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最满意医务工作者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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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最满意医务工作者评选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为患者服务的自觉性,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传递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最满意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群众最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宣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行业职业精神,为全院职工树立先进典范,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逐步带动我院各科室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和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进而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评选名额

1.最满意医生4名;

2.最满意护士2名;

3.最满意医务工作者4名。

评选完成后择优推荐参加全区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全院所有在岗职工均参加评选。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

3.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较高,患者普遍认可。

4.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脱岗等现象,并积极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会议、学习、竞赛及义诊等)。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为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这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广泛参与、公开透明的方式。

(一)推荐阶段

1.按照评选分类,将全院职工按岗位类别分为医生组、护士组、其他医务工作者组。

2.患者推荐:住院患者、出院病人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推荐候选人,门诊、住院大厅设置候选人投票箱。

3.个人自荐:凡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医护人员可以自荐。

各科室在2016年2月2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单上报院办公室。

(二)获奖名单公示。对评选出来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最满意医务工作者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全院职工及患者、家属监督。

五、宣传表彰

医院将对评选出的群众最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进行表彰。并在医院内外网站宣传,此类评选活动将作为医院年度常规评选工作进行延续,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区评选。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真正把医院业务最突出,贡献最显著、群众最认可的人选推荐上来。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和引导广大职工、患者、家属积极参与。并广泛宣传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3.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300字以内,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逾期未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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