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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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规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规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规则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这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规则。

你们知道吗,这就好像一场比赛,安全阀校验机构就是参赛选手,而核准规则就是比赛规则!
想象一下,要是没有明确的规则,那场面得多乱呀!就好比一场篮球比赛,要是没有规则说不能抱着球跑,那还不乱套了。

所以呀,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规则超重要的!
首先呢,这机构得有合格的人员吧。

这些人就像是球队里的核心球员,得有真本事才行!比如说,得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不然怎么能准确校验安全阀呢?就好像一个厨师,没有好厨艺怎么能做出美味佳肴呢?
其次,设备也得过关呀!没有好的工具,就像战士上战场没有锋利的武器一样,怎么能打胜仗呢?好的设备才能保证校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呀!
然后呢,流程也得规范呀!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

这就像我们出门要按照路线走,不能乱跑一样。

严格按照流程来,才能保证结果的可靠呀!
这么重要的规则,咱能不重视吗?要是没有这些规则,那安全阀的质量怎么保证?那岂不是像没有堤坝的洪水一样,危险随时可能爆发呀!大家想想,这多可怕呀!
所以呀,安全阀校验机构一定要严格遵守这些核准规则。

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大家的安全负责呀!我觉得呀,这些规则就是安全阀校验机构的生命线,只有牢牢抓住,才能长久发展,大家说是不是呀!。

校验安全阀的规定(3篇)

校验安全阀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安全阀作为压力容器、管道和各种承压设备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其性能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为确保安全阀的正常运行,预防因安全阀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压力容器、管道和各种承压设备上的安全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2. 杠杆式安全阀;3. 静重式安全阀;4. 电磁式安全阀;5. 液压式安全阀;6. 其他类型安全阀。

三、校验机构与人员1. 校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备校验安全阀所需的设备、仪器和检测手段;(3)有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资质证书;(4)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 校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工作经验;(2)取得安全阀校验员资格证书;(3)熟悉安全阀的构造、原理和操作规程;(4)了解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校验周期与要求1. 校验周期安全阀的校验周期一般为:(1)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2)杠杆式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3)静重式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4)电磁式安全阀:每月至少校验1次;(5)液压式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1次;(6)其他类型安全阀:根据设备特点和运行环境,参照上述周期执行。

2. 校验要求(1)校验前,应检查安全阀的外观,确保无损坏、变形、腐蚀等缺陷;(2)校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校验规程进行,确保校验数据的准确性;(3)校验后,应将校验结果填写在校验记录上,并加盖校验章;(4)校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追溯。

五、校验方法1. 离线校验(1)将安全阀安装在校验台上;(2)使用校验介质使安全阀开启,通过观察压力表来确认开启压力;(3)校验开启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在线校验(1)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阀进行校验;(2)根据设备运行压力,调整校验介质压力,使安全阀开启;(3)观察压力表,确认开启压力;(4)校验开启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阀校验规定文档3篇

安全阀校验规定文档3篇

安全阀校验规定文档3篇Safety valve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document编订:JinTai College安全阀校验规定文档3篇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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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文档2、篇章2: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操作文档3、篇章3:安全阀校验要求文档安全阀是启闭件受外力作用下处于常闭状态,当设备或管道内的介质压力升高超过规定值时,通过向系统外排放介质来防止管道或设备内介质压力超过规定数值的特殊阀门。

对于安全阀这种工具有什么规定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篇章1: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文档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规定

安全阀校验规定

金属材料耐腐蚀的选材顺序(由低到高)压力容器材料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工作相关 2009-09-07 12:28 阅读109 评论0字号:大大中中小小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安全阀校验规定

安全阀校验规定

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作为一种超压保护装置,目前已广泛用于流程工业的生产装置中。

为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一般安全阀要求“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校验有哪些规定你了解吗?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阀校验规定。

欢迎阅读!安全阀校验规定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 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 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 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 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 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 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 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 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安全阀校验要求规程

安全阀校验要求规程

安全阀校验规程一、总则(一)本要求是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检验压力容器时,对其上安装的安全阀进行校验的附加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二、校验机构和校验人员(一)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机构应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二)校验人员必须经相关知识和校验技能培训,掌握安全阀的基本知识,熟悉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校验人员能熟练地使用校验装置、仪器、工具,能独立完成安全阀的实际校验操作。

(四)校验时必须有详细记录,校验合格后,应该进行铅封并且出具校验报告。

(五)校验机构的安全阀校验工作,应该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校验设备(一)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

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

应该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保证气源稳定。

如果气源压力高于贮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应该在气源与贮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二)安全阀的校验一般以空气或氮气为校验介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水作为校验介质。

(三)校验系统中的压力表应当符合要求。

每个校验台位应该装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确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应当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

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四)校验供气系统中应该加装过滤装置。

(五)校验台应当配有足够容积的缓冲罐,如果需要,可装设温度、压力、位移和安全阀校验数据等自动记录装置。

四、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一)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十七条执行。

(二)新出厂的安全阀,必要时在使用前进行性能校验。

(三)安全阀的校验项目一般为外观检查、解体检查和性能校验。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9.1.13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第四章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4.1防止超压。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正式)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798-21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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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xx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3篇)

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全阀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因安全阀失效而导致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阀的校验、维修、更换和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阀的有效性,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阀校验管理小组,负责安全阀校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阀校验管理小组的职责:(一)制定安全阀校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安全阀的定期校验、维修、更换和报废等工作;(三)负责安全阀校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四)负责安全阀校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五)负责安全阀校验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六)负责对安全阀校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校验范围及要求第六条校验范围:(一)压力容器、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阀;(二)其他涉及安全的重要设备的安全阀。

第七条校验要求:(一)安全阀的校验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二)安全阀的校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校验人员进行;(三)安全阀的校验周期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安全风险等级和设备制造商的要求确定;(四)安全阀的校验应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校验记录等内容。

第四章校验程序第八条校验前的准备工作:(一)安全阀校验管理小组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校验计划;(二)校验人员提前了解设备情况,熟悉校验方法和步骤;(三)准备校验所需的工具、仪器和设备。

第九条校验过程:(一)校验人员到达现场,核对设备信息;(二)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阀的安装位置、连接管道、密封垫等是否符合要求;(三)进行性能测试,测试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关闭压力、回座压力等是否符合要求;(四)填写校验记录,记录校验过程和结果。

第十条校验后的处理:(一)校验人员对安全阀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处理;(二)安全阀校验管理小组对校验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安全阀符合要求;(三)将校验结果通知设备使用部门。

安全阀定期校验核准鉴定评审细则

安全阀定期校验核准鉴定评审细则

安全阀定期校验核准鉴定评审细则
一、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二、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细则
三、安全阀校验工作质量评审细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一、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二、安全阀校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鉴定评审细则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三、安全阀校验机构校验工作质量鉴定评审细则
单位名称: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附件五1:安全阀校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抽查记录表
第 31 页。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阀校验机构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安全阀校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从事本单位安全阀校验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可参照本细则进行条件确认,并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告知后,方可实施自行校验工作。

第三条核准分为首次核准、换证核准、增项核准。

第四条核准项目分为FD1和FD2,其中FD1项目的校验范围为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10Mpa的安全阀,FD2项目的校验范围为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安全阀。

FD1和FD2项目均注明是否含在线校验,并限定压力范围和安全阀用途范围。

第五条省质监局是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的实施机关,负责本细则规定范围内安全阀校验机构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

第六条从事安全阀校验机构鉴定评审的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

第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安全阀校验)(以下简称核准证)有效期为4 年。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八条申请核准的安全阀校验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定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有与安全阀使用单位签订的委托校验合同。

(四)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应当是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并且取得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资格证,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特种设备行业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安全阀校验技术,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六)申请FD1项目,至少具有10名安全阀维修人员,其中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4名;Ⅰ级安全阀维修人员6名;申请FD2项目,至少具有3名安全阀维修人员, 其中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1名;Ⅰ级安全阀维修人员2名。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

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安全阀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统称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重要安全附件。

对安全阀的校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有专门的规定,本文介绍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阀校验的有关规定,供参考。

一,安全阀校验的依据早在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锅字[1992]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校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校验单位、人员及其职责;校验周期、项目和要求;校验装置、场地;校验程序、方法和处理;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等。

至今为止,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安全阀校验单位,仍按《意见》的规定进行安全阀的校验。

2004年3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阀“按本规则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进行解体检查、维修与调校。

”二,《意见》和《规则》的适用范围《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低中压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

《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不带附加驱动装置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

两个规定中,适用安全阀种类是一致的;但《规则》的规定没有压力等级限制。

三,安全阀校验的资质1.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可以是有条件和能力的使用单位,也可以是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

校验资质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

2. 从事安全阀校验工作的人员(统称安全阀维修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TSG 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F002—2005《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安全阀四,关于安全技术规范的选用TSG R7001 — 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执行的。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安全阀校验机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任务是对工业生产中使用的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确保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阀能够有效地保护生产设备和工人的人身安全。

因此,为了保障校验质量,确保安全阀校验机构的良好运行,需要制定一套实施细则,以规范安全阀校验机构的日常工作。

1. 安全阀校验机构资质核准在实施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的过程中,应首先对机构资质进行核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阀校验机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人员和设备;(2)有从事安全阀校验的相关经验和技术能力;(3)取得了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阀校验机构资质证书或合法的机构认证证书。

2. 安全阀校验机构服务范围在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机构服务范围。

机构服务范围应包括以下方面:(1)工业企业的安全阀校验;(2)安全阀技术咨询服务;(3)安全阀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

3. 安全阀校验机构标准为了确保安全阀校验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应该遵循一定的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1)国家和行业标准;(2)安全阀厂家提供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数据;(3)相关行业协会的推荐标准。

4. 安全阀校验机构校验方法安全阀校验机构应遵循科学的校验方法,包括以下方面:(1)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检查;(2)对安全阀的外观、尺寸和性能参数进行校验;(3)对安全阀的动作性能进行校验;(4)对安全阀的破裂盘进行校验。

5. 安全阀校验机构的工作程序在实施安全阀校验时,需要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这些工作程序包括:(1)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安全阀数据、确定校验范围、编写校验方案等。

(2)实施校验:包括安全阀外观和尺寸检查、性能参数校验、动作性能校验、破裂盘校验等。

(3)校验报告:包括校验结果和建议、缺陷和不合格原因等。

6. 安全阀校验机构的质量管理安全阀校验机构需要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技术水平。

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方面:(1)标准化的校验程序;(2)规范的校验人员资质和培训计划;(3)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机制;(4)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

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篇一:申请安全阀校验资质条件及流程安全阀校验资质申请条件安全阀校验台设备参考详细参数信息请咨询林经理:_663774967申请安全阀校验资质的资料要求篇二:安全阀校验机构评审指南安全阀校验机构鉴定评审指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_年4月3日南目录1 引言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 (3)4 鉴定评审程序 (3)5 迎审准备 (8)6 现场鉴定评审的配合事项 ...................................... _4 附录A 安全阀将校验机构资源条件要求 ........................... _5 附录B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 .................................. _ 附录C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要点说明 .. (25)附录D 资源条件附表 (44)附录E 资源条件附表填写规定 (50)附录F 整改报告格式 (51)附录G 整改报告编制要求 (52)2 自_年4月3日实施1 引言1.1 本指南依据TSG Z7_1—_>.TSG Z7_2—_>.TSG Z7_3—_>等文件制定,安全阀校验机构鉴定评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申请机构宜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鉴定评审的准备工作.1.2 本指南仅适用于安全阀校验机构的现场鉴定评审.2 引用文件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2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2.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2.4 TSG Z7_1—_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2.5 TSG Z7_2—_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2.6 TSG Z7_3—_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7 >(TSG Z7_1-_)第1号修改单2.8 >(TSG Z7_1-_)第2号修改单2.9 >(TSG Z7_1-_)第3号修改单2._ >(TSG Z7_2-_)第1号修改单2._ 辽质监特〔_〕365号>2._ TSG ZF_1-_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本指南采用TSG Z7_3—_>中的术语,以及以下术语.3.1 专业技术人员: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的人员,或者具有技术员以上职称的人员.3.2 持证人员:指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即安全阀维修人员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人员的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3.3 机构职工总数:指校验机构内与安全阀校验工作有关的人员,包括校验维修人员.相关管理人员的数量之和,也包括聘用人员(含合同工),不包括试用人员.3.4 关键场所:是指安全阀校验.维修实施场地;样品接收.发放场所等.3.5 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阀校验责任师.3.6 新增核准项目:指换证核准或增项核准时,校验机构在上一个核准周期内没有的项目,或在上一个核准周期内虽然有相应项目但未从事过特定设备(限定的项目)的校验工作;或新成立的校验机构所申请的项目.以上情况所涉及的项目,均视为新增核准项目.4 鉴定评审程序申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约请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安科院〞)进行鉴定评自_年4月3日实施 3审.4.1 约请4.1.1约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a.签署受理意见的>;b.>(一式三份.c. 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各一式一份).d. 首次核准或有新增核准项目的,还应当提供新增核准项目的试校验报告(复印件)及监督指导机构的监督指导意见(复印件).试校验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每个申请项目5份,含在线校验的,还应每个申请项目至少一份.——试检验报告应加盖了监督指导机构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且有监督指导人员的确认签字.4.1.2 如资料齐全,安科院将接受申请单位的约请,并向申请单位提供本指南;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安科院将在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补正的内容.4.2 协商鉴定评审计划安科院接受约请后,应当与申请单位协商鉴定评审计划,明确鉴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鉴定评审人员等事项.申请单位可以对鉴定评审人员提出合理的回避要求.4.3 接收评审通知函4.3.1申请单位收到安科院发出的现场鉴定评审通知函(一般在现场评审_日前发出)后,应当及时与评审组长取得联系,明确评审日程安排等事项.4.3.2 现场评审a. 现场评审的时间:一般为2~3日;b. 现场评审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4.4 预备会评审组成员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由评审组长组织召开由全体评审组成员.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明确评审组成员分工(一般分为资源条件组.质量管理体系组和校验工作质量组).评审计划.评审要求.评审方式.评审方法等.在预备会上还应当明确校验工作质量评审中现场跟踪检查的项目及要求.4.5 首次会议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全体评审组成员.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和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首次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具体内容如下:a. 与会各方代表介绍到会人员.b. 评审组长说明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方式.评审方法.评审分工,以及末次会议的计划时间及内容,并征求申请单位的意见.c. 申请单位负责人简要介绍鉴定评审准备情况和自查情况.d. 评审组长与申请单位负责人明确需要澄清的其他问题.4 自_年4月3日实施e. 评审组长与申请单位明确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以及联络与配合人员.f. 评审组长代表评审组做出客观.公正.保密的承诺.g. 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提出安全监察的有关要求.4.6 现场巡视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巡视申请单位关键场所及办公场地(包括办公室.资料室等),以增加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直观认识,初步核查申请单位的环境.设施,了解相关人员的情况.4.7 分组评审4.7.1 资源条件的评审资源条件组对申请单位资源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法律地位.人员.仪器设备.场地与设施等.评审方法包括查阅见证.查看实物.交谈.观察所涉及领域的活动等.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源条件见附录A.4.7.1.1 需要审查.核实的资料a. 法人资格证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b. 单位负责人任命或者聘用文件.c. 现有核准证书(原件)(不适用于首次核准).d. 资质延期申请的批复(不适用于首次核准).e. 检验检测收费标准.f. 人员名录.g.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含技术职称).校验责任师.校验人员的安全阀校验维修资格证书等(原件).h. 人员聘用合同等(含合同工)(原件).i.仪器设备(包括计算机)台帐.档案等.j.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原件).k. 校验责任过失的赔付能力见证资料或其他相应证明文件(原件).4.7.1.2 需要查看的设备设施a. 安全阀校验仪器.设备及状态.b. 校验场地.关键场所.c. 办公场地(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等).d. 办公设施(如计算机.软件等).4.7.1.3 需要考核的人员通过座谈.现场跟踪.查阅相关见证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校验责任师.校验人员的能力进行考察.评价.4.7.2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组对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通过查阅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记录.与申请单位沟通交流.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交流等方式,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情况.5 自_年4月3日实施篇三:申请安全阀校验检测站所需条件及设备个人安全阀校验的申请许可条件安全阀校验的申请许可条件安全阀校验台图片详细参数信息请咨询济南赛思特公司王经理 _6637_296。

安全阀校验取、换证评审程序及要求

安全阀校验取、换证评审程序及要求

鉴定评审现场工作程序及要求(试行)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FD1 、FD2)取\换证项目由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派出的特种设备现场鉴定评审组将依据以下程序开展本次鉴定评审工作,请申请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一、首次会议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后,开首次会议。

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会议上首先由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内容和要求,工作纪律,人员分工,然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表讲话(是否参加并讲话由该部门决定,下同),再由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迎审前的准备工作,最后由评审组组长总结发言并宣布本次鉴定评审正式开始。

首次会议要求:要求申请单位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责任师、安全阀校验人员到场参加,不得缺席。

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分现场巡视和分组审查两部分。

现场巡视与许可项目有关的部门、场地、设施和设备。

分组审查将分三组进行资料审查:1、资源条件审查;2、质保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审查;3、安全阀试校验质量及相关技术资料审查。

分组审查要求:要求申请单位准备好材料(具体材料见附表)并且指派专人协助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三、交换意见评审组经过内部磋商汇总问题后,与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评审组发现问题进行沟通,并最终确认评审备忘录内容。

四、总结会议评审组在评审结束时,开总结会议。

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

会议上首先由评审组长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然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表讲话,再由申请单位领导发言,最后由评审组组长宣布本次评审结束,并由三方对本地评审相关文件履行签字盖章相关手续。

现场鉴定评审所需的材料列表※郑重告知:(1)现场评审时至少应准备以上材料,最终评审材料以现场评审组要求为准;(2)以上资料,现场鉴定评审时,必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没有;(3)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聘用人员社保流水证明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劳动合同;(4)申请单位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提交,确定评审时间。

关于安全阀校验资质的规定

关于安全阀校验资质的规定

关于安全阀校验资质的规定安全阀在管道系统中有很多的作用,现在的城市管道系统和建筑物的管道系统几乎都需要安全阀。

作为安全阀综合校验机构,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安全阀校验机构含在线校验)资质。

安全阀校验人员岗位职责
1、专业知识、技能要求
对本专业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较为熟悉。

具有正确使用常用校验方法、工具,综合各种因素得出正确校验结论的能力。

2、任职资格
具有安全阀维修校验资质证。

3、职责和权限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阀校验的标准、技术规范和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⑵在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安全阀的校验工作;
⑶了解安全阀的构造、性能和安全技术状态,掌握该设备的校验标准和方法;
⑷校验过程中,对有疑问的数据要复检核对,对校验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提出确切性意见;
⑸准确、认真、及时、清楚地填写校验报告书和现场记录。

并按规定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

完成检验报告的一级审核。

并对检验质量负责;
⑹校验中禁止违章作业,严禁对检验数据进行非客观性地修改,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
⑺熟练掌握有关校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原理和操作规程,用好、管好
保养好仪器设备;
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⑼对职责范围内的失误负责。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

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安全阀校验规定安全阀校验标准规定一、国家质量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46条“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二、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9.1.13锅炉安装和大修完毕及安全阀经检修后,都应校验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带电磁力辅助操作机构的电磁安全阀,除进行机械校验外,还应做电气回路的远方操作试验及自动回路压力继电器的操作试验。

纯机械弹簧式安全阀可采用液压装置进行校验调整,一般在75%~80%额定压力下进行。

经液压装置调整后的安全阀,应至少对最低起座值的安全阀进行实际起座复核。

9.1.14安全阀应定期进行放汽试验。

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电磁安全阀电气回路试验每月应进行一次。

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放汽试验。

9.1.15锅炉运行中禁止将安全阀解列。

9.1.16安全阀未经校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校验的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在专人监督下实施。

安全阀校验中,校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三、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规定:3.2.1严防锅炉缺水和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在水位表数量不足(指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安全阀解列的状况下运行。

3.2.4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安全阀整定应严格按规程进行。

3.2.4.1大容量锅炉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校验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升压速度过快或压力、汽温失控造成超压超温现象。

3.2.4.2锅炉在超压水压试验和热态安全阀整定时,严禁非试验人员进入试验现场。

”第四章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4.1防止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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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辽宁省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辖区内安全阀校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安全阀校验机构是指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从事相应安全阀校验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核准工作分为首次核准、换证核准和增项核准。

第四条核准项目分为FD1和FD2。

其中FD1项目的校验范围为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10MPa的安全阀;FD2项目的校验范围为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安全阀。

第五条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省范围内安全阀校验机构的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辖区内从事本单位安全阀自校验工作的条件确认。

第六条从事安全阀校验机构鉴定评审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公布。

第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安全阀校验)(以下简称《核准证》)有效期为4 年。

第二章核准条件第八条申请核准的安全阀校验机构(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 1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营业执照。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四)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取得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资格证,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3年以上,熟悉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熟练掌握安全阀校验技术,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五)申请FD1项目,至少具有10名安全阀维修人员。

其中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4名,Ⅰ级安全阀维修人员6名;申请FD2项目,至少具有3名安全阀维修人员。

其中Ⅱ级安全阀维修人员1名,Ⅰ级安全阀维修人员2名。

(六)配备一定数量经过专业培训且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辅助人员。

(七)安全阀校验机构的校验装置、仪器设备和厂房场地等条件满足本细则附件1要求,且与校验工作量相适应。

(八)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现行有效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图书资料。

(九)安全阀校验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实施、保持并且持续改进与其校验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安全阀校验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形成质量体系文件。

- 2 -第九条从事本单位安全阀自校验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自校验单位),其资源条件应满足第八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和九款规定。

自校验单位应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条件确认后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方可开展本单位安全阀校验工作。

第三章核准程序第十条核准程序分为申请、受理、试校验、鉴定评审、审核、批准和发证。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填写《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2),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核准申请;自校验单位应填写《安全阀自校验资格确认申请书》(见附件3),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自校验资格确认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单位提出核准或资格确认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申请书》或《安全阀自校验资格确认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二)单位概况;(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现有核准证书(复印件,指增项或换证核准);(六)质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3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将三份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一份交鉴定评审机构,一份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份申请单位留存),另一份申请书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存档。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申请单位,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申请书上签署不予受理意见,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格式见附件4)。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由于申请单位原因,12个月内未能完成核准工作的,本次受理无效,若继续申请核准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对首次或者增项核准的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所受理的核准项目进行试校验工作,试校验工作要求如下:(一)试校验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试校验安全阀与申请核准项目相对应(含在线校验);(三)每类核准项目,试校验安全阀数量各不少于5只。

(四)试校验工作应当在监督指导单位(具有相应安全阀校验项目的综合检验机构和安全阀校验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指导单位应对申请单位的校验能力进行确认。

申请单位所出具的试校验报告,应有在现场进行监督指导人员的评价意见和监督指导单位签章。

第十五条申请单位应当约请符合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且有相应评审项目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工作,鉴定评审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 4 -受约请的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以下简称鉴定评审细则)要求,安排鉴定评审工作,确定鉴定评审时间和鉴定评审组成员,并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前10日内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单》抄送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六条鉴定评审机构应当依据《鉴定评审细则》和本细则要求进行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主要内容如下:(一)核查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资料相符合;(二)核查资源条件和其他必备设施是否符合本细则要求,校验手段是否与所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三)对所申请的核准项目的试校验工作进行校验质量评审;(四)通过审查试校验安全阀的报告、记录等,核查质量保证体系能否正常运转;(五)确定核准项目和范围。

第十七条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做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需要申请单位整改的,整改结果经鉴定评审组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做出鉴定评审结论意见。

第十八条鉴定评审报告应经鉴定评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鉴定评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十九条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和颁发《核准证》工作。

- 5 -第二十条获得《核准证》的安全阀校验机构,如果在《核准证》有效期内增加核准项目,应申请办理增项核准手续,其申请程序和要求与首次申请一致。

第二十一条获得《核准证》的安全阀校验机构,在《核准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校验工作,应当在《核准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换证核准申请。

超过《核准证》有效期未换证的,原《核准证》自动失效。

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提出换证核准的项目,在《核准证》有效期内应当有校验业绩,没有相应校验业绩的核准项目,不允许换证。

换证核准时,申请单位除提供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校验事故的处理情况;(二)持证期间安全阀校验工作业绩清单。

第二十三条换证核准程序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换证评审除包括本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核查安全阀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标准的执行情况;(二)核查是否存在超出核准范围进行校验的行为,是否存在向未取得《核准证》单位进行安全阀校验分包行为;(三)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 6 -(四)检查与核准项目有关的重大质量事故、用户反馈意见处理情况;(五)核查资源条件变更情况;(六)现场抽查安全阀校验质量;(七)核查持证期间安全阀校验业绩。

第二十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自校验单位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参照本细则审查内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并在《安全阀自校验资格确认申请书》的确认意见栏签署同意或不同意开展安全阀校验工作意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每4年应对自校验单位组织1次自校验资格现场审查确认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获得《核准证》的安全阀校验机构和经确认的自校验单位,在校验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二)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者出卖《核准证》;(三)不得超过核准范围校验安全阀;(四)不得非法提供(出卖)安全阀校验报告;(五)不得向未取得《核准证》的单位进行安全阀校验分包;(六)不得向用户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

(七)安全阀校验记录、报告应至少保存4年。

第二十六条获得《核准证》的安全阀校验机构,当单位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办理《核准证》变更手续。

当更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时,应当向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备- 7 -案手续,变更生效30日内书面告知其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获得《核准证》的安全阀校验机构,地址发生变更时,如果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不发生较大变化,一般不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必要时,发证机关可以通过现场审核进行确认。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8 -附件1安全阀校验机构校验装置、场地和必备设施条件- 9 -- 10 -备注:1、蒸汽或氮气源可以替代空压机的,可不要求具备空压机条件。

2、校验安全阀没有禁油要求的,可不要求具备禁油校验台条件。

3、校验安全阀种类不包括低温安全阀的,则不要求相应设备。

4、同时申请FD1、FD2项目的,通用设备不需要分别配置。

5、核准范围不含在线校验,不要求安全阀在线校验仪。

附件2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日期:申请类别: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注:申请单位应附材料:1.机构设备和主要建筑物平面布置图;2.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安全阀维修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3安全阀自校验资格确认申请书申请单位: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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