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全文)

合集下载

浅析《论人民民主专政》及其原文

浅析《论人民民主专政》及其原文

论人民民主专政原著导读历史背景:《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是毛泽东1949年6月30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而发表的。

1947年6月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进攻阶段后,我军势如破竹、屡战屡胜,并于1948年秋至1949年初发动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

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攻克南京,到6月,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经解放,新中国即将成立,中国共产党就要成为全国的执政党。

就在革命将要成功的形势下,在建国的筹备工作中,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就成了中心的问题。

当时,国际上和国内的敌人攻击中国共产党要实行“独裁”、“极权主义”,而民族资产阶级的一些代表人物幻想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国家,还有一些人主张不要“一边倒”,希望得到美英等国家的援助,惧怕过分“刺激”美英等帝国主义。

此外,还有一些我们的朋友也不清楚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因此,我党在当时必须要清晰地阐明我们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以驳斥各种反动阶级的谰言,统一党内和人民的认识。

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毛泽东有针对性地论述了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要建立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特别是阐述了中国为什么不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只能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

《论人民民主专政》还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革命28年的经验,阐明了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以及新中国的各项内政外交政策。

这些都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做了理论上的准备。

导读内容:一、框架结构和基本要点(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人民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不同的阶级处于不同的地位,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

中国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任务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然后走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 国微图 案由哪 些部分 成?它 们分别 代表了 什么? 什么? 整个国 微国案 表明了 什么? 什么?
党 人 众
民 大
民族精神
工人 阶级
表现了 新中国的 性质: 性质:工 人阶级领 导的以工 农联盟为 基础的人 民民主专 政的国家。 政的国家。
早在新民民主 义革命时期(1949 (1949年 义革命时期(1949年 6月),毛泽东在 论人民民主专政》 《论人民民主专政》 中明确提出建立人 民民主专政共和国。 民民主专政共和国。 人民民主专政作 为我国国体在1949 1949年 为我国国体在1949年 新中国成立时被确定 下来。 下来。
本质是人民 当家作主
在人民内部 实行民主
第一次实现 了 绝大多数人的 民主
新型的民主
民主主体 的广泛性 人民享有 民主权利 的广泛性
工、农、知和其他劳动者、 知和其他劳动者、 爱国者都是国家和社会的 主人。 主人。平等享有管理国家 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享有政、 享有政、经、文和社会生活 各方面广泛民主自由权利。 各方面广泛民主自由权利。
法轮功的 本质是 反人类、 本质是“反人类、 反科学、反社会、 反科学、反社会、 反政府”的邪教。 反政府”的邪教。 矛头直指党的领 导。
社会生活领域的刑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 今年11 11日傍晚18时20分 11月 日傍晚18 今年11月11日傍晚18时20分,江西南昌市 农业银行洪城大市场分理处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 农业银行洪城大市场分理处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 数名持枪歹徒蒙面闯入,在抢走银行现金50万元, 50万元 数名持枪歹徒蒙面闯入,在抢走银行现金50万元, 打死两储户及一名出租车司机后逃脱。据悉, 打死两储户及一名出租车司机后逃脱。据悉,公 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并悬赏10 10万以求获得 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此案,并悬赏10万以求获得 线索。 线索。

2014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14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14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法干警考试笔试阶段中,专业综合II是政法干警研究生层次的必考科目,专业综合II内宪法也是重点之一,下面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为广大考生梳理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一、国体概述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体的表现方式却很不一致。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通常以“主权在民”“全民国家”等超阶级的字样规定国体,否认国家的阶级本质。

而社会主义国家则公开表明国家的阶级本质,宣布自己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总纲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具体体现。

人民民主专政是一种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有机结合的一种国家制度。

人民在数量上占了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者包括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而人民的敌人只包括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民主和专政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方面和专政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基础,对敌人实行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的保障。

(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体现,两者在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上是一致的:1、领导力量一致。

两者都是由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来领导的。

2、阶级基础一致。

工人阶级要推翻剥削阶级、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都必须与广大的农民阶级结成牢固的联盟。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国体1.国体的概述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阶级、各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统治与被统治地位;二是各阶级、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所处的领导与被领导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2)“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3)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各政党的共同奋斗目标;(4)各政党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它所承担的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的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已发展为全国性的政权,承担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

(3) 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后,我国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一、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种政治制度和国家管理方式,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原则之一。

人民民主专政强调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通过普选和广泛参与决策,保障人民的权力和利益。

这种专政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发展,并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背景1.中国革命的胜利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实践源于中国革命的胜利。

经过多年的斗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取得了1949年的胜利。

这个胜利不仅为中国树立了一个新的政府形式,也为人民民主专政提供了实践基础。

2.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马克思主义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强调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体,他们应该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正是基于这一思想,将政权归于人民,并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1.政权归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政权归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通过普选和广泛参与政治决策,行使自己的权力。

政府、官员以及其他权力机构必须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2.集中统一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发展顺利。

党的领导也是确保专政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证。

3.法治和人民民主的结合人民民主专政强调法治和人民民主的结合。

法治是保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而人民民主则为法治提供了参与和制约的力量。

法治和人民民主的结合使得政权对人民负责,并在法律的框架下实行专政。

4.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

通过专政手段,保护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

同时,人民民主专政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机会,确保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得到平等对待和保护。

四、人民民主专政的现实意义1.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着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采用专制的方法。

通过对待敌对势力来维持人民的民主力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实行人民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为首的群众的专政,反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反动派,反动派和剥削者。

民主不属于少数,而是绝大多数人民。

它属于工人,农民和所有其他劳动人民,以及所有支持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人民。

中国人民的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时期: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

在全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之前,革命根据地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

这种专政解决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因为它只进行了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没有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没有改变农民的个人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开始承担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即将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彻底消除人类剥削人类的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而创建的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政权形式。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它所承担的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的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已发展为全国性的政权,承担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

(3)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后,我国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一,人民民主专政鲜明地体现了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并突出了人民民主这一主体,在表述上比无产阶级专政更严密、更明确。

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后,就一直受到敌对阶级的攻击和责难。

他们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是强权政治,只讲专政,不讲民主,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强权打倒强权,结果得到的仍然是强权。

实际上无产阶级专政本身也包含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的内容,只是从字面上给人一种只讲专政,不讲民主的印象。

所以为了更好地体现出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就采用了人民民主专政这样一个提法,使人民更容易接受。

毛泽东讲,我们用强权打倒强权,然后可以避免强权,为什么,因为我们实行民主。

第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不仅不排斥各民主党派,而且给予他们管理国家的权力,提供为人民效力的机会。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体现了我国民主生活的广泛性和政治生活的活泼性。

第三,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历史时期,并随着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由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充分体现了它的革命适应性。

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即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

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人民民主专政即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
台湾 民主自治 同盟 中国 中国民主 国民党革命 政团同盟 命委员会 中国 民主 建国会
中国 共产党
中国 致公党 中国农工 民主党
九三学社
中国民主 促进会
中国为什么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




我国政党制度的特征: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 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 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 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 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 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第一,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利于加强和改 善党的领导。 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 保证。 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客观需要。 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第五,实行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会主义法制建设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和任 务
1.原则:
第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 第三,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
推进。
2.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
地统一起来,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 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 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扩 大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 的政治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第一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民主首先而且主要是指一种国家制度。

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奠定了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就是要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和毛泽东的一个创造。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专政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国社会政权性质转变为社会主义的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成为我国的国体。

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

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民主的同时,才能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

邓小平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一项,并特别强调:“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9页。

)在现阶段,我国要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治上的统治后,必然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

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

在不同国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本质都是一样的。

但由于各国具体情况不同,无产阶级专政又必然带有各国自己的特点。

1948年,毛泽东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中,首次明确地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

”1949年6月,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著名文章,系统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指出(内涵):“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主专政。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是一个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确定由哪些阶级来统治管理国家,反映国家的本质和国家的阶级属性。

纵观人类历史,世界各国先后存在过四种国体,即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地主阶级专政、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即国体是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

当代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以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为根本历史任务的国家政权。

这表明,我国国家政权是由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政权;我国国家政权的的阶级基础是工农联盟;国家政权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政权;这个国家政权的根本历史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体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我国政治制度的其它方面,都以此为根本依据,都要求与此相适应。

我将从八个方面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探讨。

建国以来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表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形成过程,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观点,劳动改造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产物,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怎样更好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当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建国以来对人民民主专政的表述1949年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1954年宪法中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1975年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978年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ppt

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ppt

(四)爱国统一战线
1 、概念: 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为反 对主要敌人,与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结成的 联盟。 2、组成: 在现阶段,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 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 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四)爱国统一战线
3、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4 、任务: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为维护国际团结、世界和平服务
(三)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
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 合,即对最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人 实行专政。 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相结 合的国家,他们不是简单的机械想加,而是 辩证统一的关系。
(三)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
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联系:新 型民主是新型专政的前提和基础; 新型专政是新型民主的保障。
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
主讲:
牟象钰
团队: 男生Leabharlann 体宿舍(一)工人阶级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 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 我国的政权基础。
(一)工人阶级领导
当前我过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把我国建设成富强 民主文明贺喜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当紧紧 依靠和全面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 础,作为我国的阶级基础具有极为重 要的作用及意义。
(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1.工农联盟是建立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 阶级基础。 2.工农联盟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力量。 3.工农联盟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 4.工农联盟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可靠 保证。 5.工农联盟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和法律的主要 依据。

司考宪法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司考宪法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2015司考宪法知识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司法考试复习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考复习基础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这一条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

宪法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三个方面全面反映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内涵包括:(一)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所决定的。

工人阶级是现代化大工业的产物,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中国的工人阶级有自己的特点:它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因此革命最坚决;它从承担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重任开始,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为中国社会中最有觉悟的阶级;它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从而能够结成牢固的工农联盟,并以此为基础团结一切爱国者,为振兴中华共同奋斗。

因此,工人阶级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由于我国是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因此,农民问题不论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始终都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

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可以说,没有工农联盟,我国就不可能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对人民实行民主是指全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权利;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指统治阶级依靠暴力对敌人实行的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内容
《中国共产党关于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路线的报告》指出,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四个全面”的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新的”的理念,栋梁主义“三大战略”,形成各方面共同发展的大趋势,与时俱进促进全国经济社会发展。

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实行议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活动,加强司法鉴定和监督工作;坚持党对经济体制和改革的领导,切实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协调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建设,促进政治文明、社会文明、文化文明;坚持全面把握,使政府有效方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坚持联邦制,推行区域内合作共同发展战略;加强国际外交工作,完善战略布局,深化国与国之间的互利合作,扩大共识,促进新型国际关系和合作应对。

实现全面人民有主权的民主政治,要实现以下原则:恪守宪法,保持法律的延安;树立共同的责任意识,实行责任制;秉持公正原则,反对腐败;增进全民教育,弘扬全民参与政治的文明氛围;注重基层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益;坚定信念,团结各界团结奋斗,为国家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是为了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致富、共同安康、共同文化发展,在国家和社会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各民族更大的团结就是必要的。

最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文)

最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第二章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 1 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 2 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第二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阶级结构
• 一、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 • 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
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 的根本标志。工人阶级之所以能够成为国 家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 和历史使命决定的。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 过自己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实现的。
专政
来源于古罗马,本意是指“独裁”。马 克思主义认为:专政同样是指掌握政权 的阶级依靠权力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压迫 的国家制度。 在我国,作为阶级的剥削阶级已经被消 灭,但由于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阶
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
• 人民是指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 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 三、以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政治联盟
• (一)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与任务
• 1.爱国统一战线的概念
•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 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 治联盟。
• 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和两大联盟
• 2、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关于新
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组成的内容中增加了“-----------------”,这标志着我国统一战线的 重要发展。
• 本章难点: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私有
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案例讨论。 • 教学课时:4课时。
第一节 国体概述
• 一、国体的概念 • 1. 界定 • 国家性质——即国家阶级本质,又称“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民主专政(全文)一、基本介绍(一)定义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而创建的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政权形式。

[1]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它所承担的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民主革命的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已发展为全国性的政权,承担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

(3)1956年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完成后,我国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发展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人民大众对于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的专政。

民主不是属于少数人的,而是属于绝大多数人的,是属于工人、农民和其他一切劳动人民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爱国的人民的。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时期。

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前,在革命根据地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这种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因为它只是实行了对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是改变农民的个体所有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开始担负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说,要把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在长期革命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

在党的许多文件和毛泽东的许多著作如《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将革命进行到底》、《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中都明确地提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

《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把专政同民主联系在一起,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最本质的概括。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广大农村建立的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政权,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雏形。

1949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就正式建立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人民民主专政同过渡时期的情况和任务相适应,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组成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工人阶级人数增长了许多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更大;广大农民经过了社会主义改造,工农联盟更加巩固;知识分子总体上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存在,原来剥削阶级的成员,绝大多数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国家政权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但阶级斗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有时还会表现得相当尖锐和激烈,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仍不能削弱。

宪法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基本内容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宪法的这一规定充分表明: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一)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和所建立的革命政权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具体说来主要有:1.从革命的道路来看,由于近代中国是一个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开创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

这样的革命道路决定了中国革命不可能只依赖于无产阶级一个阶级,而必须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广泛团结广大人民阶级和其他革命阶级。

2.从革命队伍的阶级构成来看,在中国革命过程中,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但农民却是革命的主力军,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一方面,它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它们有矛盾,具有一定的革命性;另一方面,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因此缺乏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具有妥协性。

民族资产阶级也是中国革命队伍中的一部分。

中国革命和革命所建立的政权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

中国的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和建立政权过程中存在着两个联盟,即不仅存在着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的联盟,而且还存在着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

中国的革命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由此可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人阶级掌握国家领导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是由工人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工人阶级是现代化大工业的产物,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这就决定了工人阶级最有远见、最大公无私和最具有革命的彻底性。

同时只有工人阶级才能担负起消灭剥削,消灭阶级、解放全人类,最终使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伟大使命。

中国的工人阶级还有自己的特点:它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因此革命最坚决;它从承担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重任开始,就始终处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成为中国社会中最有觉悟的阶级;它同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

从而能够结成牢固的工农联盟,并以此为基础团结一切爱国者,为振兴中华共同奋斗。

工人阶级成为中国的领导阶级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而且也是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是相同的。

不管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还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都担负着以下职能:一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在保障人民民主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民主的范围,二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对那些利用各种机会与方式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犯罪分子,进行无情的镇压;三是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是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等等。

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有机统一,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结合。

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

人民民主的实质就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权力,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

中国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专政”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明统治关系,即一个国家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二是指统治手段,即采用暴力镇压的手段。

尽管中国的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状况已经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但是对敌专政的职能并没有消失。

三、特点优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

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优点: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

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

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领导力量: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阶级基础: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国家职能:都有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

历史使命:都要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

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

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的结合。

符合我国国情。

一句话,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