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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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申请人参考)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臵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等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二、销售管理责任1. 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相关食品销售管理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销售活动的顺利进行。

3. 食品销售企业应制定销售管理制度、销售政策和销售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1. 食品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2. 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及时记录食品的来源、加工过程、运输情况等重要信息。

3. 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四、销售管理流程1. 销售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预算,确保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

2.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

3.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1. 销售企业应积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2. 销售企业应保证产品价格公开透明,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搞垄断行为。

3.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六、销售管理评估1. 销售企业应建立销售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销售人员和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估。

2.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3. 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管理评估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升销售管理水平。

七、销售管理宣传1.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的管理规范意识。

2. 销售企业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的合作,开展销售管理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

3. 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管理宣传活动,倡导良好的销售管理风气。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通用6篇)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1一、目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为保障销售食品的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内容2.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2.2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2.3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2.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2.5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2.6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2.7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食品安全销售规章制度2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食品销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3)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4)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5)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2. 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等。

3. 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予验收。

四、食品储存与加工1.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 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和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五、食品销售与运输1.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八、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货查验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证件,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3.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4.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查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销售记录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者还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销售。

3. 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贮存制度1.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 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食品混合存放,造成食品污染或者交叉污染。

四、食品召回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2. 销售者应当记录召回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

第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食品质量管理第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到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原辅材料采购管理,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原料和辅料,建立采购记录,确保原辅材料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九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储存运输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销售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对食品销售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六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查验所购食品的相关检验报告、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对所购食品进行外观查验,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无霉变、无变质等。

第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展示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将食品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销售区域,并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销售区域的设施进行清洗、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二)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变质、霉变或者生虫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售后服务第十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换货等要求及时予以处理。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食品销售业务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采购食品时,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第五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食品验收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陈列第七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八条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第九条食品储存温度应按照食品要求控制,生食与熟食应分开存放。

第十条食品陈列时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分类陈列,确保食品易观、易取。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必须进行卫生培训。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吸烟、吃东西、咳嗽、打喷嚏等。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食品安全检查与自查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储存、销售、服务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七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门店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门店负责人对本门店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门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发票、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门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门店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4. 门店应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门店应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设施清洁卫生。

3. 门店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门店应对变质、过期、召回等不合格食品进行专门存放,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销售1. 门店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设备清洁卫生。

3. 门店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门店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六条员工健康管理1. 门店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门店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 门店应制定员工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遵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门店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食品销售业务的部门、员工及合作伙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公司负责人担任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2)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的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标准、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3. 储存食品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4.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食品销售与陈列1. 食品销售前,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确保标识内容规范完整。

2. 食品陈列应保持清洁、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3.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立即下架、撤回,并做好记录。

4. 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六、食品安全检查与自查1.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陈列等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3.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全)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全)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规范企业运作,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食品销售管理,具体包括食品进货、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

三、主要内容1. 食品进货管理1.1 进货渠道的选择选择有明确证照、检验合格的供货单位,并建立对应的供货评价制度。

1.2 进货合格证明进货食品必须携带合格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证明等。

1.3 进货数量控制企业应合理估计销售量,减少库存,规避食品过期和浪费。

2. 食品储存管理2.1 储存环境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卫生等条件,避免在存储过程中发生影响食品品质的事故。

2.2 储存物品标识储存库内的食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及时进行分类存储。

2.3 储存设施检修维护对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损坏、漏水等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3. 食品运输管理3.1 运输方式选择选用符合国家食品运输规定的运输工具,并规定食品运输相关检测,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3.2 运输单证管理食品运输必须有运输单证,并由固定人员签收,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部门。

3.3 运输过程中的控制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上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销售管理4.1 销售配送管理销售配送环节必须符合配送规定,及时将食品运往指定位置。

4.2 销售员管理销售员必须持有食品销售资格证,熟知食品销售的法规、安全知识等。

4.3 销售信息管理针对食品销售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收集消费者反馈以便优化经营管理。

四、附件1. 食品安全检验报告2. 生产许可证3. 进口产品证明4. 食品销售资格证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食品安全检验报告:食品相关检验检测的结果报告。

3. 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在特定机关办理的合法生产许可证明。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销售安全管理,保障食品销售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食品销售单位。

第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注重食品销售安全的风险防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销售的安全可靠。

第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销售安全档案,对食品销售环节进行记录和备份,以便做到安全可追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设立食品销售安全管理部门,由专门负责食品销售安全的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

第八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食品销售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销售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食品销售安全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加强对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存储、检验、销售等食品销售全过程监控制度。

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体系,对进货食品进行严格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上报食品销售情况,以便做到安全可追溯。

第四章食品销售安全监督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销售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设立专门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销售单位进行食品销售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食品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管理,提高销售业绩,保障产品质量,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部门及销售人员。

第三条销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2. 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3. 强化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4. 重视人才培养,提升销售团队整体素质。

第二章销售目标与计划第四条公司每年制定销售目标,包括销售额、市场份额、客户数量等关键指标。

第五条销售部门根据公司整体目标,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年度销售计划。

第六条销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销售产品及服务;2. 目标市场及客户群体;3. 销售策略及手段;4. 实施时间表及进度安排;5. 预期效果及风险控制。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七条销售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 市场调研与分析;2. 客户开发与维护;3. 产品推荐与演示;4. 谈判与签约;5. 跟踪与服务;6. 质量控制与售后支持。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销售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销售人员在市场调研与分析阶段,应充分了解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需求等,为后续销售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条销售人员在客户开发与维护阶段,应积极拓展客户资源,维护良好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在产品推荐与演示阶段,应熟练掌握产品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在谈判与签约阶段,应遵循诚信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在跟踪与服务阶段,应关注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在质量控制与售后支持阶段,应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第四章销售团队管理第十五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健全销售团队,明确岗位职责,优化人员配置。

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销售人员业务水平、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销售人员实行奖惩分明,激发团队活力。

第五章销售费用管理第十八条销售费用包括市场推广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食品安全,责任如山”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3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公司食品安全声誉。

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3 各部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2)建立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质量;(3)采购时应索要相关资质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

3.2 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质量;(2)加强生产过程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3)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

3.3 仓储管理制度(1)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2)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3)实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新鲜度。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4.2 建立食品安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4.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5.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3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销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企业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员工食品安全知识;3. 负责审查、批准食品安全管理计划;4. 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5.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监督、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3. 负责对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实施检验、检测;4. 负责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销毁;5.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

第八条各部门、岗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等;2. 储存部门:负责食品储存条件的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3. 加工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控制,确保食品加工卫生;4. 销售部门:负责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安全;5.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2. 优先采购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的食品;3. 采购渠道合法,确保食品来源可靠;4. 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条食品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验收人员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进行核对;2. 验收人员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污染等情况;3.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感官检验,如色泽、气味、口感等;4. 验收人员对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如微生物、重金属等;5.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回供应商。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与管理。

2. 食品采购管理: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与供应商建立采购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并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

3. 食品仓储管理:确保食品仓库符合卫生标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

对食品进行分类、标识、储存,避免不同品种的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4. 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食品陈列清洁整齐、无过期食品,并按照原则先进先出进行销售。

对特殊食品(如易腐食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其质量安全。

5. 食品追溯管理: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追溯,能够及时定位和控制食品质量问题,做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定期体检和健康证的核查。

7. 消费者意见反馈接受和处理: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满意度。

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上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

同时,对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查处和处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销售一、目的为了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企业声誉,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销售的部门和个人。

三、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更新及监督执行。

四、销售前准备1. 销售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

2.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确保所有食品包装完整无损,标签信息准确无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营养信息等。

五、销售过程管理1. 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 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销售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和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

六、食品追溯与召回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实施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每批食品的流向。

3.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相关方,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散。

七、顾客服务与投诉处理1. 提供专业的顾客咨询服务,解答顾客对食品的疑问。

2. 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对顾客的投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八、员工健康与卫生1. 销售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上岗。

2. 患有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的员工,应暂时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

九、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

2.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十、制度更新与维护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1为全面履行流通食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详细核对《食品进货凭证》所记录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是否与实物标注一致,并在该凭证上注明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该凭证单据,定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五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当天食品自检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商和消费者退货,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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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温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和防尘材料设备。

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着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食制品的,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的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1、食品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过后应当洗净存放,保持干净卫生。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生熟食品用具分开存放。

2、储存装卸销售食品的容器和用具要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设备用具。

3、销售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清洗食品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

5、根据销售食品的实际情况配足相应的符合安全卫生的食品用具。

三、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面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诮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1、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自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装订保存归档。

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4、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2)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散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2)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进货查验制度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发现问题的拒绝进货。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查验由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六、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一照二证一报告”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其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查验由企业部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

4、食品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票证要在指定场所显着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七、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零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账管理。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下架封存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九、消费投诉管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拆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拆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拆人意见,分清责任。

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明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积极极配合12315工作人员做好消费投拆的处理工作。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1、负责人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进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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