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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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

沂教发〔2011〕103号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初中,各民办初中: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精神和《临沂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从2011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现将《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

2、沂南县中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成绩表

3、沂南县小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成绩表

4、沂南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学校统计表

5、沂南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级部统计表

6、沂南县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班级统计表

7、沂南县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证书(样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2+1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即通过校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施“2+1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供有效载体。

实施“2+1项目”,对于加强体育、艺术课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养成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学生体质,提升审美素质和心理素质,陶冶情操,培养健康、乐观的生活情趣,形成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有利于科学安排“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推动体育、艺术课程改革。

二、项目实施范围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实施“2+1项目”;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均应参与“2+1项

目”。

三、体育供选项目及其标准

(一)项目内容

1、体操类项目

首选项目: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轻器械体操(跳绳)、双杠、单杠、跳跃等。

2、田径类项目

耐久跑、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等、标枪、铁饼、等。

3、越野类项目

首选项目:定向越野竞赛。

4、球类项目: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5、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武术(水平二、三(3-6)年级武术项目,水平四(7-9)年级首选武术项目)、太极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二)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两项适合自己的体育项目。

(三)认定标准

1、每项体育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认定。

(1)在校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团体前三名;

(2)代表学校参加县级及县级以上比赛;

(3)在校及校以上各类体育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者;

(4)获得等级运动员证书者;

2、其它项目获得学校"2+1"项目评价小组认可者可予认定。

四、艺术供选项目及其标准

(一)项目内容

1、音乐表演类项目:器乐类、声乐戏曲类、曲艺表演类、舞蹈类等;

2、美术类项目:素描、中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动漫、雕刻、工艺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民间美术类等。

(二)项目选择

学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艺术项目。

(三)认定标准

1、每项艺术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认定

(1)在校级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

(2)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单项前10名者或三等奖以上者;

(3)代表学校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活动竞赛中获得集体三等奖以上者;

(4)在校及校以上各类艺术代表队(集体项目)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者;

(5)考级五级以上者.

2、达到所列项目的规定标准可予认定。

五、体育艺术技能评定

(一)评定程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组织达标认定——颁发达标证书。

(二)班级推荐:各教学班要成立由体育课代表、艺术课代表和艺体骨干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同学本人申请,认为该同学已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并已形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活动习惯,然后推荐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

目”评定小组。

(三)资料评定:由班级体育、艺术干部负责收集本班学生体育、艺术竞赛证书和训练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表,然后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进行认定。

(四)课堂评定:结合艺术体育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达标评定标准”,对体育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给予评定,对艺术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艺术教师在艺术课上给予评定。

(五)测试评定:由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测试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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