处界处的十里村,规划占地面积约120亩。
第二十四条县域旅游规划
1、规划目标
努力把安福建设成为集山地浏览观光、休闲度假、科考修学为一体,环境优美,景色迷人,吸引力强,效益良好的国家级旅游胜地。
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文化,建成以武功山生态休闲旅游为龙头,以明月山生态观光旅游为精品,以洲湖古村文化旅游为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使安福县成为国家级生态休闲旅游胜地和区域性文化旅游胜地,使安福成为江西省旅游热区和旅游经济强县。
2、旅游区域布局
规划安福县旅游总体布局可分为:“一个中心,三个片区”,构造一个突出重点又顾及全县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格局。
一个中心:
安福县城,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接待主中心。
三个片区:
文庙文化休闲购物区:以东山文塔、文庙及洞渊阁等历史文化遗存为主要旅游体,主要以儒家历史文化观光、购物休闲为主题。
武功山生态休闲旅游区:主要以武功山自然生态与特色文化观光、度假、科考、生态旅游为主题。
该片区以武功山为旅游接待中心。
古村落文化与田园生态观光区:以塘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为中心,依托古村落民居建筑及山水地理环境、田园生态风貌、绿色天然的土特农产品、扑拙纯厚的古风民俗人情为主要旅游体,以古村落文化观光和田园生态游尝为主题。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规划
1、完善武功山生态保护区,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体系建设,保护动物、植物的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
2、按生态学建立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县。
3、重点建设江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
4、建立生态林业体系、减少水土流失
5、创建花园城市、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第二十六条土地资源利用规划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土地承包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禁止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严格依法报批和补偿,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
第二十七条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规划将安福县域空间分为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现状已建区。
1、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
包括地形坡度大于30%的地区、生态绿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交通运输通道控制带等。
空间管制措施主要有:
(1) 严格保障生态敏感区的空间地理界限不受侵占,与居民稠密区、重大基础设施之间应建立隔离防护带。
(2) 生态敏感区应实施天然林保护,从小流域治理入手,逐步控制和削减水土流失的范围和程度。
(3) 武功山生态区应以保护为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
(4) 逐步引导武功山生态区内的经济活动。
2、适宜建设区空间管制
全县形成以吉莲公路、安分公路、安茅公路、严宜公路为轴的三片城镇发展区,三个城镇发展片区基本上都是沿安福县对外交通联系的干道分布的,呈交通指向分布,为安福适宜建设的区域。
其管制策略主要有:
⑴积极引导工业在此集聚,培育资源加工型轻型工业,形成各自城镇的特色主导产业,适当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城镇功能。
⑵三个优先开发区呈轴线发展,其布局宜采用组团布局,成为城镇发展轴带。
⑶优先开发区应充分利用荒地、坡地、不占或少占用耕地,充分利用荒地、坡地,集中组团布局。
3、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
包括地形坡度大于15-30%的地区、城市发展备用地、一般农业用地、潜在灾害区、新农村建设区。
其管制策略主要有:
(1) 防止非农业建设用地在农田开敞空间的无序分布,保护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2) 严格禁止在村镇规划区以外的地点兴建居民点,有规划、有步骤引导零星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乡村工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
(3) 加强农业用地管理,确保土地利用功能以农业生产为主。
4、现状已建区空间管制
指已建设完成的区域,主要是改造建设。
第二十八条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中部地区特色的集中型城镇化模式
安福需要走有中部地区特色的集中城镇化道路,县域相对集中发展。
以农业产业化为龙头,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型工业和旅游服务业,向县城、
重点镇及一般镇集中,以此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县城、重点镇和一般镇集聚,实现离土近乡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2、城镇化策略
适度扩张中心城区规模,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将城区分散的工业集中于工业园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带动周边城镇如枫田、横龙等城镇发展,提高县城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发展重点镇,整合规模过小的小城镇或集镇,鼓励乡镇适当的撤并,缩减小城镇的数量,扩大小城镇规模,集中资源更好的服务农村人口。
3、农村现代化
结合中心村设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重点配置医疗、文化、科技服务设施、体育、娱乐等设施,以满足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精神生活的需求。
4、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体制上的障碍,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第五章城市发展目标及规划策略
第二十九条城市发展目标
确定安福县城市发展总目标为: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吉安市域工业、商贸、旅游发达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十条规划策略
1、加快城市化步伐,扩大城市规模。
加速中心城区的人口、产业集聚,积极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置业,扩大城市规模。
2、建设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体的工业新区。
建筑大容量、集约化的产业空间,配套、完善直接服务于工业的产品市场、原材料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
3、拓展城市空间,构筑开放、大容量、有弹性的城市框架。
4、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
5、保护、塑造城市生态环境,突出面山临水的城市景观特色。
第六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三十一条城市性质
安福县城的城市性质为:安福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工矿、商贸、旅游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十二条城市人口规模预测
确定2010年安福县城常住人口为10.5-11.0万人左右,2020年为16.0-17.0万人左右。
第三十三条城市用地规模预测
确定安福县中心城区近、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1054.52公顷、1694.22公顷。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三十四条四区划定
通过对安福县中心城区建设拟用地范围的综合用地分析,相应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四类用地条件。
1、禁建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坡度>40°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人文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
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除绿化建设以外的任何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相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限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