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布部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7
【实施日期】2010.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自2002年密云水库开展联合执法以来,加大了水库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执法力度,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使密云水库周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确保了首都饮用水源清洁。为深入贯彻落实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针对密云水库周边存在的个别村民利用承包山场管理用房经营餐饮,违法建房、拉马旅游及在库内垂钓、游泳、放牧等违法行为,经县政府研究,为确保首都饮用水源安全,决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对库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水库水面上没有无证机动船只和非机动船只,没有船只载客旅游,没有游泳、垂钓和其他水上娱乐活动。
(二)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拉马旅游和其他旅游活动。(三)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没有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四)库区和环库路视野范围内没有违法建设房屋。(五)清除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放养禽畜。
二