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5年亏损弥补
7种亏损不得税前弥补
7种亏损不得税前弥补依照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那么,是否只要是五年内的亏损,就可以全部在税前结转弥补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下列七种亏损,即使发生在五年之内,也不得税前弥补。
1 企业筹办期亏损不得作为当期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税函〔2016〕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关于开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例如,某企业2016年开始筹建,筹建期历时3年,开办费为1000万元,2016年取得经营收入。
如果2016年、2016年的开办费都作为当年的亏损处理,意味着亏损弥补期少了3年。
而按国税函〔2016〕98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作为开办费扣除年度,有效延长了亏损弥补期限。
如果2016年仍则没有足够所得可以弥补亏损,则该笔开办费可选择作其他长期待摊费用,递延3年扣除。
2 合伙企业的亏损不允许合伙人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例如,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组成,出资比例分别为60%、30%、10%。
合同约定年终盈亏按此比例分成或担负。
2016年该合伙企业亏损100万元,按照约定,甲、乙、丙应承担的亏损额分别为6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016年,甲、乙、丙从事其他生产经营获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40万元、20万元。
A0658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A06581《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表A100000第19-20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6行第2列(2014至2017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11行第2列的金额(亏损以“-”号填列)。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亏损以负数表示。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如何处理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如何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应当以很可能获得⽤来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在资产负债表⽇,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价值进⾏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可能⽆法获得⾜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额应当转回。
本⽂举例说明企业在每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此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该公司判断在未来弥补期间能够获得⾜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1.2007年末,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50000(5000000×33%)贷:所得税费⽤1650000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按⽉(季)度据实预缴所得税的预缴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该公司2008年前两个季度累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未弥补亏损。
2008年第三季度累计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这时,应以第三季度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150-100)弥补2007年度的亏损。
由于该公司2008年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与2007年的适⽤税率发⽣了变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适⽤税率发⽣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
弥补企业以前年亏损有哪些渠道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问: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有哪些渠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答:企业发生亏损,应由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或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自行弥补。
具体地讲,有三条弥补渠道:一是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二是对于超过了税收规定的税前利润弥补期限而未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以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三是用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由于以前年度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年初借方余额,无论是税前利润补亏还是税后利润补亏都可以通过当年税后利润抵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所以税前利润补亏和税后利润补亏均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所不同的只是两者在计算交纳所得税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在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时,其弥补的数额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扣除处理。
例1.某企业1996年发生亏损180000元。
年度终了,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80000贷:本年利润180000假定该企业1997年至2001年每年均实现利润总额30000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后的五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补亏。
该企业在1997年至2001年年度终了,均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本年利润3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002001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180000+30000×5=-30000元,即借方余额,表明该企业在2001年末仍有未弥补亏损30000元,这未弥补亏损30000元只能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进行弥补。
承上例,假定该企业2002年实现利润总额60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率为33%,则该企业于年度终了,首先按其利润总额计算交纳当年应负担的所得税,然后再将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自然抵减了上年转来的借方余额,弥补了亏损。
企业如果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企业如果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该如何处理随着经营环境恶化,经济低迷等问题,企业的营利能⼒受到很⼤的考验,有些公司会出现亏损。
如果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要弥补前年度的亏损,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会计处理1、⼀般情况的亏损弥补。
⾸先要明确亏损的内涵。
税法上的“亏损”是指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额,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3⾏“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
其次亏损的弥补期限是5年。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条明确,对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应税项⽬与免税项⽬之间的亏损弥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的通知》规定,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减计收⼊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也不得⽤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所得抵补。
这条规定要求,企业取得的免税项⽬应该单独核算,应税项⽬与免税项⽬不能盈亏相抵。
⽽企业会计利润是综合计算的,没有区分应税项⽬与免税项⽬,纳税申报表同样未单独体现应税项⽬所得与优惠项⽬所得。
因此,计算应税项⽬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免税项⽬所得,不管免税项⽬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作全额调减,计算公式为:应税项⽬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免税项⽬所得。
例如,企业应税项⽬所得为-70万元,免税所得为30万元,利润总额为-40万元,免税所得30万元不得弥补应税项⽬亏损,应作全额调减(-40-30),调整后为应税项⽬的所得仍为-70万元。
反过来,如果企业应税项⽬所得为70万元,免税所得为-30万元,利润总额为40万,免税所得-30万元不得⽤应税项⽬所得弥补,同样是作全额调整[40-(-30)],调整后为应税项⽬的所得仍为70万元。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案例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案例一、案例介绍某公司是一家生产性小企业,2006成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职工人数123人。
2015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353万元。
该企业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该企业7年纳税调整后的所得金额。
单位: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销售产品);其他业务收入1300万元(销售材料);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广告宣传费80万元,工资20万元,其他2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业务招待费30万元,办公费20万元,修理费30万元,研发费用50万元);财务费用75万元;投资收益160万元。
(二)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已进行会计处理)1、当年发生广告支出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
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5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等相关资料。
当年全员实际发放工资3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50万元,符合加计扣除残疾人工资5万元),列支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2、企业通过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30万元,由于环保问题补罚款20万元。
3、投资收益16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企业购入3月份购买股票取得不足1年持有收益125万元,购入某公司5年债券票面利率4.72%,当年取得利息收入5万元。
4、因发生冰雹灾害固定资产损失9万元,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
5、2015年对某一项目进行研究,收到政府补助120万元,其中50万元符合不征税收条件,用于补助研发支出,另70万元补助购入资产支出(不符合不征税收入),会计做递延收益处理。
6、2015年1月1日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一台单位价值40万元,每月会计计提折旧金额为1万元。
2015年购买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共21万元),每月会计计提折旧总计1万元。
这些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已经延长至10年
这些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已经延长至10年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目的: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时间:2018年1月1日起政策: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年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举个例子,若某企业2018年具备资格,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
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例1:A企业2018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A企业2018年应纳税所得400万元,2013-2017年应纳税所得如下表,A 企业新政前后弥补亏损年度变化2、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认定后,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评价后,赋予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年度确定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了发证时间和有效期,为保证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年度。
例2: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发证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有效期3年。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在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度的纳税调整后所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企业在亏损弥补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
企业在亏损弥补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企业在亏损弥补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亏损弥补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的一项重要优惠措施。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文就企业在亏损弥补中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试作探讨。
一、亏损弥补政策的要点1.适用亏损弥补的纳税人范围。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都分别制订了这一政策,所以适用亏损弥补的纳税人范围既包括内资企业又包括外资企业。
但并非所有企业都可适用这一政策。
内资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
外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设有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企业。
2.亏损的界定。
这里所说的亏损,既不是企业利润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也不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负数所反映的历年累积尚未弥补的亏损,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3.可用于弥补亏损的所得额。
这里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得出的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如果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或应税项目所得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亏损。
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按规定应补缴所得税的企业,如果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其分回的利润可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再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另外,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但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4.最长弥补期限。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有三层含义:(1)弥补亏损年限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年起不间断地连续计算,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2)连续发生亏损的,从第一个亏损年度起计算,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而不能将每个亏损年度的连续弥补期相加,更不得断开计算;(3)若超过5年弥补期仍未弥补完,则不能再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只能在税后弥补或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关于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问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问题作者:赵伟莉冯春梅来源:《中国经贸》2011年第10期摘要:亏损弥补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免税照顾。
由于相关的税收政策相对复杂,而且特殊项目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难以熟练掌握,导致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以及税务人员进行申报表审核时均会遇到很多政策执行的困难和计算错误。
因此详细解析亏损弥补税收政策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问题分析一、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
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
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
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
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二、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
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国税发[1997]189号文件规定,“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发生弥补亏损、亏损结转等事项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等相关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11行“本年度”对应的公历年度,再依次从第10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
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本年度是指申报所属期年度,如:纳税人在2019年5月10日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本年度(申报所属期年度)为2018年。
2.第2列“当年境内所得额”:第11行填报表A100000第19-20行金额。
第1行至第10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年及以前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6行第2列(2014至2017纳税年度)、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11行第2列的金额(亏损以负数表示)。
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的,按照相应调整后的金额填报。
3.第3列“分立转出的亏损额”: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
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可弥补年限5年”:填报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合并或分立本年度转入的不超过5年亏损弥补年限规定的亏损额。
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入的亏损额以负数表示。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表填写说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要领■晓杰/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年度及本纳税年度前5年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
第1行至第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
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第9列“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第10列第1至5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度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0列第6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小于或等于6行4列的合计数)。
第11列第2-6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4列大于0的行次不填报);第11列第7行“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就表间关系而言,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案例:北京材料建设集团为跨地区汇总纳税的总机构,下设成都、南京、武汉3家分支机构。
该企业前5年的盈亏情况为:2003年亏损100万元、2004年盈利1200万元、2005年亏损6万元、2006年亏损19万元、2007年亏损10万元。
2008年汇算清缴时需要弥补武汉分支机构2005年度亏损5万元。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请大家举例说明
2002年本年利润1.5万元,所得税前可以弥补上年亏损1.5万元,未弥补亏损8.5万元
2003年本年利润2万元,所得税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万元,未弥补亏损6.5万元
2004年本年利润1万元,所得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万元,未弥补亏损5.5万元
2005年本年亏损1万元,未弥补亏损6.5万元
2006年本年利润3万元,所得税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万元,未弥补亏损3.5万元 [其中2001年未弥补亏损2.5万元,2005年未弥补亏损1万元]
2007年本年利润3万元,2001年未弥补亏损还有2.5万元因五年弥补期已过,所得税前不可以弥补,只能弥补2005年度亏损1万元,所得税利润2万元。
例解三种弥补亏损的方法
例解三种弥补亏损的方法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弥补。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所不同的是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例1某企业1999年发生亏损200万元,在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当结转本年发生的亏损。
则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
贷:本年利润200 例2假设该企业2000年至2004年每年实现税前利润30万元,根据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五年内用税前利润进行弥补。
该企业在2000年至2004年均可在税前进行亏损弥补,在每年终了时,则处理为:借:本年利润 3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 例3该企业2004年“利润分配——未分配。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卷及解答参考(2025年)
2025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下列关于增值税税率的规定,错误的是()。
A、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B、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C、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9%D、纳税人提供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30万元,当月销售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0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额为()万元。
A、10B、5C、-10D、03、下列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表述错误的是:A、销售货物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转让不动产D、提供交通运输服务4、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税率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A、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6%B、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6%C、提供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为6%D、提供金融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11%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购入一台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不含税价),用于生产经营。
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022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市场变化,企业将其对外出售,取得收入4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22年12月31日处置该设备时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A. 5万元B. 10万元C. 15万元D. 20万元6、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1日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5.5万元,设备价值为48.5万元。
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022年12月31日,该设备因技术更新而报废,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1万元。
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问题税务解答
1.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去年亏损,本年盈利今年需要做弥补亏损,我第四季度的所得税表利润总额应该怎么填?在申报本季度的所得税表之前还用去税务局审批吗?问题附件:无您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报表第4栏次“利润总额”的累计金额栏次中填写本年盈利额减去以前年度亏损额后的余额,但是余额必须大于等于零。
您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亏损年度经济鉴证证明》。
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发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为的,在纳税申报(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前,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
亏损年度已经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发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行为的,在纳税申报(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前,可不附报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但应提供《税务稽查结论》或《税务处理决定书》。
2. 问题主题:关于第四季度所得税的问题问题内容:请问,如果企业是前三个季度都是亏损,在第四季度有盈利,但全年还是亏损,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季度所得税是按什么数缴纳,是按全年累计数,还是就按第四季度数预缴?烦请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根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的规定: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数据。
因此,企业在填写季度所得税A类报表时应按“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数据交税,如果累计金额本行为负数,则第四季度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弥补5年亏损分录
弥补5年亏损分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临时性差异,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临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状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将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假如将来期间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弥补亏损如何做会计处理企业依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假如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状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科目:借: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贷:本年利润结转后"利润安排"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安排"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状况.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状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科目,即: 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安排--未安排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特地的账务处理.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缘由,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特地作会计分录.但假如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安排--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之前公司做的都是亏损,这个月盈利了,所得税要如何计提?
之前公司做的都是亏损,这个月盈利了,所得税要如何计提?之前公司做的都是亏损,这个月盈利了,所得税要如何计提?盈利按今年累计计算,累计盈利才按盈利的利润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一到三月都亏损四月盈利需要计提所得税吗一到三月都亏损,四月盈利是否需要计提所得税,要区分具体情况而定:二季度的利润首先要弥补一季度的亏损,如仍有利润,还可以向前弥补近5年的亏损,所有弥补完成后余下的利润才需要计提企业所得税,未弥补完之前都不用计提所得税。
一月盈利二三月亏损还计提所得税吗这个要看1-3月的累计,累计亏损,无需计提所得税,累计亏损,需要计提所得税。
比如:1月盈利10万,2月3月加起来亏损12万,则1季度累计亏损2万,无需缴纳所得税。
如果:1月盈利10万,2月3月加起来亏损8万,则1季度累计盈利2万,则需按2万元计算缴纳所得税。
同发金算珠网。
关于亏损后有盈利计提所得税先弥补亏损,而且不仅仅是今年1-2月的,去年的累计亏损也要弥补,弥补亏损后,如果还有盈利,以此为基数计提所得税,如果补亏后还是亏损的,那就不需要计提所得税了。
1季度1、2月盈利3月亏损所得税如何调整报税时应该按税法做调整的,不是直接用利润乘税率的,你可以查相关资料。
计提了有的可以充回的,你可以查相关的制度或者准则。
上年度亏损,今年1月盈利,计提所得税吗?还是弥补?弥补。
但是要等到今年末才能计算具体弥补金额,上一年的所得税报表还是申报为亏损。
上月亏损本月盈利要缴所得税吗在季度报表中不用计算所得税,如果是按月做帐就要都做出来。
去年为亏损,今年盈利了,所得税要如何计提?怎么个弥补?提法定公益金等不?如用本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用出分录,因为以前年度的亏损已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当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时,已自行抵补. 所得税根据抵补后的余额和税率,计算并预缴,待汇算清缴时予以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