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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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习题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填空题P1 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P3 2.1993年8月14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规。

P3 3.邓小平关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P10 4.我国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P10 5.英、美最早建立的文官委员会是部外制的典型。

P16 6.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务官,一类是事务官。

P17 7.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亦标志着我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

简答题1.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基础。

P3答:主要包括三个背景基础:1、邓小平关于我国干部人事事制度改革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2、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

3、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建立国有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市场价值取向的基础。

2.简述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范围。

P6-8答:三点:1、实施的对象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单位。

3、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范围。

3.简述我国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

P9答:我国公务员的义务有八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及其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主要有八条: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一、名词解析1、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具有规范体系的系统,是一个由各个管理环节、系统运行内在要素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运作的有机整体。

82、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依据公务员法律规定,向原处理机关、政府人事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提出重新处理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643、公务员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所给予一定荣誉或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做法。

1204、公务员职务晋升:即升职,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政府工作的需要公务员本人的德才情况,提高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的做法。

1325、公务员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行政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1576、公务员回避: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为防止公务员出于某种亲情关系或个人利益,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直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等作出的事前限制性措施。

1637、公务员培训: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为提高公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所进行的教育、培养和训练活动。

1708、公务员监督: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权的监督主体,通过法定方式,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务员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管理的活动过程。

224二、基础知识1、公务员制度在现代政府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8答:公务员制度在现代政府管理体系中的地位第一,公务员制度是国家政权建设制度的具体组成部分。

第二,公务员制度是政府管理的核心制度。

第三,公务员制度是一种政府管理的管理制度。

第四,公务员制度是开放政府人才资源的关键。

2、公务员制度在现代政府管理活动中的功能。

9答:公务员制度在现代政府管理活动中的功能。

第一,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有利于社会安定和行政秩序的长期稳定。

公务员制度(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公务员制度(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是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
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必要手段,能够提高公务 质量和民众的满意度。
公务员职务任免 的意义
是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是公务员接受 监督的重要凭证,是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 的重要措施。
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使得公务员 更好地履行并实现公共职能。
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改善我国 的政治环境,推动民主政治及政治现代化的发 展。

4.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 产生的职务。
包括(1)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2)政协 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 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6.民主党派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秘 书长。
还有部分“准选任制公务员”:其职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 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
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完 成选举后,选举结果生效,当选者即担任所选 职务。选举结果产生效力后,通常采用公告的 方式向社会宣示。 2.有部分选举产生的公务员职务(如副省长、 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 区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决定任命。 两个 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一是代表大会处于闭会期 间;二是职务任免是个别的或者是认为有必要 的。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应 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 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 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 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 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 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能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力。

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完善。

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选拔标准不够科学准确。

当前的选拔标准主要以学历、年龄、资历等硬性指标为主,忽略了能力、素养、潜力等软性指标的考察。

这导致了一些具备理论知识丰富、曾经有过成功经验的人才被优先录用,而忽视了年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人才。

应当加强选拔标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注重综合能力的评估,打破传统的硬性指标,体现更多的软性指标。

第二,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二是选拔程序不够公开透明。

目前的选拔程序大部分在幕后进行,缺乏公开和透明度,容易引发不公平竞争和腐败现象。

这不仅会造成潜在优秀人才的流失,也会对选拔结果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应当加强选拔程序的公开透明,倡导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建立公开公正的选拔平台,确保位置合理、竞争公平。

公务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三是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

现行的考核评价主要以年度考核为主,注重与岗位工作的关联性,但过多地关注绩效和绩效考核,容易导致公务员干部的工作目标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脱节。

评价体系还缺乏对公务员干部的潜力和发展空间的评估,缺乏对培养他们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关注。

应当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对综合素质和绩效成果的评估,注重工作目标与公共利益的统一,重视公务员干部的个人潜力和发展前景。

第一,加强选拔标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注重选拔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不仅看重学历和经验,更要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可以通过引进独立第三方的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能力评估,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二,建立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

加大选拔过程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避免干部任命过程中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

建立监督机制,对选拔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选拔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务员制度(正式)

公务员制度(正式)

《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权益保障》讲稿公务员制度,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说熟悉,中国作为文官制度的发源地,自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曾享誉全球,被公认为是开创了世界文官制度的先河。

孙中山先生说过:中国“历代举行的考试,拔取真才,更是中国几千年特色。

……像英国近年举行的文官考试,便是说从中国仿效过去的”。

科举制度既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对中国人来说,几乎没有哪个没有听过有关考状元、举人或秀才的故事。

说陌生,新中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1993年才颁布公务员制度的第一个法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大家肯定会问:为什么在新中国建立四十多年后才提出建立公务员制度,其背景是什么?其推行的历程和特点如何?其又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对我们有何任用?一、公务员制度及其建立公务员制度定义:公务员制度,西方国家又叫文官制度。

对公务员制度的定义我们如何认识,我觉得应该有三点:一是管人事的,二是法律法规,三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社会上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有些不同认识:有一种比较流行的看法认为,我国的政治体制并未真正改革,也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或者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先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而后才进行了政治体制改革,即所谓“先后论”。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是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靠经济体制改革来拖动。

这些看法之所以有问题,是没有认识到干部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当初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关键在于没有认识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同样具有渐进性这一特点,要以保持社会稳定为前提。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去年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态度积极,方式稳妥)。

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素质参差不齐,封建意识在一些地方和群体当中还根深蒂固,大多数国民的民主意识还需要长期引导和培育。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公务员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国家政权稳定和政府机构正常运转而设立的特殊管理体系。

在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干部公务员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一、干部公务员制度的意义干部公务员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意义:1. 选拔优秀人才:干部公务员制度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和选拔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机构,为国家治理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

2. 提升政府效能:干部公务员制度可以通过职业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提升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和服务提质增效。

3. 保障廉洁政府:干部公务员制度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和监督机制,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政府机构的廉洁运行。

二、干部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干部公务员制度的实施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保证制度运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1. 公开、择优原则:干部公务员的选拔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招聘程序公正公平,并以能力、素质等优势因素作为选拔标准。

2. 任期制原则:干部公务员应当按照一定的任期制度进行管理,通过周期性评估和考核来保证其工作质量和绩效。

3. 绩效考核原则:干部公务员应当接受绩效考核,以激励其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4. 契约精神原则:干部公务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恪守契约精神,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

三、干部公务员的主要职责干部公务员在实施公务员制度的过程中,承担着以下主要职责:1. 履行行政职能:干部公务员应当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履行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责,推动政府任务的完成。

2. 保障人民利益:干部公务员应当秉公执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3. 提供决策建议:干部公务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决策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建议。

4. 协调社会关系:干部公务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的调解和协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第四章
第一节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概述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干部管理制度及其改革
(一)干部管理制度 1、国家干部含义
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 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务管理 工作的公职人员。
2、国家干部的主要类型 (1)国家机关干部 (2)党的工作干部 (3)军队干部 (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干部 (5)专业技术干部 (6)企事业行政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而非政治中立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非超越党派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把政治素质 放在首位,而非仅强调个人能力 4、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非特殊利益集团
5、坚持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是一个整体, 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
(二)同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相 比,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第二阶段:(966年至1976年)
第三阶段:(1977-1992年)
1、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干部人事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
1979年,中央组织部发布了 《关于实行干部考核的意见》
1980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发了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规定》 1982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 老干部离休制度的决定》,同年劳动 人事部颁布了《吸收录用干部的若干 规定》
3、制定阶段(1988年5月至1993年8月)
1989年开始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试行 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再次提出“尽快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委会议 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推行
1、1993年10月1日起,争取用3年或更多一点 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 2、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同机构改革、 工资制度改革结合进行的,并推行“三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进行职位分类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一、国家干部制度一干部的分类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共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以下6类人员:1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2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干部,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3在军队中担任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的领导与工作人员;5专业技术干部;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二干部管理的主要制度1、党管干部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制度,包括:⑴、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和执行干部工作政策;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直接管理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⑶、党委负责监督和控制干部工作的执行情况;⑷、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分类管理.分部管理就是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干部.分级管理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之间分工管理各级干部.分类管理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干部实行公务员制度;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类似于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2、干部录用干部主要来源于:1考试录用;2转业军人;3大中专毕业生;4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吸收、经过培训录用者.3、干部任用制度主要有考任、选任、委任和聘任制度.4、鉴定考核制度鉴定考核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在干部录用提拔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价制度.鉴定主要由中共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二、公务员制度一公务员1、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2、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1公务员的权利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公务员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二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1、综合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机构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功能,管理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机构.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地区的组织协调;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2、部门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是各部门内部的人事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受本部门行政首长的领导,对其负责,同时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本部门执行公务员管理的职责.主要职权有:1录用权;2考核权;3奖惩权;4升降权;5任免权;6辞退权;7其它人事决定权.二公务员管理制度1、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1公务员的职务领导职务领导职务是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从副科长到总理的10个层次.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在各级行政机关中不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2公务员的级别公务员的级别分为15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国务院总理:1级;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2-3级;3部正职、省正职:3-4级;4部副职、省副职:4-5级;5司正职、厅正职、巡视员:5-7级;6司副职、厅副职、助理巡视员:6-8级;7处正职、县正职、调研员:7-10级;8处副职、县副职、助理调研员:8-11级;9科正职、乡正职、主任科员:9-12级;10科副职、乡副职、副主任科员:9-13级;11科员:9-14级;14办事员:10-15级.2、录用、任免与培训1录用制度录用,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选拔国家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制度.2录用程序政府人事部门在考试实施之前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公布录用公务员的报考简章;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复审和综合考核;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发出录用通知;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3任免制度任免是指公务员的任用和免职.任用任用,是指任职机关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免职免职,指有任免权的机关免去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行为.免职令由主管机关发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三种.3、考核、奖励与纪律1考核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的全面考察、分析与评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2奖励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贡献,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给予的奖赏和激励.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对受奖的公务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品、晋升工资等级等附加奖励.3纪律和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施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4、升降、交流与回避1升降升降,是指公务员职务的晋升与降低.晋升包括:年资晋升、考试晋升和功绩晋升.对那些工作成绩卓着、贡献突出的公务员,可以不受年限等条件限制,给予越级晋升,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降职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由于所在机构发生变动或者领导人员职数减少,某些公务员需改任较低职务的;公务员本人有降职要求、且理由又较充分,而允许改任较低职务的;犯有错误,不适宜继续担任原先职务的,适用于降职.2交流交流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之间或者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之间实行调换任职.交流采取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形式.3回避回避,是指国家机关为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私徇情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采取的限制.5、工资、保险与福利1工资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公务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2保险保险是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劳动保险制度.3福利公务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病、产假,公费探亲假、福利补助和抚恤照顾.6、辞职、辞退与退休1辞职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录用关系.辞职不是公务员本人单方面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2辞退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的人员,依法取消其权利与义务,使之退出公务员队伍的行为.3退休退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规定年龄、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离开工作岗位.退休的公务员能够定期领取退休养老保险金.杨凤春撰。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绪论一、公务员的范围小范围——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事务官,将选举产生和政治任命的政务官排除在外。

(英国,印度,澳,新西兰)中范围——把政府系统中所有的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都成为公务员。

(美国加拿大、韩国)大范围——把所有财政供养人员都称为公务员。

(德国、法国、日本)二、公务员定义和范围界定1、定义:在我国,公务员就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人大代表不属于)2、范围: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党委、纪委、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单位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4、政协机关5、审判机关6、检查机关7、民主党派机关三、公务员制度发展1、重要标志:1854《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奠定现代文官制度的基础2、1883年《彭德尔顿法》,美国文官制度正式形成3、1993年10月1日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标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立。

4、2005年4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的特色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标榜政治中立2、我国: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公务员与党派脱钩3、我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西方:文官制度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4、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走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强调业务能力第二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一、公务员义务的特点1、以公务员身份为前提2、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3、是对公务员的约束4、具有强制性二、理解公务员义务的内容(了解p176)中的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1、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个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

2、上级不改变该决定和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公务员制度 第五章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

公务员制度 第五章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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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益保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 二是强调了对公务员不利的处理、决定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通知; 三是要求处分公务员时必须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是规定对省以下机关的申诉处理决定如果不服还可向上 一级机关再申诉一次; 五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明确了仲裁程序,对仲裁决定不服 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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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条例》与全面实施阶段: 1993年至今
《国家公务员条例》又几经修改,到1993年8月 正式颁布时己是第20稿,定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 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 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己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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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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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特点
公务员制度
第五章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
讲解老师:余老师
第五章 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
苏维埃时期 公务员法 管理原则
一、 新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延革
(一)中华苏维埃时期的干部人事制度 选拔任用: 选任制、委任制 考核形式多样化
待遇微薄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的干部人事制度
1、干部任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干部考核奖惩多样规范 3、重视教育培训工作 4、解放战争时期大部延续了以前的作法
(1)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和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而西方文官 制度则标榜“政治中立”。 (2)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而西方文官制度要 求公务员与“党派脱钩”。 (3)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德才兼备,西方文官制度缺乏统一的, 全面的用人标准。 (4)我国公务员制度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 务员不是一个独立利益集团,而西方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

公务员制度(新版)

公务员制度(新版)

第一章公务员制度的产生1、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2、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正常政治的需要(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3、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2)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4、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1)准备阶段(1984-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3)试点阶段(1989-1993。

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

10-2005。

12)(5)依法管理阶段(2006。

1。

1-现在)5、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1)坚持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7、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第二章公务员义务与权利1、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1)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3)规定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2、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3、我国公务员的义务:(1)忠于宪法的义务(2)依法履职的义务(3)为民服务的义务(4)忠于国家的义务(5)服从命令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7)保持操行的义务(8)公正清廉的义务(9)其他法定的义务4、公务员的法律责任:(1)身份处分(2)行政处分(3)赔偿责任(4)刑事责任5、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原则6、我国公务员的权利:(1)获得工作条件权(2)身份保障权(3)获得报酬权(4)参加培训权(5)批评建议权(6)申诉控告权(7)申请辞职权(8)其他法定权7、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权第三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1、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级别的目的:(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2、职位分类的作用:(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3、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1)专业技术类职位(2)行政执法类职位(3)综合管理类职位(4)法官、检察官类职位(5)其他类别职位4、公务员职位设置依据的四大要素:(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5、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序列主要有:(1)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2)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3)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4)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5)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6、公务员级别的功能:(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7、怎样在对应幅度内晋升公务员的级别:(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第四章公务员录用1、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2、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3、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的情况有:(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4、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年满十八周岁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④具有良好的品行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限制性资格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5、公务员录用的原则:(1)公开考试(2)平等竞争(3)严格考察(4)择优录用6、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技能测验7、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1)笔试(2)面试(3)实际操作(4)情景模拟和心理测试8、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9、公务员录用的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10、对录用工作中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公务员考核1、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特点:(1)范围广泛(2)定期进行(3)目的单一2、公务员考核的意义:(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3、公务员考核的原则:(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原则(3)分类考核的原则(4)考用结合的原则4、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廉5、公务员考核的范围:(1)请病假、事假的公务员的考核(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的考核(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考核(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的考核(5)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考核(6)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的考核(7)受处分的公务员的考核(8)对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公务员的考核(9)对在考核中违纪行为的处理(具体内容见教材)6、我国公务员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国家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1章: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述第1节: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一、务员的涵义和范围1,公务员的涵义: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物管理 ,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公务员的范围:大范围: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和军职人员,都称为公务员。

如法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务员范围基本属于这种类型。

中范围:把在国家政府机关中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 .如美国和德国小范围:把通过公开考试录用,在政府机关中任职的工作人员称为公务员.不包括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有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

如英国。

3,中国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就是说,只有同时符合依法履行公职、使用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标准或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成为国家公务员。

一、是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二、是法官、检察官三、是除工勤人员以外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与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四、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关工作人员五、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二、国家公务员制度(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涵义:指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共同特征分类机制:激励竞争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新陈代谢机制、保障机制、法律法规体系三、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不同1、西方国家实行”政治中立”,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实行党管干部原则 .2、西方国家实行”两官分途”,我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虽产生的方式,承担的责任不同 ,但属于同一类型 ,可以互相转任 .3、西方国家政务类官实行的任期制 ,意味着党派轮流坐庄;我国政府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 ,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终身指和克服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弊端.(三)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原则1、各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共有的指导原则1)法治原则:国家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公务员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务员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2)公开,公平原则公开原则:指凡涉及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有关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惩,任免,收入等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公务员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一章国家公务员制度一、填空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狭小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英国,对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

3.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美国,对象是联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中所有公职人员。

4.宽大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法国、德国、日本,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国家机关(除国会议员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在1978年颁布了《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国在1946年通过了《公务员总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8.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国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组建人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规。

10.从1989年起,先后在国务院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等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

11.一个机构同时挂党委工作部门与政府工作部门两块牌子的单位,原则上列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12.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要经过人事部审批或同意。

13.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管”。

14.把义务与权利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国人事制度安排来说,属首创。

15.在我国当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16.部外制典型的国家是英国、美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17.部门制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德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中国干部公务员等级和军衔制度等级划分

中国干部公务员等级和军衔制度等级划分

中国干部公务员等级和军衔制度等级划分列兵(一折杠)上等兵(二折杠)一级士官(一细折杠加一颗符号)二级士官(一粗折杠加一颗符号)三级士官(一细一粗折杠加一颗符号)四级士官(二粗折杠加一颗符号)五级士官(一细二粗折杠加一颗符号)六级士官(三粗折杠加一颗符号)少尉(一杠一星)中尉(一杠二星)上尉(一杠三星)少校(两杠一星)中校(两杠二星)上校(两杠三星)大校(两杠四星)少将(麦穗加一个星)中将(麦穗加两个星)上将(麦穗加三个星)。

职务对应排级(少尉到中尉)连级(中尉到上尉)营级(上尉到中校)团级(少校到上校)师级(上校到大校)军级(少将)大军区级(少将到上将)军衔只是一种级别,它与职务是有区别的,就是军衔升了,职务不一定升,职务升了,军衔一定跟着升。

军衔和职务并不是一一对应的,有很多特殊情况大概是这样(职务还有正付之分)少尉、中尉--排长中尉、上尉--连长上尉、少校--营长军衔从小到大分为:少尉(一杠一星),中尉(一杠两星),上尉(一杠三星),少校(两杠一星),中校(两杠两星),上校(两杠三星),大校(两杠四星),少将(一颗金星),中将(两颗金星),上将(三颗金星)。

特殊军衔:文职干部军衔是将领花放置在肩牌上(军种不同,领花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军衔越高,级别越高,由大到小分为:副连<正连<付营<正营<副团<正团<副师<正师<副军<正军。

随着级别的增高,权利也就越大。

但是文职干部的级别师随着自己的技术升高的,他们的权利不变,军衔补变,但是待遇会递增。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及武警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正军职:少将、中将;副军职:少将、大校;正师职:大校、少将;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副团职:中校、少校;正营职:少校、中校;副营职:上尉、少校;正连职:上尉、中尉;副连职:中尉、上尉;排职:少尉、中尉。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

干部公务员制度一、国度干部轨制(一)干部的分类国度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类公共治理工作的公职人员。

重要包含以下6类人员:(1)国度机关的引导和工作人员;(2)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干部,各平易近主党派的引导和机关工作人员;(3)在部队中担负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4)社会政治集团与群众组织的引导与工作人员;(5)专业技巧干部;(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治理工作的人员。

(二)干部治理的重要轨制1、党管干部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治理的全然轨制,包含:⑴、由中共中心同一制订和履行干部工作政策;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按照干部治理权限和范畴直截了当治理必定层次的引导干部,并向国度机关举荐重要干部;⑶、党委负责监督和操纵干部工作的履行情形;⑷、干部治理的全然体系体例是分部、分级、分类治理。

分部治理确实是由中共中心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同一治理干部。

分级治理确实是中心和处所各级党委之间分工治理各级干部。

分类治理确实是:对国度行政机关中的干部实施公事员轨制;中共党组织的引导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治理;国度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审查机关的引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治理,实施类似于公事员轨制的治理;群众集团的引导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治理人员,原则上由地点组织或单位按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治理。

2、干部录用干部重要来源于:(1)测验录用;(2)改行军人;(3)大年夜中专卒业生;(4)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接收、经由培训录用者。

3、干部任用轨制重要有考任、选任、委任和聘请轨制。

4、剖断考察轨制剖断考察轨制是在全国范畴内实施的、在干部录用擢升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判轨制。

剖断重要由中共组织部分和被剖断人地点单位的组织做出。

剖断考察能够采取公布或隐秘的方法进行。

二、公事员轨制(一)公事员1、公事员的概念和范畴公事员是指各级国度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度行政权力、履行国度公事的工作人员。

也包含在其他行使国度行政本能机能、从事行政治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干部人事制度与公务员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与公务员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与公务员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与公务员制度是中国政府机构中的两种重要人事管理制度。

这两个制度在职务任免、选拔任用、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本文将分别进行分析。

干部人事制度是指对党政机关中干部的职务任免和选拔任用的一套制度。

在干部人事制度中,选拔任用侧重于干部的政治表现和业务能力。

干部的任免不再实行终身制,而是经过严格的选拔、考察程序来确定人选。

而在职务任免方面,根据干部的政绩和考核评价来决定干部的升迁和调整。

干部人事制度注重对干部个人能力的发掘和培养,通过职务的任免和调整,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公务员制度是指对公务员职位的选拔、任免和考核的一套制度。

在公务员制度中,选拔任用侧重于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考试成绩。

公务员通过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来选拔,从而确定最终人选。

而在职务任免方面,剥离了政绩的影响,根据公务员的考核成绩和晋升方案来决定公务员的升迁和调整。

公务员制度注重对公务员队伍的统一管理和绩效评价,通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确保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

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制度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例如对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要求都很高,都需要通过严格选拔和考核来确定人选。

但是在职务任免和选拔任用方面存在一些不同。

干部人事制度更加注重干部个人政绩和考核评价,通过职务的任免和调整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而公务员制度更加注重综合素质和考试成绩,通过选拔、任免和考核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总的来说,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制度都是中国政府机构中重要的人事管理制度。

两者在选拔任用、职务任免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但都致力于提供优秀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服务。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
公务员管理制度是指对公务员录用、任免、晋升、考核、奖惩以及职业道德要求等方
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直接为国家行政组织服务,属于行政机关的中层和基层干部。

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国家权威、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录用制度:规定公务员的录用标准和程序,包括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具有优秀素质和能力的人员加入公务员队伍。

2. 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的任免程序和条件,确保公务员的任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避免人事任命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

3. 晋升制度:规定公务员的晋升条件和晋升途径,公平竞争,激励干部进行自我提升
和学习,促使有能力的干部得到更好地发展。

4. 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考核制度,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晋升、奖惩等决策的依据,鼓励公务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奖惩制度:建立公务员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于违
纪违法行为的公务员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确保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6. 职业道德要求:明确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要求公务员廉洁奉公、勤政务实,依
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公务员队伍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重要保障。

它既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规范,也需要广大公务员自身的自觉和努力。

只有建立和
实施良好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才能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制度1、公务员与行政干部的区别: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以前原本在行政单位的,现在在事业单位任职,那么他现在就不属于公务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实行,新进入人员就分得比较清楚了,属哪种编制,是行政编、事业编还是工勤编都是比较清楚的,现在只有属行政编的,才是公务员。

行政干部是指在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机关中,占有法定编制的人员。

政府机构才叫行政机构,从事行政工作的,行政编制的干部,那叫行政干部,他肯定是公务员2、公务员基本功能及运行机制:运行机制①竞争机制。

这些包括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工作分析与评价、职位分类、绩效考核、功绩晋升、人才流动、适才适用、薪酬设计,同工同酬等等制度安排。

②保障机制。

这些包括公务员的职业身份、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救济权利及其它法定权利的保障,使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贡献与补偿平衡的制度设计。

③激励机制。

这些包括人事奖惩、绩效考核、职务升降、在职培训、工资晋升、奖金、辞退等等制度设计。

④更新机制。

这些包括退休退职、教育培训、交流调配、任职回避、辞职辞退、双向选择和人才市场建立完善制度设计。

⑤监督机制。

对公务员而言,监督包括政府公务员的纪律规章、行政惩戒、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对公务员管理机构而言,包括人事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的设置、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和公众的监督制度与措施安排等等。

基本功能1.选拔配备功能。

即根据职位的要求选拔适宜的人员,并将其配置到相应的岗位上,满足机构组织的用人需要。

选拔配备功能也是一种择优功能。

2.更新功能。

疏通“入口”和“出口”,通过人员进出的自然循环实现队伍的新陈代谢与新老交替。

更新功能也是一种淘汰功能。

3.监控功能。

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约束,使其行为符合机构组织的期望和要求,防止和纠正非期望行为,促使公务员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人民服务。

4.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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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的领导与工作人员;
(5)专业技术干部;
(6)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干部管理的主要制度
1、党管干部
党管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干部管理的根本制度,包括:
⑴、由中共中央统一制定和执行干部工作政策;
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直接管理一定层次的领导干部,并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公务员管理机构的系统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机构等内设的人事局,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中设立的人事部门构成。
1、综合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机构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设立的、具有多种管理功能,管理职权不限于本级部门,管理对象主要是事务而非公务员个人,管理权限具有宏观性、间接性特征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退休的公务员能够定期领取退休养老保险金。
晋升
包括:年资晋升、考试晋升和功绩晋升。
对那些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公务员,可以不受年限等条件限制,给予越级晋升,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降职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由于所在机构发生变动或者领导人员职数减少,某些公务员需改任较低职务的;公务员本人有降职要求、且理由又较充分,而允许改任较低职务的;犯有错误,不适宜继续担任原先职务的,适用于降职。
3、考核、奖励与纪律
(1)考核
考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的全面考察、分析与评价。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2)奖励
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给予的奖赏和激励。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3)任免制度
任免是指公务员的任用和免职。
任用
任用,是指任职机关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手续任用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免职
免职,指有任免权的机关免去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行为。
免职令由主管机关发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培训
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培训三种。
⑶、党委负责监督和控制干部工作的执行情况;
⑷、干部管理的基本体制是分部、分级、分类管理。
分部管理就是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组织部统一管理干部。
分级管理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之间分工管理各级干部。
分类管理就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干部实行公务员制度;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各级党委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类似于公务员制度的管理;群众团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所在组织或单位依照各自的章程或条例进行管理。
2、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公务员的权利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有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有保险、福利待遇;有权参加培训;提出批评和建议权;有权提出申诉和控告;有权要求依法辞职;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务员的义务
2、干部录用
干部主要来源于:
(1)考试录用;
(2)转业军人;
(3)大中专毕业生;
(4)从企事业、工厂和农村吸收、经过培训录用者。
3、干部任用制度
主要有考任、选任、委任和聘任制度。
4、鉴定考核制度
鉴定考核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在干部录用提拔过程中进行的、对干部的正式评价制度。
鉴定主要由中共组织部门和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的组织做出。
鉴定考核可以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
二、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
1、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在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对受奖的公务员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品、晋升工资等级等附加奖励。
(3)纪律和处分
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施行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4、升降、交流与回避
(1)升降
升降,是指公务员职务的晋升与降低。
录用,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的方法选拔国家行政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制度。
(2)录用程序
政府人事部门在考试实施之前必须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公布录用公务员的报考简章;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复审和综合考核;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发出录用通知;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
(2)公务员的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分为15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国务院总理:1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2-3级;
(3)部正职、省正职:3-4级;
(4)部巡视员:5-7级;
(6)司副职、厅副职、助理巡视员:6-8级;
干部--公务员制度
一、国家干部制度
(一)干部的分类
国家干部是指列入干部编制、享受干部待遇,从事各种公共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6类人员:
(1)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干部,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
(3)在军队中担任排级以上职务的现役军人;
(1)工资
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公务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
(2)保险
保险是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劳动保险制度。
(3)福利
公务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病、产假,公费探亲假、福利补助和抚恤照顾。
6、辞职、辞退与退休
1、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公务员的职务
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从副科长到总理的10个层次。
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在各级行政机关中不具有组织、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综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
(2)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人事机构和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对某些管理事务进行跨部门地区的组织协调;
(4)根据管理权限的划分,行使审核、审批权;
(5)对公务员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2、部门管理机构
公务员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是各部门内部的人事机构。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义务;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国家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2)交流
交流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之间或者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之间实行调换任职。
交流采取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形式。
(3)回避
回避,是指国家机关为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私徇情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采取的限制。
5、工资、保险与福利
(7)处正职、县正职、调研员:7-10级;
(8)处副职、县副职、助理调研员:8-11级;
(9)科正职、乡正职、主任科员:9-12级;
(10)科副职、乡副职、副主任科员:9-13级;
(11)科员:9-14级;
(14)办事员:10-15级。
2、录用、任免与培训
(1)录用制度
(1)辞职
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录用关系。
辞职不是公务员本人单方面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辞退
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的人员,依法取消其权利与义务,使之退出公务员队伍的行为。
(3)退休
退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规定年龄、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部门管理机构,受本部门行政首长的领导,对其负责,同时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在本部门执行公务员管理的职责。主要职权有:
(1)录用权;
(2)考核权;
(3)奖惩权;
(4)升降权;
(5)任免权;
(6)辞退权;
(7)其它人事决定权。
(二)公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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